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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設備租賃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9.1K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多篇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篇1

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生產線租賃生產經營合同

甲方(出租人):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與乙方雙方就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原麻黃素提前生產線的生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生產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廠房和機器設備、生產工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互利共贏、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嚴格遵守。

第一條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

(後附清單)。

第二條租賃期限:一年期限,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12 月 31日止。租期屆滿,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每年租金人民幣陸萬元(¥60000.00)元。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幣陸萬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額租金後7日之內甲方將生產線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須於2015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條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入駐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後能正常生產,協調好原有工人與公司之間茅盾,乙方入駐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後用工有自主權,但在用工條件相同情況下優先選擇使用原有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和後勤人員,人員數量由乙方決定。

第六條債權責任:至2014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債權由甲方負責解決,自2015年 1月 1日起涉及租賃生產線生產經營發生的所有債權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賃期間不承擔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和後勤人員的用工工資和勞動社保等。

第七條乙方負責支付其在承租期內關係到的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的水費、電

費、衞生費、所在與房屋租賃和生產經營相關的税收、管理費、維修費等所有生產經營支出。

第八條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的維修:承租期內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承租期屆滿時由乙方負責將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維修至原狀並承擔費用。租賃期間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廠區增加設施和增加生產線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屆滿增加的設施設備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九條乙方為自己經營之需,經甲方同意可以適度地對廠房和機器設備進行不改變主體結構和不構成建築物物危險的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行為(但應徵得甲方認可同意),租賃期屆滿,歸出甲方所有。

第十條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廠房和機器設備轉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風險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 元)。在經營生產中乙方應及時支付欠款和相關債務,否則,甲方可以扣留該保證金,租賃期屆滿,並經甲方核實無欠款及債務,租賃物合符出租交接時的原狀後,應將保證金足額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 經營範圍及責任: 乙方應當守法經營,不得使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租賃廠房和機器設備乙方用於生產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而產生的任何債務及其相關法律責任(包括但並不僅僅限於勞務用工及其傷害事故所產生的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生產安全與消防安全: 乙方租賃生產經營期間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關法規和制度。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法規、制度的執行與落實情況,若存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落實或阻止乙方生產,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合理使用租賃物,保護租賃物及其所有設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之次日內將租賃物返還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繼續租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但必須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的三十日內重新簽訂書面合同。續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條合同期限內,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颱風、國家的產業政策、重新規劃及徵拔佔用等)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五條 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若其中一方違約,違約方除了必須承擔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之外 ,還必須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0元),同時,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司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開户賬號:開户賬號:

聯繫的話:聯繫的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所有的系列生產設備租賃事項,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公司下列資產租給乙方使用:

1、七車間、八車間廠房、造紙設備及附屬設施;

2、與其生產規模相匹配的如下設施:

(1)水處理設備、設施及附屬設施;

(2)成品庫及配件庫;

(3)原材料儲存場地;

(4)辦公用房、職工宿舍;

二、租賃期限:

上述生產設備租賃期限為5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如乙方因生產需要延長租賃期限,應在合同期滿前 日內,與甲方商議另行簽訂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關於生產運行:

甲方負責運行公司所屬電廠,供給乙方造紙用汽和用電;乙方負責運行造紙車間及水處理車間,並達標排放,對於各級環保部門的協調工作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造紙所需的各種證、照及許可資質,負責協調政府各部門的關係,負責廠區內行政管理、安全保衞等工作,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

3、甲方擁有良好的包裝紙客户資源,如乙方需要,甲方可無償提供,以利乙方開拓市場。

4、乙方依法獨立、自主經營,甲方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提供各種便利條件,不得干涉乙方的各種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由於甲方對政府各部門承擔責任,乙方需確保合法、合規經營,不給甲方增添麻煩。

5、乙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自主改造租賃設備,對生產及其他用房作一般性維護和改造可自主進行,但如果對房屋結構作改動時,須雙方協商解決。

四、關於租金、電價、汽價: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為每噸紙100元,租金交納時間的計算:自乙方進廠之日起開始計算。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開始交付租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供給乙方的電價為每度電0.73元,即每度電以低於電業公司電價(0.83元)0.1元的價格供給,以後如果電業公司的電價調整,則甲乙雙方的供電價格隨之調整,始終以低於電業公司電價0.1元的價格供給。

在現在的電煤價格為每噸元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供給乙方使用的蒸汽價格為每噸180元,如果以後電煤價格調整,則供汽價格按每噸電煤產汽6噸作相應調整。

五、其他約定:

對於甲方所有的廠區內乙方未租用的閒置資產,如乙方在設備維修、生產過程中需要,乙方可以優先使用,其使用的期限及資產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六、租賃設備的維修:

乙方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及操作規範使用上述設備,上述所有生產設備自乙方開始生產使用後發生的一切維修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一致協商,任何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出現違約行為,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2、如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延遲支付租金達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由租賃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根據乙方上級批准的項目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設備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______購進以下設備租給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設備訂貨合同規定,於__________年___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設備收據。

三、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設備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中予以説明。

四、設備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六、設備租賃期限為_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貸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_元(包括手續費 _____ %),分_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所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九、乙方上級單位_____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份,乙方擔保人和乙方開户銀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全稱) (公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濟擔保單位(全稱)(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及設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標的物

1.1 甲方將位於淄博市臨淄區 路 的店鋪(含其室內設備)套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項目。

1.2 甲方出租店鋪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店鋪所配備室內設備情況:

第二章租賃期限

2.1 店鋪(含其室內設備)租賃期限為年,即自年月___ 日至年__ 月___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為元/ 年,共計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須在合同簽訂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前六個月的租金元,以後每六個月支付(提前一個月支付)租金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現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須在合同簽訂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出租房屋及室內設備沒有任何損壞的情況下,甲方全額無息退還乙方;否則,甲方有權在用該房屋使用保證金維修房屋及室內設備後將剩餘款項退還乙方,如金額不足,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四章 標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須於合同簽訂後日內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店鋪及室內設備,乙方應與甲方進行現場交接。甲方交付店鋪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當書面向甲方提出意見。

4.2 乙方需自行辦理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關營業證件。

第五章税收及費用的承擔

5.1 合同期內,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及設備進行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暖、通訊、物業管理、房屋裝修、房屋及設備維修等費用以及因經營而產生的相關税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水、電、暖、通訊、物業管理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指示或有關收費標準計算;乙方須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 天內按月支付給甲方或相關收費部門、單位。

5.3 合同期內,物業管理公司基於租賃店鋪提供物業管理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按照乙方與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簽訂的物業管理協議約定的內容執行。物業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維修及裝修

6.1 合同期內,店鋪的維修除房屋的主體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之外,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店鋪室內設備的維修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6.2 合同期內,雙方同意按下列規定對乙方租賃的店鋪進行裝修:

1、乙方自行對店鋪進行裝修並承擔費用。

2、乙方裝修店鋪前應當將其設計的效果圖、施工圖、配電線路圖、平面尺寸圖等有關裝修資料報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

3、乙方裝修完畢後,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開始營業。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裝修過程中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乙方的裝修行為存在危險或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險或安全隱患。

5、如因乙方的裝修行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財產、人身的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證及責任

7.1 甲方保證對本合同約定的店鋪及室內設備具有所有權、出租權或轉租權,保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店鋪及室內設備期間不會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擾和干涉。

7.2 合同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的店鋪進行改建或擴建的,須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儘量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

第八章乙方保證及責任

8.1 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其所承租的店鋪及室內設備私自進行出借、轉讓、轉租。

8.2 乙方保證其在租賃期內的一切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所發生的一切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8.3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據合同應支付的費用。

8.4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承租店鋪及甲方提供的各項室內設備。乙方承租店鋪及室內設備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時,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 萬元。

8.5 乙方對承租店鋪進行裝修時,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 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後立即生效,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8.6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承租店鋪及室內設備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後立即生效,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第九章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租店鋪或者室內設備出借、轉讓、轉租他人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損害甲方的整體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經營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

5、乙方私自變更租賃店鋪經營用途及室內設備用途的;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租賃店鋪進行裝修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天內交回店鋪及室內設備。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違反其保證及責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超過一個月的。

乙方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時, 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 天內據實 結算租金後退還乙方結餘的租金。

第十章續租及期滿財產處置

10.1 合同期滿前,乙方需要繼續租賃店鋪及室內設備的,應於合同屆滿之日前三個月內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0.2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按乙方當時房屋的實際狀態收回房屋。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設施、設備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損害承租店鋪及室內設備。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日內在取回之物品,視為乙方放棄遺留物之所有權,悉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11.1 甲方未能按時交付本合同約定之店鋪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選擇相應順延租期或相應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1% 的違約金。

11.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解除、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解除、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約提前解除、終止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11.4 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11.5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00 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的損失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受到的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達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如以人手傳送,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受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

第十三章 爭議解決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盡事宜 , 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篇5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財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租賃事項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標的物

1.1甲方將位於甲方公司院內的 陶瓷生產線設備及相應的土地、廠房和配套設施(以下統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物明細詳見附件清單)。

1.2本合同項下的租賃物僅限於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用途。

1.3本合同項下租賃物採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賃期間由乙方全權管理、使用。

1.4乙方無權對甲方租賃物及乙方在租賃期間新增的廠房、設備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銀行或其他單位、個人借貸,無權單方轉租、處置租賃物。乙方如有特別需要用租賃物作短期抵押融資的,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作補充協議。

1.5 甲方將各生產線庫存的產成品交由乙方代銷,乙方每月按實際銷售貨款扣除%的銷售費用後將貨款返回給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銷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價收

購,原材料款由乙方按個月分批付給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領用,乙方每月按成本價結算給甲方。

1.6 乙方違反前述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條:租賃費及支付方式

3.1租賃費標準按 萬元/月,每年按10個月計算租賃費。

3.2租賃費以生產線正式投產日開始計算,但從租賃物移交日至正式投產日之間的時間原則上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根據甲方設備等的改造和新增時間需延長投產時間的,雙方協商另作協議。

3.3租賃費按月繳納:每線每月的實繳租賃費在次月的5日前繳納,逾期每天按5%計算滯納金。逾期達2個月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3.4租賃費不包括應繳税金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應上繳的相關税費。但經甲方同意認可的相關費用或應由甲方繳納但乙方已代繳的費用可在租賃費中扣減。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租賃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

4.2在租賃期間,乙方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維護保養,管理和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

承擔。租賃期滿,乙方按原交付清單交還租賃物給甲方。造成租賃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租賃物正常使用損耗除外)。

4.3在租賃期間,乙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對租賃物進行改造、擴建和新增設備及較大固定建築物等,但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繳租金中按%扣除。經甲方同意所進行改造、擴建和新增設備及較大固定建築物等,在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無條件移交給甲方,甲方不支付補償費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1按合同約定收取租賃費及收取代乙方繳納、墊付的各種税費。

5.1.2積極創造內外部環境,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便利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協調內部和外部的各項事務關係。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用或挪用乙方的財務資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賃費。

5.1.3允許乙方使用甲方的註冊名稱、註冊商標、相關認證證書和行政公章等;協助乙方設立一個獨立的對公財務賬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必要的後勤保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辦公場所,招工、員工食宿、治安糾紛的調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税、履行合同。在乙方違法經營和嚴重違反合同條款時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權利義務

5.2.1在國家現行政策和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乙方安全生產,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税,獨立承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切經濟責任、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在租賃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税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家税費、員工工資福利社保待遇、水電氣費用、原材料、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各種事故賠償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按生產需要以甲方名義招用員工,由乙方對招用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並達到培訓合格後,方能從事工作。乙方必須與招用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送甲方備案。乙方必須依法為招用人員落實各項勞動及社會保險待遇並承擔費用。在租賃期間必須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支持工會等組織開展活動,依法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得拖欠其人員勞動及社會保險待遇,保證其人員不向甲方主張勞動及社會保險待遇,不鬧事上訪。

5.2.2必須按時足額上交甲方租賃費用。

5.2.3在租賃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環保法》、《税法》、《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生產、安全生產,積極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環保等工作,並按要求配備相應的消防、環保、安全防範設施。同時,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2.4 在租賃期間建立獨立的人、財、物、產、供、銷等生產經營管理系統。有權拒絕甲方對生產經營活動、人事安排及財務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賃期間,使用租賃物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水、電、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月繳納,逾期繳納而引起的不良後果由乙方自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損失的,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若因甲方的債務糾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其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在租賃費中扣除,不足賠償時,乙方有權變賣甲方的財物用於賠償乙方的損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確認,在租賃費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納租賃費,除加收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相應金額的產成品用於抵付租賃費。

6.4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應支付另一方不低於三個月租金的損失。

6.5若乙方不及時處理工傷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時足額支付相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傷待遇及事故費用,造成享受工資、福利工傷待遇的人員或事故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申請、投訴、上訪、鬧事、仲裁、訴訟等方式)及其他行為造成甲方費用支出及損失的,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後有權向乙方追償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甲方追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支付給有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費用、賠償款、食宿費、交通費、處理事故人員的工資、差旅費用、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無條件予以承擔。

6.6若乙方不及時處理租賃期間的債務和税費等問題,導致相

生產設備租賃合同篇6

機械設備租賃合同

出租方: 安徽寶宏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方: 安徽鑫瑞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簽訂設備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將下列機械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

1.數控浪板成型生產線(壹套)2.數控弧形板生產線(壹套)

3.剪板機(壹台)4.三輥卷板機(壹台)

5.噴砂拋丸機(壹台) 6.數控cnc自動切割機(壹台)

12k型數控剪板機(壹台) 8.u型成型機(貳台)

二、甲方於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發運給乙方。

三、設備的驗收、安裝、調試、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設備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

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五、設備租賃期限為 五 年,租期甲方向乙方發運之日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捌拾萬元,分 拾 期交付,每期租賃金 捌萬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收取。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六、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

七、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 壹佰壹拾萬 元的優惠價格將設備所有權轉給乙方。

八、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