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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73W

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上級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夯實學校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各項安全監管和風險防控措施,切實消除安全監管盲區,堵塞管理漏洞,嚴格落實區教育局“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和屬地監管職責,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組織開展好此次“防風險、除隱患、保安全、迎盛會”專項整治行動,成立長安區一民初級中學“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領導小組,由校長高鵬擔任組長,副校長王小柱、吳美娜和陳選輝為副組長,併成立“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由徐釗主任負責各項組織協調工作,指定王傑(18891184265)老師為檢查活動聯絡員。學校其他科室負責人及各班主任擔任領導小組成員。

三、時間安排

9月15日—11月底

四、檢查重點

1.校園“三防”建設。校園安保人員配備是否達到規定標準;各崗位人員安全穩定工作職責是否明確;安全鋼叉、防護盾牌、橡膠棍、長警棍、強光手電、安防頭盔、防割手套、自衞噴霧器八件套是否配備齊全;校園視頻監控系統是否做到重點部位全覆蓋,是否做到有專人管理。

2.安全宣傳教育。是否制定安全宣傳計劃;是否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教育內容是否緊貼學生實際;是否符合校園安全工作階段性和季節性特點;交通安全、預防溺水、防範校園欺凌、消防安全、防範擁擠踩踏、防食物中毒等重點教育內容是否逐一落實;有無教育引導家長切實履行學生教育、監管職責。

3.反恐維穩安保工作。校園門衞室建設是否達到規定標準;校園門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嚴格落實;是否堅持對進出校園的人員和車輛身份進行核查登記;是否落實校園上課期間落鎖制度;學生上學、放學等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是否組織校領導、教師、門衞、保安員和“紅袖章”志願者在崗值守巡查,維護秩序,加強防範;是否定期開展校園安全隱患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本區域、本單位、本學校維穩安保詳情是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對可能發生用極端方式表達個人意見或訴求的重點人、重點事是否逐件、逐人落實化解穩控責任。

4.防汛和防溺水工作。是否制定防汛工作應急預案;應急物資是否儲備到位;應急處置隊伍職責是否明確;防汛期間是否堅持做到值班值守備勤;是否對學生防溺水工作進行專項安排部署;是否成立學生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是否對學生防溺水開展專項教育活動;是否堅持開展巡河巡查工作;是否完善危險水域周邊警示標誌、宣傳標語標識;是否開展大家訪活動,督促家長切實履行學生教育監管職責。

5.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按照規定對校車駕駛人和師生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教育學生上下學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三輪車、摩的等非法接送車輛;家長接送學生是否遵守“一盔一戴”的原則;學校是否建立防範交通事故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是否有完備的隨車接送台賬;有無車輛帶病運行、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和攜帶“三品”乘車行為。

6.防範校園欺凌工作。學校是否成立學生防治校園欺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是否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是否制定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紀校規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規定等規章制度;是否定期對中國小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是否通過家長會、家訪等途徑,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繫溝通;是否定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項排查;是否對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7.校園消防安全工作。是否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是否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應急預案是否完備;師生人數較多、規模較大的學校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有食堂的學校是否配備滅火毯;是否定期對校園用電線路、電器設備、電動車充電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校園內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重點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警示標誌燈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8.食品衞生安全工作。校園環境衞生是否乾淨整潔;食品衞生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制定食品安全應急處置預案;是否定期開展學生食品衞生安全專項教育;食品衞生安全日常防控工作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定期對食品和衞生工作進行檢查;是否按照要求對新生開展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是否嚴格落實晨檢、病假追蹤、通風記錄等相關傳染病登記工作;是否聯合相關單位對校園外流動食品攤販開展集中整治。

9.校舍和建築施工安全。學校(單位)在建項目、施工現場器械、圍牆、簡陋閒置校舍、師生宿舍、簡易建築等的安全管理、安全排查和日常檢查是否落實;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設施,有無採取防範措施;對在建項目的施工場地、危險建築是否設立圍擋、警戒線和警示標語,施工場地與校園教學區有無進行有效隔離防護;對建設、施工、監理等責任單位的督促檢查是否落實到位;有無大雨、大風等極端天氣強行施工等問題。

10.危險化學品安全。是否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危險化學品購買、儲存、領取、操作使用和報廢處置等環節的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冒領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實;特別是實驗室、危險藥品室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是否落實到位;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是否及時進行有效處置。

11.特種設備和燃氣管網安全。學校天然氣設備、管道安全監測、檢測和維護工作是否落實到位;鍋爐、電梯、學生運動器械、幼兒遊戲器械等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排查及檢驗檢測是否落實到位;有無非法改造安裝、非法使用、無證操作和使用報廢、過期特種設備等違法違規行為。

12.應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是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是否制定落實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對學校重點部位及周邊巡查是否每日落實;是否做好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衞;是否及時關注各類網絡媒介涉及本單位的突發事件和負面消息;應急信息報送是否及時、有效、準確、規範,有無遲報、瞞報、漏報、謊報問題。

五、檢查方式及要求

由組長統一安排,副組長親自帶隊,對以上12項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對出現的問題記錄在冊,建立台賬,指定相關負責人進行限期整改,並採取“回頭望”的方式,對問題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驗收,各部門科室明確責任,簽訂部門安全責任書,實行“定崗定位定責”的管理機制,確保我校學生管理及教育教學等工作的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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