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 恆盛樓 的 捌套商品房事宜(具體房號附後),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陽新地區獨家代理銷售甲方在勝利街興建的 恆盛樓 專案,銷售面積 964.84 m2。
第二條: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為個月,自20_年月日至年 月損失費壹萬元。
第三條:銷售任務的約定
1、乙方在此期間內完成專案總價的七千零陸拾叄元),具體公攤為平均每月約 萬元。
2、上述銷售任務是指房屋簽訂正式買賣合同,首付款不低於10萬元,到達甲方賬戶的有效合同金額。
第四條:銷售價格的約定
1、甲乙雙方按市場行情和該專案的具體情況制定房屋銷售價格,均價為 元/ m2。(不同樓層不同單價,見基準價格表)。
2、乙方不得低於控制均價銷售房屋,特殊情況須報甲方同意,
第五條:代理費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的代理與乙方的銷售業績相掛鉤,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為3000元/套,差價部分甲乙雙方按四、六分成(甲方得40%,乙方得60%)。
2、代理費計提方式
1) 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正式售房合同,業主按售房合同的要求交完房款後為結算日,一套一結。
2) 甲方在乙方結算上述代理費及差價提成時,均只付給乙方80%的費用,餘款(20%)等合同內簽訂的房屋還剩一套時結清。
第六條:款項收取
1、房屋款項全部由甲方收取。
2、客戶中途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代理費,但扣罰客戶違約金時,甲、乙雙方各得50%的分成(特殊情況除外)。
3、乙方收取小訂金後,若難以達成購房協議所造成的各種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交房標準
甲方保證按售房合同所要求的時間按期交房。
第八條:售樓合同必須由甲方與業主簽訂有效。
第九條:其它
1、乙方廣告牌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賣了第一套房的時候支付
2、乙方如在代理過程中對客戶有虛假承諾或私收款項或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或二個月內未售一套房子,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時支付代理費及提成款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現場銷售辦公室。
5、代理過程中,乙方員工工資,及電話費由乙方承擔,水、電所涉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規解除合同,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金壹萬元。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議,並籤緒補充協議或附件。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