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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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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理合同新版多篇

委託代理合同 篇一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_________。

二、委託人授權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授予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3、其他: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二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後,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三

廣東明典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絕對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權中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代理的,所收費用退回給甲方。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一般代理;□代為起訴及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簽收法律文書;□其它 。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費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代理合同,有權拒絕參與開庭等訴訟活動,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簽訂協議。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時止(終結形式可以是判決、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釋上述條款的含義,乙方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五

委託方:安徽法榮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代辦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事務達成一下條款: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 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

二、法人: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股東1佔的股份。

股東2: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股東3: 身份證號碼: 佔 %的股份。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提供代辦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辦理完成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四、辦理費用為人民幣 2000000.00 元,大寫: 貳佰萬元整。前期由乙方代付,辦理完成後甲方一次性付清,按時帶錢取證,如有延誤按違約承擔責任(按本合同第六條履行)。

五、乙方應在兩個月內為甲方辦完經營許可證業務,如因政策性

原因不能完成委託事務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註冊後不得無故變更或撤銷委託,如變更或撤銷,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佰萬元整。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保證申請註冊是用於合法的商業運作,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需提供材料。

八、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辦理時間的延誤,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九、如在辦理過程中因註冊公司相關法規改變按相關新法規執行。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委託代理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六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同意並簽訂以下條款:

1. 服務

在合同簽訂後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後 5 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後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並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於求全等)和擴大搜索範圍,以便於乙方儘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以後每批人選的推薦時間為___7__個工作日。

職位名稱 ______等職位

2、職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範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各項要求應儘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託的職位相當。

3、職位薪酬

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範圍。

4、服務費

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幣 叁千元整 )的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

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後,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

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計算所得低於 30,000rmb /人 ,則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税前薪水總額,此數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資、年終雙薪、獎金、補助、績效獎金等全年的收入總和。)

5、甲方通知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後五個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

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匯款後十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於實際委託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於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一經收取,概不退還。

7、乙方開户行

開 户 行:上海工行建國西路支行

户 名:上海荊氏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銀 行 帳號:1001220709006995501

8、其它費用

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給甲方並由甲方聘用的人員,自其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如發生聘用終止,由乙方免費再推薦合適的候選人一次。

9.2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服務限制

1) 對於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後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薦。

2) 乙方在和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不得獵取甲方之員工。

11、保密原則

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並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乙方推薦人員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係,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13、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儘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後方可進行。

14、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兩種,雙方可任選一種,本合同選擇 a 類。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照本合同條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帳款全部結清日止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針對單一職位。

15、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服務限制”的規定,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

4) 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繫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七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程興處理甲方同汪洋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__________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交通等費用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終止,甲方自行承擔解除委託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關法律後果,並保證不再糾纏相關案件參與人員,甲乙雙方之間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結事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對方或案件其他參與人員的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_____份(已交公安機關的一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本協議生效時,甲方需退還同乙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及收取律師費發票各一份。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承辦律師:

委託代理合同 篇八

甲 方(委 託 方):

乙 方(受 託 方):湖南法律在線

甲、乙雙方就委託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二、委託權限範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及 擔任上述委託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複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於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複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託事項未經委託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託;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託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託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後,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託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並且不得因委託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後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託事項終止(以授權委託

合同為範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簽約地點:湖南法律在線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於20xx年8月1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青島食品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代理訴訟事宜,現因甲方未依約定支付代理費,甲乙雙方協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方委託的代理事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生效時,乙方已將甲方蓋章的授權委託書三份退還甲方。

4、雙方就委託事務再無爭議,互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再無爭議。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主辦律師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託代理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敍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