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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1.67W

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

在《狗·貓·鼠》這一章節中,魯迅先生取貓這樣一個典型的例子,恰到好處得把生活中那些與貓相似的偽君子描寫得淋漓盡致,生動形象得把那些所謂的“正人君子”下面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關於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請您閲讀。

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1

貓捉老鼠本是天經地義,然而不知是物竟盡擇還是別的什麼原因,貓漸漸地退出了歷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閒事了。

貓是鼠的天敵,貓從小就是吃鼠長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變數,總有向小貓挑釁過的碩鼠,也有被羣鼠欺凌過的病貓,但這些和貓吃過的鼠相比,遠可以被忽略。

不過病貓的個案會提高貓的警惕,至少成為被鼠欺負的病貓是貓的一種擔心,這是貓的推理,而貓就是吃鼠的貓;碩鼠的事蹟放飛鼠類的夢想,每隻鼠都幻想成為那隻鼠,這是鼠類的邏輯,但鼠就是鼠。

強勢的貓憂慮,弱勢的鼠夢想,而貓和鼠就在這種杞人憂天的緊迫和不切合實際的幻想中進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誇大事實。旁觀者或覺本無可改變,而當事者卻活在自己的邏輯裏,總體的趨勢也並不影響個體的奇蹟,所以天真總會被印證。

狗為什麼會喜歡捉那髒兮兮的耗子,我沒有像巴甫洛夫那樣做過實驗,所以並不清楚,但據目前的情況看,一些嬌貴品種例如獅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長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兒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並不怎麼惹人喜愛甚至有些讓人厭惡的劣種狗,黃狗就是其中的多數狗族。黃狗是何許狗也?就是本來是經常吃人類排泄廢渣,但隨着抽水馬桶的發明和禁止隨地大小便的明文規定便被砸了飯碗,因而經常耷拉着腦袋在街頭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説是黃狗取代了貓的地位。

黃狗搶了貓的飯碗,貓兒們自然心有不甘,於是他們便千方百計地去找黃狗的麻煩。若是一隻貓在街頭碰上了一隻黃狗,他便會受了靜電感應一般立即豎起全身的毛髮,翹起尾巴,蹬緊了後腿,準備與黃狗大幹一場,若是黛玉式的靦腆黃狗,自會繞道而行,算是萬事大吉;若是魯達型的粗暴黃狗,他便會湊上前去比試高低,要與那貓自然畏懼,便立馬大吸一口空氣,鼓大肚皮,撐起身子,然後小吼一聲,佯裝猛虎下山,試圖唬住黃狗;那狗卻不作絲毫退讓,硬是要與他幹到底。那貓兒早已被嚇得撒了一灘貓尿,終是沒轍地逃走,並言今天沒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幹一場云云。

那狗也倒黴,又在街上撞見了貓兒,這回可不是一隻,而是一羣。然而那狗照舊是泰山壓頂而聲色不動,先是露出幾顆犬牙,接着狂吠兩聲,甩動尾巴,白壁無瑕頭便溜,然後是一羣貓兒追殺一隻黃狗,再然後是漫天飛舞的狗毛。

狗,貓,鼠代表了魯許迅生活的那個年代的三個階層,我不知道應讀該用手中這杆筆去抨擊哪個讚頌哪個,心中只有一種同情,發自內心的同情,同情生於那個適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適者的年代的魯迅。記得有個老師説過:魯迅的文章,只適於瀏覽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識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還為時過早,可我已能體會到魯迅對這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筆戰鬥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華民族。可這,只在歷史的輪迴裏留下了“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吶喊與彷徨。也許,這就是魯迅,一個高於世俗而又不脱離世俗的革命家。

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2

這個寒假的氣象卻是不錯的,陽光亮媚,曬得人暖暖的,這樣的境況委實合適泡上一杯香茗,讀上一本好書的。

好書如斯多,從其中挑出一原來也絕責難事,在書架上翻檢的時候,眼光不禁的被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來,這個明媚的午後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這本集子,文章未幾,僅十篇。讀完小引之後,便決議順着文章的目錄一片一片的讀下去。

第一篇的題目叫做《狗·貓·鼠》。魯迅當初的文章是極有思維的,這題中的貓鼠狗天然也絕非是去寫那貓鼠狗的各種秉性,而是借貓鼠狗這三個動物來借喻時下的人們的生活意識狀態。雖説本文的題目為《狗·貓·鼠》,而先生的眾多筆墨都用來寫自己的“仇貓”。

先生仇貓有許多的理由,貓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靈巧,實則隱藏着“妖氣”;先生還是既不喜歡貓的叫喚聲的,聽到貓的叫嚷先生總要嫌煩,而這個貓則是更像及了那些與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貓的;還有一條也是先生仇貓的緣故,凡是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縱情擺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這卻是和當時一些人的做法無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處,必是會就想盡方法緩緩地折磨別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樂趣”。這是何等病態的一種社會形態,笑人無妒人有,那確實是先生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悲痛。  先生仇貓委實不是口頭革命,先生湊合貓自有一套措施。開端只是從家中養的一隻花貓下手,一一推廣,以至後來貓都素來不瀕臨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場已是明白至極了,而此時,先生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隻他收容的小隱鼠,隱鼠與那些比“名人名教學”還軒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這個小隱鼠彷彿也是葬身於貓之口中,隨後來得悉是長媽媽所謂,然而,先生和貓之間的牴觸委實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細細咀嚼,先生所言的狗鼠貓,其實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時代的三類人。先生用極其細膩的筆法刻畫了這三個階層,先生正是以筆為槍,鞭撻了那個時代的“名人”,表達了自己對於那些生活在底層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撐,而那些“名人”各種媚態,對弱者的各種折磨,先生也不屑一顧!

先生的文章或許我還讀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卻能深切的感想到先生對那個日漸渾濁的世道的無奈與悲切,他用他的舌戰鬥着,搶救着氣息奄奄的中華民族。

向先生致敬!

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3

最近讀了魯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觸頗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憶,夾雜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認魯迅先生的罵功真的很一流,以致於他的罵貓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麼暗諷。

魯迅先生的筆從來都被人們比作“匕首”,現在一看,果不其然,連這麼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時候也存着一絲嚴肅與謹慎。我不得不説:魯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澀難懂,以致於《狗、貓、鼠》我讀了兩三遍也沒有搞明白。魯迅先生的風格真是奇怪,一會兒又讚揚貓、一會兒又仇恨貓。但是實際上他是熱愛動物、熱愛自由的,他在萬生園中看見猴子翻筋斗、母象請安,會破顏一笑,但也會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這種多餘的聰明還是沒有的好。

魯迅先生不喜歡貓,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歡貓,是因為貓傷害了他的隱鼠,可是後來知道真相後,他還不喜歡貓,對貓還有種憎惡,可見幼小的時候,埋下的一些東西,習慣是一輩子也揮之不去的。其實,魯迅先生喜歡隱鼠也是由於父親的緣故,他一直記得父親講的故事爸爸墨猴當成隱鼠,隱鼠一些惹人煩的行為,也會讓年幼的魯迅感到有趣,不難看出魯迅天真且對事物充滿了好奇心。童年的魯迅,還沒經歷滄桑與磨練,還顯得活潑可愛。

魯迅先生寫到“其實人禽之辨,本不是這樣嚴”。“他們適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説一句分辨話。”其實人本身也能做到這一點的,只是你魯迅先生説的,一步一步進步後,就開始墮落了,説空話還不知道自己説的違心之論。人類這些小聰明,其實還不如沒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視為多餘的聰明。也表達出了魯迅先生對小聰明極其不屑的一面。

至於魯迅先生讀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裏貓和狗結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講情理,我認為我們對那個故事也不必去理會。恰正是那個故事,説明了狗小心眼兒這件事,可是現實生活中狗其實也不是這樣的。

每個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過法不一樣。魯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們要坎坷的多,經歷不同,對事物的看法觀點也就不同。實際上其中魯迅先生的觀點一些我並不贊同,多少還夾雜着一些童年的經歷和長大後的世故帶來的偏見。其實這點也並不奇怪。

總之,我認為《狗、貓、鼠》是我讀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讀過很多回憶錄,《朝花夕拾》是其中最與眾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樣紅!

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4

不曾發現,狗和貓原來是有着過節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魯迅先生原來是仇貓的。

現在讀了《狗貓鼠》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魯迅先生仇貓是有着正當理由的:一是貓欺負和折磨弱者,二是貓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態,三是它們的嗥叫令人心煩。然而這些都不是魯迅先生起初仇貓的原因;那是後來才添加進去的。令幼年魯迅仇貓的原因很簡單:它吃了魯迅心愛的隱鼠。真是單純!後來知道隱鼠是被長媽媽踩死的,魯迅這才恍然大悟,但仇貓的感情非但沒有減淡,而是更深刻了。

為什麼呢?因為這裏的貓不是單指貓,更是指那些媚態的貓那些現代評論派的人。魯迅先生借自己的仇貓而用辛辣的筆調無情諷刺了現代評論派文人的媚態的貓式的嘴臉。

看到這,我不免為貓抱不平。仇貓的人的確很多啊!我們身邊就有不少人經常打貓、趕貓甚至吃它們。但是,貓本無罪,為何要仇貓呢?

誠然,貓有着一些令人討厭的惡習,如玩弄獵物、有時很嬌媚。但是這畢竟只是它們先天的秉性,是無法改變的。人為什麼要給它戴上媚態的貓的臭名?常説人在進步,但借本無傷人之力的文字語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動物去攻擊人,這絕不是進步的表現。又如狗,和貓根本沒什麼深仇大恨。有時我們甚至可以看到貓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於恨之入骨,見了貓就窮追不捨。然而人卻偏要説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説要打‘落水狗’!這是所謂的君子應有的言行嗎?這是人的墮落啊!

人類的進步,往往伴隨着血腥無情的戰鬥,我想這應該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戰鬥擴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罵槐般戰鬥,未免有點放肆。

貓也罷,狗也罷,不過是一些無辜的生靈。自人類會走路、會打獵那一天起,它們就已經追隨人類了。然而作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如今卻被用作人與人鬥爭的工具,那是它們的不幸,也是人的不義。同一搖籃下,人與動物之間應該多一份尊重。

高一的狗貓鼠讀後感5

著名的作家——魯迅先生,他對外自稱是仇貓的。光從《狗。貓。鼠》就可以看出。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魯迅仇貓,被嘲笑是狗。然後分析一些關於貓狗結構的傳聞,最後是説貓和老鼠的淵源。

相較於狗,貓,鼠,我認識最多的當屬貓了。不曾想到仇貓的原因竟可以有這麼多,相比之下,我對貓是不怎麼排斥的。魯迅仇貓的原因之一,貓有人們幸災樂禍,慢慢折磨弱者的壞脾氣。折磨弱者,我是堅決反對的,但對於貓食鼠我也不抱憤恨的感情,畢竟這是貓的生存獵食。況且我對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厭惡的心態看待,想起老鼠那對暗紅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懼,也因如此,我從不買紅眼的兔子。對於一些漂亮的珍珠寵物鼠,我是不會厭惡的,畢竟種類不同,我不是會牽仇的人。若是魯迅仇貓,那麼愛貓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鄭振鐸,他可是萬千寵愛於貓啊。他並不像魯迅認為貓是虛偽的,媚態的。他眼裏的貓美麗,活潑,可愛,神氣……貓的優點也盡在他的心中和文章裏。

貓不像狗那樣大,它嬌小,乾淨,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貓睡覺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覺是的打呼嚕也是動人心絃的。若説貓是生活中的人的話,那麼必定是聰明機智的。狗是忠誠,老實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睞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領。就像武將,聰明需躺在主人懷裏就奪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睞,就像文臣,按歷史潮流來説,武力不能解決一切,而智慧才是勝敗的關鍵勝敗的。所以愛貓者比比皆是。但有一點能歸納出來,性情温和的人必定愛貓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剛烈,以事業本領為重的人會更愛狗。嚴肅與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與貓的性格一樣。

狗,貓,鼠因人而異,不同的人自然會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論何時,正直,勇敢,敢作敢當,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於自己的行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諷。狗,貓,鼠皆有他們動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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