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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加工合同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8.39K

第一篇:(2014.11.23)委託加工合同

委託加工合同

委託代工合同合同編號:

委外代工合同

委 託 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甲方產品(以下稱代工),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有關委託代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工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為其代工的產品:產品名稱、型號,代工產品數量、工藝要求,品質標準等由甲方提供.

2.產品加工價格以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報價單或以本合同報價為準。

3.物料損耗:smt電阻、電容、二三極管、0805(含)以下電感損耗為0.3%,ic物料損耗為0.1%,其它物料無損耗,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貨款中扣出。

4. 結款方式:。

第二條 物料的提供及相關責任

1.本條款所稱“物料”包含但不僅限於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種、數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發料單或雙方確定的其它發料單為準。

2.甲方應及時如數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應當麪點清物料。

3.乙方經檢驗發現物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數。如果因甲方調換、補數不及時而導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時而導致交期延誤的,乙方應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 物品的保管及返還

1.本條款所稱“物品”包含但不僅限於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樣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們的零部件。

第 1 頁 共 4 頁

2.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換或被毀損、滅失。否則,乙方須及時補齊被偷取、更換、毀損、滅失的部分以確保交期;因此延遲交貨的,乙方須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按其違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保留追究相關責任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4、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代工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甲乙雙方籤認的樣品、檢驗規範、圖紙以及簽署的訂單中規定的質量要求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代工完畢的產品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乙方檢驗合格且是滿足甲方的品質要求的產品。

4、甲方如對乙方產品質量提出質疑,乙方必須第一時間協助處理。

第六條 交貨的時間、地點

1、交貨的時間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訂單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貨地點:。

第七條 包裝及運輸方式的選擇及費用的承擔

1、包裝:由甲方提供。

2、運輸:由乙方。

第八條 質量保證與服務

1、乙方為甲方代工的產品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並經確認是乙方造成的,要進行重

作或賠償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交給甲方的產品出現批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應2小時內派專人到現場

協助處理,並出具處理辦法,供雙方協商解決。就批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

3、交給甲方的產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規定包裝,乙方應當負責重新包裝,並達到甲方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延遲交付委託代工產品的(包括正常送貨、返修、更換、補交等),每延遲一天,應當按照延遲交付部分產品加工費的2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延遲交貨的,乙方免除違約責任。

2、因甲方所出計劃,訂單錯誤或所提供物料所導致無法及時出貨而導致的延誤交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對方公司(包括其產品、分支機構、公司)的商業祕密及屬於第三方但對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

對方的任何商業祕密。

3、當一方提出收回商業祕密的有關資料時,另一方應將有關資料及其複製件交還給對方,或

應對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其複製件銷燬。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另一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上述條款中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技術資料、外觀設計、財務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後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授權代表人:

帳號:

電話:

日期:乙方: 授權代表人: 帳號: 電話: 日期:

第二篇:委託加工合同

委託加工合同 受委託方:(下稱甲方) 委託方:(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就受託灌裝加工飲料系列瓶裝產品事宜,已平等協商,雙方息願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希共同遵守。

1.加工產品的名稱、規格、包裝及商標

一、乙方所委託甲方加工的產品必須承諾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如產品名稱、外包裝、標識)

二、乙方在委託甲方加工時必須出具具有法人登記證、營業執照、商標授理及證書和授權書、委託證明。

三、乙方所委託甲方加工灌裝的產品商標見附表。

四、如乙方自己提供瓶、蓋、抽檢指標不達標,乙方承擔責任。

2.加工費

一、甲方代乙方灌裝加工乙方產品收取的各種品種的加工費見附表。

二、添加劑及包裝物、原材料等按市場價的變動而增減。

三、產品包裝、規格、商標、紙箱、瓶、蓋由乙方提供的應在附表中表明。

3.結算方式

一、乙方下訂單計劃時,必須按訂單計劃(請收藏本站:)的總貨款加工費付予80%給甲方,餘款在生產完成乙方提貨時結清。

4.產品配方和加工規定

一、甲方保證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質量法?等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承諾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所有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按確認樣品驗收貨品。

三、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驗收貨品。

四、乙方承擔自身產品的包裝物(瓶、蓋、包裝標識、紙箱等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各項有關規定的責任。

五、甲方按乙方的計劃通知單(內容包括:產品名稱、數量、包裝等),儘快安排加工生產,具體時間通知乙方,但乙方必須具備首付款到位,包裝物到位。(注:如遇停電、水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交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説明原因)。

六、甲方按計劃生產出來的成品,乙方必須在出貨當日起10天提貨出倉,如超期不提貨,乙方負責交倉租費,每平方米按10元/天收取,並付清餘款。

5.產品驗收及質量

一、甲方協助乙方在所在地的有關部門對產品進行不定期的抽樣、送檢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產品經由雙方驗收合格(外包裝),方能提貨出倉。

三、所加工的產品甲方確保在保質期內不出現衞生問題,如脹氣、黑蓋、顆粒無懸浮等,在市場或被有關部門檢查發現有關質量問題(不符產品標準),如甲方生產過程造成的,由甲方承擔所造成的相關責任及直接的經濟損失。因質量客户退貨的運費由造成方承擔,因質量受消費投訴,

乙方應及時反映甲方,經雙方努力確認有費用後,由乙方協助處理有關賠償事宜,乙方可憑被賠償者的地方醫院診斷書或身份證複印件及收款收據和消費者加有指紋的收據予甲方核算。

6.產品提貨及銷售

一、甲方發貨必須收到乙方加蓋公章或親筆簽字的傳真或本人到場,也可以發信息,報提貨車牌號,司機提貨時必須將有效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複印件留在甲方,否則乙方對甲方交付的貨物不予確認,乙方有權追甲方不能交貨的責任。

二、產品保持期內不屬質量問題例如,銷售不完和保管不善(如太陽曬裉色、雨淋、蟲咬)及運輸等破漏、變形等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超保質期等一切損失與甲方無關,乙方自理。

三、沒有乙方授權,甲方不能將產品給第三方銷售。

7.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權干擾或對甲方生產加工上的安排和生產的調度等行為。

二、產品名稱及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要求備案的規定,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或對第三方造成侵權等造成甲方法律責任和相關規定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三、乙方產品商標、外包裝、產品名稱,不能有映射或近似其它品牌的侵權現象(例如:清火王、下火王、維生素飲料,不是植物果汁的果汁飲料等,產品商標中標識好委託單位、地址、電話,凡標識中印有獎售字樣的必須按比例承諾,不能有欺詐行為)。以上的現象如有觸犯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甲方必須按各類產品規定標準生產。

五、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均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若有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雙方訂立合同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8.保密

甲乙雙方應對其所知悉對方產品技術或生產工藝技術,以及經營動作的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違約方需承擔一份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9.本合同有效期暫定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簽定合同執行,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不屬違約。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自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生效,如有不盡事宜,另補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①雙方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②營業執照、許可證、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③乙方的委託書一份,註冊商標、使用授權書一份④其它附件

第三篇:委託加工合同範本

委託加工合同

立約書人(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客户)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託承攬加工事項,通過友好協商,於年月日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以為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乙方供料並委託甲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合約到期前日甲乙雙方得就本合約之內容重新檢視,檢視無意見則本合約自動續約年,甲乙雙方並得協議無條件期前終止。

第三章 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3.1 委託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費用,由雙方協商決定並註明於發票/採購單。

3.2 加工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應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付款採每月結算形式並在乙方採購單及甲方發票上註明,亦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四章 質量要求及運輸方式

4.1 各類物料及加工製成品質量標準按經甲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式樣書、圖紙、規格之約定,就有關標準之任何變更,應經雙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製成品之發貨(以下簡稱“發貨方”)應按約定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對於乙方供料,由甲方位於廠房,按經雙方確認之乙方採購單所列核對數量、規格、型號,不符合約定的,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日內調換或補齊;屬於多發、錯運物料或加工製成品,收貨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日內通知發貨方;收貨方對發貨方加工製成品之質量或性能有異議的,應在收到加工製成品後日內提出異議,發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後日內完成返修,收貨方逾期提出以上異議的,發貨方不承擔物料質量、數量、規格、型號不合格的責任。

4.3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4.4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4.5 乙方對甲方供料及甲方對乙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第五章 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

5.1 加工貿易手冊由甲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資料性文

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甲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乙方全數承擔。

第六章 成品驗收標準和方法

6.1甲方將加工製成品送達雙方約定交付地後,乙方應於三日內驗收,倘甲方未於此約

定期間內接乙方驗收結果之通知,即於送達後第四日起視為加工製成品已通過驗收。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約定質量交付加工製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7.2 甲方交付加工製成品數量少於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7.3 加工製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備齊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間而確定,加工期間甲方預期

未能如期交貨時,應立即附具理由及計劃交貨日期提交乙方,雙方重新約定新交期。

7.4 由於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毀損、滅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7.5乙方於發出採購單後變更供料或委託加工製成品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

及時通知甲方,如因相關變更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需作出賠償。

7.6乙方未按約定期間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術資料、式樣書、圖紙、規格、包

材等,經甲方同意順延交期,並應當賠償甲方所受損失。

7.7乙方超過約定日期支付加工費,應當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償付違約

金。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法和期限對甲方加工製成品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成品不

符合要求而未按約定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甲方對其加工製成品質量、數量不負責任。

7.9 對於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

主動匯給守約方,違者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物料、加工製成品或扣付加工費充抵。

第八章 合同解除

9.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

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第九章 知識產權保護及守祕義務

10.1雙方應信守職業道德,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任何於業務過程中知悉對方包括

但不限於生產工藝、技術、商業祕密及其它各類信息,泄露於包括對方員工在內之任何第三人,違者守約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第十章 紛爭解決

10.1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乙 方:(客户)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日日 期: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四篇:食品委託加工合同

食品委託加工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楚雄市雲宇鮮食品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5323011000064956

地址:雲南省楚雄市鹿城鎮栗子園小區71幢一層1-4號

電話:0878-31093663374788傳真:0878-3374788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昆明市官渡區老順發食品廠

營業執照註冊號:530111600069166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六甲陳家營村4號

電話:0871-7012762傳真:0871-7012762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平等互利,經雙方公平、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營養餐包 ,該產品單個淨含量不得低於克,每件規格為1*10*10,每件淨含量不得低於該產品的生產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麪糰配方:麪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統瑪雅琳2.5公斤、雞蛋25個、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統瑪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 雞蛋10個,奶香粉25克),在生產過程中甲方有權派人進住乙方工廠進行技術監督,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生產。

二、本合同期限為一年,從2014年3月5日至2014年3月4日止,合同總產量為60噸,合同總產值為75萬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項,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續簽合同。

三、交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個

2、乙方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託運部,所產生的託運費由甲方承擔,若是甲方派車到乙方工廠提貨,由乙方負責安排工人裝車。

3、甲方按月結算貨款給乙方,在每月最後一天對帳,於次月10號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貨款。

四、甲乙雙方應保守此次合作的商業機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藝流程、價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裝物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產品應按gb/t20141的標準生產,不得濫用、亂用非食品添加劑,若產品的安全、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產品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換貨,如包裝出現漏氣現象、配方錯誤導致產品質量發生改變、烘烤過度產品焦糊、烘烤時間不到產品夾生等。

六、乙方應提供此產品相對應批次合格的檢驗報告,若工商局、質檢局抽檢此產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責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檢的樣品檢驗費由甲方支付,若產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如產品有質量問題,經有關部檢測,確定是產品本身問題,乙方承擔責任。但由於運輸過程或由於甲方銷售、儲存不當,而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但乙方可以退換貨。

八、由於乙方要生產中秋月餅,所以在中秋前兩個月,乙方不供貨給甲方。

九、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不得將該產品投放市場,銷售權歸甲方所有。

十、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十一、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違約,若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由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楚雄市雲宇鮮食品有限公司乙方:昆明市官渡區老順發食品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2014年3月日

第五篇:委託加工合同模板

委託加工合同

甲方:浙江堅銘建築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圖紙或樣品、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批次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產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須符合質量要求並標示清晰。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數量和品種。

3、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圖紙和資料及樣品,不得將甲方的樣品、技術資料、圖紙等泄漏給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給甲方的同行業,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乙方必須加強質量保證能力,確保加工、運輸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所加工的產品符合質量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交提貨地點

每月八號為對帳日,乙方安排財務人員到甲方財務部進行對賬,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列入應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15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處理。驗收標準依據樣品或甲方檢驗標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貨,每拖延一天,罰款500

元。

2、 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導致產品報廢的,應賠償甲方此批貨款總價200%違約金。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費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負擔。

3、如合格率指標達不到約定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安排人員全檢,或由甲方安排專人全檢,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加工款,每推遲一天,罰款500元。

3、如乙方經常不能滿足甲方質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未結算之加工款作為一方的違約金沒收。

第七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負責人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