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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的論文【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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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的論文【新版多篇】

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 篇一

一種文明如果把掠奪和征服自然視為自己的價值實現,那麼,環境污染與生態危機的出現就是必不可免的;人為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危機,不是源於科學技術提供資源的速度慢於人類消費資源的速度。

與以往的歷史相比,人類目前所掌握的技術無疑是最先進的,但是,環境危機正是在我們擁有如此空前的技術力量的背景下產生的。

因此,環境危機不能通過單純的技術手段來解決,承認技術手段在保護環境方面的侷限性,並不是要否認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侷限性,並不是要不論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們突破技術決定論的侷限,把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放在文明轉型和價值重鑄的大背景中來加以思考。

承認大自然的內在價值,把人與自然視為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尊重並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美麗和穩定。

無論以全球範圍,還是以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人類文明都發展到了保護生態環境階段。

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經濟能夠得到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也是人類文明得以延續的保證。

要實現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們要調整好人與自然的關係,當代人與後代人的關係,以及當代人之間關係。

要真正解決環境問題,首先必須改變當前人類的發展模式和道路。

發展不能僅侷限於經濟發展,不能把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割裂開來,更不應對立起來。

發展應是社會、經濟、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

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上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或為人類環境保護工作的轉折點,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環境污染問題。

從全球來看生態環境破壞此環境污染更嚴重。

衝破了就環境的狹隘觀點,把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緊密聯繫起來,協調人類與環境,發展與環境的關係,才能從整體上解決環境問題。

當代人之間能否公平地分配環境保護的成本與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勵人們的環保行為的制度安排,這直接決定着人與自然和諧這一目標的實現;如果當代人之間尚且不能實現某種最低限度的公正,那麼,我們就很難指望他們會真正關心遙遠後代的利益,因此,當代的集體努力與人人選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鍵。

《我們共同的未來》把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

這是由於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這是人作為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

貧困是對這種權利的剝奪,它使人作為的價值得不到實現。

同時,貧困與破壞環境往往是互為因果的。

因此,消除貧困,減少貧富差距是實現代內平等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綜上所述,要達到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要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保護好環境。

人有權利利用自然,通過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滿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這種權利必須以不改變自然界的基本秩序為限度;人又有義務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實,保持自然規律的穩定性,在開發自然的同時向自然提供相應的補償。

當然,如此確定權利和義務的範圍,是以人與自然之間原本存在着和諧為前提的,可持續發展針對的則是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已經遭受嚴重破壞的現實。

在這個事實中,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的範圍必須相應調整。

在達到新的和諧之前,人對自然的開發方式,開發深度應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人在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的同時,應當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補償,以恢復其正常狀態。

使人與環境協調發展,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可持續發展的實質 篇二

可持續發展既是滿足當代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包含二個重要的內涵:一是需要,指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將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二是限制,指人類的發展和需要應以地球上資源的承受能力為限度,通過人類技術的進步和管理活動,對發展進行協調與限制,要對環境滿足眼前和將來需要的能力施加限制,以求與自然環境容量相適應。

沒有限制的發展,便不能持續。

生態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經濟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手段,社會持續發展是可持續的最終目標。

隨着環境問題的出現,倡導可持續發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

當今世界面臨着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一系列重大問題。

可持續發展概念是在人類深刻認識環境與資源的可持續能力基礎上提出的。

它是源於環境保護的。

人類是自然的一部分,人類與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整體,人必須與自然協調才能持續生存。

不適當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是地球環境所面臨的最嚴重問題之一。

工業革命以來,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國家競相追求經濟的高速發展,通過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資源,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維持較高消費水平的需要。

工業生產雖然增長了幾十倍,但卻出現人口膨脹、資源短缺、環境惡化、生態破壞、貧困加劇和各國發展失衡的社會矛盾。

可見經濟要持續發展,社會能夠和諧發展,保護好環境是關鍵可持續發展的思路,不但涉及人類未來的前途和命運,而且發展就是高消耗,高增長的消費經濟模式,不考慮自然的承受能力,以大量消耗自然資源來促進經濟發展,造成人與自然環境的不協調。

可持續發展是將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物質不滅和能量守恆定律,應用到作為有機整體的人與自然環境系統。

滿足人類需求是社會發展的中心。

要求人類在儘量減少資源消耗的基礎上,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做到少投入多產出,促進可再生資源的增長,使系統內部在相互協調的情況下,物質能量的轉化率達到最佳效果,以滿足人們的需求。

同時要求人們在消費時,儘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以減少自然的負荷,使系統的結構和功能保持良好狀態,成為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

環境功能和環境問題 篇三

人類社會的發展不可能脱離周圍環境而孤立地進行。

環境是社會發展的經常必要的條件之一,趁着加速或延緩社會發展進程的作用環境對社會發展所起的促進或阻延的作用體現了生產力不斷提高和自然資源不斷開發,社會與其周圍環境的聯繫便日益加深。

環境是人類生存發展的基礎。

也是開發利用的對象。

主要功能有:(1)提供人類活動所必需的各種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

環境是人類從事生產的物質、能源的源泉,也是各種生物基本重要條件。

人類從自然地理環境中開採煤、石油、天然氣等,利用土地資源生產穀物,從而產生一系列的經濟活動。

因而環境資源的多寡、優劣決定着經濟活動的規模和速度。

當人類索取資源的速度超過自然供給的能力時,便難以維繫和持續發展。

(2)消納和同化人類活動產生的產品,同時也會有一些一時未能被利用的副產品排入環境,成為廢物。

而人類新陳代謝和消費活動,也產生各種廢棄物歸還給周圍自然環境。

當廢物排放量超過環境的自淨能力時,環境質量會下降。

(3)滿足人類生存的精神享受。

環境不僅能為人類提供物質資源,而且還能滿足人們對舒適的要求。

清潔的空氣和水是農業生產必需的要素,也是人們健康,愉快的生活需求。

優美舒適的環境,使人們心情輕鬆、精神愉快,有利於提高人體素質,更有效地工作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保護環境的目的在於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

面對諸多的環境問題,我們必須加強環境保護。

環境問題是指任何不利於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環境結構和狀態的變化,產生的原因包括人為、自然兩方面。

其實質是人類不合理的社會經濟活動與環境可持續發展間的矛盾。

環境問題已成為人類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

主要包括原生環境問題和次生環境問題兩大類。

(1)原生環境問題地叫第一環境問題,是由自然環境自身變化引起的,沒有人為因素或很少有人為因素參與。

這一類環境問題是自然誘發的,是經過較長時間自然藴蓄過程之後才發生的,或者主要是受自然力的操縱,且人已失去控制能力情況下發生的,並使人類社會遭受一定的損害。

這類環境問題包括地震、火山活動、滑坡、泥石流、颱風、洪水、乾旱等。

面對這些問題我們晝做到預防減少損害。

(2)次生環境問題是人類活動作用於周圍環境引起的環境問題,也稱第二環境問題。

主要是人類不合理利用資源所引起的環境衰退和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等問題。

①環境破壞,環境破壞又稱生態破壞。

主要指人類的社會活動引起的生態退化及由此而衍生的有關環境效應,它們導致了環境結構與功能的變化,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環境破壞主要是由於人類活動違背了自然生態規律,急功近利,盲目開發自然資源所引起的。

因過度砍伐引起的森林覆蓋率鋭減,因過度放牧引起草原退化,因濫肆捕殺引起許多動物物種瀕臨滅絕,盲目佔地造成耕地面積減少因毀林開荒造成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地下水過度開採造成地下水漏斗,地面下沉,因其他不合理開發利用,造成地質結構破壞,地貌景觀破壞等。

②環境污染與干擾,環境污染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並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性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或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主要是指人類活動導致環境質量下降。

如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這威脅着人類的健康。

環境干擾指的是人類活動所排出的能量進入環境,達到一定程度產生對人類不良的影響。

環境危機之所以引起人們的普遍不安與廣泛關注,是因為環境危機不僅影響了當代人的生活質量,也威協後代人的生存。

這必須與可持續發展聯繫起來,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它不僅重視增長數量,而且要求發送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

是以保護自然為基礎,控制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減少生態破壞,保持地球生態系統的完整性,以持續的方式使用可再生資源,使作類的發展保持在地球承載力之內。

是以消除貧困,改善和提高人類的生活質量為目的,要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雖然未來人對幸福的理解也許會與我們有所不同,但作為人,他們的某些基本需要(如清潔的空氣、乾淨的。水、健康而穩定的生態系統)必須首先得到滿足。

因此,在分配地球上的有限資源時,我們必須要用代際主義的原則來處理當代人與後代人的關係。

我們不僅要給後人留下一套先進的生產技術與成熟的經濟發展模式,還要給他們留下一個穩定而健康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