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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高校名單和錄取政策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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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高校名單和錄取政策彙總

對於很多想要報考天津專科學校的同學來説,知道天津高職院校有哪些,哪所學校比較靠前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有更好實力學生可以報考更好的學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0天津高校名單和錄取政策彙總,希望你喜歡。

天津市(56所)93南開大學4112010055教育部天津市本科94天津大學4112010056教育部天津市本科95天津科技大學4112010057天津市天津市本科96天津工業大學4112010058天津市天津市本科97中國民航大學4112010059交通運輸部(中國民用航空局)天津市本科98天津理工大學4112010060天津市天津市本科99天津農學院4112010061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0天津醫科大學411201006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1天津中醫藥大學4112010063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2天津師範大學4112010065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3天津職業技術師範大學4112010066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4天津外國語大學4112010068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5天津商業大學4112010069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6天津財經大學4112010070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7天津體育學院4112010071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8天津音樂學院411201007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09天津美術學院4112010073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10天津城建大學4112010792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11天津天獅學院4112010859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2天津中德應用技術大學4112012105天津市天津市本科113天津外國語大學濱海外事學院411201365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4天津體育學院運動與文化藝術學院4112013659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5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4112013660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6天津醫科大學臨牀醫學院4112013661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7南開大學濱海學院4112013663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8天津師範大學津沽學院4112013896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19天津理工大學中環信息學院4112013897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20北京科技大學天津學院411201389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21天津大學仁愛學院4112014038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22天津財經大學珠江學院4112014087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本科民辦123天津市職業大學411201103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24天津濱海職業學院4112012484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25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487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26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719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27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720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28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721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29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72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0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4112012723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1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73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2天津商務職業學院4112012788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3天津國土資源和房屋職業學院4112012803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4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4112012880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5天津開發區職業技術學院4112012881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6天津藝術職業學院411201288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7天津交通職業學院4112012883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8天津工業職業學院4112013700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39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4112013701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0天津城市職業學院411201370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1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4112013863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2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4112013911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3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4112014020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4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4112014021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5天津海運職業學院411201402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6天津廣播影視職業學院4112014102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7天津體育職業學院4112014599天津市天津市專科148天津濱海汽車工程職業學院4112014600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專科民辦

1、填報志願

1.實行公佈大學聯考錄取總成績後填報志願方式。

考生填報志願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補報(填報志願的時間和辦法另文規定)。市招生委員會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試成績情況,分別劃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普通本科批次(含A、B階段)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0%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相應分數範圍的考生可以依次填報本科批A階段和B階段志願,可參加本科批A階段和B階段的志願徵詢。

普通高職(專科)批次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0%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相應分數範圍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專科)批次志願。

藝術類本科批次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我市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一定比例,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藝術類本科自劃線院校可自主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本市普通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一定比例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相應分數範圍的考生可以填報藝術類相應批次的志願。

體育類本科批次和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分別根據體育專業市級統考合格考生的文化統考成績,按照略多於招生計劃數(不超過1:1.5)的原則,劃定體育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相應分數範圍的考生可以填報體育類相應批次的志願。

2.填報志願工作由區招辦指定的報名單位組織實施。

各報名單位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大學聯考錄取總成績提供給有關高校。

考生應在認真閲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在津招生院校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要求及志願填報的相關政策規定,參考市高招辦提供的分數統計信息,及在津招生高校招生計劃、往年錄取數據等,按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高校和專業志願,並對所填報志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報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3.考生在填報志願後但尚未被錄取前,如申請放棄提前本科批次志願,只能參加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及以下批次的錄取;

如申請放棄本科批次志願,只能參加高職(專科)批次的錄取;如放棄高職(專科)批次院校志願,可到報名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區招辦審核並簽署意見後可允許其放棄。

2、錄取

1.在津招生高校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市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

各高校在津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高校在津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藝術類、體育類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三個批次同步錄取,不得兼報),普通本科批次A階段,普通本科批次B階段,藝術類、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及提前高職(專科)批次(三個批次同步錄取,不得兼報),普通高職(專科)批次。

藝術類及體育類本科批次為招收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本科高校或專業;提前本科批次分為A、B兩個階段,A階段為飛行員、軍隊、公安、消防、司法、航海、公費師範生、小語種等特殊類專業,以及經教育部批准的綜合評價試點高校,B階段為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普通類本科批A階段為公辦本科高校及經批准在本批次錄取的高校,普通類本科批B階段為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藝術類及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為招收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或專業;提前高職(專科)批次為有特殊要求的高職(專科)學校或專業;高職(專科)批次為其他高職(專科)學校或專業。

3.各批次均實行“院校+專業”的志願填報和投檔錄取方式。

普通類本科院校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普通類高職院校原則上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藝術類及體育類各批次,原則上均以“院校”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對於有等級性考試選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進行招生錄取。

4.高校在津錄取新生要認真執行教育部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高校應結合生源分佈情況,確定調閲考生檔案要求。在大學聯考錄取總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閲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並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5.藝術類本科和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中的市級統考類專業,體育類本科和體育類高職(專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階段(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普通類本科批次(含A、B階段)、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高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辦法;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願,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類型考生志願,根據院校公佈的錄取規則進行投檔錄取。

平行志願投檔規則:計算機投檔系統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大學聯考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專業組)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專業組)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專業組)。當若干名普通類考生統一大學聯考招生錄取總成績(含政策照顧)相同時,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等級性考試三門科目中最高成績、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時投檔。

順序志願投檔規則:第一志願錄取時,計算機系統先依次檢索各個招生院校的一志願生源,將選報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和投檔比例進行投檔。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願錄取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可以招收第二志願的考生,第二志願投檔規則與第一志願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施錄取。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普通高職院校,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統一大學聯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施錄取。

藝術類、體育類高校(專業),分別按照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相應的招生辦法實施錄取。

7.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高校應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做出解釋,高校不得超計劃錄取。市高招辦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條件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服務,組織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在津招生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8.各批次錄取時,市高招辦按照考生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審查錄取。

高校要尊重考生的院校志願和專業志願,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願的關係,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第一志願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

11.高水平藝術團及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資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檔錄取,未經高校測試合格並經“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

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資格考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原則上按照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排名全市前30%的成績劃定。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大學聯考成績,一般不低於我市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適度降低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於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

12.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

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市高招辦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願擇優錄取;經降分仍未完成的計劃,可採取徵詢志願方式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13.本科批A階段的高校在平行志願投檔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面向社會公佈尚有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由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自主選擇填報。

市高招辦將向相關高校提供徵詢志願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本科批B階段的高校在平行志願投檔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市高招辦將面向社會公佈尚有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由尚未被錄取的考生先自主填報徵詢志願,市高招辦根據志願填報情況,再劃定B階段徵詢志願錄取控制分數線。如招生高校在徵詢志願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4.高職(專科)批次的高校,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經高校同意,可適當降低分數提供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5.對大學聯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16.我市錄取工作將於8月上旬開始,9月上旬各批次錄取工作全部結束。

17.除按規定應向社會公開公示的信息外,對屬於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嚴禁非法傳播、出售。

18.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應及時通過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或錄取高校的指定的信息發佈渠道進行核實和確認。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辦理户口遷移手續,並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有關要求,辦理報到等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高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

高校根據市高招辦核准印發的本校錄取考生名冊、已錄取考生所持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規定及要求為新生辦理入學等相關手續。

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高校應將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名單彙總後,於本校規定的正常報到截止日期後20日之內報送市高招辦。嚴禁高校為未報到考生註冊學籍。

19.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根據教育部規定,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陽光大學聯考”平台。

市招辦將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上審核確認後下載數據,辦理錄取審批手續,並及時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相關高校。

單獨組織招生考試的高校須按有關要求於7月30日之前向市招辦報送有關擬錄取數據和書面報告。

2020天津高校名單和錄取政策彙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