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
經單位研究,決定接收貴院專業畢業生 在我單位實習,實習內容為:____________
特此函達
附:1、單位通信地址:
2、單位聯繫方式:
3、實習生聯繫方式:
單位名稱:(單位公章)
實習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接收實習生證明
XX學校就業辦:
經我校(園)面試、考核,同意接收XX學校級 到我校(園)實習。具體事宜詳見實習協議書。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詳細地址:
單位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__________:
經研究決定,同意接收貴校______學院______專業______同學(學號:______)來我單位實習。實習崗位:____________,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委派______(職稱/職務:______,聯繫電話:______)進行實習業務指導,實習期間,工作安全由我單位負責承擔,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由學生本人承擔。
特此證明。
實習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實習生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實習單位聯繫方式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
單位聯繫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
________職業技術學校:
我單位已同意貴校學生________前來我處進行頂崗實習,實習時間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實習結束後,將按照我單位的工作要求和貴校有關頂崗實習的要求對其進行考評,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實習單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xx學院教務處:
經單位研究,決定接收貴院20xx屆xx學院xx專業畢業生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單位部門從事xx崗位實習。負責該同學在實習工作時間內的人身安全,以及思想教育、專業指導和實習鑑定工作。
特此函達。
附:
1、實習單位地址:xxxx
2、單位聯繫方式:xxxx
3、實習單位指導人員
姓名:xxxx
職稱(或職務):xxxx
聯繫方式:xxxx
4、實習生聯繫方式:xxxx
實習單位全稱(簽章):xxxx
xx年xx月xx日
注:本接收函需在實習前一週內交輔導員處
畢業生接收函存根
編號:
經考核合格,同意接收xx職業技術學院 屆 專業畢業生 到 部門工作,試用合格後給予辦理錄(聘)用手續。
年 月 日
(請沿虛線剪下寄回至:福建省龍巖市閩大路8號,xx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辦,郵編364021)
…………………………………………………………………………………………………………………
接 收 函
xx職業技術學院:
茲有貴校 屆 專業畢業生 , 經考核合格,同意接收到我單位(公司)工作,經試用合格後給予辦理錄(聘)用手續。
特此函告。
(單位公章)
經 辦 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關於接收***到單位工作的函
重慶交通大學就業處:
經****(單位)面試審核,貴校**專業**學生符合本單位招聘要求,同意接收****來**單位工作。
單位地址:*** 郵編:***
電子郵箱:***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學生檔案、户口是否接收,若接收,請寫明接收的地址。畢業生畢業後,憑畢業證、學位證按時到單位報到。特致此函。
落款(單位詳細名稱)、蓋單位公章
日期
:(學校):
貴校XX屆專業學生,性別:X,身份證件編號:。
該同志現為我公司員工,根據公司相關規定,我公司同意接收該同志在貴校學習期間的學籍檔案。現向貴校請調,請予以協作為盼!
謝謝合作!
檔案接收單位: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接收函
雲南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經單位研究決定,同意接收級專業學生(身份證號:,學號:)學歷:(大專)到我單位工作,公司性質。特此函告!辦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調轉手續;(辦理∕不辦理)接收學生學籍檔案;(是∕否)
學生户口:(接收∕不接收)
接收單位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接收單位名稱(公章)
年月日
學院:
茲同意接收貴系屆專業學生到我單位實習,實習崗位為崗。
單位全稱:
單位地址:
單位郵編:
單位聯繫人:
單位聯繫人電話(固話):
**年**月**日
日期上蓋單位公章(公章要清楚)
注:1、實習單位及崗位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或相近,否則不予審批。
2、頂崗實習是國家規定的一門必修課程,請各位同學認真對待,嚴格按照所發壓縮包(頂崗實習)要求,如果不及格,影響畢業!
3、提醒各位同學單位不要弄虛做假,系部會進行核實相關信息,如發現弄虛作假,此門課程直接不及格!
4、以上頂崗實習單位只針對自主擇業或已經簽定就業單位但單位不要求立即上崗同學,院推薦同學以協議書及單位通知代替接收函(或根據學校規定另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