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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黨委領導幹部個人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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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黨委領導幹部個人述職報告

鄉黨委領導幹部個人述職報告

本人分管信訪、組織、工會等工作,聯繫**村。在縣委縣政府和鄉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本人能夠緊緊圍繞年初目標,創新工作方法,紮實開展工作,較好地完成了縣委和鄉黨委交給的各項任務。現將一年來的工作報告如下:

(一)述學。本人在工作中能認真參加“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及十九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在學習中,除了參加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外,還學習黨紀條規,法律法規等,同時注重向一些老同志、老幹部、身邊的工作同志學習,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集中學,入腦入心,以“三會一課”制度為依託,圍繞“咱共產黨員有啥不一樣”、“學習系列講話、強化‘四種意識’”、“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等專題開展大討論、“微感悟”、主題研討、演講比賽、巡講黨課等形式,開展學習教育大交流。

(二)述職。一是強化目標定位,明確黨建責任。堅持“書記抓、抓書記”的理念,18年初與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簽訂《黨建工作目標責任狀》,制定《基層黨建十六條》,明確目標任務,按月考核排位,責任追究。18年****黨委被市委授予“全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二是提升陣地功能,從嚴教育管理。投入185萬元建成**居委會黨羣服務中心,投入74萬元對各村居黨羣服務中心提檔升級及周邊環境和配套設施的改善。堅持從嚴從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統籌安排各黨支部“三會一課”內容。嚴格規範發展黨員程序,培養入黨積極分子31人,發展對象17人,預備黨員按期轉正15人。三是突出問題整改,夯實基層基礎。先後召開五次專題黨委會,研究排查黨建突出問題並制定整改方案,18年11月份以來,共排查出36個問題,目前已整改35個、完成率達95%。四是緊盯人才引進,注重學用結合。牢固樹立“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理念,建設“桃花源記”桃果基地人才超市,先後引進省、市、縣人才30餘人,組織培訓和技術指導35次。會同晨光傢俱、瑞源塑業等企業引進本科以上層次人才25名。

(二)“書記項目”實施情況

一是市委書記項目方面加強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對村“兩委”班子成員進行分析研判,選配2名35歲以下大專以上年輕幹部進入村“兩委”班子,進一步優化幹部結構。利用幫扶資金218萬元,建設集三來一加、太陽能光伏、自強農場、扶貧開發館等為一體的自強脱貧綜合體,實現村集體收入35萬元。開展“把我是黨員記心裏”活動,設立黨員形象牆,開展黨員公開承諾,為黨員體檢、過政治生日,組織黨員到淮安周恩來紀念館接受黨性教育,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相關做法得到《**日報》報道。深化“返鄉興村千人計劃”,2018年新選撥新村幹9名,18名新村幹捐獻資金75萬元用於慰問老人兒童和道路修繕,創業項目帶動500餘人就業,貢獻税收130萬元,增加村集體收入38萬元。今年宋姍姍接受**社專訪並被選任為**村支部書記,陳帥被提名為**村主任人選。二是指定書記項目方面。嚴格執行黨委“三會兩課”制度,排定年度學習計劃,召開黨委集中學習會15次、議事會33次,民主生活會2次,黨委委員到各黨支部上黨課18次,參加警示教育學習8次。二是縣委書記項目方面深化“富民書記”培養工程,打造****“桃花源記”富民書記情景教育基地,全景式展現我縣238名村書記帶頭、帶領、帶動致富的富民實踐和富民成果,先後接待省、市、縣各單位累計800餘人參觀學習,有效放大了我縣黨建富民工作的影響。依託鄉人才超市為平台,全鄉村書記領辦創辦桃果、稻蝦、芡實、西瓜等各類項目9個,帶動羣眾就業850餘人。今年2月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單位”,被縣委組織部授予“組織工作全面先進單位”。(二)信訪工作方面:分管的信訪工作在全市率先建立健全了“陽光信訪”系統。同時全年“兩會”及敏感節點期間未發生到市、去省、赴京等越級上訪情況,化解信訪積案85件;被市信訪局表彰為信訪工作“四無鄉鎮”。(三)離退休幹部工作:被宿遷市關工委授予關心下一代工作“五好鄉鎮關工委”,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被縣委組織部和縣老幹局聯合授予“2018年度優秀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四)工會工作:被縣總工會授予“先進基層工會”稱號,個人也被縣總工會表彰。

(三)述廉。本人深刻認識到“打鐵必須自身硬”的道理,嚴格要求自己,時刻注意和維護自身形象,嚴於律己,以誠待人,踏踏實實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能做到管好自己、管好身邊人、管好分管領域。
    1、2018年度本人職責範圍內能夠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等作風建設要求、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成效明顯,無違反規定和違紀行為。

2、本人執行廉潔自律規定情況如下:

(1)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收受請託人房屋、汽車等物品,或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房屋、汽車等物品,功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出售房屋、汽車等物品,或以劣換優及以借為名佔用他人住房、汽車,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請託人財物。

(2)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以委託請託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託理財的名義,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益,或為本人謀取預期的不正當利益。

(3)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請託人以給特定關係人安排工作為名,使特定關係人不實際工作卻獲取所謂薪酬,或授意請託人將有關財物給予特定關係人。

(4)無違反規定在企業兼職、兼職取酬、投資入股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由請託人出資,“合作”開辦公司或者進行其他“合作”投資,收受請託人提供乾股。

(5)無參加賭博,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為賭博活動提供保護等行為,以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

(6)無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貴重物品。

(7)無利用婚喪嫁娶、子女上學等事宜大操大辦、藉機斂財。

(8)無在招商引資的幫辦服務企業中以本人或他人名義領取報酬。

(9)無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私利,或者放任、縱容他們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

(10)沒有“跑官要官”行為以及借選拔作用幹部之機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11)無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 

(12)無違反規定在本單位或下屬單位設立“小金庫”。

(13)無違反規定在工作日午間飲酒,用公款相互宴請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法公務的宴請;

(14)無違反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規定,不存在公車私駕和公車私用現象。

(15)無用公款旅遊或變相旅遊及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

(16)本人或單位其他人員無違反規定領取津補貼、獎金或存在“吃空響”現象;

(17)無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

(18)無其他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和作風建設規定和法律法規的情況。

(三)述意。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按照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負責的要求從更深的戰略意義、更高的目標追求,認識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重大意義,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實意識形態工作的各項任務,牢牢掌握意識形態的領導權、主動權,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意識形態研判工作機制,堅持意識形態工作原則,全力打好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戰。

(四)述學。本人在工作中能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在學習中,除了參加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外,還學習黨紀條規,法律法規等,同時注重向一些老同志、老幹部、身邊的工作同志學習,取他人之長,補己之短。集中學,入腦入心,特色黨課基層行以“三會一課”制度為依託,圍繞“咱共產黨員有啥不一樣”、“學習系列講話、強化‘四種意識’”、“做‘四講四有’合格黨員”等專題開展大討論、“微感悟”、主題研討、演講比賽、巡講黨課等形式,開展學習教育大交流。

(五)述法。在工作中做到學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遵紀守法的表率。平時能積極的參加想縣鄉組織的各類法律知識培訓,記好學法筆記。同時在工作中遇到拿捏不準的法律方面問題能及時向法律顧問請教。如在今年所住**村一名八十多歲的老人兒子不履行贍養義務時便求助鄉法律顧問,最終按程序把老人送進了鄉敬老院,避免了一場道德失範事件及法律糾紛的發生。本人分管工作今年未涉及到行政訴訟情況。

(六)述德。通過吸取社會上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自覺進行自我教育,主動、自覺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積極主動地克服自己的不良行為,養成了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習慣,鞏固了道德信念,培養了道德情感,增強了道德意志,提高了道德判斷能力和行為選擇能力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做到:對照查,互督互促,“五查五強”嚴自律以“五查擺五強化”教育活動為載體,以帶頭自查自糾為抓手,查擺德行表現是否缺失,強化道德修養。監督改,緊盯短板,聚焦“軟肋”促整改。圍繞鄉鎮“六大工程”排定4個主要“短板”;同時,深入分析短板產生的根源,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全力以赴補齊短板。領頭做,知行合一,爭當先鋒我帶頭。開展“我是黨員戴黨徽”、“我是黨員我承諾,拒燒秸稈我當先”、“把我是黨員記心裏”等活動,讓“做合格黨員”的標準進一步項目化、具體化,引導自己學先鋒、做先鋒。

(七)述扶。本人能認真落實扶貧開發責任制,定期走訪結對幫扶的**社區包樹紅户,根據他的實際情況幫他聯繫到泰州橋樑建設公司打工,月收入3500餘元,已經實現該户脱貧。同時在**村“聯村共建”工作中能主動作為,針對該村經濟薄弱的情況,建立抓整頓的幫建機制,爭取掛鈎單位省社會主義學院、縣環保局等建立了自強脱貧綜合體:累計投入資金218.5萬元,其中投入55萬元的“三來一加”項目三旗織造,安排25人就業,年可為村增加租金收入3.5萬元、税源型收入5萬元,投資45萬元的兩組光伏發電項目年可為村帶來近4.5萬元的電費收入。投入8.5萬元佔地40餘畝的**村自強脱貧農場35户低收入户免費認領土地種植的長豆角已開始銷售,可實現35户低收入户户均增收4000元,實現脱貧目標。通過鄉自強協會牽頭組織農民製作幹豆角、金針菜等村可實現年集體增收8萬元的目標,同時投入12萬元的廣告牌年可為村帶來2.5萬元收入,投入100萬元購買的標準化廠房年可為村增加13萬元收入,18年村實現集體收入27.3萬元。同時扶貧工作也還存在涉及面不廣,脱貧成效不夠顯著等問題,這些問題有待今後工作中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