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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48W

企業檔案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系統、準確,各項簽字手續完備。

第二條歸檔的文件必須字跡清楚、工整、紙張及文件格式負荷規範要求,書寫材料要適合長期保存,禁止使用圓珠筆、鉛筆、純藍墨水及熱敏紙。

第三條歸檔文件應為原件。

第四條科技成果鑑定、基建工程驗收必須保存檔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繫統的不能通過鑑定、驗收。

第五條移交單位在正式移交前應對移交的文件材料進行組卷並編制移交目錄,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檔案管理制度 篇二

搞好檔案管理,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為各項工作服務,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必要條件,也是維護單位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

(一)教育學會的檔案由學會指定專人保管。除此之外的檔案,如文書檔案、業務檔案、財務檔案等,由檔案室統一歸檔保存。

(二)凡是本單位工作活動中辦理完畢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材料均應歸檔。第一次歸檔時間為6月底7月初,第二次為12月至次年1月。

(三)檔案室保存的主要檔案目錄:

1、單位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2、單位的重要會議記錄。

3、重點調研活動的總結或調研報告。

4、綜合性教研活動、教改實驗、課題研究的材料。

5、各類培訓方案。

6、較重要的評選活動材料。

7、學期、學年個人總結考核表。

8、各類獲獎資料。

9、本單位人員情況資料。

10、各校和全縣學生學業成績統計資料。

11、上級指導公文

12、本單位其它重要公文。

(四)、借閲檔案時,不得在案卷上塗劃、刪改、剪插;外單位人員借閲檔案須憑介紹信經辦公室主任或單位領導同意。案卷一般不得帶出查案室。

檔案保管制度 篇三

1、公司辦公室應有存放檔案的專門庫房,各處、部門應根據保存檔案數量,設置存放檔案的箱櫃,並具備防火、防潮、防蟲等安全條件。

2、歸檔資料要進行登記,編制歸檔目錄。

3、科學地編制分類法,根據分類法,編制分類目錄;根據需要編制專題目錄,完善檢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檔案要分類,分卷裝訂成冊,保管要有條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學。

5、庫存檔案必須圖物相符,帳物相符。

6、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所負責的檔案資料,瞭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規律。

7、根據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檔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終據此進行整理、剔除。

8、經確定需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員編造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及有關人員會審批准後銷燬。銷燬的檔案清單由檔案員永久保存。

9、嚴格遵守檔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檔案流失的防護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員調離崗位前必須做好資料移交工作,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檔案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設立專門的檔案庫房或檔案櫃對檔案進行存放、保管,並指派專人負責,做到“專人專櫃”的管理。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保守檔案機密,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以保證維護檔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條檔案室配備檔案櫃或密集架,檔案上架排列應科學合理,便於查找。在排列上架時,應按照類別和保管單位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排列,以便於管理和查找。

第三條對照片、光盤、U盤等特殊載體的檔案須配置密封盒和專門的案卷盒,按編號盒存放在防磁櫃。

第四條檔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盜、防光、防高温、防潮、防有害氣體、防塵、防蟲等“八防”工作。

第五條檔案室在接收同級別人事檔案託管機構或企業移交的檔案後,應對移交檔案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後續託管業務能順利開展。

第六條確定接收的移交檔案要辦理託管協議,做好編目工作,並及時入庫並及時完成檔案彙總統計、登記電子檔工作。

第七條各類外借檔案必須嚴格執行檔案借閲制度,在歸還時要核對是否有遺漏或損害,及時放回原處。

第八條定期對庫房檔案進行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或複製。

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為了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強公司檔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便於科學管理與開發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檔案資料的管理。

三、管理職能

(一)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檔案管理工作,設置專門的檔案室,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補充、開發、利用、銷燬等各項工作。

(二)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室和存檔資料的具體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接收各部門上交的存檔資料,做好收件登記;

2、定期清理,主動按時收回各部門使用完畢的應存檔資料,補齊缺失的檔案資料;

3、對收到的檔案資料按規則整理、分類、立卷,分類規範存放;

4、妥善保管檔案資料,做好防損、防盜、防潮、防蟲等保護工作;

5、建立檔案檢索索引;

6、按規定辦理檔案資料借閲和收回手續,並做好登記,保證檔案資料安全無損;

7、做好檔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潔工作,保持檔案室整潔有序;

8、建立和維護電腦檔案管理系統,實行數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門管理職責

1、按本制度規定保管好本部門暫時保存的檔案資料;

2、及時將本部門經辦或接收的應存檔資料交檔案室存檔;

3、妥善保管本部門借閲的檔案資料,不得泄露、遺失和損壞。

四、資料歸檔管理

(一)歸檔資料範圍

1、各級政府和職能管理部門下發的各種文件、通知、會議紀要、批覆、認定、政策法規信息、標準、信函、法律文書、公示信息等資料;

2、公司對各級政府和職能管理部門上報的各種申請、請示、報告、彙報、説明、申訴、申報等資料;

3、公司與其他單位互相發送的聯繫函、告知函、介紹信、委託書、宣傳資料、單位信息、證件、證明、回覆等往來資料;

4、公司內部形成的各種文件、通知、會議資料、決議、決定、意見、規劃、計劃、方案、報告、總結、簡訊等;

5、公司制訂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辦法、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安全規程、責任制、責任書、經濟或管理協議、標準手冊等內部管理資料;

6、公司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意向書等資料;

7、公司產品立項、設計、開發、工藝技術、產品説明、包裝、建設、評審、驗收等項目資料;

8、公司各類設備在設計、製作、安裝、調試、技術改造、使用過程中形成的圖紙、記錄以及使用説明書等設備資料;

9、公司各類基建工程勘探設計資料、圖紙、報建資料、施工記錄、驗收記錄等基建資料;

10、生產、經營環節中的各類報表、台賬、記錄、報告單等資料;

11、各類財務憑證、賬薄、報表、台賬、審計、統計結算、投融資、資本股權等資料;

12、人員招聘、培訓、調動、任免、考核、考勤、勞動合同、薪資等人事檔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種證書、證件、獎牌;

14、公司訂閲或以其他方式獲得的各類報刊、期刊、文獻、圖書等資料以及參加外部會議或培訓取得的相關資料;

15、公司文化、產品對外宣傳推廣資料以及產品標籤、標記、説明書等資料;

16、公司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形成的相關資料;

17、記錄有公司相關信息的圖片、照片、光盤、磁帶、電子存儲設備等資料;

18、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二)歸檔資料收集

1、結合公司具體情況,財務檔案由財務部管理,超過十年的可轉入檔案室;

人事檔案由人事管理部門管理;

生產管理類、經營管理類檔案,在部門日常工作中產生的報表、台帳、記錄等資料由部門管理;

其他資料一律交由檔案室統一管理,各部門應主動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義對外的文字或圖片資料,需要蓋章的,經辦部門均在公司辦蓋章時留一份公司辦存檔,由公司辦印章管理人員在蓋章時收集。以部門名義對外發生的資料,如屬於立檔資料,由部門印章管理人員蓋章時收集後及時交檔案室;

如資料還鬚髮出後由對方完善相關手續(如簽章)才能形成完整資料,則由印章管理人員在印章使用登記時説明,並於事後督促經辦人完善後存檔。

3、各部門形成或接收的應存檔資料,由部門負責人(或各〖〗線副總)負責督促存檔;

4、公司有償取得的資料,在報賬時由檔案管理人員在報賬單據上籤“資料已存檔”字樣,方可報銷。部門如需使用,可從檔案室借出或複印。

5、公司人員外出參會帶回的資料,在報銷差旅費前須交檔案室存檔,否則不予報賬。報賬單上需有檔案管理人員的收文簽字。

6、在檔案資料歸檔期,公司內部使用的各類應存檔資料,由檔案管理人員分別向各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兼職檔案人員應積極配合和支持。

(三)資料歸檔要求

1、歸檔的文件資料必須齊全、完整、準確,符合形成規律,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繫,便於查找利用。

2、歸檔的文件資料應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可用具有憑證作用的替代資料或複印件歸檔,文件資料歸檔後不得更改。

3、非紙質文件資料應與其文字説明一併歸檔;

具有永久長期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必須形成一份紙質文件歸檔。

4、歸檔的文件資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反映同一內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應保持其一致性。

(四)歸檔時間

1、除公司訂閲的報刊、雜誌、圖書資料和各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報表、台賬、記錄等按年形成的資料外,其他應歸檔資料均須在取得或完整資料形成時即原件交檔案室存檔。

2、報表、台賬、記錄等按年形成的文件資料,於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檔案室存檔或由部門代為保管。

3、報刊於次月初從各部門收回歸檔;

雜誌、圖書資料於次年二月收回存檔。

4、工程項目建設資料在竣工驗收後三個月內歸檔。

(五)歸檔移交

1、各部門的兼職檔案管理人員(部門核算員)應檢查本部門歸檔文件資料的齊全、完整與準確情況,整理完畢並編制移交清冊,由部門或項目負責人簽字核准後向檔案部門移交。重要項目的文件資料移交時應編寫歸檔説明。

2、檔案管理部門接收時應全面檢查歸檔文件資料的質量。

3、交接雙方應認真核對移交清冊,並履行簽字手續,移交清冊各留一份以備查考。

五、檔案保管

(一)收件登記

1、檔案室應建立收件登記簿,收到新歸檔資料時,須逐件分類登記,詳細記錄資料名稱、交件日期、部門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檔案管理人員收件後應按資料類別存放到相應地點,將資料名稱和頁碼添加到案卷盒目錄表,然後將資料名稱和存放地點按類別登記到檢索簿中,同時將資料全部信息登錄入電腦檔案管理系統。

(二)檔案分類

1、公司檔案一般按年度收集整理,按如下規則分類:

A、股權類: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所有資料,包括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董事名冊、監事名冊、股權變更資料、會議資料、決議、文件、記錄等,按屆次立卷。

B、綜合管理類:

01、公司內部文書資料,包括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通知、會議紀要、決議、決定、意見、簡訊,公司制訂的各類規劃、計劃、方案、決策、工作總結,公司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形成的相關文字資料,黨團工青婦資料等。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02、管理制度,包括公司頒發的各類管理制度、規定規程、辦法、標準手冊、經濟責任制、責任書等;

按小類立卷。

03、外聯資料,包括公司對各級政府和職能部門上報的各種請示、申請、報告、彙報、説明、申報資料等材料,上級部門下發的各種文件、通知、會議紀要、批覆、政策法規信息、標準、信函、公示信息等,公司與其他單位互相發送的聯繫函、告知函、介紹信等往來資料等。按小類立卷。

04、統計資料,包括統計報表、台帳、分析報告等。按小類立卷。

05、其他資料,不能歸集到以上類別中的資料,可以暫空,以後有其他類別資料時添加類別編號。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C、經營類01、合同,公司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約定。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02、客户資料,包括市場調查報告、往來客户資料、客户評價、市場糾紛處理等資料。按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03、廣告宣傳資料,公司開展各項廣告宣傳推廣活動形成的文字資料。按活動和時間先後順序立卷。

D、生產管理類01、安全環保資料,包括安全規範、安全環保評價驗收資料、標準化材料、事故認定材料、培訓教育記錄、檢查整改記錄等資料。按小類立卷。

02、質量計量資料,包括執行標準、檢定資料、檢驗報告、計量碼單、化驗單、台帳等。按小類立卷。

03、設備管理資料,包括操作規程、設備台帳、巡迴檢查記錄、檢查維修記錄、大修計劃、備品配件資料、易損件清單等。按小類立卷。

04、生產記錄資料,包括工藝流程,指標、操作記錄、開停車記錄、生產報表等。按產品立卷。

E、技術類01、項目資料,包括可研報告、市場調研報告、研發報告、工藝包、實驗記錄、設計資料、立項資料、報建資料、變更資料等。按項目立卷。

02、基建資料,包括設計圖紙、預決算、施工紀錄、施工報告、竣工驗收資料、檢驗報告等。按建設項目立卷。

03、設備資料,包括圖紙、設計説明、技術規程、使用操作説明等。按使用部門和設備名稱立卷。

F、人事檔案01、個人檔案,記錄人員的基本信息、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家庭成員以及在本公司工作情況(入職離職手續、歷年崗位、工資、考評、獎懲、勞動合同及其他情況等)。按個人立卷。

02、工資結算資料,包括工資表和責任制結算資料。按月立卷。

03、考勤考核資料,包括考勤表、考核表。按月立卷。

04、招聘培訓資料,包括人員需求申請、招聘計劃、招聘簡章、培訓計劃、記錄、考試試卷、人員花名冊、人員變動報表等。按小類立卷。

05、社會保險資料,包括參保名冊、增減申報表、核定單、繳費申請等。

G、財務檔案,包括財務憑證、帳簿、報表、投融資資料等。按財務規範立卷。

H、證照類,包括公司獲得的各種證件、證書、營業執照、牌匾、印信等。

I、影像電子類,包括照片、錄影帶、錄音帶、光盤、U盤、移動硬盤等。

J、圖書類,包括公司訂閲和購買的各種刊物、雜誌、文獻資料、圖書、工具書、重要報刊等。

2、檔案資料分類後,方便集中裝訂的要建立卷宗,不宜集中裝訂的按類集中單體存放。為方便查找和實行數字化管理,統一按分類規則編號,編號規範如下:

X-XX-XX-XX卷宗序號(同一類卷宗超過一本時的排序號)小類序號,用01、02、03……代表各小類二級分類編號,即分類規定中01、02、03…序號一級分類代碼,即分類規定中A--J 3、無具體二級及以下分類規定的,由檔案室自行分類編號,但必須將分類規則明確標註於檢索簿上,以保持延續性和一致性。無須分類的可省略二級或小類編號。

4、卷宗按年裝訂,年號和編號應標註於卷宗存放時封面可直視處,卷宗封面正面須註明卷宗類別文字説明;

單體存放的檔案資料應用標籤將編號貼在資料表面可直視處,不宜貼標籤的(如證照)在反面標註。

5、檔案資料按重要性可分為重要檔案和普通檔案;

按保密要求可分為絕密、機密、祕密和一般檔案;

按保管期限可分為永久保存、長期保存和短期保存。整理時應根據情況分立卷宗,卷宗並在卷宗上予以註明。

(三)檔案保管

1、所有卷宗資料應按類別分櫃分區存放,整齊有序排列。存放櫃應編號並標註存放類別。

2、整理裝訂時,永久、長期保管的文件須去除金屬裝訂物,文件裝訂結實、整齊、美觀。

3、卷宗封面標註和編號書寫應規範,具有耐久性。

4、卷宗內的資料應按序編號,表面應設卷內目錄,以便查找。

5、檔案室要做好檔案存放的空間佈置,做到防火、防潮、防蟲蛀、防黴變、防雨淋,保持室內清潔衞生。

6、部門保管的檔案資料也須按統一規則分類編號保管。

7、重要和涉密檔案應設專櫃存放,以免遺失或泄露。

六、檔案的借閲和利用

1、檔案室應設置借閲登記簿,逐筆登記檔案借閲記錄,包括借閲日期、借閲資料名稱、借閲用途、批准人、歸還日期。借閲人借閲時須在登記簿上簽字,如所藉資料用於交上級部門,不能歸還,借閲人應在登記簿上註明不能歸還的原因。

2、借閲檔案資料應填寫《檔案借閲申請單》,經相關領導簽字批准後方能借閲。批准權限如下:普通檔案由借閲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檔案室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重要檔案由借閲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簽字認可,分管檔案的副總批准,特別重要的須經總經理批准;

涉密檔案按《保密工作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權限批准。

3、借出用於職能部門辦事的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過3天;

在公司內使用的普通檔案,借出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因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續借,須到檔案室辦理續借手續。逾期未還者,檔案管理員負責催還。

4、涉密檔案原則上不外借,只能在檔案室查閲。特殊情況下需要借出,當天必須歸還。借出人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工作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5、檔案歸還時應在登記簿上註明歸還日期。檔案借出和歸還記錄均須在電腦檔案管理系統中同時記錄以備查。

6、檔案借閲者必須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塗改;

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損壞、遺失;

損壞者按重新備置費用賠償,故意損毀者予以辭退。

七、檔案的銷燬

1、公司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燬公司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燬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文件/紀錄銷燬呈報表》經批准後執行。檔案銷燬一律由總經理批准。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准的《文件/紀錄銷燬呈報表》和將要銷燬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並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4、在銷燬公司檔案資料時,由行政副總指定專人監督銷燬。

八、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原《檔案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檔案管理制度 篇六

1、公司各物業項目的檔案資料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負責監督保管,由文員專職文件存檔、註記工作。

2、有關物業管理公司驗收檔案、圖則、業主及住户資料、管理制度、合約及附件設備設施及保養制度、財務報告、員工人事資料等檔案要求集中存檔,文件櫃要求上鎖,未經主管許可,他人不得動用。

3、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必須按公司規定要求存檔,做到圖有袋、文有夾,報告類文件編目錄索引,檔案類文件有存檔文件清單及編號目錄。

4、物業管理公司檔案目錄及存檔文件清單每季度上報公司備案。

5、物業管理公司檔案在歷任主管調職、任職時應向公司或接任者辦理移交手續、經確認後方可離任。

6、物業管理公司檔案日常需經常使用部分應複印備份,原件存放在檔案中不得隨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閲、複印專管部分檔案資料的,需經主管書面確認,如有違反的作泄密處理。

8、公司將定期巡查上述規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實情況,對不符要求的保管責任人將作適當處分。

9、物業管理公司檔案資料因保管不當而導致遺失、泄密的,對物業管理公司有重大影響及損害物業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責任,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檔案管理制度 篇七

檔案利用服務是檔案工作的根本目的,為了做好檔案利用服務工作,充分發揮檔案的作用,同時確保檔案的安全,防止檔案的泄密和損壞,制定本制度。

(一)查檔案人員須持本單位介紹信,註明查檔人身份,查檔範圍和目的,方予接待;利用已開放的檔案,持身份證即可。

(二)查閲機密檔案和重要檔案,必須經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查閲。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予借出館、室外使用,如特殊情況非借出不可,需按規定辦理借閲手續,借出的檔案不得超過三天,逾期需要重新辦理借閲手續。

(四)查閲人員必須填寫《檔案借閲登記表》,利用檔案後,均應填寫和效果記錄。

(五)查閲檔案的人員,要愛護檔案,不準擅自摘錄、拍照、複製和互相轉閲,不準圈劃、塗改、撕頁和拆卷,對損壞檔案者,要追究其責任。

(六)查檔者取證檔案須經批准後,方可複製(手抄、打字、複印、拍照等),經核對無誤後,蓋章生效。

(七)查檔人員要嚴格遵守本館、室的規章制度,館、室內禁止吸煙,在閲覽室閲卷時不準喝水,以免損壞檔案,不準大聲喧譁,影響他人閲覽;要注意閲覽室內衞生,愛護公共財物。

(八)利用檔案者要按規定交納檔案保護費、複製費和取證費。

(九)檔案工作人員要端正工作態度,積極為利用者服務,嚴格執行各項檔案利用制度,做好檔案的監護工作,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企業檔案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檔案工作,促進檔案工作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以下簡稱<檔案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企業檔案,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企業應遵守<檔案法>,依法管理本企業檔案,明確管理檔案的部門或人員,提高職工檔案意識,確保檔案完整、準確和安全。

第四條企業檔案工作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中央管理的企業制定本企業檔案管理制度和辦法須報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五條企業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企業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保管、利用、鑑定、銷燬、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二)統籌規劃並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導本企業各部門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監督、指導本企業所屬機構(含境外機構)的檔案工作。

第六條企業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紀守法,具有相應的檔案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第七條企業各部門負責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並定期交本企業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歸檔。

第八條歸檔的文件材料應完整、準確、系統。文件書寫和載體材料應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規範。歸檔的電子文件,應有相應的紙質文件材料一併歸檔保存。

第九條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確定檔案保管期限,劃定檔案密級。

第十條企業採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並切實加強對知識產權檔案和涉及商業祕密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進行鑑定。對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按有關規定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批准後進行監銷。

第十二條企業做好檔案統計工作。國有大中型企業應按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有關報表。企業認真做好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檔案的登記工作。

第十三條企業檔案現代化應與企業信息化建設同步發展,不斷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企業檔案部門應積極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第十五條企業必須為政府有關部門、司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提供真實、準確的檔案。

第十六條企業提供利用、公佈檔案,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發生變動,應按<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處置辦法>做好檔案的處置工作。

國有企業破產,破產清算組應妥善處置破產企業檔案;國有企業分立,檔案處置工作由分立後的企業協商辦理。

第十八條企業對在企業檔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建立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不按規定歸檔而造成文件材料損失的,或對檔案進行塗改、抽換、偽造、盜竊、隱匿和擅自銷燬而造成檔案丟失或損壞的直接責任者,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國家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實施。<國營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其他有關企業檔案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規定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歸檔制度 篇九

1、凡是反映公司企業開發、生產經營、企業管理及工程建設等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資料均屬歸檔範圍。

2、凡屬歸檔範圍的文件資料,均由公司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擅自留存。

3、歸檔的文件資料,原則上必須是原件,原件用於報批不能歸檔或相關企業須保留的,綜合處保存複印件。

4、凡公司業務活動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辦後均要及時歸檔;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備查。

5、業務活動中的有關請示報告及上級領導批覆,屬付款性質的,由財務處保存原件;屬人事問題的,由勞資員保存原件;屬工程項目的,由工程處保存原件。其他重要報告,在企業資料歸檔範圍內的,連同有關資料由經辦人整理後移交檔案室。歸檔範圍外的請示報告由各部門自行保管。

6、由公司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應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經理保存一份,財務處及業務處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況只有一份原件時,由財務處保存原件。

7、公司級的收文、發文等文書資料均由綜合處歸檔。

8、其它體系認證要求保存的記錄、文件均按規定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