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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觀後感【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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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説法》觀後感【多篇】

今日説法 觀後感 今日説法觀後感 篇一

今天中午的今日説法題目是:火車到底算啥東西?

這句話看起來很怪,但是看完節目,你就會感慨,不是火車算啥東西,而是到底執法部門應該以什麼為重?是以民心為重,還是應該以生冷的法律為重?

事件的過程大概是這樣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沒有趕上第一趟19點的火車,在趕第二趟22點的火車回家時,因為嫌人多着急趕車沒有從進站口進站,而是選擇抄近道鑽鐵路護欄,導致自己被火車撞死。事發之後,其年逾七旬的老母親覺得女兒是因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單位應該以工傷判定給女兒一個説法,但是該女士單位的人事部門和當地勞動局均認定該女士被撞死不應被認定工傷,理由是:第一該女士沒有按點趕下班的火車,第二該女士有鑽越護欄行為,第三也是引起勞動部門和受傷害家庭的爭論的焦點是:按照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傷管理條例看,火車沒被道路安全法規定為機動車,所以單純根據道路安全法看,該女士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職工上下班途中被機動車傷害,故不能被認定工傷。

該死者老母親的老伴20xx年前去世,女兒與媽媽相依為命,老媽媽不能接受女兒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車禍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髮人送黑髮人,而當地勞動部門竟然不給女兒認定工傷的事實,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兒單位和勞動部門協商,希望能給女兒一個説法,但是都遭到拒絕,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請女兒被認定工傷,當地一級、二級法院也因考慮道路安全法中沒有明確提到火車為機動車而駁回老人家的申請。

據媒體報道,媒體也採訪南京站上至70歲的旅客,下至6歲小女孩,還有很多鐵路職工,大家都認為火車屬於機動車範疇,一個6歲小孩都知道火車是機動車,那麼為什麼我們現行的執法部門就那麼死搬教條,不能為死者做出一個合理的裁決呢?從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勸老人家放棄討説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説:女兒就這樣不在了,我怎麼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這些執法部門之間,我能讀懂她老人家那滿含熱淚的昏花雙眼後的哀傷,我更能體會到她內心的不甘。最終,經過六年五次駁回上訴,老人家的申訴在到達江蘇省高院後,江蘇省高院的工作人員認為不應該僅僅因為“機動車”這個單純的詞語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慮事故的真相,而更應該以人為本,考慮事故發生後事故家庭的悲傷。最終裁決:該死者屬於正常下班途中的機動車傷害,應該按照工傷對待,駁回當地一級二級法院的原來的判決,判決當地法院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給該死者工傷認定。

為了給女兒討説法,老媽媽在堅持6年後終於贏了。但是我的內心依然很沉重。我知道她要的不只是那十幾萬的賠償,她要的是給女兒一個説法,生命和賠償相比,賠償金算什麼?我們不是為了稀罕那點賠償金,我們是為了尊重生命,討個説法。電影“秋菊打官司”秋菊為了那一句話就是要“討個説法”。如果老人家不能堅持,或者老人家已經經受不了一次次打擊,女兒的工亡是不會被認定的,那麼她的女兒就這樣不明不白死了,雖然她有過錯,但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到底是為什麼人制定的?難道火車屬於機動車這麼一個簡單的概念還得去多次求證?試想如果是某個勞動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家屬出了相類似的事故,事情還會是這樣嗎?其結果還會是有六年的等待嗎?

想起自己去年此時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撞到隨意停放在自行車道的大卡車出了交通事故,那一幕一輩子都會刻骨銘心的記得。我是幸運的,雖然很痛苦,面部重傷,但是仍然撿回一條命,記得當時國家法制辦就剛好在討論擬取消工傷管理條例中第六條“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應該予以認定工傷”,而我剛好就趕在那個時候出事,曾經很多人説我不會被認定工傷,我記得當時電視中播放國家法制辦這個新聞的時候,我躺在病牀、淚流滿面,在內心狠狠的罵道:國家法制辦的人就應該被機動車撞死而不被認定工傷!當然我是氣憤的,而且很幸運的我在領導同事和好朋友的幫助下輾轉反側終於得到工傷認定和賠償,算是為自己的心找回點平衡。所以我更加理解那位老媽媽的痛苦和無奈,記住:我們誰都不是為了想要賠償款才出事的,我們更加看重的是我們的生命權和生命權受到傷害後的那個“説法”。

誰也不願意有事故發生,但是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修改的,作為相關執法部門是有這樣那樣的規定,但是修改法律時候是否真心從老百姓角度考慮?記得早在多少年前的古代,就有宰相魏徵這樣勸誡君王: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老百姓是水,國家是舟,制定法律、執行法律,只有切實為老百姓考慮,一切從老百姓的角度出發,而不是從國家的角度出發,才能達到安邦治國修天下的目的。古代君王尚且如此,難道我們的相關執法部門還不如古代君王嗎?

也許我很偏激,也許我很狂妄,但是希望類似老媽媽為女兒討説法的事情不再發生,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好人一生平安,同時我要真心誠意的為江蘇省高院鼓掌喝彩,因為他們的判決才真正體現了順應民心民意,有他們這樣的執法人員,老百姓才能安心,使逝者安息、生者安度晚年,這是作為執法部門應該為國家想到和切切實實做到的。

今日説法觀後感 篇二

明天,我看了明日説法,體驗倍深。

主要講了一個山裏小男孩,去年11歲,到鎮上一家較大的商店投了兩個頭花,三條巧克力,塞入了一兜,出商場時被店長髮覺了準備送入經偵局,結果怕輕饒了他,便強行將她困在線纜杆上,耳朵上掛着個手寫的牌子,盜賊。被一大羣人圍觀,除了讓小孩子發燒了,還讓小孩子的自尊心遭到了傷害,因而導致了店家於小男孩父母的'爭端。

我認為,店主這麼做是不對的,小蘭還是未成年人,如何可以説捆她就或許他呢?再怎樣樣,把他還給經偵局,讓經偵局教育一下他不就好了麼?不必要這麼教育他啊!

小蘭他還是個未成年的小男孩,偷了點東西,不用那麼大題小做吧?傷害小蘭,不可以想要這麼而讓這些想要偷東西的人望而生畏,它們還小,雖然,小蘭還不知在那裏收錢呢!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樹葉,祖國的未來,萬一遇見此事可以親切可親的説:“小同學,你想要的話,我可以給你,而且不要偷拿哦!”相信那種小同學就會紅着臉,放下東西走人,或則是付錢,也堅信它們不會再犯啦!假如把他綁*本站 *在電杆上示眾,那小男孩會多麼無地自容,多麼難過啊,老師要是曉得他是個騙子,他個小孩子會多麼頭痛呀,他要如何面對同學和老師呀!很多都談不上的話,和談好好學習,為國家做貢獻呢!

這些店主們,大家説,恐怕不是嗎?

今日説法觀後感 篇三

這天看了央視一套的今日説法欄目,這是我最愛看的節目。這個節目都是些真實案例,從這些案例中我們能夠學習到很多法律知識,要懂得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我們從小就學法,保護自己。這天講的是“十面埋伏”,主要講的是20xx年春運廣州火車站發生的事,及在火車上的小偷如何作案,教大家如何防範。

劇情大體上是這樣的,一位趙女士剛到售票廳就被幾個人攔住,説去山東濰坊的票已經售完,趙女士看着火車站這麼多人,連售票大廳都沒去就相信了他們的話,其中一個男子説他表哥能夠買到票,隨後騙子透過一系列的行動,取得趙女士的信任,趙女把行李物品等託付給這幾個人,跟所謂的表哥去拿票的時候,這位表哥又以各種理由支開趙女士,當趙女士回來時發現行李及物品都不在了,這時警察告訴她被騙了,因為這些人早已經被民警所掌握的,作案人員還未走遠,就被警察捉住了,挽回了趙女士的損失。

在火車上更容易被盜,有人把鑽石藏在枕頭下,結果還是被人盜走了。不要與陌生人説話,不要讓陌生人看管你們的行李,不要告訴陌生人你的銀行卡密碼,這是騙子對我們的忠告。生活中的小偷,讓我們防不勝防,大街上,家中讓我們從今日説法的案例中吸取教訓,總結經驗,讓小偷無處下手。

關於大學上看今日説法心得體會簡短 篇四

尊敬的老師:

您好!

今天我懷着愧疚和懊悔給您寫下這份檢討書,以向您表示我對遲到這種不良行為的深刻認識以及再也不遲到的決心。

早在我剛踏進集美大學航海學院的時候,您就已經三令五申,一再強調,全班同學,不得遲到,不得曠課。您的反覆教導言猶在耳,嚴肅認真的表情猶在眼前。而今天早上因為警惕性不夠,意志力不夠,太晚起牀造成遲到的不良後果,我犯的是一個嚴重的原則性的問題。我知道,老師對於我的遲到也非常的生氣。我也知道,對於學生,保證每堂課按時上課,不早退,不曠課是一項最基本的責任,也是最基本的義務。但是我卻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事後,我冷靜的想了很久,也已經深刻的認識到遲到這件事的嚴重性。

我十分深刻的檢查自己檢自身的問題,我對於我這次犯的錯誤感到很慚愧,我真的不應該因為貪睡而遲到,這麼的沒有組織紀律性,影響了老師的正常教學,破壞了班級良好的學習氛圍,給班級和學院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對此,我感到很後悔很內疚,我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這次的悔過真的很深刻。

雖然,人總是會犯錯誤的,但是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為藉口,我們還是要儘量的避免這樣的錯誤發生,希望老師可以相信我的悔過之心。相信老師看到我的這個態度也可以知道我對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過態度,對於這次遲到,對於自己這次這樣沒有組織紀律性而且影響了老師的正常教學,我真的很懊悔很內疚,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錯了”這句話對您來説顯得太蒼白無力了,“我下次不敢了”。似乎也不能打動您的心,但這真的是我內心的真實寫照,我也許並不太會用語言表達我想要表達的意思,但我真心希望您能從我的文字中讀出深深地悔意和我要表達的痛改前非的決心。

雖然我的言語不多,寫字也不是十分的工整,但這正是我急切想表明我真的知道我錯了的迫切心情。對於以上的錯誤,我已經深深的認識到了它們的嚴重性,特別是遲到——這種損人卻又不利己的錯誤。相信老師看到我這個態度也可以知道我對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過態度,相信我的悔過之心,我的行為不是向老師的紀律進行挑戰,是自己的一時失足,希望老師可以原諒我的錯誤,我也會向你保證此事不會再有第二次發生。對於這一切我還將進一步深入總結,深刻反省,懇請老師相信我能夠記取教訓、改正錯誤,把今後的事情加倍努力做好。同時也真誠地希望老師能繼續關心和支持我,並且對我的問題酌情處理。

此致

敬禮!

檢討人:xx

2019年x月x日

《今日説法》經典觀後感 篇五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説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絡,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裏的廣告,説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裏,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脱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衞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説:法律上沒有出台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