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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自建房購房合同多篇新版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6W

標準自建房購房合同多篇新版

標準自建房購房合同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買受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坐落於: 市 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房屋權屬面積平方米,房屋成交價格為 萬元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元。

二、甲方確保產權清晰,所有權明確,無權益糾紛。

三、甲乙雙方約定於年 月 日之前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進行交易,簽定與交易地點為,甲乙雙方如不按時簽定正式買賣合同並進行交易,則作違約處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則不作違約處理。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協議所約定的條款,則視作違約。

1.甲方若違約,則應退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定金金額100%的違約金;

2.乙方若違約,乙方則應放棄收回定金的權利,所付的定金視作違約金。

五、甲乙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六、甲乙雙方在此聲明,均已認真閲讀本協議,已全部知曉所有條款所約定的內容,並自願遵守及依照所有條款履行本協議。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自建房購房合同2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税、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税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自建房購房合同3

賣方(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座落及面積:

本房屋座落在為:國用(築面積)第,土地證編號號,現甲方將建成房屋的二樓出售給乙方,出售房屋建平方米,準確面積以房產證為準。元整(¥元)。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元(¥:元)。

二、房屋概況及計價、付款方式:

本房屋已由甲方全面裝修好可入住使用,交易總價為人民幣用(即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全部繳清房屋總價款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為合法房產,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再訂立《買賣合同》。

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後的24個月內辦理好房產證,辦理房產證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簽訂24個月後仍沒有辦理好房產證,甲方需對乙方做出賠償。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即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影響乙方享用該房屋的所有權。

2、乙方如有必要對房屋重新裝修時,不得影響該房屋本體結構安全。

五、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和平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合同連同附件《土地使用證》複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