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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6.01K

2022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範文,歡迎閲讀!更多合同範本點擊“租賃合同”查看。

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範文1

出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範文2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説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範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租賃雙方就出租方將房屋出租於承租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出租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住房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諾,承租該房屋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賃期間,承租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作為出租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承租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租賃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起止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於__________前將該房屋交付給承租方,由承租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賃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元。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2租賃雙方約定,租金每______個月一付。承租方應提前______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 壹 倍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 押金和其他費用

4-1租賃雙方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金額為__________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後,應向承租方開具收款憑證。本合同終止時,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承租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返還承租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信、取暖、有線電視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其中上述費用應由出租方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租賃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物業管理費、服務費等其他本協議未提及費用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具體承擔方。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5-1出租方保證有權出租該房屋,該出租行為已取得所有房屋權利人同意。

5-2出租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規定的安全條件。租賃期間,承租方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修復;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的 7 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出租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承租方進行維修的,承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3租賃期間,出租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出租方應在檢查養護前 7 日通知承租方。檢查養護時,承租方應予以配合。出租方應減少對承租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4房屋返還後,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內的物品,視為放棄,出租方有權處置,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6-1承租方保證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保證租賃用途符合本合同約定,且承租方對該房屋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承租方違反上述保證,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6-2承租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應付的款項。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內,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結清。

6-4承租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修復。承租方不維修的,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5承租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在本補充條款中約定;如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則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託承租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承租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歸屬、維修責任及合同終止後的處置,由租賃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七條 轉租、承租權轉讓和交換

7-1 租賃期間,承租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應事先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並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的規定。承租方轉租該房屋的,應與次承租人訂立轉租合同。

7-2 租賃期間,未事先徵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進行交換。

第八條 續租

8-1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果需要續租的,承租方應提前 30 日向出租方提出續租要求,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8-2租賃期滿,租賃雙方未續簽租賃合同,承租方繼續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絕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雙方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在不定期租賃關係中,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係,出租方提出終止租賃關係的,應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給予承租方 30 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內,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出租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8-3 租賃期滿前,出租方若準備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賃期滿前 30 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條件下,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九條 房屋返還

9-1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 當 日內返還該房屋,結清相應款項,保證房屋設施完好,房內清潔,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9-2除本合同補充條款另有約定外,承租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出租方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條 終止本合同的條件

10-1租賃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擔責:

(1)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6)租賃雙方協商一致終止本合同的。

10-2租賃雙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承租方催告後 3 日內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賃雙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損失。

(1)承租方擅自改變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的;

(3)承租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5)承租方逾期超過 7 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出租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承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3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與承租方協商一致,並按房屋租賃押金的 壹 倍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損失的,出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未與承租方協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1-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2)承租方未徵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復房屋原狀。租賃期間,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損壞,造成出租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承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10-2條款約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應按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

11-3若租賃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除特別約定外,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的壹倍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2-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租賃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條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導致合同提前終止,在承租方結清其承擔的水電費、煤/燃氣費等生活費用並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包含但不限於違約金)後,出租方需退還承租方已繳納的押金和剩餘租金,以及承租方預付的其他費用的剩餘部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租賃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實際居住的房屋地址與合同約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履行的房屋地址為準。

13-4合同一方存在違約或侵權行為時,相對方為此提起訴訟、或被牽連進違約方或侵權方與第三人的訴訟活動中來時,相對方因此發生的必要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律師代理費用),均由違約或侵權方承擔;

13-5合同雙方依雙方協商的通訊地址向相對方以快遞方式郵寄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郵超過5日即視為受達。合同當事方若要變更通訊地址的,應由雙方共同確認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內容與以上條款內容有衝突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範文4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後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入住時,應及時更換門鎖若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

因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災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傢俱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

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台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傢俱、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

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____(出租方):乙方簽章____(承租方):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中村個人出租房合同範文5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概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税費和税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税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税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税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

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__(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名) 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名)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 ____至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