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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協議書(實用多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5.58K

競業協議書(實用多篇)

競業限制協議 篇一

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受聘於或服務於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範圍

(一)單位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單位任職)

(二)地域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麼地方的哪些單位任職)

(三)“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以能夠與甲方形成實際競爭關係的地域為限。

二、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和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

(一)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根據單位產品情況而定)

(二)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根據單位業務情況而定)

(三)地域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麼地方自己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和從事同類業務)

三、競業限制期限及競業限制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後,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甲方的消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户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應提前與甲方確認其是否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甲方如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乙方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

(四)乙方在離開甲方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員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併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乙方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四、競業限制補償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後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

(二)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為當月     日,每月的數額為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  40 %(計     元)。

(三)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脱離關係,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損失,計算標準參照前一項規定計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約定

(一)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二)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三)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四)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二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xx公司xx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乙方同意為xx公司xx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xx公司xx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祕密的信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xx公司xx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有關xx公司xx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xx公司xx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xx公司xx市分公司或xx公司xx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

的行為。

(二)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xx公司xx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複印的資料、電子文檔等)歸還給xx公司xx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xx公司xx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xx公司xx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xx公司xx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原有xx公司xx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 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承認,由於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於接受甲方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可能充分接觸甲方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甲方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甲方的客户、供應商和其他與甲方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乙方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2、“競爭對手”:指除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甲方、合夥、合資甲方、獨資甲方或其他實體。

3、“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4、“期限”:指乙方受聘於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年的時間。

5、“關聯企業”: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與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約定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甲方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

(1)任何管理人員終止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業務關係。

3、乙方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對價

乙方在此確認,其將從甲方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為保護甲方和其關聯企業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甲方和/或其關聯企業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乙方違反本協議關於競業限制約定的,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第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四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__的區域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___。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五

甲方: (以下簡稱“學校”)

乙方: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員工”)

鑑於:

1、員工在學校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學校及其關聯學校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學校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學校及

其關聯機構的經濟利益或使學校及其關聯機構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學校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1 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學校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學校有競爭的業務:

1.2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得為以下單位工作或任職:

1.2.1 與學校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單位;

1.2.2 與學校有業務競爭關係的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學校關聯機構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間接的設立、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學校、企業、研發機構、諮詢調查機構等經濟組織;

1.2.3 其他與學校有競爭業務的單位。

1.3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3.1 與學校的客户或學員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學校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學校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1.3.2 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2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

1.3.3 員工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經營與學校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3.4 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學校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學校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學校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1.3.5 向與學校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4 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學校,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學校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1 員工在離開學校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學校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

2.2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三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1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學校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

3.2 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後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最後六個月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計元)。

3.3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2.4 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3.5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3.6乙方違反本協議第2條,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脱離關係,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如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學校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4.2 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學校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學校實際損失的,學校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4.3 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學校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處理

5.1 學校與員工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請學校註冊登記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或學校註冊登記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損失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6.1 學校由於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6.2 學校為了調查、處理、糾正員工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七條 適用法律

7.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2 國家和地方頒佈新的法律、法規或者修改現行法律、法規時,如果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本協議適用新的法律法規的,則本合同內容與新的法律、法規牴觸之處,按照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並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協議是甲乙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合同編號:)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本協議繼續有效。

8.3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本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同意遵守執行。

8.4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日

競業協議書 篇六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保密信息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户名單和信息、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信息;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序有關的所有信息;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有關的所有信息;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户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信息。

二、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信息)。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信息;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台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拷貝。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祕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不得到與甲方從事類似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經營與甲方相類似的業務,這些工作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2、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者類似的工作;

3、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相競爭的單位獲取經濟利益。

四、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勞動合同終止後2年內。

五、補償約定

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甲方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並且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六、支付方式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

七、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1、每季提供一份其任職單位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2、每季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3、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糾紛解決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義 篇七

1、競爭性業務:與甲方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或從事的服務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業務:                。

2、競爭性單位: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公司、單位或個人。

3、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於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下列行為之一均將視為競業行為:

(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3)乙方或乙方直屬親屬、配偶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服務費用、購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遊、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説明的。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八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鑑於: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一、競爭業務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區域

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甲方的義務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補償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項執行:

(1)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____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四、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於)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______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________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上述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單位: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且本公司認為已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六、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乙方:

競業限制協議書 篇九

甲方(聘用單位)全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甲方職工。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二)依法為乙方繳納失業、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基金,並接受乙方查詢和敦促。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非法扣除或以任何形式拖延支付。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勞動條件和保護措施。

(五)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需要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會。

(六)在不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的情況下,不干涉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不要求乙方從事有損人格尊嚴的工作。

二、乙方承諾

(一)遵守國家、本省的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如實提供個人有關資料,不得有欺騙訛詐行為。

三、雙方約定

(一)工作範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負責_________工作(兼做_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月工資額_________元。

(三)工作時間和超過工作限制

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每週享有至少1天休息日(實行5天工作制之後從新規定)。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如需乙方加班加點,須徵得乙方和工會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調休,且每月累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

(四)工資的給付

1.甲方以貨幣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總額不低於___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2.停工工資:非因乙方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應發給乙方停工工資。停工工資費不得低於乙方平均工資的70%。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合同期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解除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乙任何一方要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支付一筆相當於通知期乙方正常工作可實得收入款數的費用予對方,作為代替通知金。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終止執行。

(三)勞動合同的續訂

續訂勞動合同,雙方要在合同期滿前30天協商確定。

五、合同期待遇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享受的有關待遇和終止、解除合同後可獲得的有關補償(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金),按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若不履行本合同規定,須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經濟責任

1.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強制乙方加班加點的,除支付加班工資外,還須付給乙方兩倍於加班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臨時拒絕的,須按預定加班時數付給相當於兩倍加班工資的違約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工資,除付清所欠工資外,須按日支付乙方相當於所欠款額1%的違約金。

4.在合同期內,甲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過錯而解除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在本企業服務年限長短支付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服務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5.乙方非法單方面解除合同,須付給甲方違約金,數額為解除合同當年乙方月平均工資總額的兩倍乘合同期未滿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

(二)違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嚴重損失的,除承擔經濟責任外,還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但須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如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調解和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