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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

欄目: 讀後感 / 發佈於: / 人氣:3.24W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1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爾的經典之作,它以起伏不定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户曉的偵探形象,征服了無數讀者的心。

福爾摩斯的正義感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接一個案子,福爾摩斯都會傾盡全力去揭開謎底。其間不僅有案子本身的離奇,還有作案者的干預和阻止······面對着種種困難和危險,福爾摩斯依舊義無反顧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案情的發展總會使真相撲朔迷離、起伏不定,別人可能會因此而喪失信心,停住探索的腳步,而福爾摩斯仍會堅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發現、尋找線索,任何蛛絲馬跡他都不會放過。正因為他懷着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查案,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為這種勝利來之不易,正因為邪惡總阻擋在前面,所以最後的凱歌才會更加響亮動人。

自古以來,邪不壓正,是不變的道理!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2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一共講了福爾摩斯破案的八個故事,分別是“波希米亞醜聞”“銀色馬”“顯貴的主顧”“硬紙盒子”“桐山毛櫸案”“最後一案”

其中,“最後一案”是我被深深地感到了,他講了福爾摩斯為了消滅莫里亞蒂教授,和他在瀑布旁打鬥,最後一起落入萬丈深淵。其中我覺得福爾摩斯有一種捨己為人的精神,我們生活中也有捨己為人的精神。

那次汶川大地震,有一位母親,她為了救別人的孩子,拼命地跑向廢墟,用手把一塊又一塊的磚搬開,可她自己的孩子卻被埋在廢墟里面,這個孩子一直在廢墟中等待着媽媽。幾天過去了,媽媽一直沒來救他。結果,這個孩子由於缺水,死去了。

這件事説明了媽媽為了別人的孩子讓自己的孩子失去了生命,這種捨己為人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我以後也要做一個捨己為人的人。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3

看完這本書後,心中感歎萬千!《血字的研究》,這是一樁匪夷所思、令人百思不解的謎案。但是福爾摩斯卻以敏鋭的觀察力和多年的經驗解開了它。這篇文章中把犯人毒辣無情的心和貪財的慾望寫得淋漓盡致,令人讚不絕口!

每次,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往現場!但是,犯罪人幾乎是沒留下蛛絲馬跡,看似無從下手的案子,他卻能從犯罪現場的一點細小的線索開始推理, 那精密的邏輯思維,那驚人的觀察能力,那臨危不懼的冷靜,令人拍手叫絕!往往,一些關鍵的線索,總是在一些繁瑣、細小的事物上!那敏鋭的眼睛,加上緊密的邏輯,天衣無縫的合作,造就了一位破案高手。那些細小的線索註定了成功與失敗,福爾摩斯從不忽略這種細小的'沙礫,他很清楚,他不能輕視他們,他清楚的知道一旦忽略了他們,結果肯定會是失敗!一切都決定於態度,態度也決定了一切!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4

我最愛看的一本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福爾摩斯很勇敢,其中和華生經歷了許多奇妙的案件。

他們是用前面的幾個步驟結合起來,找出敵人下的圈套,就能直接找到敵人在哪兒。有時他也會失敗,“失敗是成功之母”,這是他曾經説過的一句話。有時福爾摩斯生病了,也堅決不放棄這項工作。有時他還裝病來吸引犯罪嫌疑人,把警察史努克斯藏起來,等他説出來的時候,史努克斯就馬上出來抓住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只能投降。

還有一個案子是我最喜歡的。就是一個伯爵愛上了一個女孩,女孩的爸爸看到是伯爵,他就心裏想:“如果女兒嫁給了伯爵,那我自己也就有伯爵的身份。”他就同意了這門婚事。沒想到幾年前女兒已經跟一個叫約翰的人結了婚,但是他不知道,就答應了這件婚事。可是,女兒婚後,她看見了約翰,所以手裏的花朵就掉了下來。福爾摩斯很快告訴了伯爵。後來,伯爵知道真相後,流下了眼淚。這就是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個故事。

福爾摩斯真的是一個名偵探,但是他自己覺得不是,因為他説自己也有失敗,但有時候他勝利的時候滿臉笑容,失敗的時候,再加努力。我希望我們都能學習他這種探案的經歷,這種永不放棄的精神。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5

前幾天,哥哥借給我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我如獲至寶,立即就看起來了。

這裏面主要是神探福爾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時候非常仔細,從每一個腳印,每一個手印,每一個指紋等地方進行仔細的觀察。在《勞瑞斯頓花園街的慘案》中,他對男屍的身上進行了,甚至對屋外的小路也進行了搜索,而且還問了周圍的一些人,將屋子裏的邊邊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後,他不一會兒就破了案,雖然他因為在觀察的時候用的時間比較長,但這讓他在破案的時候有了更好的事情來想象。

這本書主要都是講了福爾摩斯如何探案的,講了福爾摩斯的嚴謹態度。我體會到了福爾摩斯是一個仔細認真的人,但有時候他卻有些驕傲和自以為是。由於這本書太厚了,我只讀了一點點,所以等以後我再接着給大家講吧!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6

我看過一本書,名叫《福爾摩斯探案故事》我十分喜歡看探險小説、歷險記什麼的。所以我對它十分感興趣。 該書的主要內容是:有一位先生名叫華生,在阿富汗做軍醫,不幸負了傷,傷好後,政府又給了他9個月的假期,可是,他的開銷大於收入,無奈之下,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斯坦弗。斯坦弗將華生介紹給了一位名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人,福爾摩斯很難相處,在華生來了以後,本來冷冷清清的小屋有了命案的發生,就熱鬧起來了。先是勞瑞斯頓花園街的命案,再是血字的研究,再是吸血鬼,再是斑點案……把福爾摩斯、華生、雷格爾搞得團團轉。最後福爾摩斯總是通過自己的智慧將一個個案件破獲。

我想這本書告訴大家,一個有智慧的人不僅要有淵博的知識,而且要善於觀察,善於分析,並且要不畏困難,不畏艱險,堅持到底,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迎來正義和勝利。同時我相信,每個人只要有一顆善良的心,有一顆能為自己的朋友犧牲一切的心,他就會得到別人的真心。我相信我們身邊有許多默默為你加油的人,那就是你們的爸爸媽媽,爸爸媽媽默默地為你們鼓掌,有了他們的支持,你們就會像福爾摩斯一樣勇往直前,不斷地去探索真理與正義。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7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愛不釋手,福爾摩斯那頑強的品格多麼令人欽佩!如果你讀了這本書,就會明白福爾摩斯是多麼偉大!

福爾摩斯是一名偵探,他信念堅定、意志剛強、堅持不懈、百折不撓、奮鬥到底、終獲成功。福爾摩斯在破案過程中,發生過這樣的一起事件:有一次他收到了一份電報,有一位爵士被人殺害,這位爵士的女主人説,當時的嫌疑人共有三人,但福爾摩斯一直堅信這件事有些蹊蹺,他繼續查找這件事,最終,終於找到了真正的兇手。最後的兇手是一個人。就因為福爾摩斯堅持自己的信念,他才把這個案子破了。如果他當時放棄了信念將會帶來多麼大的災難呀!

他那麼堅持自己的信念,想想自己,我感到臉上一陣陣發熱。我是一個不堅定信念的小女孩。

記得四年級時,姥爺帶我去爬山。準備爬山時,我心裏默默對自己説,我一定要爬到頂!可是爬到中間時我就堅持不住了,於是爸爸把我背下了山。想想,在福爾摩斯面前,我顯得多麼渺小呀!

讀完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我決心要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每當我遇到困難而退縮時,每當我遇到挫折而流淚時,我就會想起福爾摩斯那高大的身影,我要把自己磨鍊成一個信念堅定、堅持不懈的人!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8

我平時很喜歡看《福爾摩斯探案集》。它是一本非常吸引人、好看的書。

這本書主要是講福爾摩斯這位神奇的偵探與華生一起破案的故事。福爾摩斯的觀察能力很棒,他總是能通過對細節的觀察來查明事情的真相。他還總能在危險神祕的場地及時出現,幫助人們破案。

這本書讓我知道了做偵探要做到三點:首先要能仔細地觀察事物。比如福爾摩斯能從皮膚的顏色、左臂的動作推斷出華生是從阿富汗回來的。其次當偵探需要學問淵博。福爾摩斯會做實驗發明一種鑑別血液的試劑;他能在破“恐怖的帶子”案時知道怎樣抓住毒蛇,他還會自己化粧買回了三顆綠玉,破了“丟失的寶石”案。當偵探還要很聰明。在“恐怖的帶子”案裏,他想了個好辦法讓海倫裝成頭痛的樣子給他發信號,成功地破了案。在“神祕的紅髮會”案裏,他會想辦法先躲起來,等小偷來的時候就幹掉了他。

這本書真好看!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9

期間,我讀了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書精彩的情節讓我愛不釋手,這本書也讓我懂得了許多。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裏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窗口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謙虛使人進步,驕傲使人”。

無論是誰,也都不能驕傲,驕傲使人落後。驕傲會使人粗心大意,讓許多你平時能覺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許多在平常看起來得心應手的事情,卻經常出錯。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

若想真的驕傲,還是有難度的,因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實力,但瞭解自己的實力總是很少數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準確,因為人類有潛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謙虛,不能自做聰明,不要以為自己比別人多一點智慧。謙虛的目的,並不是使我們覺得自己的渺小,而是為了更好地瞭解自己。在我們身邊,成功的人都是謙虛的人

《福爾摩斯探案》讀後感10

讀完《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我的腦海裏常常浮現出福爾摩斯破案的過程。

這本書講了三個故事:一個是《血字的研究》,一個是《四簽字》,還有一個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血字的研究》裏我認識了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和華生醫生。福爾摩斯一見到華生就知道他來自阿富汗,是一名軍醫,這使我很驚訝。原來,福爾摩斯看華生像名醫生,卻有幾分軍人的氣質,顯然是軍醫。從華生的臉色黧黑,胳膊的受傷情況看出他在阿富汗呆過。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後更加佩服福爾摩斯了,在這個故事裏,福爾摩斯在作案現場的泥地裏發現了一串相同的腳印,他看到這些腳印就知道此人20歲左右,臉色發紅,右手指甲偏長,是個車伕,抽印度雪茄。福爾摩斯利用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兇手。

從《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字》裏,我知道福爾摩斯是一位善於觀察的偵探,他常常能抓住別人不注意的小細節,發現破案的關鍵線索,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這本書還有很多很多的精彩之處,我只能介紹到此為止了。如果,你真正想了解福爾摩斯這個人和更多精彩的探案故事,就請自己讀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