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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多篇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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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多篇2022

律師(lawyer)是指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員。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關於律師工作總結範文,更多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點擊“律師總結”查看。

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1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_年x月12日至x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文件的數量大於法律文件。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泄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靈活運用證據規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三、法律文書的寫作

1、代理詞的寫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餘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於如何瞭解法官對案件的瞭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閲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瞭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瞭解,那麼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2

我於20_年年x月進入x律師事務所實習,至今已滿一年。在該律師所的無私支持與實習律師的耐心指導下,我獲得了很多業務鍛鍊機會,實務經驗與業務水平增長迅速,對律師執業的理解也逐漸深入,可謂感慨良深,且受益非淺。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訴訟類業務

實習期間,通過參與及旁聽律師所裏承辦的各種類型案件,我比較全面地掌握了各類訴訟業務的特點,及如何充分運用訴訟中的各種程序和權利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記得在協助所裏承辦一宗觸電人身傷害賠償案件中,我通過對庭審中瞭解到的事故細節詳細分析,及時向法院提出增加被告的申請,程度地保障了原告勝訴後的受償可能。而在辦理另一宗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我通過經辦律師與犯罪嫌疑人的交談,對犯罪嫌疑人的真實年齡提出質疑,並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了要求進一步核實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經有關機關核實,最終確定犯罪嫌疑人不足16歲,犯罪嫌疑人被無罪釋放。雖然本案為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師的及時參與及認真正確地運用法律,從根本上保障了司法的公平與公正。

(二)非訴類業務

實習期間,我也協助所裏的律師處理一些非訴訟類的法律業務。主要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各類合同的起草、參與客户的談判。通過對非訴類業務的實際參與,我深刻體會到,非訴類業務存在於社會的各個層面及時段,體現在廣大人民羣眾社會生活的各個細節,擁有非常廣闊的舞台和發展空間。隨着人們的法律意識及自我權益保護意識的逐漸增強,非訴類業務將會成為與訴訟類業務並重的律師業務。

(三)對律師執業的認識

律師是一類實踐性職業,豐富的實踐經驗有時會比精專的法律知識更為重要。中國的律師業因起步較遲,至今為止發展也不過二、三十年。沒有完整的實踐理論指導,律師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怎樣做才算成功,都還停留在見仁見智的階段。很多律師都曾在盲然地摸索中,僅靠自己的錯誤和失敗換成的經驗與教訓來提高自己的執業水平。所喜的是,隨着律師隊伍的壯大,律師素質及修養的不斷提高,律師執業已開始走向規範化。今年首次出版的《律師執業基本技能》系列叢書就是對律師執業規範化的一種歷史性嘗試。作為即將走上執業的我希望能夠抓住這個歷史契機,以最快的速度成為一名合格的律師。

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3

回顧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感觸頗深。一年的實習生活讓我認識到自己的無知,也見證了我的成長,失望伴着希望,淚水化為汗水,一年的實習生活,使我對法律的信仰逐漸加深,堅定了我走上律師工作崗位的決心,對自己未來的執業生活充滿了期待和嚮往。這一年我始終認真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業使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 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一年來在指導律師......的培養、指導下,其他執業律師的幫助下,我在山西庭滿律師事務所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現就這一年來的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2_x年7月,我參加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集中培訓,期間認真聽取了各位資深律師的講課同時也認真記錄了各位老師所講的內容,體會和收穫頗多,現總結以下幾點:

1、律師要不斷學習,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從各位成功的資深律師的講課中,可以看出真正走向成功的律師必然是有着很好為人修養和專業素養的律師。從各位成功的律師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雖然他們有的已腰纏萬貫,在業內享有崇高威望和聲譽,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十分擅長,但他們都依然保持着謙遜的態度和不斷學習的精神。我想這就是對自身為人和專業知識上的嚴格要求。一方面,從為人上説,律師這個職業是個需要廣泛的人際脈絡的行業,而良好人際關係的建立必然需要良好的修養和為人。另一方面,專業素養方面,只有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鍛煉出高超的執業技巧和積累豐富的執業經驗,才能不斷的為當事人提供優良的法律服務,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要想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就需要我們不斷的去學習,特別是對於法治社會建設中的中國而言更是如此,法律的.不斷膨脹與更新,使我們時刻不能忽略學習。所以説,從培訓中給我們年輕律師的一個主要啟發就是要不斷的學習,從為人和專業知識上嚴格要求自己,加強素質修養。

2、遵守律師執業道德規範和紀律:律師職業有自己行業的特殊性,基於這種特殊性,律師行業有自己行業所特有的道德規範和紀律。

這應該是每個律師時刻銘記在心的。律師既不是天使也不是惡魔,而是法治社會中不可或缺的一個角色,這個角色的使命是根椐法律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應該是指導每個律師執業的一個基本準則。律師在執業中要嚴格要求自己,理性對待案件。對在案件中知悉的當事人的隱私、商業機密以及國家機密等都應該做到嚴格保密。在執業中要和法官保持一定距離和適當的關係。總之律師在執業中應嚴格遵守自己行業的執業準則,這樣不僅使自己正當合法的執業有利於保護自己和提升自己,也有利於樹立在公眾心目中良好的律師形象。因為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會影響到每個律師在社會的地位和執業。而現在社會上存在很多對律師的誤解與偏見往往就是由於一小部分律師在執業中沒有很好的遵守職業規範,這就需要我們每個律師人反思和認真對待。

這就是參加申請律師實習集中培訓和網絡培訓所給我帶來的體會和收穫。

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4

_年初,申請在湖北洪淵律師事務所實習。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在指導律師的指導下,學習律師實務,基本完成《湖北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工作任務。一、參與當事人諮詢接持活動;二、閲案並撰寫法律文書;三、跟隨指導律師出席庭審活動;四、撰寫實習日記和實習論文;五、參加培訓和法律調研。

經過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業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體會。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 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這不僅是《律師法》對律師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始終遵循的基本原則。在今後的法律人生涯中,我會將思想付諸行動,忠於事實,忠於法律。

一年來,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實務,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一條看似明確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卻問題多多,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卻模稜兩可。學習法律實務,辦理各種案件,與不同的人打交道,在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也豐富了自己的知識。看人生百態,觀社會風雲,這正是律師行業的魅力所在。社會在發展,情勢在變化,新的問題,需要新的思維,如果説要做一位合格的與時俱進的律師,那麼,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在現實社會中,深感律師的責任和壓力。很多法律現象和法律事實,不是單純依靠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能夠解決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個人是無法克服的,需要整個法律界以及全社會為之努力,才可能改變。作為一名律師,既要尊重事實、也要恰當運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實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

以上之言語,亦算入門之體會。感謝我的指導律師艾勝英先生!感謝主任律師鄭桂超先生及其律所全體同仁。

律師行業新年度工作總結5

時光總是在不經意間劃過我們的天空。

回首自己的這一年,很多出乎意料,很多措手不及。有過失望還好沒有絕望,有過欣喜還好沒有若狂,即便患上了“間歇性迷茫綜合症”,卻也不敢停止前進的腳步。

年終總結,不得不提一下老師這個身份。很多人對我提出善意的忠告,説我與“律師”這兩個字漸行漸遠,對此一一表示真誠的感謝。介於律師、老師兩種身份之中,自然也會有利有弊。

一、收穫篇

關鍵詞:庭審及講課經驗 溝通能力 自信心

(一)庭審及講課經驗:主辦訴訟案件40件,參與培訓講課350多小時左右。在此特向我師父表示感謝,感謝師父能給我那麼多庭審機會,感謝師父能理解支持我在外講課。

1.庭審案件40件

Z居委會拆遷訴訟案件2件;

R公司保險合同糾紛訴訟案件12件;

T公司保險合同糾紛訴訟案件10件;

J房產公司建設工程案件1件;房產糾紛案件1件;

ZZ房產公司案件5件;

路某某債權轉讓糾紛案;

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

某某盜竊一案;

某公司單位行賄罪一案;

李某財產損失糾紛案;

郝某離婚糾紛案;

陳某離婚糾紛案;

某廚業公司財產損失案;

某裝修公司勞務糾紛案。

2.培訓講課350多小時

公司法律培訓 2場;

政治法律培訓大約350小時。

(二)溝通能力

在參與庭審和講課的過程中,溝通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尤其自己説話愛臉紅的毛病逐步得到改善。跟去年同時期相比,自己能感覺到明顯的進步;不過也只是跟自己的過去相比而已。一個成功的律師,我現在的溝通能力和水準還相差十萬八千里。在新的一年,要繼續更多的參與庭審和講課,爭取更多的在眾人面前説話的機會。

(三)自信心

應該説,自己是個缺乏自信的人。畢業後這幾年的鍛鍊,慢慢地培養起了自信心。今年最明顯的是庭審過程中,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時,能夠據理力爭,不放棄一絲機會,認真對待每一個庭審。較之去年遇上對方是大律師會緊張,今年則能以平和的心態去面對任何一個“對手”,現場應變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二、遺憾篇

關鍵詞:週六學習 談案技巧 朋友交流

(一)週六學習。今年最大的遺憾莫過於錯過了律所全年的學習。

主任曾不止一次告訴我們要多看書,多學習,要勤奮。我今年確實也看了不少書,哲學、毛中特、史綱、思修法律基礎,(⊙o⊙)…,業務方面的書,可以説幾乎沒怎麼看。週末在外代課,不能參加每週六上午所裏組織的學習,沒看專業書還參加不了單位的學習,每每想到這裏,心情總難以平復;也就因此迷茫了起來。

下半年兩種職業衝突突然多了,時間上難以周全,出差開庭、上課調課,最多的時候在火車上連續睡了五個晚上。兩份工作互相影響,令我寢食難安。權衡利弊,出於對學生負責的態度不得不請辭老師這份工作。也希望自己能儘快從迷茫中走出來,找到適合自己人生奮鬥目標的合乎實際的道路。

(二)談案技巧

熟能生巧。回顧這一年,案子雖然代理的不少,但基本都是師父交辦案子,談案技巧方面實則無根本性提高。今年,有很多當事人的諮詢案件沒有談成,年輕只是一個因素,更多的還是自己缺乏經驗和談案技巧。這點也是我2015年必須要提高的能力。

(三)朋友交流

出差多了,週末給學生上課,跟朋友同事交流的機會也就少了很多。交流本身是學習的過程,法律關係、談案技巧、熱點難點、實務操作等等,缺乏了這個交流,不單單是業務拉開了差距,而且在情感上也會淡化。針對這點,2015年要調整心態和步伐,緊跟所裏的節奏,聆聽所裏的時代最強音。

三、規劃篇

20_年,吸取今年的經驗教訓,特做如下規劃:

1.學習:每週至少拿出3個晚上看專業相關的書;

參加週六上午所裏的學習。

2.辦案:辦好主任交代的每一個案件,自己也要開拓案源,繼續積累經驗。

3.講課:爭取更多的跟法律相關的講課的機會,鍛鍊自己。

4.交流:多和朋友同事溝通,多向朋友同事學習,不斷提升自己。

20_,揮手告別迷茫;

20_,繼續前進,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