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
説明:①質量守恆定律只適用於化學變化,不適用於物理變化;②不參加反應的物質質量及不是生成物的物質質量不能計入“總和”中;③要考慮空氣中的物質是否參加反應或物質(如氣體)有無遺漏。2、微觀解釋:在化學反應前後,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均保持不變(原子的“三不變”)。3、化學反應前後(1)一定不變宏觀:反應物生成物總質量不變;元素種類、質量不變微觀:原子的種類、數目、質量不變(2)一定改變宏觀:物質的種類一定變微觀:分子種類一定變(3)可能改變:分子總數可能變1、遵循原則:①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② 遵守質量守恆定律
2、書寫:(注意:a、配平b、條件 c、箭號)3、含義:以 為例①宏觀意義: 表明反應物、生成物、反應條件 氫氣和氧氣在點燃的條件下生成水②微觀意義: 表示反應物和生成物之間分子 每2個氫分子與1個氧分子化合生成2(或原子)個數比 個水分子(對氣體而言,分子個數比等於體積之比)③各物質間質量比(係數×相對分子質量之比) 每4份質量的氫氣與32份質量的氧氣完全化合生成36份質量的水4、化學方程式提供的信息包括①哪些物質參加反應(反應物);②通過什麼條件反應:③反應生成了哪些物質(生成物);④參加反應的各粒子的相對數量;⑤反應前後質量守恆,等等。5、利用化學方程式的計算(1)表示方法及意義:如Fe3+ :一個鐵離子帶3個單位正電荷
(2)離子結構示意圖的認識注意:與原子示意圖的區別:質子數=電子數則為原子結構示意圖(3)與原子的區別與聯繫(1)定義:具有相同核電荷數(質子數)的一類原子的總稱
注意:*一種元素與另一種元素的本質區別:質子數不同*由同種元素組成的物質不一定是單質,(如由O2、O3組成的混合物或金剛石與石墨的混合物)不可能是化合物。(2)表示方法——元素符號——拉丁文名稱的第一個字母大寫a、書寫方法:b、意義(1)表示某種元素,如:O氧元素(2)表示該種元素的一個原子如:O一個氧原子注意:*有些元素符號還可表示一種單質如Fe、He 、C 、Si*在元素符號前加上數字後只能有微觀意義,沒有宏觀意義,如3O:只表示3個氧原子c、有關元素週期表*發 現:門捷列夫*排列依據(1)7橫行(7個週期):各週期電子層數相同,核電荷數逐漸增加(2)18縱行(16族):各族最電外層電數相同,電子層數逐漸增加(化學性質相似)*注:原子序數=質子數d、分類:金屬元素:如Mg、Al,最外層電子數特點:<4非金屬元素:如N、C,最外層電子數特點:≥4稀有氣體元素:如He、Ne.最外層電子數特點:2或8e、元素之最:地殼:O、Si、Al、Fe 細胞:O、C、H(1)原子結構示意圖的認識
(2)在原子中核電荷數=質子數=核外電子數(3)原子的質量主要集中在原子核上(4)三決定:決定元素化學性質:最外層電子數決定元素種類:質子數(核電荷數)決定原子的質量:原子核(5)相對原子質量≈質子數+中子數説明:最外層電子數相同其化學性質不一定都相同(Mg,He最外層電子數為2)最外層電子數不同其化學性質有可能相似(He,Ne均為穩定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