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授權代理人委託書
委託人 因與 一案,現委託
為其代理人。代理人代理權限為 。
(一)一般授權。包括:
1、代為調查;
2、代為起訴、應訴;。
(二)特別授權,包括: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進行和解;
3、代為調解;
4、代為上訴或者申請撤回上訴;
5、代為領取執行款項、訴訟退費等。
委託人: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