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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季度總結多篇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6W

司法所季度總結多篇

【第1篇】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

司法所根據街道工委辦事處總體工作思路,制定下發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幫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計劃,並對法律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等支部機構進行了調整,同時指導各社區根據人員變化對各類支部及時調整,制定並支部實施“12.

4”法制宣傳月活動、2月27日參加街道“與青奧同行傳雷鋒精神做文明市民”廣場便民服務活動、“3.15”裴家橋廣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諮詢人數達50餘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幫教安置工作申報了省級先進集體,人民調解案例獲得區優秀案例一等獎,並在全區優秀人民調解案例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在兩會期間根據區司法局工作指示,對幫教對象進行了全面排查,未發現重新犯罪,並補助8名生活特困的幫教對象1600元、矯正對象8名1800元,銜接幫教人員6人,銜接率和幫教率均為100%;接收矯正對象6人,解矯2人,現在冊39人,其中緩刑19人,假釋11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剝奪政治權利3人分別兩次支部個別矯正對象參加區司法局主辦的矯正教育活動,7人聽了刑法理論,8人蔘加了心理疏導講座。矯正工作走訪到位,矯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對幫教對象進行危險性評估,並填寫“南京市幫教對象等級管理測定量表”。

人民調解工作運行常態化。本季度中有較多的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三八節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佈署重大節假期間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同時針對出現的突發事件給予了積極的高度關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島路2號1棟1單元102室的龔風陽(男),到社區反映,兒童醫院鍋爐房與他家僅有一牆之隔,間距1米左右,鍋爐房的噪音影響他的生活,白天在家裏靜不下心,晚上,鍋爐的噪音使他徹夜難眠,他要求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要求兒童醫院給予他經濟補償。

經過實地查看,兒童醫院鍋爐房的噪音確實對龔風陽有影響,而且,區環保局也曾經對鍋爐房的噪音進行過檢測,噪音超標,已經通知兒童醫院限期整改。關於賠償一事,正在協調。

2.湖南路47號鳳凰城立體車庫從10月份施工以來,文雲巷6號的24户居民反映比較強烈,多次到市規劃局去找,希望找到鳳凰城建立體車庫的依據,得到的結果是區城建局只批了從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規劃局沒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堅決不同意他們建立此立體車庫,並説此車庫建設是違章應該堅決把它拆掉。施工方賈經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進展不大,老百姓是堅決不支持他們建立立體車庫。24户居民一致要求違章就應該拆掉,我們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都不接受。現在居民提出鳳凰台飯店立體車庫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則立體車庫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該車庫正在恢復批准範圍。

3.湖北路41號101室鞏嘉誠在2年前就想破牆開店,此舉遭到了樓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堅決反對101室破牆開店,否則201室要做出過激行為。

4.淵聲巷11號2單元304室餘福鑫因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已多次上訪,其宣稱為國家建立戰功,轉業後在企業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與其談話,控制其情緒,比較穩定。

5.漢口路61號,穆斯林餐廳與周圍居民的矛盾糾紛。這起矛盾糾紛曾於1月14日召開過調解聯席會議。糾紛焦點是周圍居民反映餐廳油煙大、門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廳也有過過激行為。雙方鬧疆了,居民堅決要餐廳搬走。

6.隨園大廈(共3棟大樓)、隨園14號共計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隨園大廈物業管理二次供水的,由於隨園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至今已欠交了3個月的自來水公司的水費了,若持續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勢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存在羣體事件的隱患。

1月19日上午,社區費安寧書記、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釗等人為此專門召開了協調會,社區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區、湖南路街道信訪辦,淘遛遛辦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鋪業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鋪因唐建寧、盛嵐,揚禮芹、周繼善、錢金萍、施右國等6家業主不按時交納租金,就停6家店鋪水電,但6家店鋪認為淘遛遛對他們經營活動有欺騙行為,拒不交水電費。1月5日下午經過多方協調,以上6家商鋪最終同淘遛遛達成協議。

8.南京怡華酒店與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之間的承租問題發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總經理帶人到酒店進行接收,但無人理睬,李海東帶人採取了堵門方式。上午10時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況。經現場談話方知南京怡華酒店由於欠廣發銀行債務已被秦淮區人民法院拍賣,買家為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由於沒有行使交接手續 ,致使處於無序狀態。下午3時,街道主任倪一如、書記藍紹森到29樓現場辦公,召集了由鼓樓派出所、區司法局、上海寬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保衞、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湖南路司法所等單位和人員,進行協商!2月5日在酒店29樓會議室再次召開協調會,會議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會議各方進行了初步接觸,江蘇怡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江蘇

怡華)李海榮董事長和其曹律師、南京怡華酒店(下稱南京怡華)和南京康成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康成)及南京澤天能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澤天)委託周羽正律師都持有授權委託書參加談判。會議雙方的焦點是如何進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內的資產除29層樓的其他2層樓的歸屬,江蘇怡華的李海榮認為,另2層樓的產權是屬於整個樓的公共部分分攤的,周羽正律師認為需要進一步到有關部門核實,對方是否要收購酒店或請南京怡華拿東西走人?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舉辦《勞動合同法》大課,請法律專業人員授課;二是開展律師進樓宇活動,把法制宣傳送進樓宇;三是開展中、國小生預防網絡犯罪教育活動;三是嚴格按照上級矯正工作要求開展矯正工作,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並積極支部他們參加應該參加的幫教活動;四是按照區司法局通知要求,對迴歸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排查,並上報排查統計表和排查小結;五是填寫上報“江蘇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六是積極跟蹤大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

【第2篇】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

4”法制宣傳月活動、2月27日參加街道“與青奧同行傳雷鋒精神做文明市民”廣場便民服務活動、“3.15”裴家橋廣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諮詢人數達50餘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幫教安置工作申報了省級先進集體,人民調解案例獲得區優秀案例一等獎,並在全區優秀人民調解案例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在兩會期間根據區司法局工作指示,對幫教對象進行了全面排查,未發現重新犯罪,並補助8名生活特困的幫教對象1600元、矯正對象8名1800元,銜接幫教人員6人,銜接率和幫教率均為100%;接收矯正對象6人,解矯2人,現在冊39人,其中緩刑19人,假釋11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剝奪政治權利3人分別兩次支部個別矯正對象參加區司法局主辦的矯正教育活動,7人聽了刑法理論,8人蔘加了心理疏導講座。矯正工作走訪到位,矯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對幫教對象進行危險性評估,並填寫“南京市幫教對象等級管理測定量表”。

人民調解工作運行常態化。本季度中有較多的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三八節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佈署重大節假期間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同時針對出現的突發事件給予了積極的高度關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島路2號1棟1單元102室的龔風陽(男),到社區反映,兒童醫院鍋爐房與他家僅有一牆之隔,間距1米左右,鍋爐房的噪音影響他的生活,白天在家裏靜不下心,晚上,鍋爐的噪音使他徹夜難眠,他要求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要求兒童醫院給予他經濟補償。

經過實地查看,兒童醫院鍋爐房的噪音確實對龔風陽有影響,而且,區環保局也曾經對鍋爐房的噪音進行過檢測,噪音超標,已經通知兒童醫院限期整改。關於賠償一事,正在協調。

2.湖南路47號鳳凰城立體車庫從10月份施工以來,文雲巷6號的24户居民反映比較強烈,多次到市規劃局去找,希望找到鳳凰城建立體車庫的依據,得到的結果是區城建局只批了從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規劃局沒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堅決不同意他們建立此立體車庫,並説此車庫建設是違章應該堅決把它拆掉。施工方賈經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進展不大,老百姓是堅決不支持他們建立立體車庫。24户居民一致要求違章就應該拆掉,我們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都不接受。現在居民提出鳳凰台飯店立體車庫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則立體車庫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該車庫正在恢復批准範圍。

3.湖北路41號101室鞏嘉誠在2年前就想破牆開店,此舉遭到了樓上201室的阻止,20

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堅決反對101室破牆開店,否則201室要做出過激行為。

4.淵聲巷11號2單元304室餘福鑫因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已多次上訪,其宣稱為國家建立戰功,轉業後在企業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與其談話,控制其情緒,比較穩定。

【第3篇】2022年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

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 司法所根據街道工委辦事處總體工作思路,制定下發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幫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計劃,並對法律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等組織機構進行了調整,同時指導各社區根據人員變化對各類組織及時調建立體車庫的依據,得到的結果是區城建局只批了從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規劃局沒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堅決不同意他們建立此立體車庫,並説此車庫建設是違章應該堅決把它拆掉。施工方賈經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進展不大,老百姓是堅決不支持他們建立立體車庫。24户居民一致要求違章就應該拆掉,我們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都不接受。現在居民提出鳳凰台飯店立體車庫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則立體車庫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該車庫正在恢復批准範圍。3.湖北路41號101室鞏嘉誠在2年前就想破牆開店,此舉遭到了樓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堅決反對101室破牆開店,否則201室要做出過激行為。4.淵聲巷11號2單元304室餘福鑫因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已多次上訪,其宣稱為國家建立戰功,轉業後在企業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與其談話,控制其情緒,比較穩定。5.漢口路61號,穆斯林餐廳與周圍居民的矛盾糾紛。這起矛盾糾紛曾於1月14日召開過調解聯席會議。糾紛焦點是周圍居民反映餐廳油煙大、門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廳也有過過激行為。雙方鬧疆了,居民堅決要餐廳搬走。6.隨園大廈(共3棟大樓)、隨園14號共計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隨園大廈物業管理二次供水的,由於隨園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至今已欠交了3個月的自來水公司的水費了,若持續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勢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存在羣體事件的隱患。1月19日上午,社區費安寧書記、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釗等人為此專門召開了協調會,社區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7.1月5日,大方巷社區、湖南路街道信訪辦,淘遛遛辦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鋪業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鋪因唐建寧、盛嵐,揚禮芹、周繼善、錢金萍、施右國等6家業主不按時交納租金,就停6家店鋪水電,但6家店鋪認為淘遛遛對他們經營活動有欺騙行為,拒不交水電費。1月5日下午經過多方協調,以上6家商鋪最終同淘遛遛達成協議。8.南京怡華酒店與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之間的承租問題發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總經理帶人到酒店進行接收,但無人理睬,李海東帶人採取了堵門方式。上午10時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況。經現場談話方知南京怡華酒店由於欠廣發銀行債務已被秦淮區人民法院拍賣,買家為江蘇怡華酒

店管理公司,由於沒有行使交接手續,致使處於無序狀態。下午3時,街道主任倪一如、書記藍紹森到29樓現場辦公,召集了由鼓樓派出所、區司法局、上海寬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保衞、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湖南路司法所等單位和人員,進行協商!2月5日在酒店29樓會議室再次召開協調會,會議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會議各方進行了初步接觸,江蘇怡華酒店管

理有限公司(下稱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和其曹律師、南京怡華酒店(下稱南京怡華)和南京康成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康成)及南京澤天能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澤天)委託周羽正律師都持有授權委託書參加談判。會議雙方的焦點是如何進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內的資產除29層樓的其他2層樓的歸屬,江蘇怡華的李海榮認為,另2層樓的產權是屬於整個樓的公共部分分攤的,周羽正律師認為需要進一步到有關部門核實,對方是否要收購酒店或請南京怡華拿東西走人?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源自*])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目前該案雙方已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舉辦《勞動合同法》大課,請法律專業人員授課;二是開展律師進樓宇活動,把法制宣傳送進樓宇;三是開展中、國小生預防網絡犯罪教育活動;三是嚴格按照上級矯正工作要求開展矯正工作,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並積極組織他們參加應該參加的幫教活動;四是按照區司法局通知要求,對迴歸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排查,並上報排查統計表和排查小結;五是填寫上報“江蘇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六是積極跟蹤大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

【第4篇】2022年第一季度司法所工作總結

2022年第一季度司法所工作總結

幫教安置工作申報了省級先進集體,人民調解案例獲得區優秀案例一等獎,並在全區優秀人民調解案例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人民調解工作運行常態化。本季度中有較多的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三八節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佈署重大節假期間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同時針對出現的突發事件給予了積極的高度關注。

經過實地查看,兒童醫院鍋爐房的噪音確實對龔風陽有影響,而且,區環保局也曾經對鍋爐房的噪音進行過檢測,噪音超標,已經通知兒童醫院限期整改。關於賠償一事,正在協調。

5.漢口路61號,穆斯林餐廳與周圍居民的矛盾糾紛。這起矛盾糾紛曾於

1月14日召開過調解聯席會議。糾紛焦點是周圍居民反映餐廳油煙大、門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廳也有過過激行為。雙方鬧疆了,居民堅決要餐廳搬走。

6.隨園大廈(共3棟大樓)、隨園14號共計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隨園大廈物業管理二次供水的,由於隨園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至今已欠交了3個月的自來水公司的水費了,若持續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勢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存在羣體事件的隱患。

1月19日上午,社區費安寧書記、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釗等人為此專門召開了協調會,社區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

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舉辦《勞動合同法》大課,請法律專業人員授課;二是開展律師進樓宇活動,把法制宣傳送進樓宇;三是開展中、國小生預防網絡犯罪教育活動;三是嚴格按照上級矯正工作要求開展矯正工作,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並積極支部他們參加應該參加的幫

【第5篇】2022年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範文

司法所根據街道工委辦事處總體工作思路,制定下發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幫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計劃,並對法律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等組織機構進行了調整,同時指導各社區根據人員變化對各類組織及時調整,制定並組織實施“12.4”法制宣傳月活動、2月27日參加街道“與青奧同行傳雷鋒精神做文明市民”廣場便民服務活動、“3.15”裴家橋廣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諮詢人數達50餘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幫教安置工作申報了省級先進集體,人民調解案例獲得區優秀案例一等獎,並在全區優秀人民調解案例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在兩會期間根據區司法局工作指示,對幫教對象進行了全面排查,未發現重新犯罪,並補助8名生活特困的幫教對象1600元、矯正對象8名1800元,銜接幫教人員6人,銜接率和幫教率均為100%;接收矯正對象6人,解矯2人,現在冊39人,其中緩刑19人,假釋11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剝奪政治權利3人分別兩次組織個別矯正對象參加區司法局主辦的矯正教育活動,7人聽了刑法理論,8人蔘加了心理疏導講座。矯正工作走訪到位,矯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對幫教對象進行危險性評估,並填寫“南京市幫教對象等級管理測定量表”。

人民調解工作運行常態化。本季度中有較多的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三八節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佈署重大節假期間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同時針對出現的突發事件給予了積極的高度關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島路2號1棟1單元102室的龔風陽(男),到社區反映,兒童醫院鍋爐房與他家僅有一牆之隔,間距1米左右,鍋爐房的噪音影響他的生活,白天在家裏靜不下心,晚上,鍋爐的噪音使他徹夜難眠,他要求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要求兒童醫院給予他經濟補償。

經過實地查看,兒童醫院鍋爐房的噪音確實對龔風陽有影響,而且,區環保局也曾經對鍋爐房的噪音進行過檢測,噪音超標,已經通知兒童醫院限期整改。關於賠償一事,正在協調。

2.湖南路47號鳳凰城立體車庫從10月份施工以來,文雲巷6號的24户居民反映比較強烈,多次到市規劃局去找,希望找到鳳凰城建立體車庫的依據,得到的結果是區城建局只批了從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規劃局沒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堅決不同意他們建立此立體車庫,並説此車庫建設是違章應該堅決把它拆掉。施工方賈經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進展不大,老百姓是堅決不支持他們建立立體車庫。24户居民一致要求違章就應該拆掉,我們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都不接受。現在居民提出鳳凰台飯店立體車庫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則立體車庫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該車庫正在恢復批准範圍。

3.湖北路41號101室鞏嘉誠在2年前就想破牆開店,此舉遭到了樓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堅決反對101室破牆開店,否則201室要做出過激行為。

4.淵聲巷11號2單元304室餘福鑫因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已多次上訪,其宣稱為國家建立戰功,轉業後在企業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與其談話,控制其情緒,比較穩定。

5.漢口路61號,穆斯林餐廳與周圍居民的矛盾糾紛。這起矛盾糾紛曾於1月14日召開過調解聯席會議。糾紛焦點是周圍居民反映餐廳油煙大、門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廳也有過過激行為。雙方鬧疆了,居民堅決要餐廳搬走。

6.隨園大廈(共3棟大樓)、隨園14號共計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隨園大廈物業管理二次供水的,由於隨園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至今已欠交了3個月的自來水公司的水費了,若持續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勢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存在羣體事件的隱患。

1月19日上午,社區費安寧書記、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釗等人為此專門召開了協調會,社區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區、湖南路街道信訪辦,淘遛遛辦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鋪業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鋪因唐建寧、盛嵐,揚禮芹、周繼善、錢金萍、施右國等6家業主不按時交納租金,就停6家店鋪水電,但6家店鋪認為淘遛遛對他們經營活動有欺騙行為,拒不交水電費。1月5日下午經過多方協調,以上6家商鋪最終同淘遛遛達成協議。

8.南京怡華酒店與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之間的承租問題發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總經理帶人到酒店進行接收,但無人理睬,李海東帶人採取了堵門方式。上午10時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況。經現場談話方知南京怡華酒店由於欠廣發銀行債務已被秦淮區人民法院拍賣,買家為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由於沒有行使交接手續

【第6篇】司法所季度工作總結範文(共)

第一篇

1、政治業務學習方面:圍繞千所萬人大培訓活動,堅持每週政治、業務學習,要求全所同志學習有記錄。工作之餘向書本學,工作中向同志學,並充分利用參加各種培訓班等形式以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

2、人民調解方面:以千人萬件抓調解為主線,緊緊圍繞《人民調解法》的實施,對全鎮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併為全鎮人民調解員頒發了《調解員證》,調整充實了調解員隊伍,按時上報各類信息,對村居調解卷宗進行統一規範(即統一登記、統一上報、統一卷宗)。第一季度全鎮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2件。

3、矛盾糾紛排查方面:以千鄉萬村大排查為中心,充分抓住各級兩會召開的時機協同鎮其他綜治成員單位對全鎮各村(居)矛盾糾紛隱患進行了一次徹底的排查。共排查出隱患12件,其中涉及上訪等隱患立即向黨委政府彙報,以引起黨委政府的重視,並協助黨委政府對存在上訪隱患的矛盾進行超前工作,確保了該鎮在兩會期間沒有出現過羣體性事件和越級上訪事件。

4、社區矯正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嚴格遵循分級考核制和內部評分標準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利用春節的機會對在冊的社區矯正對象分別進行了個別走訪,教育他們嚴禁在春節期間借親友團聚的機會酗酒滋事,嚴格遵守法律及社會公德。本季度我所共接收新的社區矯正對象14名,並對2名期滿的社區矯正對象予以解除。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本季度重點在利用春節期間民間糾紛多發期進行法制宣傳,在做好“五五”普法總結匯報的同時對“六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初步規劃,準備“六五”普法活動啟動的資料,做到早規劃、早準備。

6、項目建設方面:在做好xxxx年的各項工作總結及各種資料的整理充實、歸檔的同時,始終堅持抓住項目建設不放鬆,充分利用春節的機會加強同鎮委、鎮政府的溝通交流,爭取在對xxxx年工作進行謀劃的同時解決司法所的建設選址問題。

7、法律服務工作按部就班。法律工作者積極努力,為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力量。

8、信息化建設。新的系統已經投入使用,本月已經錄用新的系統報送各種信息且運轉狀況良好。

第二篇

一、人民調解工作

重新調整了鎮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成員對村級人民調解員重新登記核實。開展節前矛盾糾紛排查,確保轄區羣眾過一個安定祥和的節日;加強校園周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杜絕可能發生的事故苗頭。兩會期間,根據上級的要求和鎮統一部署,在全鎮參與開展了安全生產和矛盾糾紛的排查摸底工作。特別是對可能引發的安全問題和可能引起羣體性鬧事、上訪的重要隱患進行了深入細緻的排查。共排查出矛盾隱患22起,都得到了及時的調處化解。此外,一季度成功調解重大糾紛2起。一起是長達20年的土地糾紛,一起是徵地補償款糾紛。

二、普法宣傳與法律援助工作

年初制訂xxxx年普法計劃。為六五普法做好準備工作。開展“法律進企業”“法律進鄉村”活動,在春節期間與3.15節日與工商所、派出所、國土所、城建所等聯合開展法律諮詢一次,共解答法律諮詢50餘次,發放法制年畫200張、法律援助卡150張、普法宣傳單300餘份。把《人民調解法釋義》全部發給各調委會。1-3月份共辦理4件法律援助案件。近期準備鎮綜治辦聯合舉行“法律時校園”活動。

三、社區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

對於在冊的33名矯正對象54名安置幫教對象做到建檔率100%,每月做好台帳登記,特別在春節與兩會期間進行摸底排查,實行周彙報月報到制度。組織集中學習與公益勞動各一次。現有配備矯正手機的矯正對象7名。本季度社區矯正與安置幫教對象沒有發生重新犯罪和被治安處罰現象。

四、協助基層人民政府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參與協助鎮政府制定《鎮xx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活動方案》、《鎮xxxx年農村技防建設工作方案》、《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第三篇

一、紮實做好人民調解工作。一季度共調解各類民事糾紛39起,成卷39卷,化解五鋪村王芹信訪糾紛1件,協助鄉政府處理土地糾紛4件。

二、積極開展綜治宣傳工作。3月20日上午,利用街逢集之機,在防疫所門前,聯合鄉綜治辦、信訪辦、派出所、法庭等部門集中開展綜治宣傳月宣傳活動,向趕集羣眾發送法律書籍200本、普法宣傳年畫300份。

三、強化社區矯正工作。2月份,對轄區14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走訪,並向其家屬送上一本法律書籍和普法宣傳年畫,穩定了社區矯正對象思想情緒,14名矯正對象服從我所管理,按時向所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無脱漏和重新犯罪現象。

四、認真核查服刑在教人員信息。一季度,通過電話詢問村幹部以及到派出所户籍室查詢,共核查反饋服刑在教人員信息16人。

第四篇

一、積極協助施工單位做好所辦公房維修工程,協調用水、用電,併為施工人員提供其他所需的施工條件。現工程維修工程已基本完畢投入使用。

二、積極做好第二批省級示範所的複查工作。對所內的檔案材料進一步進行補充完善,以迎接市局4月中旬的複查。

三、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等各項職能工作全面開展。組織矯正對象進行了集中談話教育,及時瞭解社區矯正對象的生活及思想動態。上週,接收了兩名社區矯正對象,並及時為新增的矯正對象建立了檔案。通過電話聯繫的方式,及時瞭解了安置幫教對象生活情況。近期,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對象都能遵紀守法,服從管理,沒有違法違規的現象發生。

四、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深入村、鎮深入開展矛盾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基本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第三季度共調解案件31件。調解率、成功率達到95%以上,為鎮的經濟發展提供了穩定的社會環境。

第五篇

一、以人民滿意為標準,夯實基層基礎,狠抓司法所和人員隊伍建設。狠抓人員素質隊伍建設,針對去年在司法所良性循環發展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整改,同時加強自身的思想和政治、業務素質,每週開展政治、業務學習。深化公正廉潔,強化隊伍組織保障。

二、以促進社會和諧為宗旨,切實做好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同時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進行及時調處。第一季度共調處各類糾紛23件。

三、以服務大局、改善民生、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為立足點,紮實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xxxx年1-3月份,共代理民事訴訟13件,開展法律援助5件,其中訴訟代理3件,非訴訟代理2件。

四、以推進民主法治進程為目標,深入推進法治文化進鄉村。完善全鎮22個村的調解制度。分別在鎮中心校和楊柳中心校舉辦了兩堂法制講座。

五、以社會管理創新為着力點,認真做好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我所現有社區矯正對象15人,安置幫教對象23人。利用春節前後,安置幫教對象返鄉的時機,對全鎮所有的社區矯正對象和安置幫教對象進行了走訪,考核,完善了卷宗檔案資料。同時健全村級幫教領導小組。

第六篇

一、深化矛盾化解,確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以《人民調解法》的施行為契機,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人民調解法》,並指導22個村調委會及其調解員依法、規範、便捷地調處矛盾糾紛。今年以來共排查矛盾糾紛40件,調處36件。鎮調委會與蒙城縣範集工業園區調解中心,已就跨區協作聯調進行了初步的接觸。幹警在信訪辦值班接訪中成功處理了大陳村新農村建設建築工程合同系列涉法信訪案件。參與指導鎮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

二、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有效預防社區矯正對象及安置幫教對象重新犯罪。

對社區矯正對象加強管理,分類分等級教育矯治,採用周彙報與月彙報相結合,開展集中教育3次,組織公益勞動5次,回訪10人次,定期通知社區矯正對象到縣社區矯正基地接受教育,參加各項活動,5人配備了gprs定位手機,配合寧波法院開展社區矯正審前評估1人次,應用社區矯正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管理,確保社區服刑人員始終處於受監控、受教育狀態。回訪安置幫教對象12人次,對他們進行幫扶、教育和管理。

三、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實提升法制宣傳效果。

利用廟會、“3·8”國際婦女節、“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等節點,積極開展法律宣傳活動3場次,重點宣傳憲法、人民調解法、刑法修正案(八)、行政處罰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的重大意義,發放法律書籍20本、宣傳資料500餘份,普法三字經年畫100餘幅,解答法律諮詢300餘人次,受到了應有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積極參加鎮黨委政府換屆活動,確保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對省、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進行常態化指導,確保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

第七篇

一、堅持學習,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從年初開始,司法所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和學習,組織全體工作人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的同時還注重抓好業務學習,採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形式,不斷提高全所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多次組織學習了《刑法》修正案八及新工傷保險條例。

二、人民調解和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深入開展

三個月以來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各村調委會共調解矛盾糾紛70餘件形成書面調解卷宗30卷。在春節期間開展一次穩控排查工作,確保轄區羣眾過一個祥和的節日。

三、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全面推進全鎮的依法治理工作

根據鎮實際,協助綜治部門制定了年度依法治鎮工作計劃。3月24日聯合綜治、信訪、工商、文化、衞生等十家單位在街進行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活動,宣傳活動中散發各種法律法規等宣傳資料,開展現場諮詢,製作6塊宣傳展板,形式生動的宣傳了法律法規,使普法教育深入人心。

四、紮實開展好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繼續完善運作機制和管理方式,健全相關管理教育制度,規範檔案材料,提升管理教育水平。現有管理矯正對象29人、安置幫教對象22人。春節期間和兩會期間開展兩次集中走訪活動,穩定情緒,確保了地方穩定。及時核查監獄反饋信息工作,核查率為100%。

五、法律援助數量進一步增加,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規範

大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辦理幾起交通事故援助案件、6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案件一起家庭暴力案件和一起工傷死亡案件,做到了應援盡援。

配合鎮綜治辦迎接了市綜治委對鎮綜治工作的複查工作。

針對省基層處領導在暗訪中指出的工作中的不足認真進行整改。

第八篇

一、法律服務

1-3月,共辦結案件50起,其中訴訟案件30起,非訴訟案件15起,見證5起。強化對法律服務的管理,嚴格收案登記,並靈活改進提成標準。同時為拓展案源,加強了與法庭、民政等關係密切部門的協調。

二、人民調解

共調處矛盾糾紛29件,其中婚姻家庭糾紛8件、宅基地糾紛10件、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10件、侵權糾紛1件、人身損害賠償2件,充分發揮了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維護了地方社會穩定。

三、積極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工作

配合xxxx年4月17日“民俗文化節”活動的舉辦,積極響應鎮政府的安排和相關人員共同清理街道,移除雜物,保障道路通暢;積極協助鎮政府搞好高皇村及張樓村的村莊搬遷工作,派出幹警與鎮政府工作人員到各村進行勸解調和,保障搬遷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工程的正常施工;協助鎮政府對上訪較頻繁的人員進行矛盾化解,解決進京上訪案件3件。

四、社區矯正工作

接收11人,目前社區矯正對象共計45人,為7名社區矯正對象配備了定位手機,監督管理措施手段多樣化,也更加到位。在年後對轄區內社區矯正管理對象一一進行了走訪,在走訪中與各村書記、村長也進行了聯絡,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管。

五、所務建設

目前,辦公房擴建工作已經完成,新增辦公用房四間,大大拓展了辦公的場地,司法所硬件設施增強。

第九篇

一、注重信息化應用,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是各基層司法所新添置配備了電腦、打印機、數碼相機和錄音筆等設備,大大便利了司法所各項工作信息上報。二是我局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監管平台,專門設立監管中心,對全縣重點社區矯正對象實施gps手機定位監管並適時跟蹤,隨時監控,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發生;三是積極開展全員信息化管理及應用培訓。一年來我們不間斷地組織全局幹警進行信息化業務及管理應用培訓,並專門抽調業務骨幹到省廳培訓。在今年招錄公務員時我局根據發展需要,適時招入了一名計算機專業管理人才,專門負責全局的信息化建設及管理應用。今年我們還新安裝了led電子顯示屏,網上遠程黨員電教系統。基層管理、社區矯正、法援、公證及律師工作均開通了辦公平台系統,全部實現了計算機網上辦公,確保了各類信息及案件錄入率達100%;四是將信息化建設應用於日常管理,全局所有車輛全部配備gps定位管理系統,財裝檔案、文件登記、收發全部實現計算機管理。通過加強信息化建設應用大大提高了全局的工作效能。

二、夯實基層基礎,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1、着力於基層基礎建設,樹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通過縣“三定”方案,增設了政治處、公證律師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社區矯正工作股、社區矯正指揮管理中心等處股室,使我局機構設置更加合理,職能劃分更加具體明確。基層基礎建設項目順利推進,十二個司法所及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基地均納入市委、市政府“司法所建設年”的新建、擴建、維修項目之列,同時縣政府投入800餘萬經費用於我局司法業務用房和社區矯正指揮管理中心配套建設。日前,省司法廳廳長孫建新、市委書記畢美家等領導親臨項目儀式啟動,對我縣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建設給予了高度評價。xxxx年,四鋪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範司法所”榮譽稱號。

2、着眼於社會矛盾化解,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以司法所“雙百日維穩攻堅行動”為抓手,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專項行動。活動期間,各司法所和調委會共調解糾紛總數3435件,調解成功3321件,成功率99.3%;調解領域不斷延伸,先後成立了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縣醫療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縣消費者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挑選了40名人民陪審員擔任人民調解員,將人民調解工作引入訴前、訴中、訴後各環節;人民調解“一案一補”發放程序更加便捷及時;全縣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順利完成,調解員業務素質穩步提升;積極利用各種時機宣傳《人民調解法》;全年無民轉刑案件和越級上訪案件發生。xxxx年,雙堆司法所被評為全省司法所“雙百日維穩攻堅行動”先進集體,韓村司法所副所長王兆勇被評為先進個人,鐵佛司法所副所長沈平被省廳榮記個人二等功一次。王道愛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員”榮譽稱號,李惠、樑長紅被市綜治委授予全市“調解能手”,南坪司法所被授予全市調解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致力於社會管理創新,穩步開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嚴格按照我局探索形成的紅、黃、綠“三色管理”模式,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教育、矯治工作。不斷擴大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對象基地規模,引進資金3000餘萬元擴建了金口貢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規模,在市金沙育人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設立了集特殊人羣技能培訓、心理教育等職能於一體的社區矯正、安置幫教職業培訓基地。社區矯正工作的信息化應用程度不斷提升。在局機關和縣社區矯正基地分別設立監控中心,為社區矯正對象配備了帶gps定位系統的專用矯正手機,24小時不間斷地對社區矯正對象的行蹤進行監管;強化與師範大學的合作,積極藉助與師範大學聯合建立的司法實踐研究中心,着力做好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心理教育矯治工作;積極參加在白鬍監獄舉行的送崗位進監所活動,努力解決即將刑滿釋放人員的“頭口飯”問題。

三、發揮職能優勢,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縣法援中心主動降低法援門檻,進一步簡化法律援助手續,規定對五種特殊案件可由所在地司法所負責審查受理,辦結後經法援中心驗收合格後領取辦案補貼。xxxx年全縣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共發放各種法律援助資料6000餘份,出動法律宣傳車40餘次,法律諮詢千餘人(次),解答法律疑難問題400多件,宣傳覆蓋面遍及全縣各主要村(居、街道)。

二是深化專項法律服務,大力加強律師工作。全縣律師

隊伍蓬勃發展,註冊律師從去年的14人發展到目前的21人;加大律師黨建工作,為勝方、辰元兩家律師事務所選配了副科級黨建指導員;專門設立公證律師管理股,進一步加強律師管理、註冊、投訴查處、行政監管等方面力度。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及律師規範年活動,深化政府法律顧問和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創建專項法律服務品牌。全面提高律師服務招商引資、重點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加大律師誠信體系建設,律師行業整體競爭力顯著增強。辰元律師事務所榮獲“xxxx年度全市優秀律師事務所”。今年以來,我縣勝方、辰元兩家律師事務所共辦理各類訴訟案件242件,為全縣22家機關、鄉鎮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擔任法律顧問。

三是拓展法律服務領域,推進法律服務改革。我局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對法律服務市場進行改制,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管理,注重法律工作者業務能力培訓,提升服務水平,集中為各鄉鎮招商引資提供優質服務。我局現有註冊法律工作者46人,今年以來對法律工作者集中培訓3次,集中進行業務能力測試1次,開展庭審觀摩4次。全年全縣法律服務共代理訴訟案件449件,調解糾紛221件,挽回經濟損失百餘萬元。

四是找準服務切入點,全面提升公證服務水平。公證工

作實現了網上辦證,全面提高公證公信能力。制定了拓寬證源、提高質量、加快發展的措施,增強了全處人員的憂患意識、發展意識。縣公證處在服務“三農”、招商引資、土地掛牌、招投標、信貸安全、非訴強制執行等方面均有新的突破。今年以來縣公證處常規辦證1151件,沒有發生一起錯證、假證,公證信息錄入率達100%,全年公證收入60餘萬元。

四、深化“五五”普法,全面推進“法制”建設

(一)主題鮮明、內容生動。

今年以來我局先後開展“江淮普法行”、“法治電影周”、“應對金融危機,送法進企業”、“雙百日維穩”、“平安校園建設”、“普法成員單位法律六進”、“文明縣城創建”、“人民調解法”、“迎國慶、講文明、樹新風”及“12.4”主題法制宣傳活動。上述十項主題法制宣傳活動內容豐富,涵蓋了維穩、校園安全、文明創建等方面內容,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二)創新形式、搭建載體。

我局普法宣傳不斷創新宣傳新形式,搭建多方宣傳載體,充分發揮“普法網”優勢,印製2萬份集法律性、實用性、紀念性為一體的“法制年畫”,縣司法局、縣普法辦聯合縣電信公司向廣大羣眾開展手機發送法制信息宣傳活動,以及建設“法治公園”、法治一條街、法治文化牆。通過搭建宣傳新平台進一步豐富了宣傳手段,寓教於樂,不流於形式,收到了實效。

(三)“五五”驗收、“六五”籌劃。

“五五”普法工作啟動以來,我縣緊密結合地區實際和法律需求,圍繞重點對象開展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法律六進”活動紮實開展,臨渙鎮茶館法治文化,五溝鎮電子普法屏幕、四鋪鄉嗩吶法制宣傳隊等普法形式呈現出逐年豐富的發展態勢,全縣“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法治”的創建做法兩次在中央電視台、電視台“法制進行時”欄目中播出。“五五”普法順利通過省市檢查驗收後,我們積極召開五普座談會,謀劃“六五”普法工作,縣委、縣政府已研究決定,適時召開“五五”普法總結表彰和“六五”普法啟動大會。目前,各項前期工作已準備就緒。

五、強化隊伍建設,增強良性循環發展後勁

今年以來我局舉辦了多期幹警業務培訓班,包括依法行政暨行政執法資格培訓班、司法所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培訓班、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培訓班等。今年招錄10名公務員,除七名法律專業的同志外,還有文祕、計算機、外語專業同志各一名,尤其是外語專業人員的招錄將開創我局涉外公證工作新局面。我局與師範大學聯合成立司法實踐研究中心,藉助高校的學術研究以提升全縣司法幹警理論水平,借力發揮,互助共贏。在機關各股室與直屬機構開展“流動標兵”評選活動、在基層司法所開展“季度標兵”創建活動,並實行動態管理。

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黨員幹部素質

【第7篇】2022年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總結

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第8篇】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範文

司法所根據街道工委辦事處總體工作思路,制定下發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幫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計劃,並對法律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等支部機構進行了調整,同時指導各社區根據人員變化對各類支部及時調整,制定並支部實施“12.

4”法制宣傳月活動、2月27日參加街道“與青奧同行傳雷鋒精神做文明市民”廣場便民服務活動、“3.15”裴家橋廣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諮詢人數達50餘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幫教安置工作申報了省級先進集體,人民調解案例獲得區優秀案例一等獎,並在全區優秀人民調解案例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在兩會期間根據區司法局工作指示,對幫教對象進行了全面排查,未發現重新犯罪,並補助8名生活特困的幫教對象1600元、矯正對象8名1800元,銜接幫教人員6人,銜接率和幫教率均為100%;接收矯正對象6人,解矯2人,現在冊39人,其中緩刑19人,假釋11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剝奪政治權利3人分別兩次支部個別矯正對象參加區司法局主辦的矯正教育活動,7人聽了刑法理論,8人蔘加了心理疏導講座。矯正工作走訪到位,矯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對幫教對象進行危險性評估,並填寫“南京市幫教對象等級管理測定量表”。

人民調解工作運行常態化。本季度中有較多的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三八節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佈署重大節假期間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同時針對出現的突發事件給予了積極的高度關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島路2號1棟1單元102室的龔風陽(男),到社區反映,兒童醫院鍋爐房與他家僅有一牆之隔,間距1米左右,鍋爐房的噪音影響他的生活,白天在家裏靜不下心,晚上,鍋爐的噪音使他徹夜難眠,他要求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要求兒童醫院給予他經濟補償。

經過實地查看,兒童醫院鍋爐房的噪音確實對龔風陽有影響,而且,區環保局也曾經對鍋爐房的噪音進行過檢測,噪音超標,已經通知兒童醫院限期整改。關於賠償一事,正在協調。

2.湖南路47號鳳凰城立體車庫從10月份施工以來,文雲巷6號的24户居民反映比較強烈,多次到市規劃局去找,希望找到鳳凰城建立體車庫的依據,得到的結果是區城建局只批了從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規劃局沒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堅決不同意他們建立此立體車庫,並説此車庫建設是違章應該堅決把它拆掉。施工方賈經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進展不大,老百姓是堅決不支持他們建立立體車庫。24户居民一致要求違章就應該拆掉,我們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都不接受。現在居民提出鳳凰台飯店立體車庫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則立體車庫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該車庫正在恢復批准範圍。

3.湖北路41號101室鞏嘉誠在2年前就想破牆開店,此舉遭到了樓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堅決反對101室破牆開店,否則201室要做出過激行為。

4.淵聲巷11號2單元304室餘福鑫因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已多次上訪,其宣稱為國家建立戰功,轉業後在企業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與其談話,控制其情緒,比較穩定。

5.漢口路61號,穆斯林餐廳與周圍居民的矛盾糾紛。這起矛盾糾紛曾於1月14日召開過調解聯席會議。糾紛焦點是周圍居民反映餐廳油煙大、門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廳也有過過激行為。雙方鬧疆了,居民堅決要餐廳搬走。

6.隨園大廈(共3棟大樓)、隨園14號共計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隨園大廈物業管理二次供水的,由於隨園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至今已欠交了3個月的自來水公司的水費了,若持續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勢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存在羣體事件的隱患。

1月19日上午,社區費安寧書記、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釗等人為此專門召開了協調會,社區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區、湖南路街道信訪辦,淘遛遛辦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鋪業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鋪因唐建寧、盛嵐,揚禮芹、周繼善、錢金萍、施右國等6家業主不按時交納租金,就停6家店鋪水電,但6家店鋪認為淘遛遛對他們經營活動有欺騙行為,拒不交水電費。1月5日下午經過多方協調,以上6家商鋪最終同淘遛遛達成協議。

8.南京怡華酒店與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之間的承租問題發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總經理帶人到酒店進行接收,但無人理睬,李海東帶人採取了堵門方式。上午10時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況。經現場談話方知南京怡華酒店由於欠廣發銀行債務已被秦淮區人民法院拍賣,買家為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由於沒有行使交接手續 ,致使處於無序狀態。下午3時,街道主任倪一如、書記藍紹森到29樓現場辦公,召集了由鼓樓派出所、區司法局、上海寬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保衞、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湖南路司法所等單位和人員,進行協商!2月5日在酒店29樓會議室再次召開協調會,會議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會議各方進行了初步接觸,江蘇怡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江蘇

怡華)李海榮董事長和其曹律師、南京怡華酒店(下稱南京怡華)和南京康成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康成)及南京澤天能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澤天)委託周羽正律師都持有授權委託書參加談判。會議雙方的焦點是如何進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內的資產除29層樓的其他2層樓的歸屬,江蘇怡華的李海榮認為,另2層樓的產權是屬於整個樓的公共部分分攤的,周羽正律師認為需要進一步到有關部門核實,對方是否要收購酒店或請南京怡華拿東西走人?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舉辦《勞動合同法》大課,請法律專業人員授課;二是開展律師進樓宇活動,把法制宣傳送進樓宇;三是開展中、國小生預防網絡犯罪教育活動;三是嚴格按照上級矯正工作要求開展矯正工作,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並積極支部他們參加應該參加的幫教活動;四是按照區司法局通知要求,對迴歸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排查,並上報排查統計表和排查小結;五是填寫上報“江蘇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六是積極跟蹤大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

【第9篇】街道司法所一季度工作總結

司法所根據街道工委辦事處總體工作思路,制定下發了街道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計劃,人民調解工作計劃、社區矯正工作計劃、幫教安置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計劃,並對法律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和法律援助及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等組織機構進行了調整,同時指導各社區根據人員變化對各類組織及時調整,制定並組織實施“12.

4”法制宣傳月活動、2月27日參加街道“與青奧同行傳雷鋒精神做文明市民”廣場便民服務活動、“3.15”裴家橋廣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諮詢人數達50餘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幫教安置工作申報了省級先進集體,人民調解案例獲得區優秀案例一等獎,並在全區優秀人民調解案例大會上進行交流發言。

矯正工作和安置幫教工作在兩會期間根據區司法局工作指示,對幫教對象進行了全面排查,未發現重新犯罪,並補助8名生活特困的幫教對象1600元、矯正對象8名1800元,銜接幫教人員6人,銜接率和幫教率均為100%;接收矯正對象6人,解矯2人,現在冊39人,其中緩刑19人,假釋11人,暫予監外執行6人,剝奪政治權利3人分別兩次組織個別矯正對象參加區司法局主辦的矯正教育活動,7人聽了刑法理論,8人蔘加了心理疏導講座。矯正工作走訪到位,矯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對幫教對象進行危險性評估,並填寫“南京市幫教對象等級管理測定量表”。

人民調解工作運行常態化。本季度中有較多的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三八節等,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佈署重大節假期間的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同時針對出現的突發事件給予了積極的高度關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島路2號1棟1單元102室的龔風陽(男),到社區反映,兒童醫院鍋爐房與他家僅有一牆之隔,間距1米左右,鍋爐房的噪音影響他的生活,白天在家裏靜不下心,晚上,鍋爐的噪音使他徹夜難眠,他要求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要求兒童醫院給予他經濟補償。

經過實地查看,兒童醫院鍋爐房的噪音確實對龔風陽有影響,而且,區環保局也曾經對鍋爐房的噪音進行過檢測,噪音超標,已經通知兒童醫院限期整改。關於賠償一事,正在協調。

2.湖南路47號鳳凰城立體車庫從10月份施工以來,文雲巷6號的24户居民反映比較強烈,多次到市規劃局去找,希望找到鳳凰城建立體車庫的依據,得到的結果是區城建局只批了從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規劃局沒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堅決不同意他們建立此立體車庫,並説此車庫建設是違章應該堅決把它拆掉。施工方賈經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進展不大,老百姓是堅決不支持他們建立立體車庫。24户居民一致要求違章就應該拆掉,我們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經濟補償我們都不接受。現在居民提出鳳凰台飯店立體車庫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則立體車庫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該車庫正在恢復批准範圍。

3.湖北路41號101室鞏嘉誠在2年前就想破牆開店,此舉遭到了樓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堅決反對101室破牆開店,否則201室要做出過激行為。

4.淵聲巷11號2單元304室餘福鑫因軍轉幹部待遇問題,已多次上訪,其宣稱為國家建立戰功,轉業後在企業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與其談話,控制其情緒,比較穩定。

5.漢口路61號,穆斯林餐廳與周圍居民的矛盾糾紛。這起矛盾糾紛曾於1月14日召開過調解聯席會議。糾紛焦點是周圍居民反映餐廳油煙大、門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廳也有過過激行為。雙方鬧疆了,居民堅決要餐廳搬走。

6.隨園大廈(共3棟大樓)、隨園14號共計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隨園大廈物業管理二次供水的,由於隨園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處於虧損狀態,至今已欠交了3個月的自來水公司的水費了,若持續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勢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響,存在羣體事件的隱患。

1月19日上午,社區費安寧書記、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釗等人為此專門召開了協調會,社區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區、湖南路街道信訪辦,淘遛遛辦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鋪業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鋪因唐建寧、盛嵐,揚禮芹、周繼善、錢金萍、施右國等6家業主不按時交納租金,就停6家店鋪水電,但6家店鋪認為淘遛遛對他們經營活動有欺騙行為,拒不交水電費。1月5日下午經過多方協調,以上6家商鋪最終同淘遛遛達成協議。

8.南京怡華酒店與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之間的承租問題發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總經理帶人到酒店進行接收,但無人理睬,李海東帶人採取了堵門方式。上午10時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況。經現場談話方知南京怡華酒店由於欠廣發銀行債務已被秦淮區人民法院拍賣,買家為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由於沒有行使交接手續,致使處於無序狀態。下午3時,街道主任倪一如、書記藍紹森到29樓現場辦公,召集了由鼓樓派出所、區司法局、上海寬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保衞、江蘇怡華酒店管理公司李海東、湖南路司法所等單位和人員,進行協商!2月5日在酒店29樓會議室再次召開協調會,會議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會議各方進行了初步接觸,江蘇怡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和其曹律師、南京怡華酒店(下稱南京怡華)和南京康成房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康成)及南京澤天能源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澤天)委託周羽正律師都持有授權委託書參加談判。會議雙方的焦點是如何進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內的資產除29層樓的其他2層樓的歸屬,江蘇怡華的李海榮認為,另2層樓的產權是屬於整個樓的公共部分分攤的,周羽正律師認為需要進一步到有關部門核實,對方是否要收購酒店或請南京怡華拿東西走人?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二季度工作打算:一是舉辦《勞動合同法》大課,請法律專業人員授課;二是開展律師進樓宇活動,把法制宣傳送進樓宇;三是開展中、國小生預防網絡犯罪教育活動;三是嚴格按照上級矯正工作要求開展矯正工作,加強對矯正對象的監督考察,並積極組織他們參加應該參加的幫教活動;四是按照區司法局通知要求,對迴歸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排查,並上報排查統計表和排查小結;五是填寫上報“江蘇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先進集體申報表”;六是積極跟蹤大型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

【第10篇】街道司法所第三季度工作總結範文

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工作總結《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第11篇】街道司法所季度工作總結怎麼寫

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

法律宣傳工作緊鑼密鼓。是“五.五”普法最後一年,也是經驗總結之年,司法所在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加強了對“五.五”普法的工作力度,根據“五.五”普法規劃和上級有關精神,在資料收集整理方面提前做好準備,並對社區的普法資料進行規範,隨時準備迎接省、市、區普法檢查驗收。

二季度

【第12篇】街道司法所第三季度工作總結

是否對員工有什麼安置?;二是曹律師代表江蘇怡華提出方案,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會議雙方就各方的法律關係有所異議,江蘇怡華不認同澤天與其有法律關係,認為澤天與康成簽定合同是他們之間的法律關係,與江蘇怡華無關,江蘇怡華只認康成和南京怡華。周羽正律師認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買賣不破租賃的慣例,康成既然與澤天簽定租賃合同,在談判中就應該有澤天的位置。江蘇怡華堅持不和澤天談判,希望澤天走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關於裁定書上的裁定內容,請秦淮區法院派人解釋。今天的談判目的就是讓各方坐下來,面對面的談,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辦事處主任倪一如作最後的講話,一是要保證酒店的正常經營,不能造成混亂局面;二是要保證這裏的穩定,雙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談判時間;三是雙方不得做出過激行為。江蘇怡華李海榮董事長表示節前不會有行動,保證酒店正常經營,但在節前對方必須拿出處理方案並蓋上公章;周羽正律師代表康成、南京怡華、澤天表示同意。

該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產權由秦淮區法院拍賣,新房主江蘇怡華酒店董事長帶人前去要房,在無人理睬的情況採取了過激行為,堵塞大門及電梯,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容易造成地區不穩,司法所人員在街道領導的帶領下,立即行動起來,現場辦公,召開了調協會,不斷地搓商,在依法解釋買賣不破租賃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決移交房產等相關事宜,説明法律在此基礎上的重要性。

目前該案雙方已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點左右家住五條巷51號203室84歲高齡的陸宗南在兒子陸海平的攙扶下的走進了社區,在他們斷斷續續的講述下我們瞭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陸宗南和龐增敏在27年前組成了一個重組家庭,之前老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可就在26號陸宗南住院一個月之後發現家回不了了,經過一再敲門,龐增敏婚前的兒子龐洪才隔着門講鎖是他換的,母親不想見到陸宗南,不准他們進屋,於是他們找到了社區,希望社區來調解這件事,工作總結《街道司法所第一季度工作總結》()。社區書記和調解員第一時間上門瞭解情況,並把龐洪請到社區共同來解決此事。從龐洪的敍述中我們得知:母親得了帕金森綜合症已有兩年了,之前由於跟繼父陸宗南處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沒有上門。兩天前保姆小馬突然找到他,説陸宗南現在生病在醫院已經一個月了,陸海平要辭掉他,可是龐增敏每天要打四針,自己不放心,希望龐洪上門看看。龐洪找到陸宗平要求把家裏鑰匙給他,讓他住進去陪母親,陸宗平不同意,龐洪就乾脆把家裏鎖換了。陸宗南當時非常激動,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進門。龐洪堅決的表示,造成這件事的後果是他們父子造成的,母親説過不讓陸宗南進門,自己會堅決維護母親的意願不讓他進門。由於雙方的矛盾非常尖鋭,社區在其中做的種種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氣寒冷,加之陸老先生身體虛弱,我們建議陸海平暫時帶父親另找地方住兩天,社區再上門做工作。之後幾天我們找到了另外一個當事人龐增敏,此事龐增敏思維已略有混亂,但是從她的言語中聽出來她不希望陸宗南再進家門。我們把龐增敏的意願轉達給了陸宗南,後來和陸海平一起商量先將陸宗南送進養老醫院,等時間來沖淡一切,到時如果有緩和的機會時,我們再進行調解。此事我們會繼續關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鄰里之間的較多,以上下樓之間漏水、浸透為主,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員之間的利益矛盾,主要還是因財產尤其是房產矛盾為突出,這方面當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對法律還是不懂,這更加需要在調解中,學會守法、學法和普法了。

通過以上5件案子的辦理情況來看,春節期間發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時主要以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較為突出,要加強社會主義的道德觀和鄰幫鄰的友愛之誼教育,從人與人之間的友愛關係談人與人如何相處。

本季度人民調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數145人;受理矛盾糾紛115件,調解115件,調解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