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紀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對公司關鍵領域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要求,經公司紀委研究決定,在公司各部門開展“小金庫”檢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了更好地開展此項工作,公司成立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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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查範圍
本次檢查重點2018年全年和2019年一季度,公司各部門“小金庫”情況。
三、檢查內容
1.隱匿收入設立“小金庫”:用處理廢舊物資設立“小金庫;用獎勵資金等其他收入設立“小金庫”。
2.虛列支出設立“小金庫”:虛列業務招待費、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食堂經費等設立“小金庫”。
四、方法步驟
本次檢查工作從4月8日起至4月30日前結束,採取抽調相關人員進行檢查的方式。
廢舊物資處理明細:
獎金髮放明細:
業務招待費支出明細:
會議費支出明細:
辦公費支出明細:
差旅費支出明細:
食堂經費支出明細:
罰款
代收款
補貼
違約金
手續費
代收款等
五、處理政策
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準則、問責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紀律規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檢查中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嚴格按照“依紀依法,寬嚴相濟”的原則進行處理。
對於在自查階段不主動報告甚至是故意隱瞞,在公司檢查中被查出存在“小金庫”問題,一律從重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管領導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