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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合同【新版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釋出於: / 人氣:2.99W

寄售合同【新版多篇】

寄售合同銷售合同 篇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訂貨內容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送貨上門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買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貨款匯至賣方銀行帳號

買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預付定金,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為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寄售合同銷售合同 篇二

出賣人: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自願購買甲方位於榆林經濟開發區的商品房。為明確雙方責任,訂立此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商品房位於榆林市經濟開發區,榆林市昌泰房地產公司開發的綜合樓單元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商品房的售價及支付辦法

1、商品房售價:乙方確定所購買的商品房屬住宅樓的第_層,每平方米售價元,房屋共計人民幣(大寫)

2、支付辦法: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首付商品房總價的30%,計人民幣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價的60%,餘款在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產權證時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時間不得超出合同規定時間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時限,甲方需按日加收應交房款1%的滯納金,若時間超過一個月,視為乙方違約,經甲方通知乙方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為對甲方的違約損失補償。

第三條:產權證的辦理

房屋產權證由甲方負責辦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權為共有,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契稅及相關費用按國家規定分別由甲、乙承擔。

第四條:商品房的交產及物業管理

1、商品房交產:甲方於年月日將商品房交會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內不能接管時,按商品房售房價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計取管費;若甲方按時不能交房時,按商品房售價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計扣違約金。

2、管理費用:乙方所購商品房的水、暖、電、天然氣、電話等一切設施的上戶費及其他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按各行業的管理規定及一時繳納,並辦理相關手續。確需甲方出面時,由乙方出資甲方統一辦理或建設。

第五條:保修範圍及期限

按建築規範要求,建築物各部位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一切費用,保修期為一年。保修內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於乙方裝修不當、破壞結構所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月日

寄售合同 篇三

寄賣行合同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賣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商品寄賣協議:

一、乙方同意將下列物品委託甲方賣出:

寄賣品名稱、

寄賣品價格、

寄賣品特徵(規格、質地、儲存情況、數量)、

寄賣品照片另付補充協議。

二、寄賣費用及佣金提取:

寄賣費用:

根據寄賣品體積大小及價格,每年收取費用_______元人民幣不等,既店面租賃費、宣傳費及藏品管理費用等。

寄賣品價格在5萬元-8萬元人民幣,按價格5%收取寄賣費用。

寄賣品價格在8萬元以上,為保證寄賣品安全,我方採取照片存檔形式,即以高檔相紙畫冊形式放於店內,我方將重點推介,當有買傢俱有購買意向後,我方聯絡寄賣品擁有者和買家見面,現場看貨。

佣金提取:收取寄賣品賣出價格的10%作為佣金。

三、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寄存方):

若寄賣期間寄賣物品發生損壞或遺失,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賠償金額另行協議,但賠償價格不得超出賣品真實價值,但因寄存方失誤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損壞或遺失,責任由其承擔,賠償損失以寄賣方為準,寄存方不再補償任何損失。 寄存方履行對寄賣方的保密責任。並在寄賣品賣出2日內通知寄賣方,扣除10%佣金後,於一周內將所得金額交予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乙方(寄賣方):

寄賣方承諾擁有寄賣品的個人所有權,保證寄賣品絕對不是贓物,私運物、來歷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贓物、私運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賣品的來源出現疑義,寄賣方需承擔所有相關責任,與寄存方無關。

寄賣方若須在合同期限內提前取回寄賣品,須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費用不予以退還。

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簽約日開始一年內,未滿一年的,按全年計,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須在超出合同終止日期30日內取回寄賣品。若乙方因個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終止日期30日內取回寄賣品,30日以後甲方將按寄賣品標示價格的5%/日收取保管費,且甲方不負責寄賣品之任何損壞或遺失賠償責任。

2、乙方於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領回寄賣品,須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託他人領回,被委託人須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託書,委託人和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雙方就本合同的簽訂、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手機: 手機:

簽字: 簽字:

寄售合同銷售合同 篇四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產品寄售合同 篇五

1.有關當事人:

供貨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2.商品及數量:

甲方委任乙方為某商品的`獨家銷售代理人。乙方保證在協議期間銷售上述商品不少於(某某數量或金額)。

3.地區:以某地區為限。

4.訂單的確認:

協議商品的有關數量、價格和裝船期,應在逐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節詳見甲方銷貨確認書。

5.付款:

在訂單確認後,乙方應於有關銷貨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額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並於開證後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裝運。

6.佣金:

甲方於收妥貨款後,按每批貨物發票價值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匯付佣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有義務每三個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詳細的報告,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乙方還應隨時將其他供貨人所報同樣商品的樣品,連同其價格、銷售情況、廣 告資料等寄給甲方參考。

8.廣告宣傳費用:

乙方應負擔協議期在上述地區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所有用作廣告宣傳的草稿和繪圖必須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簽字後保持有效_____年,從某日期起到某日期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仲裁:

凡執行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式暫行規定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並約束雙方。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應向上述地區的其他客戶供應協議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詢盤均要轉介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戶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後一情況下,甲方應送給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並按該筆交易發票淨值的百分之_____為乙方保留佣金。

(2)如果乙方未能在_____月內向甲方寄送至少某某數量或金額的訂單,則甲方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

(3)對於雙方政府間的交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授權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不應干涉這種直接交易,也不應對此提出索賠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條款應以雙方簽訂的正式銷貨確認書為準。  本協議共寫成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甲方(供貨人):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簽字

寄售合同 篇六

甲方(寄售行):雙鑫寄售商行

乙方(寄售者): (簽字並附身份證影印件)

保 證 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簽字並附身份證影印件)

甲乙雙方為共同順利完成本次寄售交易工作,經雙方及保證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下,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 ,該寄售物的具體情況:

二、乙方該寄售物最低保值價格為_____________,該寄售物售出後甲方按該價格付給乙方貨款,乙方收妥貨款後,按照銷售價值的_____%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寄售期間為_______,即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以實際收到寄售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應對寄售物的所有權、抵押情況、質量事宜加以保證,若在寄售期間因上述原因無法完成現寄售活動,由乙方承擔一切損失。

四、乙方應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售物的所有權證明、出租合同、保險憑證、抵押憑證等有效證件。

五、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乙方對寄售物的所有權、質量等問題加以隱瞞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在寄售物銷售過程中,故意對寄售物造成損壞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動期間內,不得隨意收取寄售物,只能在活動結束後的時間收取。

六、寄售物在寄售期間未能及時售出的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如乙方寄售物在協議期內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售,甲方可每月按寄手價的_____%收取管理費。

七、乙方在寄售物銷售過程中,由於急需要現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乙方支付寄售物的剩餘款項。

八、在上述第七條中,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借款用途,借

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實際借款日期與上

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如此期間後乙方的寄售物沒有賣出,也未還清甲方借款,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寄售物進行處理,或可以直接抵於甲方債務來清償全部金額。

寄售合同 篇七

1.有關當事人:

供貨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2.商品及數量:

甲方委任乙方為某商品的獨家銷售代理人。乙方保證在協議期間銷售上述商品不少於(某某數量或金額)。

3.地區:以某地區為限。

4.訂單的確認:

協議商品的有關數量、價格和裝船期,應在逐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節詳見甲方銷貨確認書。

5.付款:

在訂單確認後,乙方應於有關銷貨確認書規定的時間內,安排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額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並於開證後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裝運。

6.佣金:

甲方於收妥貨款後,按每批貨物發票價值的百分之______向乙方匯付佣金。

7.市場情況報告:

乙方有義務每三個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詳細的報告,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乙方還應隨時將其他供貨人所報同樣商品的樣品,連同其價格、銷售情況、廣告資料等寄給甲方參考。

8.廣告宣傳費用:

乙方應負擔協議期在上述地區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所有用作廣告宣傳的草稿和繪圖必須送交甲方取得事前同意。

9.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有關雙方簽字後保持有效_____年,從某日期起到某日期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仲裁:

凡執行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式暫行規定則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並約束雙方。

11.其他條款:

(1)甲方不應向上述地區的其他客戶供應協議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詢盤均要轉介乙方。但是,如有任何客戶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後一情況下,甲方應送給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並按該筆交易發票淨值的百分之_____為乙方保留佣金。

(2)如果乙方未能在_____月內向甲方寄送至少某某數量或金額的訂單,則甲方不再受本協議的約束。

(3)對於雙方政府間的交易,甲方有權按其政府授權直接成交而不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不應干涉這種直接交易,也不應對此提出索賠或佣金的要求。

(4)其他條款應以雙方簽訂的正式銷貨確認書為準。 本協議共寫成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甲方(供貨人):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簽字

產品寄售合同 篇八

甲  方:泰州市二手交易網  經辦人:▁▁▁▁▁▁▁

電話:▁▁▁▁▁▁▁  ▁

地址:

乙  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的個人閒置物品放到家方店裡寄售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所寄售的東西為數量共件。物主定價為  物品品質(瑕疵情況):  甲方負責物品品質,

2、甲方提供服務內容為:物品到店--物主定價--登記簽字---展示銷售---結款。

3、服務費標準

售價10元內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務費。售價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務費。售價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務費。售價100元以上物品服務費面議補充說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為 (最長不超過2個月),物品展示期滿沒有售出乙方應及時收回,如果乙方在一個月內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或者拋棄。

5、甲方物品一經售出,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貨款交給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內為顧客保障期,如果顧客買去三天內不滿意在不影響在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退貨。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店不承擔鑑定物品真偽、材質、價格、效能等責任,只為買賣雙方提供一交易平臺,買家需根據自身鑑別能力謹慎購買,本店所有物品一經出售,三天之後概不退換。

2、乙方對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來源以及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負責,對於乙方的物品合法來源及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物主變價應當書面告知或簡訊通知。

4、物主若需在寄賣期內取回所寄賣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預約。

5.保管時間內出現遺失或壞損,店方按售價的70%賠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6、物主逾期未取回貨物的,本店視為同意此協議繼續銷售

7、展示期限內,乙方取回寄售物品,應當繳納服務費。

8、乙方的物品一但售出,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且在產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貨款交給乙方。

9、其它未盡事宜可以補充說明: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參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友好協商解決。

寄售合同 篇九

甲方(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託方/物主):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的個人閒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鋪及網路平臺寄售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所寄售的東西見附件。

2、甲方提供服務內容為:物品到店--物主定價--登記簽字---展示銷售---結款。

3、服務費標準

售價10元內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務費。售價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務費。售價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務費。售價100元以上物品服務費面議補充說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為 (最長不超過2個月;自物品交付給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滿沒有售出時乙方應及時收回,如果乙方在一個月內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或者拋棄。

5、甲方將物品一經售出,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並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貨款交給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內為顧客保障期,如果顧客買去三天內不滿意在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退貨。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不承擔鑑定物品真偽、材質、價格、效能等責任。

2、物主若需在寄賣期內取回所寄賣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預約。

3、物主逾期未取回貨物的,甲方視為同意此合同繼續銷售或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時,有權從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來源以及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負責。

2、乙方改變商品價格時應當書面告知或簡訊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1、保管時間內出現遺失或壞損,店方按物主定價的70%賠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內,乙方取回寄售物品,應當向甲方繳納服務費(按正常售出的服務費的 %,否則甲方有權留置該物品。

五、補充約定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收件人確認已經收到 交來的上述物品。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收件人簽收:

甲方權利與義務 篇十

1、甲方不承擔鑑定物品真偽、材質、價格、效能等責任。

2、物主若需在寄賣期內取回所寄賣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預約。

3、物主逾期未取回貨物的,甲方視為同意此合同繼續銷售或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時,有權從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