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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評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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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模內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情況

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自評自查報告

2016-2018年,省級下達我市易地扶貧搬遷規模為2731户11045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共建設14個安置點,其中集中安置點13個,計劃安置2706户10932人;分散安置1個,計劃安置25户113人。進城入鎮集中安置2532户10226人,佔92.58%;中心村、新農村安置199户819人,佔7.42%。

1.2016年任務推進情況。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495户5860人,已建成5個集中安置點(古登佑雅雙苦底、稱杆王瑪基怒以扒、魯掌登埂臘黑瑪堵、上江蠻英義路橋、老窩榮華分水嶺),在建6個集中安置點(洛本卓巴尼小鎮、大興地維拉壩、六庫苗幹山瓦子打媽、六庫雙米地大龍塘、古登幹本馬俄河)。目前,完成住房竣工390套,入住300户1267人;在建1105套,預計2018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

2.2017年任務推進情況。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525户2263人,建設3個集中安置點(上江葉子花村、稱杆鄉恩感思落、古登鄉馬俄河)和1個分散安置(上江鎮分散安置)。目前,2017年安置點建設有序推進,在建525套,主體封頂146套,預計2018年9月底前全面竣工。

3.2018年任務推進情況。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711户2922人,分別安置於古登幹本村馬俄河、大興地維拉壩、上江葉子花村、六庫雙米地村大龍塘、六庫丙舍壩、稱杆恩感思落等6個集中安置點。目前,2018年安置點建設有序推進,在建711套,主體封頂11套,預計2018年12月底前全面竣工。

二、規模外新增指標情況

(一)新增搬遷對象識別情況

截止2018年6月8日,全市5鎮3鄉(除片馬鎮外)上報新增易地扶貧搬遷花名冊4022户14200人(建檔立卡貧困户3807户13559人),與2017年年底上報的4722户16949人(建檔立卡貧困户4371户15766人),減少700户2749人(建檔立卡貧困户564户2207人)。其原因主要受其我市部分羣眾受羣眾搬遷意願反覆,搬遷顧慮仍在。同時,受2016、2017年農危改項目實施,部分貧困户脱貧出列,以及2018年我市計劃脱貧出列的15個行政村急需解決安全住房穩固問題,無法納入工期較長的易地扶貧搬遷建設等原因影響,致使全市新增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規模減少。目前,我市新增搬遷對象宣傳發動工作尚未結束,全市上下仍全力開展新增搬遷對象識別認定工作,爭取實現新增易地扶貧搬遷任務不變、規模不減、對象精準的目標。

(二)安置點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1.片馬鎮端獎安置點前期工作情況。安置點規劃、地災評估、徵地(70畝)工作已完成,正開展地勘、土地審批工作。

2.怒江新城安置點前期工作情況。怒江新城規劃設三個安置點(包含一個預留安置點),全部位於瀘水上江鎮,總計用地面積671.47畝,其中:城牆壩安置點297畝、大墩子安置點300.34畝。目前,初步完成安置點選址方案、安置方案、户型拆分方案編制工作,正在進行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和可研收資、編制工作。城牆壩、大墩子安置點計劃於2019年10月份竣工入住。

三、存在困難和問題

(一)項目前期費用高,政府負擔重。據測算,我市2016、2017、2018年規模內安置點前期費及徵地費共20277.17萬元。由於易地扶貧搬遷各項資金均實行專款專用,國家、省、州都沒有配套前期工作經費,規劃、民居設計、徵地費、施工監理費等各項費用都需要地方自籌解決,地方財力有限,資金籌集困難。

(二)資金缺口嚴重,資金整改工作僅停留在措施和計劃上。一是整改後,調出部分佔用資金比重大,市級財政十分困難,無法完成資金置換工作,整改保留部分產權共有部分回購工作難落實;二是省級承諾承擔資金部分尚未下達,資金置換工作難以推進;三是建房成本高,整改後新識別納入、新增的9712人貧困人口,人均建房缺口0.6萬元,總缺口達到5827.2萬元。

(三)大興地維拉壩安置點規劃反覆調整,項目實施受制。大興地維拉壩安置點已建330套,其餘部分原計劃由水電十四局實施,但基於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和提升幫扶成效考慮,現由珠海市負責組織實施。因規劃再次調整,安置點剩餘的285户778人(16年191户、18年94户)住房仍未能如期實施建設,難以按省級要求的時間節點完工入住。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責任,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一步落實市、鄉(鎮)兩級黨委政府和施工企業代表為安置點點長的雙點長制,充分發揮處級掛聯領導的高位推動作用。

(二)加快2018年城鎮化集中安置工作。繼續做好2018年城鎮化集中安置宣傳發動工作;加快項目前期工作,精準識別對象,嚴格把握規劃引導、科學選址、政策配套、產業扶持的原則,加快推進城鎮化集中安置點建設工作。

(三)強化後續發展,做實幫扶措施。嚴格按照脱貧攻堅“六個一批”要求,進一步加強生態補償、產業發展、就業培訓、社會保障兜底、教育脱貧等規劃落實工作,具體措施落實到户、到人。建立後續發展跟蹤問效機制,切實保障搬遷羣眾長久性收入,確保搬遷羣眾搬得進、穩得住、能致富。

(四)加強監督,確保工程質量。進一步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工程的日常監督管理,完善項目建設程序,加大項目工程進度督促,提高工程效率和質量,確保工程按質按期完成。同時,加強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監管,完善資金使用管理,保證易地扶貧搬遷資金安全運行。

(五)強化建成安置點搬遷羣眾後續服務保障。建成安置點所在地鄉(鎮)、村委會、搬遷農户代表成立相應的管理小組,做好安置點搬遷入住管理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村規民約,對建成安置點進行統一管理,及時提供相應服務,強化後續服務保障,規範安置點羣眾生產生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