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檢察官給大學生送法治大禮包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34W

沐浴九月的陽光,滿懷金秋的希望

檢察官給大學生送法治大禮包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開學季

親愛的大學新生們

檢察官為你精心準備了一份“法治大禮包”

請你打開細細“品嚐”

願陪你度過平安快樂的大學時光

你知道嗎?作為“天之驕子”的你們,在大家眼中很難與不懂法、不守法聯繫起來,事實上,在大學校園中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大多數都是因為心理不夠成熟、法律意識不強造成的。但是,不懂法不是免除法律責任的理由,為此,檢察官特將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識打包送給剛成年的你。

1.長大,意味着承擔責任

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其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由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法律後果。《刑法》第17條規定,完全刑事責任時期,即16週歲以上者,包括已滿16週歲,對其觸犯刑法的行為都要負刑事責任。作為大學生的你,基本都已滿16週歲,應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刑事責任。

2.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不義之財不可取。《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是大學校園中多發性的案件,有些大學生誤認為小偷小摸不是犯罪,如偷拿圖書館的書籍,熟不知若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就觸犯了該罪。還有些大學生是在嫉妒、仇富、僥倖等畸形心理推動下,產生偷竊行為。

3.涵養理智,減少衝動

衝動是魔鬼。《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們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第一次遠離父母獨立生活,在面對情感的挫折、朋友間的拌嘴、生活上的矛盾時,往往會無法抑制心中的衝動,容易產生打架等過激行為。如果造成他人身體輕傷以上後果,那麼面對你的將是刑事法律的追究。

4.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拒當“鍵盤俠”。《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是指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當前,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對網絡上關於疫情等各種流言蜚語,要做到“不點贊、不轉發、不評論”,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5. 學以載道,誠信應考

人無信不立。刑法第284條之一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他人實施作弊提供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上述考試的,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剛邁過大學聯考的你,在未來可能會參加諸如法律職業資格、教師資格、執業醫師資格等考試,必須夯實本專業知識,才能從容應對各種考試。對於單純作弊的考生,雖然不以刑事罪名懲罰,但是可能會受到三年內不能參加此類考試的嚴重處罰。

最後,檢察官忠告同學們,進入大學校園,要進一步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學會釋放自己內心的壓力和鬱悶,保持積極向上、樂觀豁達的心態,遠離違法犯罪行為。祝願你們度過美好的大學四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