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深圳市智信企業策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世博通訊城”招商及項目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代理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
2) 招商面積: 6800平方米 ;
3) 招商內容:手機產品,MP3、MP4等數碼產品,安防產品及其它配套服務等 ;
4) 招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日止,為招商時間 ;
5) 試業時間:20_年11月30日;開業時間:20_年01月05日;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招商佣金: 1個月租金 ;(每半個月提取一次招商佣金)
2) 招商運作費用: 人民幣壹拾萬元正(¥100,000) ;(支付方式:簽約後預付3萬啟動費,乙方進場開展招商策劃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10%;20_年 8月30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20%;20_年 9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完成招商面積30%。20_年10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1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剩餘招商面積。)
3、招商代理租金均價: 45元/平方米 物業管理費:20元/平方米 ;(乙方按代理租金均價與甲方做佣金結算,超出部分價格及其它所獲得利潤屬於乙方獎勵,乙方直接從簽訂合同中提取差額部分費用,甲方沒有異議。)
4、免租期限:自開業起3-6個月(由乙方自行控制)。
5、合同期:1-3年(由乙方自行控制)
6、使用率:58%
第三條 代理條件説明
1) 甲方需配合乙方招商工作實施,如期投入相應廣告宣傳。
a) 20_年8月15 日之前投入第一期招商廣告,籌備招商;
b) 20_年 8月 30日,投入第二期招商廣告,強勢招商;
c) 20_年 9 月 25 日,投入第三期商廣告,強勢招商;
d) 20_年 10 月 20 日,投入第四期商廣告,商場試業;
2) 甲方給乙方配備招商專用車輛一台,接送客人;
3) 甲方給乙方提供員工宿舍住房二套;
4) 甲方如期給乙方支付招商運作費用;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進度及項目推進的速度、商户檔次;
2) 甲方有權對招商規劃及招商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3) 甲方有權制訂招商條件與價格,監督乙方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4) 甲方對本合約項目的物業擁有完全租賃權及使用權,給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產權證明,合約項目之前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解決承擔,與乙方沒有關係;
5) 甲方將提供有關該項目招商資料及物業水電圖紙;
6)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招商辦公室及辦公設備;
7) 甲方物業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客户的裝修服務等;
8) 甲方廣告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廣告的推廣與宣傳;
9) 甲方按招商要求投入一定費用作項目改建及製作廣告招牌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有權全面統籌策劃該項目,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意見;
2) 乙方有權在招商條件範圍內自行與客户洽談招商方案及條件;
3) 乙方有權與客户簽訂招商確定書及代簽租賃合同書;
4) 乙方有責任定期向甲方書面報告招商情況,定期召開項目招商研討會;
5)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及該策劃項目的形象與名譽;
6) 乙方有義務自行管理好招商團隊,協調甲、乙的合作關係及與客户的友好關係;
7) 乙方擁有該項目經營管理第一優先權;
第六條 其他約定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含政府原因)導致中途項目不能正常進行下去,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必須退回乙方客户租賃押金及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業務提成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合約終止
1) 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如實結算招商費用;
2)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招商工作受阻,招商時間可以順延。乙方可以終止合同,有權與甲方結算招商費用。
3) 在乙方正常招商工作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4) 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利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 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2) 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釋、履行、爭議和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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