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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600字(精品多篇)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55W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600字(精品多篇)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一

“哇!好神奇!”聽了這話,你也許會好奇地問我在幹什麼,告訴你吧!我這兩天迷上了一本書——《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十分有趣,我讀得如醉如痴!我也情不自禁地喜歡上了書中的主人公尼爾斯。

尼爾斯從前是一個不聽話,還經常欺負家禽的14歲男孩兒,所以小精靈把他變小。無奈之下,他只能和大白鵝相依為命,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在旅行的過程中,尼爾斯發現動物們對他十分友好,所以他慢慢變得善良了,也經常幫助有困難的小動物。這使原本討厭他的大雁也喜歡上了他。

這本書使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改正自己的錯誤,別人才會歡迎你。如果説你屢教不改,則會受到別人的批評和指責。

由尼爾斯我想到了我自己,我以前滿分作文網總愛挑食,媽媽常常批評我,可我仍不以為然。可是,最近眼睛近視後,我才知道吃蔬菜的重要性。所以,我現在每天要求自己最少吃一種蔬菜,像胡蘿蔔、生菜、芹菜都可以吃,也堅決不再挑食!媽媽為此還表揚我了呢!現在,我還在繼續和我的“壞毛病”做鬥爭,每當我懈怠的時候,尼爾斯的勵志故事都會激勵我進行完美蜕變!我相信我會越來越棒!

同學們,你們知道嗎?最神奇的是這本書還讓我欣賞到北歐美麗的自然風光,使我飽覽了瑞典的奇山異水和秀麗風景,令我感受到湛藍的天空、潔白的雲朵、遼闊的草原、茂密的森林!真真正正地做了一次免費的異國旅行!所以嘛,我真心地期盼你們也能走進這部經典作品,相信,你們一定也會受益匪淺!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二

這是一本內容十分吸引人們眼球的書,它把人物的特點描寫的很顯著。從“院裏的那些家禽們嘰嘰咕咕的叫個不停,雞和鵝紛紛幸災樂禍者掉過頭來。公雞説:‘他真是活該呀,這個壞男孩曾經扯過我的`冠!’母雞們也咕咕咕的齊聲呼應,附和着公雞。鵝們也一起圍了過來,它們仰着長長的脖子問:‘是誰把它變成這個樣子的?是誰把它變成這個樣子的?’”這句話中可以看出,從前的尼爾斯十分調皮搗蛋,又愛欺負動物,不然動物怎麼會討厭他呢?大雁們十分懼怕人類,頭雁阿卡更是如此,從“當男孩剛一説到他是個人的時候,雁羣就有些憤怒了,它們大聲的鳴叫起來,以示抗議。頭雁阿卡説‘我早就對你起了疑心,你馬上離開這裏,馬上滾,我們不歡迎人類,你不要混到我們當中。’”中可以看出。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討厭人類,可能是人類給他們帶來了許多傷害。

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尼爾斯。因為他變小後被大雁排斥,可是尼爾斯不計前嫌,從狐狸的口中救下了一隻大雁。而且他還從一個調皮搗蛋的人變成一個十分善良的人,人們都説:“學壞容易,學好難。”他能做到這一點就很了不起了。我還很喜歡大白鵝莫頓,因為它從前被尼爾斯欺負過,但它在旅途路上一直照顧着尼爾斯,而且尼爾斯變成好孩子也有它的功勞。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三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瑞典一個著名女作家)本站○(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一本長篇小説,是世界上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

這本書的主人公尼爾斯出生於瑞典南部一個小農莊,他生性頑皮,不愛讀書,喜歡各種惡作劇。有一天,他無意間冒犯了一個小精靈,小精靈一氣之下把他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正當他驚異自身變化的時候,家裏的雄鵝莫頓感受到大雁的呼喚,想與大雁一起飛行,為了換留莫頓,尼爾斯緊緊地摟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頓將他帶上了天空。於是,尼爾斯騎在鵝背上,跟隨大雁開始了他的旅行。

尼爾斯和雄鵝、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們參加了鶴之舞表演大會,偶遇小灰雁鄧芬,幫助鵝姑娘和小馬茨在湖面脱險,把烏普斯拉的大學生的手稿找回來;把渡鴉巴塔基從一個小屋子裏救出來,搓開鋼絲救老鷹高爾果,從強盜手裏救下了松鼠希爾萊的妻子;殺死了殘暴的烏鴉首領黑旋風;從狐狸斯密爾的嘴裏救下了一隻大雁。

最後,他們飛往了威曼豪格——尼爾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媽媽要殺掉雄鵝莫頓和灰雁鄧芬的時候不顧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門,解救了莫頓和鄧芬,而且自己也變回了原樣,而且長高了。

讀完這本書,我想:如果我也是一個小人,我也會跟着大雁一起到全國各地旅行,學習更多知識,知道古今更多文化!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四

5釐米高的小人兒。無助之下,尼爾斯騎在雄鵝莫頓背上,認識了母雁阿卡,跟隨大雁阿卡的雁羣去南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過整個冬天。尼爾斯常常一個人偷偷地哭,因為他再也變不成人了,再也見不到父母了,每次他都安慰自我堅強些,不要害怕,事情總會過去的。

就這樣,尼爾斯跟着阿卡的雁羣越走越遠,一路上,他們歷盡了千辛萬苦,破壞了狐狸斯密爾斯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尼爾斯差點被國王銅像踩扁,幸虧木偶幫忙了他,還有打敗了灰田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最終到了拉伯蘭。它們看到了美麗“鶴之舞”,周遊了瑞典全國,飽覽了祖國修;秀麗的風光,親歷了祖國的歷史地理、人文掌故,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逐漸改正了自我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於捨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質。一路上,小動物們都聽聞他的大名,什麼事都找小人兒尼爾斯了。時光悄悄地溜走,轉眼間尼爾斯和阿卡雁羣在一齊兩年了,由於尼爾斯的心變得善良了,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僅恢復了原形,並且成了一個機智、勇敢、善良、樂於助人、富有職責感而又勤勞的男孩子。

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淘氣、貪玩、愛捉弄人的尼爾斯了。可他再也找不到阿卡雁羣了,再也聽不懂動物的語言了,這神奇歡樂的旅行成了他一生中最完美的回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五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其中,我最喜歡書裏的尼爾斯,書中的小男孩從一個調皮淘氣的小男孩成長為一個勇敢懂事,樂於助人的好孩子的故事。

我記憶最深的是高爾果的故事,高爾果是居住在懸崖上的一隻小鷹,有一天它的父母出去覓食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可能是已經被獵人打死了,阿卡見它很可憐,就不停餵養它,並且把它帶回雁羣,當做大雁撫養。高爾果的野性漸漸被壓制,它以為自己就是一隻大雁,但是它發現小動物見到它就跑,都很害怕它,終於有一天,高爾果沒壓制住自己,殺了一隻雞,阿卡發現後就訓斥它,兩人發生爭吵,高爾果知道自己是一隻鷹後,就離開了雁羣,它做回了老鷹,但它還有一顆感恩的心,於是它就從不傷害大雁,有一次高爾果被捕,被關在籠子裏失去了鬥志,尼爾斯想盡各種辦法讓它出來,最後,尼爾斯用他堅持不懈,頑強不屈的精神,咬斷了籠子,放高爾果出來。尼爾斯卻因為要信守與克萊門特的約定不離開,高爾果強行把他帶走,帶他飛到了大雁身邊。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尼爾斯樂於助人和誠實守信的品質,我很佩服他,他其實還有很多優點,是在旅行中逐漸成長起來,他機智勇敢,樂於助人,富有愛心,熱情開朗,為別人着想,深受動物們的歡迎是一個既討人喜歡又令人敬佩的小男孩,我以後也要像尼爾斯學習,學習他的好品質,爭取比他做得更好!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六

在我們的課本中有一段《尼爾斯騎鵝旅行》的節選,其內容豐富多彩,十分有趣,促使我的好奇心去讀了這本書。

故事要從主人公尼爾斯與小精靈見面説起。一天,尼爾斯獨自在家,百般聊賴的他忽得發現了正在欣賞衣服的小精靈,於是便用網套住了它。但不曾想,小精靈卻施展魔法將尼爾斯變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兒了,尼爾斯也在不覺中騎上了大公鵝身上展開了一系列驚險而有趣的騎鵝旅行了。這場旅行對“小人兒”尼爾斯來説可謂是岌岌可危的。但尼爾斯卻一改往常,變得機智勇敢,毫不退縮,迎難而上。一個個危險困難在他手中迎刃而解。他變得十分友好,與小動物們結合起來打敗了許多危險敵人。尼爾斯也從這一系列危險與困難中成長了,從原來調皮搗蛋的小男孩變成了如今善良、充滿責任心的小男子漢了。

這本書中見證了主人公尼爾斯的成長過程。在這一場奇異的旅行裏,尼爾斯幫助並結識了許多小動物也增長了許多見識,經歷了種種危險與困難,從別人身上學到了許多優點,逐漸將自己的缺點改正了。變成了一個樂於助人、機智勇敢的高尚品質的人。

看完這本書,我陷入了沉思。我在生活中也遇到了許多的困難,但我卻不敢面對困難、打敗困難,我從尼爾斯的身上學到了許多:面對困難要冷靜、面對困難要勇敢、不退縮、不膽怯,把阻力化為打敗困難的動力,努力、積極向前進。生活就是這樣,我們能做的就是面對生活、困難,努力改變弱小的自己。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七

腳蹬着單車,清風吹過臉頰,穿過林蔭小道,呼吸新鮮空氣。雖然腿有些酸,但依然沉醉在無窮的快樂中。這使我想起最近看的一本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手抓着鵝毛,風在身旁呼嘯,眼睛被風吹地睜不開,跟着大雁向南旅行。雖然有些害怕但還是堅定要和大雁旅行。”

文中主人公尼爾斯不愛學習,喜歡捉弄小動物。有一天,他捉弄了一個小精靈,結果被小精靈懲罰,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有一天一羣大雁飛過,尼爾斯的雄鵝也想跟着飛上天空,尼爾斯為了不離開他的朋友,緊緊地抱住雄鵝的脖子,被一起帶上了天空。從此他們就開始和大雁一起旅行。

在旅途中尼爾斯學會了樂於助人,以及不畏艱險同惡勢力作鬥爭。尼爾斯在客服了種種困難,重回家鄉時,他的行為打動了小精靈,把他變成了一個高大堅毅、樂於助人、勤奮的人。

今天我和家人一起到健康步道騎自行車,騎車的時候我想到了尼爾斯,我也想有一次和他一樣奇幻的探險旅行。我會邀請我的好朋友一起去,我們會互相幫助,就像尼爾斯和他的雄鵝一樣。如果遇到壞人,我們會像尼爾斯遇到狐狸斯密爾時那樣臨危不懼。如果有同伴走失,我們會像大雁一樣努力尋找。我還要向尼爾斯學習知錯就改的好習慣,因為想成功就必須有這個好習慣。通過旅行我們會更堅強,更團結,更快樂!

大家都去讀讀吧,太有趣了。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篇八

那天,我們一起學習瞭如何閲讀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塞爾瑪拉格洛芙所創作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在北歐,它與《安徒生童話》齊名,並被譯成了20多種文字,為世界各地的小讀者所喜愛。

回到家,我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這個故事充滿了神奇,我幾乎是一口氣把她讀完的:一個叫做尼爾斯的瑞典小男孩,他調皮搗蛋, 不愛讀書學習,還時常欺侮家裏的小動物,所有的雞鵝貓牛都討厭他。有一次,他在捉弄一個小狐仙的時候,被小狐仙用法術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這下可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接下來尼爾斯一不小心被一隻家養的大白鵝帶到天空,加入到一羣大雁的遷徙旅程,從南至北橫飛了整個瑞典。旅途中,這拇指大的小人,能聽懂鳥言獸語,有許許多多的歷險記:他和大雁打敗了狐狸;幫助大雕逃出牢籠;他跌入熊窩,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就這樣,小尼爾斯慢慢長大了,而且他也漸漸改變了自己。

翻閲着童話,徜徉在優美的語言和驚心動魄的情節中,我彷彿能傾聽到森林裏動物的呼吸聲;領略到大自然的千變萬化,想象一下,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如何看世界,只是這一點,這篇童話的吸引力就讓我讀得欲罷不能。但最可貴的是從尼爾斯驚險的遷徙旅程中感受到他的成長:一路上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難,幫助了許多動物,尼爾斯自己也從中獲得了快樂。它教我們不要欺負弱小,要學會幫助別人,因為幫助別人是最快樂的。從故事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是如何變成一個勇敢、善良、樂於幫助別人的好孩子的。

這是一個實現夢想的故事,我喜歡這本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