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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人代表發言稿(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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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向納税人代表述職述廉材料

納税人代表發言稿(精選多篇)

向納税人代表述職述廉材料

尊敬的各位代表,下午好!

在年底這麼忙的時候把大家請來參加我們地税分局述職述廉會,耽誤了大家的工作,我表示非常抱歉,我想,如果今天的會,能使我們地税部門工作效能提高、地税幹部勤政廉政意識增強,能使我們税務人員把維護納税人權益、為納税人服務轉變為自覺行動,那麼大家就不虛此行,這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要達到的目的。

現在我將分局基本情況向大家作個簡要介紹:

分局組建於2014年10月,現有正式税幹九人,都是專科以上學歷,平均年齡不到40歲。黨員8名(一名預備),全部獲計算機等級證書(一級6人、二級1人、三級2人),有6人獲中級以上職稱。分局內設三個股(綜合股、管理股、徵收股),主要擔負經濟技術開發區內780户納税人(企業户381户、個體户399户)的税收和各項基金費徵收管理工作。

分局組建九年來,累計組織税費6億多元,年平均增長30%。先後獲得青年文明號、省標準化分局一級單位、人民滿意基層分局、崗位責任制考核優秀單位、“六好”基層領導班子、市級文明單位等稱號,去年,我分局率先獲省現代化分局先進單位。取得這些成績,離不開組織的領導,離不開分局同志辛勤工作,更離不開廣大納税人對税法的遵從和對地税工作的理解,在此,我代表開發區分局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感謝。

下面我將分局2014年的工作情況向各位代表作一個彙報,敬請批評指正。

一、圍繞中心工作服務開發區經濟發展

按照“目標敢想、困難敢拼、工作敢幹”的要求,在應對金融危機過程中,地税開發區分局主動肩負起組織地方財政收入的任務,努力在困難形勢面前發揮地税職能作用。今年共組織收入2.2億,同比增長23%。其中:完成税收收入1.65億元,基金費0。55億元。另外,今年全市地税組織收入入開發區庫2。12億元,佔財政年計劃44。12%,為開發區經濟發展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二、圍繞精細化管理突出創新

堅持以精細化管理為目標,以專業化管理為手段,創新管理內容和方式。開展税源調查;委託社區對房產租賃業税收進行管理;與國税、工商聯繫,強化税源巡查,實施票表比對;進一步規範餐飲娛樂、服務和運輸業的税收管理,促進堵漏增收;認真抓好年收入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税自行納税申報工作;紮實開展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加大緩欠税款的跟蹤力度,到期及時組織入庫;開展社保費擴面、強基、增收工作;完善門市開票工作規範;進行網絡税控試點和推廣運用;開展發票專項檢查;開展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專項檢查;為規範印花税申報,對印花税進行清理。

三、 繼續加強現代化分局建設。去年,針對省市局現代化分局

建設五年規劃,分局明確目標,奮力拼搏,於2014年初成為第一批被省局授予省級先進單位稱號的單位之一。今年,我們繼續圍繞目標,將現代化分局建設做為一項日常工作來抓,將各項工作形成常態,按季自我監測,自我整改。這樣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檢查了税乾的日常工作落實情況。

四、加強班子建設,提高班子成員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能力。分局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十七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精神作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重點,先後組織學習了《科學發展觀觀重要論述》、《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等文章。分局始終發揚優良傳統,堅持開拓創新,不斷加強學習,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提高班子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水平,增強了班子戰鬥力、凝聚力。

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保障税收中心工作開展。教育廣大幹部樹立大局觀念、全局觀念,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政策和上級部署。加強幹部隊伍的政治學習 , 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

六、優化納税服務,切實減輕納税人負擔。分局以現代化分局創建為契機,加強辦税服務廳規範化管理,優化美化辦公環境,在辦税服務廳設置了税法宣傳區、“綠色通道”等,申報期內安排業務骨幹帶班和領導巡查,幫助解決納税人遇到的涉税問題,提高申報納税的效率和成功率。今年,分局繼續將 “網上申報”擴面和個人所得税

全員全額申報工作做為工作重點,目前網上申報户達188户,每月申報税款佔總税款的80%;個人所得税全員全額申報已達77户,均走在全局的前列。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大力推行同城通辦、直報核繳工作,以電子税票代替紙質税票,目前已辦理直報核繳17户,提升了徵管的效率。

七、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1、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在全局深入開展廉潔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重温黨紀條規,築牢思想防線。認真學習貫徹《廉政準則》,教育税務幹部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意識,保證税務人員廉潔勤政、恪盡職守、敬業愛崗,維護地税形象。深入落實中央第十七屆四中全會、五中全會精神,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一崗雙責”,嚴格實行責任追究。深入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將重要行政權力作為動態公開項目,將決策、執行、結果進行動態公開。教育全體税幹正確行使手中權力,不以權謀利,避免瀆職侵權犯罪的發生。

2、積極做好行風評議工作。分局分別召開了分局長辦公會、全體職工大會,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到行風建設的重要性,研究部署了分局行風建設工作,採取了市局特邀監查員監督制度。積極與開發區管委會聯繫,主動彙報工作情況,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今天在此召開述職述廉座談會,旨在聽取廣大納税人、地方政府的意見,為今後

工作提供保障。

3、加強效能建設。重新修訂了物品採購、招待費用等制度,健全了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延時服務制等工作制度,對個別工作紀律散漫、工作作風拖拉的幹部職工,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

八、個人遵守廉潔自律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一年來,本人能夠認真執行《廉政準則》有關規定,在思想上時刻注意保持廉潔的重要性,做到自省、自律、警鐘長鳴,時刻想到自己手中的税收執法權源之於人民,源之於税收事業,堅持權為民所用,權為税收事業所用的原則,在工作中時刻注意保持自身廉潔,嚴禁不廉潔的現象發生。

一年來我雖然在自己的崗位上做了一些應該做的工作,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希望各位領導和同志對我們工作予以評定,對我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給予指正,從而達到總結工作,尋找差距,糾正錯誤,明確方向的目的,以便改進我們工作,從而促進分局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篇:一般納税人問題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12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

國家税務總局局長:肖捷

二○一○年二月十日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和認定以後的資格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增值税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除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本辦法所稱年應税銷售額,是指納税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包括免税銷售額。

第四條 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對提出申請並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税人,主管税務機關應當為其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一)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

第五條 下列納税人不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一)個體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個人;

(二)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非企業性單位;

(三)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不經常發生應税行為的企業。

第六條 納税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第七條 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的權限,在縣(市、區)國家税務局或者同級別的税務分局(以下稱認定機關)。

第八條 納税人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一)納税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工作日,下同)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二)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税務機關製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三)納税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税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製作並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納税人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税務事項通知書》後10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不認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表》(見附件2),經認定機關批准後不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批准完畢,並由主管税務機關製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第九條 納税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一)納税人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填報申請表,並提供下列資料:

1.《税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税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複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複印件;

5.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主管税務機關應當當場核對納税人的申請資料,經核對一致且申請資料齊全、符合填列要求的,當場受理,製作《文書受理回執單》,並將有關資料的原件退還納税人。

對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應當當場告知納税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納税人申請以後,根據需要進行實地查驗,並製作查驗報告。

查驗報告由納税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税務查驗人員共同簽字(簽章)確認。

實地查驗時,應當有兩名或者兩名以上税務機關工作人員同時到場。

實地查驗的範圍和方法由各省税務機關確定並報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四)認定機關應當自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税務機關製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第十條 主管税務機關應當在一般納税人《税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內加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戳記(附件3)。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戳記印色為紅色,印模由國家税務總局制定。

第十一條 納税人自認定機關認定為一般納税人的次月起(新開業納税人自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申請的當月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税額,並按照規定領購、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第十二條 除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税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税人。第十三條 主管税務機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下列一般納税人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

(一)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新認定為一般納税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

(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一般納税人。

納税輔導期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家税務總局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辦法〉的通知》(國税明電〔1993〕52號、國税發〔1994〕59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辦法的補充規定》(國税明電〔1993〕60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年審辦法〉的通知》(國税函〔1998〕156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使用增值税防偽税控系統的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14〕326號)同時廢止。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納税輔導期管理辦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

為加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納税輔導期管理,根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税務總局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納税輔導期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税務總局

二○一○年四月七日

第一條為加強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納税輔導期管理,根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以下簡稱輔導期納税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認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所稱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是指註冊資金在80萬元(含80萬元)以下、職工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發企業。只從事出口貿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的企業除外。

批發企業按照國家統計局頒發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4)中有關批發業的行業劃分方法界定。

第四條認定辦法第十三條所稱“其他一般納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税人:

(一)增值税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二)騙取出口退税的;

(三)虛開增值税扣税憑證的;

(四)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新認定為一般納税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3個月;其他一般納税人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6個月。

第六條對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主管税務機關應在認定辦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的《税務事項通知書》內告知納税人對其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納税輔導期自主管税務機關製作《税務事項通知書》的當月起執行;對其他一般納税人,主管税務機關應自稽查部門作出《税務稽查處理決定書》後40個工作日內,製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對其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納税輔導期自主管税務機關製作《税務事項通知書》的次月起執行。

第七條輔導期納税人取得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應當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後,方可抵扣進項税額。

第八條主管税務機關對輔導期納税人實行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

(一)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領購專用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十萬元;其他一般納税人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重新核定。

(二)輔導期納税人專用發票的領購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務機關可根據納税人的經營情況核定每次專用發票的供應數量,但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輔導期納税人領購的專用發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領購的,主管税務機關發售專用發票的份數不得超過核定的每次領購專用發票份數與未使用完的專用發票份數的差額。

第九條輔導期納税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併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税,未預繳增值税的,主管税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預繳增值税時,納税人應提供已領購併開具的專用發票記賬聯,主管税務機關根據其提供的專用發票記賬聯計算應預繳的增值税。

第十條輔導期納税人按第九條規定預繳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應納税額中抵減,抵減後預繳增值税仍有餘額的,可抵減下期再次領購專用發票時應當預繳的增值税。

納税輔導期結束後,納税人因增購專用發票發生的預繳增值税有餘額的,主管税務機關應在納税輔導期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納税人。

第十一條輔導期納税人應當在“應交税金”科目下增設“待抵扣進項税額”明細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對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税抵扣憑證)註明或者計算的進項税額。

輔導期納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憑證後,借記“應交税金——待抵扣進項税額”明細科目,貸記相關科目。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後,借記“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科目,貸記“應交税金——待抵扣進項税額”科目。經核實不得抵扣的進項税額,紅字借記“應交税金——待抵扣進項税額”,紅字貸記相關科目。

第十二條主管税務機關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對結果,通過《稽核結果導出工具》導出發票明細數據及《稽核結果通知書》並告知輔導期納税人。

輔導期納税人根據交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憑證本期數據申報抵扣進項税額,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對結果的增值税抵扣憑證留待下期抵扣。

第十三條輔導期納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寫《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

(一)第2欄填寫當月取得認證相符且當月收到《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註明的稽核相符專用發票、協查結果中允許抵扣的專用發票的份數、金額、税額。

(二)第3欄填寫前期取得認證相符且當月收到《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註明的稽核相符專用發票、協查結果中允許抵扣的專用發票的份數、金額、税額。

(三)第5欄填寫税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註明的本期稽核相符的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協查結果中允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的份數、金額、税額。

(四)第7欄“廢舊物資發票”不再填寫。

(五)第8欄填寫税務機關告知的《稽核比對結果通知書》及其明細清單註明的本期稽核相符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協查結果中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的份數、金額、税額。

(六)第23欄填寫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月初餘額數。

(七)第24欄填寫本月己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專用發票數據。

(八)第25欄填寫已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專用發票月末餘額數。

(九)第28欄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

(十)第30欄“廢舊物資發票”不再填寫。

(十一)第31欄填寫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對結果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數據。

第十四條主管税務機關在受理輔導期納税人納税申報時,按照以下要求進行“一窗式”票表比對。

(一)審核《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附表二第3欄份數、金額、税額是否等於或小於本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的專用發票抵扣聯數據。

(二)審核《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附表二第5欄份數、金額、税額是否等於或小於本期交叉稽核比對相符和協查後允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税專用繳款書合計數。

(三)審核《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附表二中第8欄的份數、金額是否等於或小於本期交叉稽核比對相符和協查後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合計數。

(四)申報表數據若大於稽核結果數據的,按現行“一窗式”票表比對異常情況處理。

第十五條納税輔導期內,主管税務機關未發現納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税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不再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主管税務機關應制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主管税務機關發現輔導期納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繳欠税、騙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税收違法行為的,從期滿的次月起按照本規定重新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主管税務機關應制作、送達《税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税人。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4年3月20日起執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税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税發明電[2014]37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輔導期一般納税人實施“先比對、後扣税”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税發明電[2014]51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税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税發明電[2014]62號)、《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輔導期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增值税專用發票預繳增值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函[2014]1097號)同時廢止。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若干條款處理意見的通知

第三篇:一般納税人

一般納税人:

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税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曆年度內的全部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一般納税人的特點是增值税進項税額可以抵扣銷項税額。

認定標準

1.增值税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1]

2.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1]

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1]

不予認定

下列納税人不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1.個體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非企業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不經常發生應税行為的企業。[1]

4.非企業性單位。

5.銷售免税貨物的企業。

認定程序

1.納税人提交申請

2.税務機關核對申請資料

3.税務機關實地查驗,出具查驗報告

4.税務機關認定[1]

特殊規定

除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税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税人。[1]

主管税務機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一般納税人實行納税輔導期管理。[1]

納税申報

納税人應按月進行納税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後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2]

一般納税人的好處

1、一般納税人容易與一般納税人洽談生意,通常大公司都是一般納税人,因此生意能做得更加大。

2、一般納税人的財務、税務、管理要求規範,財務人員要求高,可以減少經營風險、涉税風險。

3、一般納税人取得增值税進項票可以抵扣,税負比較合理,毛利低一點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 大。

結論:企業要做大買賣,一定要做一般納税人!

4、可以開具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以供應客户的需求;

5、 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國內採購並取得17%的進項增值税發票的,按13%退税。〉

6、可以享受免,抵,退税;

7、 免税:出口免税,免徵增值税。[1]

編輯本段發票管理

領購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税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製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髮票領購手續。主管税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3]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税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税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3]

開具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3]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

[3]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3]

安裝税控裝置的單位(轉載請註明來源)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税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3]

使用非税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税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説明資料報主管税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3]

保管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3]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税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3]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税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税務機關查驗後銷燬。[3]

罰則

對違反發票管理規定2次以上或者情節嚴重的單位和個人,税務機關可以向社會公告。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税款的,由税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罰款。[3]

營改增一般納税人

(一)應税服務的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稱應税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税人為一般納税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税人為小規模納税人。

應税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於一般納税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税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

(二)混業經營小規模納税人,應根據申報的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銷售額和提供的應税服務銷售額分別計算年應税銷售額。

無論哪項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均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認定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或申請不認定一般納税人。

(三)小規模納税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成為一般納税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四)符合一般納税人條件的納税人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具體認定辦法由國家税務總局制定(總局公告2014年第38號已作出規定)。

除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税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税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税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

2.應當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而未申請的。

根據《條例》規定

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其具體條件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税務部門辦理了税務登記;在銀行開設結算賬户;單獨建賬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税貨物、勞務的銷項税額和進項税額資料。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

營業税改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文件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4〕111號)附件1 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二十九條規定:

認定方法

兩種納税人的認定標準

税法規定,納税人的經營規模以及會計核算的健全程度,是劃分一般納税人和小規模納税人的主要依據。

1.銷售額標準

小規模納税人的認定標準: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税人,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税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上述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為主,是指納税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税勞務的銷售額佔年應税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一般納税人的認定標準:除上述小規模納税人以外的其他納税人屬於一般納税人。

2014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認定

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税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為其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2014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的,其應納税額按照增值税税率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2.會計核算標準

《增值税條例》規定,小規模納税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的税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税人資格。這裏所稱的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核算。也就是説,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認定標準的小規模納税人,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商貿企業除外)。商貿企業一般納税人的認定

自2014年8月1日起,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税人實行分類管理。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税人管理;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可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税人管理;對具有一定經營規模,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相應的經營管理人員,有貨物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預計年銷售額可達到規定標準以上的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經主管税務機關審核,也可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税人管理。

對新辦小型商貿批發企業中,只從事貨物出口貿易的納税人,經主管税務機關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符合企業設立的有關規定,並有購銷合同或書面意向,有明確的貨物購銷渠道(供貨企業證明),可給予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但不發售增值税防偽税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4] 營改增認定標準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北京等8省市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4 年第38 號)

a.認定條件

(a)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b)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

b.納税人申請

未超標試點納税人需要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的,應向主管税務機關受理窗口提交以下資料申請辦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a)《申請認定表》二份;

(b)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原件及複印件(原件審核後留存複印件,複印件簽註“與原件一致”並加蓋公章);

(c)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審核後留存複印件,複印件簽註“與原件一致”並加蓋公章)。

c.製作並下發《税務事項通知書》(見附件5),告知納税人

開業滿一年的企業

一年增值税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税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税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準: ①工業企業年應税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②商業企業年應税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2.新辦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一個月內,具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經税務機關測算預計年應税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可暫認定為一般納税人,暫認定期最長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滿12個月計算):

新辦企業申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基本條件:

實收資本50萬元人民幣(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工業企業申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貨物存放場所税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複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覆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複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複印件份;

11.若為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税務登記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複印件各1份。

(二)新辦商貿企業申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貨物存放場所税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複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覆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複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複印件1份;

11.能證明可以達到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標準的資料如已簽訂的購銷合同、協議或書面意向複印件各1份;

12.若為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税務登記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複印件各1份。

增值税申報流程

增值税一般納税納税申報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以下簡稱納税人)均按本辦法進行納税申報;

二、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必須實行電子信息採集。使用防偽税控系統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納税人必須在抄報税成功後,方可進行納税申報;

三、納税申報資料。

(一)必報資料

1.《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及其《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2.使用防偽税控系統的納税人,必須報送記錄當期納税信息的ic卡(明細數據備份在軟盤上的納税人,還須報送備份數據軟盤)、《增值税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表》及《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聯明細表》

3.《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4.《成品油購銷存情況明細表》(發生成品油零售業務的納税人填報)

5.主管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必報資料。

納税申報實行電子信息採集的納税人,除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上述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外,還需報送紙介的《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適用於一般納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備查資料

1.已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並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抵扣聯

3.海關進口貨物完税憑證、運輸發票、購進農產品普通發票及購進廢舊物資普通發票的複印件

4.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5.代扣代繳税款憑證存根聯

6.主管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備查資料是否需要在當期報送,由各省級國家税務局確定。

四、增值税納税申報資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納税申報必報資料

納税人在納税申報期內,應及時將全部必報資料的電子數據報送主管税務機關,並在主管税務機關按照税法規定確定的期限內(具體時間由各省級國家税務局確定),將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要求報送的紙介的必報資料(具體份數由省一級國家税務局確定)報送主管税務機關,税務機關簽收後,一份退還納税人,其餘留存。

(二)增值税納税申報備查資料

納税人在月度終了後,應將備查資料認真整理並裝訂成冊。

1.屬於整本開具的手工版增值税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的存根聯,按原順序裝訂;開具的電腦版增值税專用發票,包括防偽税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存根聯,應按開票順序號碼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開具份數裝訂。

2.對屬於扣税憑證的單證,根據取得的時間順序,按單證種類每25份裝訂一冊,不足25份的按實際份數裝訂。

3.裝訂時,必須使用税務機關統一規定的《徵税/扣税單證彙總簿封面》(以下簡稱“《封面》”),並按規定填寫封面內容,由辦税人員和財務人員審核簽章。啟用《封面》後,納税人可不再填寫原增值税專用發票的封面內容。

4.填寫要求:作徵税單證彙總封面用時,如當月整本發票未用完時,可按當月實際填開數情況填列,並註明所屬月份。一本發票的彙總封面內容最多隻能分三個月填寫。作扣税單證彙總封面用時,農產品及廢舊物資的收購憑證,如當月未使用完的,也按當月實際填開數情況填列,並註明所屬月份。作發票存根聯彙總封面時,按每本發票填開數情況填列。

納税人開具的普通發票及收購憑證在其整本使用完畢的當月,加裝《封面》。

5.《封面》的內容包括納税人單位名稱、本冊單證份數、金額、税額、本月此種單證總冊數及本冊單證編號、税款所屬時間等,具體格式由各省一級國家税務局制定。

6. 裝訂要求:按月份單證類別裝訂成冊,屬整本開具的應按原順序裝訂,不得拆本裝訂;其他不屬於本裝訂的,每冊按25份裝訂,如不足25份,可按實際份數裝訂。發票存根聯裝訂,按發票順序25份裝訂。

五、《增值税納税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主表及附表)由納税人向主管税務機關購領。 增值税的註銷

除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税人一經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税人。

臨時一般納税人轉為一般納税人過程中,對已使用增值税防偽税控系統但年應税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一般納税人,如果會計核算健全,且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納税人資格。1.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有偷、騙、抗税行為;2.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税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

3.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控裝置,造成嚴重後果的。

對已認定為一般納税人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但未從事貨物零售業務的,應取消其一般納税人資格。一般納税人註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税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税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税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税額也不予退税。

對於會計核算不健全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的納税人,即一般納税人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納税人,或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税人標準(除其他個人和選擇按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税行為的企業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的納税人,都應按其銷售額依照增值税税率計算應納税額,同時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第四篇:一般納税人

申請一般納税人程序,流程及所需材料

新企業在辦理完税務登記證後,具有一定經營規模且需辦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的企業,在申請一般納税人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法人代碼證。

2、税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複印件)。

3、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報告;有實物投資的,還需資產評估報告。

4、企業銀行賬號證明(開户許可證)。有關企業合同、章程、協議書。

5、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身份證、暫住證或護照);會計人員身份證和會計證;辦税人員身份證。

6、真實有效的房屋來源證明:

(1)固定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結算憑證。租賃個人房屋的需產權證明。

(2)無償使用房屋的且房屋產權屬投資人的,需提供該房屋的產權證明,並由產權人寫出無償使用説明。

(3)無償使用其他人員房屋的,需提供該房屋的產權證明,並需公證無償使用房屋的協議。

7、從業人員明細表(姓名、住址、身份證號)。註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上的企業還需有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從業人員的勞動合同。

8、商貿企業需真實有效的貨物銷售合同、明確的貨物進貨渠道(供貨企業證明)。

9、企業的書面申請。(需打印,主要內容: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經營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註冊資金、主要經營項目、年預計銷售額,有無庫房、店面、車間、

設備,有無專職財務會計人員、是否能準確核算增值税銷項和進項税金等)。

10、外省(市)企業在本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申請一般納税人的,需提供總機構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表複印件,總機構的驗資報告,總機構批准成立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的證明,總機構營業執照和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注:需加蓋總機構公章)

11、自辦理税務登記後進行納税申報之月起至申請一般納税人認定的前一個月的增值税納税申報表及繳款書。

12、非商貿企業生產廠房、設備、原材料的來源證明。

13、外區遷入企業的需提供遷移單、原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申請認定表、原防偽税控認定登記表、防偽税控的流程表或繳銷登記表。

14、出口企業需提供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有效《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納税人提出申請後,主管税務局管理所的税管員要實地查驗,與法人、出資人、財務主管、業務主管約談,達到一般納税人規定標準的,同意進入輔導期(臨時)一般納税人,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新開辦企業超過3個月未提出認定申請的,需要一年後其銷售收入達到規定標準的才允許劃轉為一般納税人。

xxxx國税局:

一般納税人申請報告

我公司系xx市xxxxxxxxx公司,成立於20xx年xx月xx日;經營地址: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註冊資金:xx萬元人民幣;企業營業執照註冊號:xxxxxxxxxxxxx;國税登記證號碼為:xxxxxxxxx;組織機構代碼證號:xxxxxxxxxx;開户銀行:xx市xxxx銀行xx支行;帳號:xxxxxxxxxxxxxx;公司屬於xxxxx企業,經營範圍:xxxxxxxxxxx。我公司已於20xx年xx月xxx日辦理好國税税務登記證。

我公司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能夠按會計核算制度設置現金、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税金、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財務費用、本年利潤等會計帳簿。公司聘有專職會計和專職出納,財務負責人: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會計證號碼:

xxxxxxxxxxxxxxxxxxx;會計電算化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現金會計: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會計證號碼:

xxxxxxxxxxxxxx;會計電算化證號:xxxxxxxxxxxxxxxx;能夠準確核算增值税的進項税額和銷項税額。

我公司根據國家税務機關的要求,制定了企業發票管理辦法並能夠貫徹執行。公司設專人對增值税專用發票進行購買、領用、填開和保管,並將發票存放於保險櫃內,保險櫃鑰匙分別由開票人員和財務負責人掌握,兩人同時在場才能將保險櫃打開。

公司設有財務人員辦公的獨立財務室,制定了針對票據管理的相應安全措施,有防盜門窗、能夠保證公司的安全。

對財務人員也已經進行公司財務核算制度的學習。

現因經營需要,特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請貴局審批。

xx市xxxxxxxxx公司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關於一般納税人

小規模納税人的認定

一、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小規模納税人的標準規定如下: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的納税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

(二)從事貨物或的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下的

注: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税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的批發或零售的納税人,是指該類納税人的全部年應税銷售額中貨物或應税勞務的銷售額超過百分之五十,批發或零售貨物的銷售額不到百分之五十. 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規定中所提到的銷售額,是指不包括其應納税款的銷售額

小規模納税人繳納增值税的特點

小規模納税人銷售貨物或應税勞務,實行簡易的方法計算應納增值税額,即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直接計算,不得抵扣進項税額,小規模納税人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税額=銷售額*徵收率

徵收率

小規模納税人為商業企業的,適用4%的徵收率;小規模納税人為商業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適用6%的徵收率

銷售額:為不含税的銷售額

一般納税人的認定 一、增值税一般納税人

一般納税人是指年應徵增值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

注:增值税一般納税人的特點

經税務機關審核認定的一般納税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税額,並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對符合一般納税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的納税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税税率計算應納税額,不得抵扣進項税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税專用發票。

詳細:

一、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及個體經營者小規模納税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的,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可以不視為小規模納税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按會計制度和税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税額,進項税額和應納税額。

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並提供銷項税額、進項税額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手續。

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未超過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帳簿健全,能準確核算並提供銷項税額、進項税額,並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税務資料的,經企業申請

税務部門可將其認定為一般納税人。

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税人,其具體條件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税務部門辦理了税務登記;在銀行開設結算帳户;單獨建帳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税貨物、勞務的銷項税額和進項税額資料。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

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應向税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

1、申請報告。納税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税人認定,必須向税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着重説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税人的具體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納税人的義務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發放的營業執照。

3、與納税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合同、協議等資料。

4、銀行賬號證明。

5、註冊資金證明。(商貿企業)

6、法人代表、辦税人員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商貿企業)

7、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資料。(商貿企業)

8、税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根據國家政策申請做一般納税人是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所必須的,也是企業為合理納税所必要的一般納税人不

僅可以節約納税,而且可享受國家相關政策優惠如出口退税等,還可在企業之間享有最高的信譽度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必要條件

一般納税人認定:

1.營業執照;公司章程;

2.國地税務登記證;

3.組織機構代碼證;

4.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相片;

5.辦税會計的身份證明及相片;

6.銀行帳號證明(基本户);

7.租賃合同會計證;

8.近期財務報表購銷合同;

9.近期納税證明;

10.進出口資格及海關商檢證明;

11.應交增值税明細帳設置和核算方法説明書;

12.通用一般納税人增值税申請表(法人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增值税税率分類:基本税率為17%

(1)納税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税率為17%。

(2)納税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税率為13%: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農業產品、金屬礦採選產品、非金屬礦採選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税人出口貨物,税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税率為17%。納税人兼營不同税率的貨物或者應税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税率貨物或者應税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税率

增值税抵扣:應交的税費=銷項税-進項税

舉例:

100元,17%税率,增值税進項 税17元,合計含税價117元。

加工後賣出,不含税價200元,17%税率,增值税銷項税34元,合計含税價234元。

一般納税人企業可以憑那張進貨的增值税發票的抵扣聯去當地國税機關認證,期限是自開票日起180天。

認證後的增值税發票可以衝抵銷項税額:

如上例中的進項税17元可以衝抵銷項税34元,則實際交納的銷項税為17元。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取得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税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税額。

任何產業鏈的基本結構都是:需求――供給――流通。旺盛的需求是決定一個龐大的產業形態形成的前提條件,代開發票產業的需求都由什麼組成呢? 一是現代充分競爭的行業中,要保持高額的利潤,就必須儘可能的攤薄成本。對於相當多的企業來説,税成了可以大做文章的部分。相比應上繳國家的税收,代開發票最高2%的費率無疑相當於在成本方面節省18%左右的支出。

二是在一部分“不夠老實”的事業單位,每年都有一個資金預算,如果到年末的時候預算花不完,下一年度的預算額度就會相應的減少。為了保證年度預算不被減少,這些單位往往購買相當數量的代開發票充抵沒有用完的上年度資金。

三是一些單位違規建立小金庫,為了逃避監管,採用代開發票的形式將這部分資金合法化。

四是一些企單位存在着商業賄賂的現象,而這些支出一般是無法取得發票的,因此單位的財務人員就會千方百計的想辦法彌補商業賄賂造成的虧空。最為可恨的是,一部分腐化的單位領導,為使自己的挪用公款、貪污、行賄等違法行為得到遮掩,往往採取代開發票的方式來填補。

正因為有如此多的需求,代開發票有了產業形成的最重要條件。為了滿足這龐大的需求,代開發票服務有着專業化分工,有人負責各類“宣傳”,有人在街頭“促銷”,有人負責與税務部門溝通,有人專門與客户接頭交易,有人操作開票業務,還有的進行橫向協調。

“真”發票從何而來

一個陽光之外的地下灰色產業,必然要有很強的隱蔽性才能長期存在。代開發票者開出來的真發票,真就真在發票都是税務部門出來的正規發票,而且是計入税控系統的機打發票,從機打票號到信息碼再到驗證密碼都可以通過税務部門的查詢系統,也能最終通過税務審計部門的審核。而且幾乎能夠開出商企發票、服務發票、廣告發票、運輸發票、道路交通發票、租賃發票、建築發票、餐飲發票、醫療發票、機動車銷售發票等所有種類的發票。

北京泰福律師事務所肖太福律師分析,真發票的來源渠道有這樣幾種:

第一種是,有一些公司在税務局交定額税,但能從税務局購買發票。這類公司的發票用不完,不排除此類企業代替別的公司開票的行為;

第二種是欺騙購買。這種公司一般是註冊後,從税務局買到發票,也不會去申報,也不會去銷發票,可能做一次就沒有了;還有一些代開發票公司以低價格購買空白髮票,然後由註冊公司以丟失被盜的緣由在税務局報失。所以客户購買的發票可能是已經報失了的,等發現問題可能再也找不到代開發票公司的人了;

第三種是,不法分子和個別税務部門承辦人員相互勾結,註冊了各種各樣的公司,通過這種公司大量購買發票,因為只要辦理税務登記證就可以購買發票。

另外,不同城市對高新企業、個體工商户等等都有不同的税費減免,其中某些企業和個人也會加入到“賣税點”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