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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完整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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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合同完整範本

篇一:肥料採購合同完整版

採購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採購桉樹專用肥料(以下簡稱“採購物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總價款

採購物資的具體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包裝要求及總價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條 交付日期

乙方應於甲方首次提貨前完成全部採購物資的生產,並於[*]年[*]月[*]日起三十日內分批次將採購物資交付於甲方。

第三條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乙方負責將採購物資分批次送至交付地點,由甲方清點確認並簽字後,視為該批次採購物資的交付。採購物資的裝車事宜由乙方負責,卸車事宜由甲方負責。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驗收及驗收標準

(一)總體質量驗收

乙方最遲於[*]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採購物資的生產,並應在其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進行總體質量驗收,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至工廠倉庫按正常質量抽檢辦法共同取樣封樣,樣本各三份,封樣後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資質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第一次檢驗)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經第三方檢驗後,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乙方有異議的,甲乙雙方各提供50%的封存樣本,由乙方送交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以下簡稱第二次送檢),甲方配合,檢驗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經第二次檢驗為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第二次檢驗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對該檢驗結果,甲乙雙方不得存有異議。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檢驗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有異議而未進行第二次送檢的,視為乙方對第一次檢驗結果無異議。

檢驗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的,視為全部採購物資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採購物資,並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採購肥料而支付的貨款差價、運輸費、勞務費,以及因施肥延遲而造成的生產損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抽檢

總體質量驗收合格後,乙方在[*]月[*]日起向甲方交付採購物資。甲方在收到每批次採購物資後進行抽檢,抽檢合格的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採購物資,乙方對此有異議的,可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再次檢驗,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採購物資及剩餘批次的採購物資,並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規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三)數量驗收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交付的採購物資後及時組織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的接貨人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

(四)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的質量保證責任。

第五條 付款期限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付款義務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還,乙方拒不履行交貨義務或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若雙方均未違約終止本合同,定金轉為貨款。

每批次採購物資經甲方抽檢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次採購物資貨款的[*]%。

甲方於收到最後一批採購物資並抽檢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剩餘貨款。

各類款項匯至乙方下述銀行賬户即為支付:

開户行:;

户名:;

銀行賬號/卡號:。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項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該批貨物金額的正式發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天需按應付款項的1‰向乙方計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直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貨款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發貨。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每天交付採購物資,不得延遲,乙方遲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遲延一天需按當批次應交付採購物資的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直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收到的貨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抵頂部分);如因乙方遲延或拒絕交貨而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總體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並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合同總貨款的10%;抽檢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次及剩餘批次採購物資並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並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未能按約定交付的採購物資貨款的10%。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因乙方怠於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的損失擴大部分,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0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時間延誤的,延誤的交付期間相應順延或由雙方協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義的,則合同終止,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四)因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或發生與本合同的履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如一方將該爭議提交另一方後的30天內該爭議無法通過此方式獲得解決,則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各方陳述及保證

(一)其依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續,且其設立已獲得所有必要的許可和批准;

(二)其擁有充分的能力和權力簽訂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

(三)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自然人或授權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權簽訂本協議並使其受本協議約束;

(四)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各項規定應成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正文〗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簽署: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公章)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