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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用工合同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3.64K

人員用工合同多篇

人員用工合同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醫務人員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醫務人員聘用合同

聘用機構:平安按摩室

法人代表:馬玲玲(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受聘崗位:按摩技師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xx年4月25日至xx年4月24日止,聘期伍年,聘期滿前壹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聘用期間,甲方對乙方進行相關醫療按摩技術免費培訓。

2、乙方在此期間所進行的進修學習由甲方具體安排,並且進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學習所需的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3、五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婚嫁,不得擅自離開。

4、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文件和其他技術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xx年4月25日與隴西

合同編號:_________

人員用工合同篇2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人文管理,為師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乙方向甲方提供用餐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乙方應持有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明。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xx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xx年xx月xx日止。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

四、乙方職責

1、工作時間:每週週一早上7:30——至週五下午16:30,無故不得離校,離校需請假。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2、乙方應嚴格按照《食品衞生法》有關規定進行操作,若因乙方供餐不衞生造成甲方師生食物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

3、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師生用餐任務,負責清掃餐廳衞生,做到地面整潔,牆面光潔無污漬,桌面無油跡,垃圾筒整潔、無垃圾。

4、用工期間應注意安全,正常的生老病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工作期間,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乙方如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週提出辭呈,工資結算安實際工作日結算。

6、甲方如安排乙方除草、澆花等雜務,乙方如無特殊情況必須參加,酬勞另算。

五、待遇,工資合計元整。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乙方簽字(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人員用工合同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區域經理

乙方的工作地點 :

責任:直接跟進區域的營銷工作。負責指導、協助區域內客户 開展市場的營銷工作,安全瞭解轄區各地區市場的特點,並對各地市場的競爭局勢有清晰的認識,並能夠指導代理商具體的基於競爭對手優劣勢,以及我公司情況與市場情況,制訂有效的區域推廣策略。 服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對公司品牌的發展以及在當地市場的銷售業績負責。 從自身做起,擁有先公後私的良好職業作風,對團隊的成長與良性運作負責。 服從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不搞特殊化。 與客户保持密切的聯繫,協調客户之間出現的各種的問題,充當客户與公司之間的聯絡溝通橋樑,為要做到言傳身教,以身作則; 市場推廣工作。 公司及時解決客户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消除客户對公司的誤解,提高客户對經營我公司產品的忠誠度;指導、協助區域內的客户發掘可開發的網點,擴大我司產品對市場的覆蓋率;整理、規範終端形象,扶持區域內的重點客户做強做大,網點做精做細。 在區域內開發有實力的大客户,不斷擴大客户網絡資源。 與區域內的重點客户保持密切的聯繫,及時解決客户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每月合理安排時間巡視直接跟進區域,檢查、指導該區域的工作,引導客户開展日常業務管理和培訓。提升網點質量,將本區域建成樣板標杆示範區。

工作要求: 對間接跟進的區域要把握重點,及時瞭解情況,部署工作,每月至少與區域內直接客户面談1次,並提出問題,分析並解決問題。要隨時瞭解、跟進銷售進度情況,重點客户的入貨額及產品結構。 認真作好區域經理的工作表,並及時於次日9:30前傳給。 全力以赴的指導代理商向良性市場運作發展,不斷的在市場發起有效的良性促銷活動。

積極推廣公司的產品,並保護轄區的價格秩序,不得在不經過公司批准的前提下進行私下調貨。 以寬闊的胸懷對待同事,維護公司良好的內部工作氛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4000+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辦法: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桌面多媒體音響一個提成1.5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蘋果多媒體音響每銷售一台提成15元;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液晶電視多媒體音響一台提成20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2.0家庭音響一套提成10元。

(三)甲方每月15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員用工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____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範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____、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衞生條件。

?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係。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範圍內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如乙方泄露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任何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甲方的財產。

?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人員用工合同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 規定,按照自願 平等 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暫定為 年,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根據需要確定是否續簽。

2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長,明確乙方的

2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 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按基本工資+住勤補助

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總額中包涵養老保險金 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五條工作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 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教育。

3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勞動紀律,甲方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 終止和解除

1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甲方單位工程項目完工,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 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 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 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