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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資料(精品多篇)

欄目: 交通運管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42W

交通安全教育資料(精品多篇)

交通教育 篇一

所謂“交通教育”就是指“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分為兩大部分,即對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和對全社會人員的安全教育。

1、對駕駛員的教育內容主要分為駕駛員定期學習交通法規;學習機動車的新技術、新操作技能、機械理論,對駕駛員定期進行的理論考核、操縱考核和車輛審驗都可以歸納到這個範圍內。

2、對全社會人員的教育主要是學校教育,國外十分重視交通安全的學校教育。1920~1925年,美國在中國小實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實驗證明,受過交通安全教育的中國小生的交通事故率明顯下降。目前,發達國家在中國小開設交通安全課已經十分普遍,在第三世界國家給中國小開設交通安全課的尚屬少數。我國在一定數量的大中城市雖然也開展了對中國小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但作為課程開設的還不普遍,交通安全活動開展得也不普遍和不是經常性,這是十分遺憾的事情。

利用一切新聞媒介和宣傳手段對全社會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對交通法規的宣傳是交通安全社會教育的主要方法和內容,目的是加強和提高人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法制的觀念,從而達到全面提高交通安全的水平。

六、保證交通安全的一些具體措施

1、汽車上安裝安全玻璃,配備安全帶,安裝避險安全氣囊,駕駛員的座位應有靠枕,備有道路防滑設備。

2、道路的設計要求更合理和更科學,道路沿線應該有完備的交通設施和服務機構,道路的數量應該和道路交通運輸相配套。

3、人車分流,進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學地控制道路的進、出口。

4、有條件的道路應該實施立體交叉,對平面交叉要進行科學的管理,應用高科技管理設備和措施。

5、實現國家和地方兩級的交通立法,全面實行交通法治的科學手段。

6、大力發展交通通信事業,加強車與車、車與交通指揮中心及社會的通信聯繫。交通信息的有效傳遞,能夠增加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能力。

7、道路的沿線應該設置道路交通信息動態信息板,及時地向駕駛員傳遞道路具體情況、天氣情況等,使駕駛員能做到有的放矢地進行駕駛,增加駕駛的安全性。

8、應用高科技技術,提高車輛的防撞能力和智能化程度,有效地減少車輛的碰撞、追尾事故發生。

9、按期培訓機動車駕駛員的技術能力,及時介紹關於

車輛、道路等方面的新科技、新技術、新產品。

10、通過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來保證交通安全,在任何道路段通過對道路的通行能力計算,並利用該路段交通流特性的分析,找到一個最佳的交通量,當交通量達到此值時,將對道路的入口進行流量的控制,以調整路段的交通量保持在最佳值;同時,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調整階段,向車輛發佈分流信息,提供最佳繞行路線。

11、維持路段交通流的整體流速,以保證道路的交通安全,對那些達不到交通流整體流速寬度的車輛,進行及時分流,以減輕交通流的波動度。

12、改善交通的控制設施,合理設置交通控制信號,力爭做到交通流的線控制和麪控制

13、及時改善事故多發地點或路段的交通條件。

14、限制車速的方法:當車速超過道路條件、交通條件所能允許的範圍時,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因此,需要由立法、規劃、劃線、修顛簸車道的方法限制車速。

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篇二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着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着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步行安全 篇三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資料 篇四

一、交通基本通行原則

1、右側通行原則。我國實行的是右側通行原則。

2、各行其道原則。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各行其道。

3、安全通行原則。車輛、行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通行。

二、認識交通安全設施

交通安全設施包括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等,它們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確立人們使用道路的權利的根本,也是道路交通管理法規中最常與人們打交道的內容,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論是走路、還是駕駛摩托車、汽車,都要和交通信號、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打交道。

1、交通信號 包括:指揮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和手勢信號。

(1)指揮燈交通信號

a.紅燈代表禁止的顏色。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b.綠燈代表准許通過的顏色。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

c.黃燈代表警告的顏色。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另外有很多學校要求同學們戴“小黃帽”也是因為黃色色彩鮮明,駕駛員好辨認。

d.黃燈閃爍。黃燈閃爍的信號通常夜間單獨設在路口,用以提醒車輛駕駛員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讓行的作用。

(2)人行橫道燈信號,人行橫道信號燈由紅、綠兩色組成。

a.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

b.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人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c.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

(3)交警手勢信號

手勢信號主要用於交通警察臨時指揮車輛通行。手勢信號靈活方便,起到彌補指揮燈信號僵化不足的作用,它可以由值勤的交通警察根據當時道路的交通情況靈活使用。如果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應首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2、交通標誌,指的是用圖案、符號、文字、特定的顏色和幾何形狀向人們傳達道路信息,表達交通管理指令的靜態交通安全設施。我國現代的道路交通標誌分為主標誌和輔助標誌兩大類,一共255種。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資料 篇五

行人交通行為規範

一、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

二、行人外出時,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

三、橫過馬路必須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在設有人行橫道信號燈的地方。

四、嚴格遵守信號。在沒有劃人行橫道的地方過馬路時,要注意來往車輛,不要斜穿、猛跑。

五、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鬧、追車、扒車、強行攔車拋物集車或進行其它有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六、學齡兒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帶領。

七、不得損毀和隨意拆移交通設施,不得鑽跨、倚坐交通護攔、隔離墩。

八、列隊在馬路上行進,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橫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乘車人交通行為規範

一、學習交通法規,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服從交通民警指揮。

二、乘坐公共汽車、電車、或長途汽車,須在站台或指定地點依次排隊候車,待車輛進站停穩後,先下後上。上車後要站(坐)穩扶牢,並主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

三、乘坐的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

四、不準在車行道上或非出租車停靠站點招呼乘坐出租車。

五、不準強行攔車、扒車、追車、拋物擊車。

六、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各類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

七、乘坐貨運汽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不準在高於車廂欄板的貨物上乘坐,不準在駕駛室和車廂以外的任何位臵站立、攀附或乘坐。

八、不準乘坐貨運汽車掛車、拖拉機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罐車、輕騎摩托車。

九、不滿十二週歲兒童不準在二輪、側輪摩托車後座上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