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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感謝信(精選多篇)

欄目: 感謝信 / 發佈於: / 人氣:2.93W

目錄

公交公司感謝信(精選多篇)
第一篇:致公交公司領導的感謝信第二篇:給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謝信第三篇:給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謝信第四篇:寫給公交二公司許倫權的一封感謝信第五篇:公交公司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致公交公司領導的感謝信

尊敬的公交公司領導 :

你們好!

今天滿懷感激之情要對貴公司601公交線路給予崇高的表揚,他的良好服務態度和高尚的行為應該得到表揚和發揚。特寫此表彰信向他致敬!他的為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的高尚品質值得大家高度讚揚。

我於2014年8月11日在石柱良玉廣場站上公交車,在城南車站下車,由於趕時間,下車時忘了帶上自己價值1400元錢的物品,時隔半個小時才想起,我想到為時已晚,但是還是去向601線公交公司的調度室打探下落,調度室的工作人員也熱情的接待了我。正當我一籌莫展之時,突然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貴公司的袁老師在車上拾到了我丟失的物品,主動打電話到調度室來了。讓我一顆緊繃的心感到異常興奮,沒有想到這麼快就物歸原主了。我衷心的感謝袁老師的高尚情操,並表示由衷的謝意,正是有你們的付出,才保證了石柱公共交通的正常運行,為老百姓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務,正是你們的存在,才為石柱公交事業鑄就了一片萬里晴空,增添了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誠謝!

第二篇:給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謝信

襄陽市公交三公司的領導及全體師傅們,本人在此向各位施禮致謝了!

本人今致信專門為感謝貴公司“511”路公交車,六月三十日約二十點三十分由火車站開往萬山(襄軸)站的一位,拾金不昧、並親自把失物(錢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會,而且不留名姓的好心師傅。

六月三十日晚上,我的孫子到襄陽火車站買了兩張火車票(襄陽——武昌;武昌——廣州,面值600多元),裝進錢包便乘座“511”路公交車返回。據本人講:“在車上他曾經打開錢包查看過車票”。 “511”路公交車行至萬山(襄軸)站後,他便下車急速回家,人就沒座下順手去掏錢包,急了、我的錢包呢!

頓時在家的所有人齊上陣尋找,同時也向公交總公司、派出所打電話報失。即刻速打“的士”到火車站掛失車票……一家人為之忙亂到深夜。

有人問:為兩張火車票就如此興師動眾嗎?非也,雖然是窮人家的錢包,除了火車票外,包內還有銀行卡和身份證各一張,零碎錢約二十元。傻急、懊恢、焦慮、説不清的煩惱攪撓着當事者和家人們久久不能就寢……

算了!別再想它了!明天起早去申辦一個臨時身份證吧,否則又花等價補辦的車票就可能作廢了。

第二天正忙碌着申辦臨時身份證期間,本人突然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我答對了對方的問話後,對方告訴我帶户口本到居委會去領失物。意外!可謂是喜從天降啊!好人啊!好人!他(她)姓什、名誰?可居委會的負責人説:“對方沒留名,只知是`511'公交車司機”。

改革開放時至今,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精神與物質的發展突飛猛進。廣大民眾的生活水平與時俱進地同步提高。然而若大的社會環境中灰色意識也還有存在,諸如:“不敢做好事、以恩報怨、好人難當”之事例也時有出現。所以現實中精神迷茫確實困惑了為數不少的人,導致了許多人遠離助人之道為安也!

可是咱們襄陽公交三公司“511”路的司機師傅們,心懷正義,堅持繼承中華傳統美德,拾金不昧則不説,還在盛夏近午時刻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親自把失物(錢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會,既沒留名也不留姓的離去……

好人,好人啊!您是誰?在此特求助公交三公司的領導和全體師傅們,認真幫我查一查這位無名英雄。他的行為銘刻當事者及其家人們的心中,烙印將伴隨我們所有知情者終生難忘!所以,我定要當面感恩示謝!

我們雖然已向公交總公司、三公司作了電話和口頭致謝,但仍不能滿足我一家人以誠致謝的心理需求。在此懇求三公司的領導對這位無名英雄給予大力的表彰和獎勵,並將其事蹟呈報總公司給予褒獎,以此鼓勵本市窗口行業的輝煌形象,既給加快實現“四個襄陽”的既定目標出了力,又為園我民族夢增了光。

襄陽,您在特殊、偉大的時代孕育出瞭如述美德的無名英雄……我愛您———生我養我古城襄陽!

此致

敬禮

xx年7月2日

第三篇:給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謝信

給公交公司的一封感謝信

襄陽市公交三公司的領導及全體師傅們,本人在此向各位施禮致謝了!本人今致信專門為感謝貴公司“511”路公交車,六月三十日約二十點三十分由火車站開往萬山(襄軸)站的一位,拾金不昧、並親自把失物(錢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會,而且不留名姓的好心師傅。

六月三十日晚上,我的孫子到襄陽火車站買了兩張火車票(襄陽——武昌;武昌——廣州,面值600多元),裝進錢包便乘座“511”路公交車返回。據本人講:“在車上他曾經打開錢包查看過車票”。 “511”路公交車行至萬山(襄軸)站後,他便下車急速回家,人就沒座下順手去掏錢包,急了、我的錢包呢!

頓時在家的所有人齊上陣尋找,同時也向公交總公司、派出所打電話報失。即刻速打“的士”到火車站掛失車票??一家人為之忙亂到深夜。

有人問:為兩張火車票就如此興師動眾嗎?非也,雖然是窮人家的錢包,除了火車票外,包內還有銀行卡和身份證各一張,零碎錢約二十元。傻急、懊恢、焦慮、説不清的煩惱攪撓着當事者和家人們久久不能就寢??

算了!別再想它了!明天起早去申辦一個臨時身份證吧,否則又花等價補辦的車票就可能作廢了。

第二天正忙碌着申辦臨時身份證期間,本人突然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我答對了對方的問話後,對方告訴我帶户口本到居委會去領失物。意外!可謂是喜從天降啊!好人啊!好人!他(她)姓什、名誰?可居委會的負責人説:“對方沒留名,只知是`511'公交車司機”。

改革開放時至今,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精神與物質的發展突飛猛進。廣大民眾的生活水平與時俱進地同步提高。然而若大的社會環境中灰色意識也還有存在,諸如:“不敢做好事、以恩報怨、好人難當”之事例也時有出現。所

以現實中精神迷茫確實困惑了為數不少的人,導致了許多人遠離助人之道為安也!

可是咱們襄陽公交三公司“511”路的司機師傅們,心懷正義,堅持繼承中華傳統美德,拾金不昧則不説,還在盛夏近午時刻冒着三十多度的高温親自把失物(錢包)送至失主居住的居委會,既沒留名也不留姓的離去??

好人,好人啊!您是誰?在此特求助公交三公司的領導和全體師傅們,認真幫我查一查這位無名英雄。他的行為銘刻當事者及其家人們的心中,烙印將伴隨我們所有知情者終生難忘!所以,我定要當面感恩示謝!

我們雖然已向公交總公司、三公司作了電話和口頭致謝,但仍不能滿足我一家人以誠致謝的心理需求。在此懇求三公司的領導對這位無名英雄給予大力的表彰和獎勵,並將其事蹟呈報總公司給予褒獎,以此鼓勵本市窗口行業的輝煌形象,既給加快實現“四個襄陽”的既定目標出了力,又為園我民族夢增了光。

襄陽,您在特殊、偉大的時代孕育出瞭如述美德的無名英雄??我愛您———生我養我古城襄陽!

此致

敬禮

xx年7月2日

第四篇:寫給公交二公司許倫權的一封感謝信

寫給公交二公司許倫權的一封感謝信

尊敬的許司機:

你好!

在此,我要真誠的感謝您拾金不昧的高尚道德情操與無私的奉獻精神,感謝在我最無助與絕望時的雪中送炭。望着失而復得的錢包和一些重要證件,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是您,讓我感受上到人間的温暖,世間的真情;是您,讓我在悲傷與絕望中看到了一絲喜悦的生機。

回憶,對此時的我來説仍然是是一件令人膽顫心驚的事情,但是為表示您的感謝,也為(更多請關注:)了讓廣大的乘客提高警惕,避免和我一樣上同樣的當,還是有必要把當時的經歷説出來。

11月29日上午,陰冷的天空正飄落着小雨,受上司之命到漢出差.。我從燎原上了2路公交車。聽人説,臨近年關,公交車上小偷特多,所以自己也還挺留意自己的包,眼睛也一直四處張望有有沒有什麼可疑的人。車行駛到萬家福對面,有行人下車,正好空出了兩個位置。剛坐下,上來一個乘客從我身邊插到裏面去坐。同伴説我們就在此下車吧,我説等過十字路口再下吧,當時還把自己的包給拈了一下,沒事。可等過十字路口後,到紅門路車站口時,才一兩分鐘的時間我居然扶在靠背迷糊着睡着了。同伴叫我下車時,我簡直愣了,還以為剛才睹車呢?明明一個十字路口怎麼自己就象坐了個把小時的

長途車。下意識的摸了一下掛包,完了!拉鍊給打開了,錢包不遺而飛了!我的天啦!銀行卡,身份證、公司網銀u盾,税控ic卡全被小偷拿走了。當時感覺天都要塌下來了,且不説錢丟失了多少,關鍵是所有的證件和公司資料也都在裏面,要掛失要補辦的手續也相當的麻煩而且也誤事啊!也不曉得真如同伴説的是否真被人沾了“迷魂藥”頭疼,還是心裏緊張頭疼,當時那真可以用頭痛愈裂來形容,大腦子一片空白,平時記得瓜滾亂熟的號碼一下子全都記不起來了,打電話報警也怎麼也打不好了,銀行電話掛失也不會操作了。越發讓自己不着急心卻怎麼也靜不下來,心裏那個慌和擔心真的是無法形容。此時的雨也越下越大,澆得我的身心全涼透了。真想對那小偷説,你要錢我給點錢你得了,你可要把我的一些資料和證件還給我呀。心裏正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時,這時接到了許師傅的電話,問我是不是丟了一個紅色的錢包?裏面的證件説的相差無已。當時我心裏激動極了,趕忙求司機幫我收好還給我。許師傅聽出我焦急與犯愁的樣子,連忙安慰我別急,別急,他開的是9路車(鑼場到三叉路)鄂d04384。估計是小偷在2路車上把我的錢包偷走後,拿走了裏面的現金,然後把覺得沒用的證件丟到9路車上。許師傅讓我11.20分在萬家福對面那個公交站台等他的車返回。

站在這個遺失錢包的地方等着好心的許師傅幫我把撿到的錢包送回來時,心裏百感交集。拿着失而復得的證件,真想好好的感謝一下拾金不昧的許師傅,可車上的乘客太多,許師傅不能久留,把車開走了。我記住了他的車牌號碼:鄂d04384。

昨天剛出差回來,心裏仍然想着前幾天發生的這樣惱人的事情,感覺自己也算得上是不幸中的萬幸。看着手裏的錢包就想着助人為樂的許師傅,懷着一顆感恩的心,我寫了這封感謝信,感謝他的拾金不昧,樂於助人的品德。在現在物慾橫流,金錢至上的社會,這更是一種尤為難得的高尚品質。謝謝你,好心人,更願好人全家幸福,一生平安!

市民:熊女士

第五篇:公交公司

汪洋書記朱小丹省長

您們好!

我們是珠海公交巴士的員工,今天給您們寫這封信,是因為大家聽傳説您們以往的民眾口碑不錯才寫的。我們是在合理合法反映公交巴士公司違反勞動法和貪污腐敗這種關乎民生和廉政的問題。自從去年的創文、大運會到現在,前前後後差不多一年有餘,都是循規蹈矩的依法反映情況,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儘管問題難以得到解決,依然是遵章守法的有序進行。我們有上千個員工司機自發集體簽名反映訴求,我們本着相信公司、相信政府、相信黨、相信組織的理念,理智加理性地通過合理合法的正規渠道,向上級反映問題,同時做好員工們的思想工作,以大局為重,以社會穩定為重。我們去市政府信訪已經五、六次了,到公司訴求也n次,可依然是上訴無門、反映無果,已經心灰意冷了。由於公司沒有誠心,上級下不了決心,留給我們員工的只有灰心。儘管如此,我們依然有信心配合您們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現在要把反映的訴求和問題細數如下:

一、珠海公交姓“公”嗎?

珠海市公共汽車公司成立於1979年,是屬於事業性質,實行企業化管理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行業。2014年,原珠海信禾運輸有限公司與原珠海市公共汽車公司合併,成立公交集團。珠海市公共汽車公司更名為“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韋銘,註冊資金5000萬,屬法人獨資企業,隸屬公交集團下屬公司,而公交集團包括長運股份、信禾物流、汽車維修、柏林培訓、柏林出租車、公交傳媒等公司。一個公益性的,享受政府補貼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與民營企業合併,財務上魚目混珠,管理上一片混亂,不知珠海公交巴士公司到底姓“公”還是姓“私”?這樣合併,是節約了資源呢?還是浪費了資源?到處宣傳公交優先如何優先?難道民營企業的利潤會給公交行業造福?別的城市都高價收購回公交線路,統一由市政管理優惠市民,而我們珠海反其道而行之,把政府同城同價的公交補貼、公交盈利流向集團其他公司,如此下去,珠海公交必定虧損的,而且只會越虧越嚴重,造成大量的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二、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

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是珠海的壟斷企業,每年營收超過3億元,政府補貼數億元,自從合併後,公交集團緊緊地抓住珠海公交財務,甚至公交巴士的廣告費、房產租賃等一律歸其收管,大量的原本屬於公交的資金流向不明,從不公開,儘管説有審計部門審計,如果監管不到位,或者同流合污、集體腐敗後果有多嚴重!去年,市民投訴等車難,公交領導不知為何自己公司很多車停置不用,反而租用長途車來跑公交線路,奇哉怪也!每天每車租金2500元,油料、司乘人員的

工資都要珠海巴士公司出,可每天每車的收入僅僅數百元,幾個月下來,幾百萬的資金流向了長途運輸公司,這在全國的公交行業應該是前所未有的“創舉”。因此,城市公共交通的專項補貼、公交的福利等應該專款專用,監管到位。才能保證資金全部用在公益事業上,否則,就被利慾薰心的某些領導領導通過各種不法手段洗錢,造成大量國有資產的流失。珠海公交公司與民營的企業合併在一起,本身就存在許多問題,出現一大批的“郭美美”是必然的,他們打着公益性的旗號,幹着損公肥私的勾當。這種賣光分盡的做法不是在改革,而是用一種非正常手段強行結束國有企業的使命。

三、嚴重的分配不公,員工羣情激憤。

珠海公共汽車公司與信禾公司合併後,原領導只顧自己步步高昇,還重新提拔了一大批領導班子。由於公交集團領導合併時説過“領導都有崗位,員工都不下崗”,一時間,買官賣官風聲四起,一大部分“人才”通過權、錢、色等手段紛紛走上領導崗位,不信?您們隨時到珠海公交巴士公司找一線員工問一問就清楚了。現在公交巴士公司到處都擠滿了“人才”,他們都享受着高工資,高福利的待遇,然而,卻沒有幾個懂業務的。被員工笑稱為“機關療養院”,這些人説不得,動不得,老虎屁股摸不得,只是福利工資少不得。公交集團高層的工資從不公開,也不敢公開,沒人知道,如果是國有企業、正常收入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三公開”已經執行很久了。那麼,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領導們的工資又是如何發放的呢?領導的工資開始是隱性發放的,在廣大員工的一再強烈要求下,才勉強把部分收入公開,連起碼的税單都看不見。一個公交巴士公司的老總公開的工資有多少呢?上班七小時,每月:基本工資11600元+公積金7000元(個人繳3500元)+車補3500元通訊費700元+效益獎、安全獎、招待費等福利。與司機每天每小時4.6元的基本工資比相差幾十倍,效益獎相差更不知有多少倍?這只是公交領導的一部分工資,還有一部分是你不知、我不知的灰色工資,沒包括在什麼用工成本之內。巴士公司的副總,上班七小時的工資:基本工資9000元+車補3000元+通訊費500元+公積金5000元+第四季度雙倍效益獎+安全獎等福利。而且副總職位就有6人領這高工資。然後就是分公司經理,也就算中層,相當於一個科級管理人員,每天上班7小時,基本工資7000元+2800元車補+效益獎+通訊費450元+企業年金1000元+效益獎每月1827元(其中最後一個季度雙倍)+公積金3400元(個人繳1700元)+社保加招待費、安全獎等福利,拿到手超過20多萬元。就按公交領導所説:以斗門分公司黃經理為例:213840元,這是一箇中層管理人員實實在在拿走的錢,可公交領導卻欺騙市民和網民説是用工總成本。公交領導讀書真多,很會鑽字眼啊!這樣拿高薪的中層就有45人之多。珠海公交司機,基本工資每天8小時以內4.6元 /小時,獎金,安全獎都是浮動的,每月上班滿168小時700多元。然而,公交領導卻撒謊説年均人力成本8.1萬元,這又是怎麼回事呢?有沒有這樣高工資的司機?有,是極少數。因為有個別司機生活較困難,長期每天工作十

幾個小時,按八小時計,每月需工作32天以上才可以拿到這些血汗加班費的,當然,有時還有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但,絕大多數司機是可望不可及的,沒有這樣的本事。員工每個月最少要開一、二次大會,而開會時間是員工正常工作以外的休息時間,又不計加班工資,而領導們是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組織會議,如果員工有事不能參加,還要扣50元/次。公交領導非常聰明,讀書很多,不管多大的違法事情都可以擺平。經常想着如何鑽字眼,鑽法律的空子。比如:司機提出4.6元/小時的基本工資太低。他會強調説,不少了,比周邊城市低不了多少。司機提出房補要按政府文件提高。他會説,沒有收到政府文件。員工説領導分配不公。他會立即跳起來説“我馬上炒掉你”,同時也是這樣做的。市民説票價太高了。他會説,市政府補貼太少了,你們看北京每年補120億。市民説坐車太難啦。他會説,珠海修路,車太多了。。。。。。。珠海公交巴士的領導為什麼可以隨意定工資呢?由什麼單位監管的?是什麼人在縱容他們呢?

四、高額的車補和公積金

根據珠府【2014】109號車改文件精神:正處3000元 正處2500元 正科

1700元 副科1300元 科員700元 職工300元。但是,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的車改津貼為:公司正職4200元(含通信費700元) 副職3500元(含通信費500元) 分公司經理3250元(含通信費450元) 分公司副經理2600元(含通信費300元),部門正職2850元(含通信費350元)副職2250元(含通信費250元),職工一分錢也沒有。難道我們公司的級別超過市政府了嗎?不但車補超標,管理層人員同樣超員。公司原本就配備有小車班,並有專職司機和車輛作為公務用車給領導專門使用,領導和機關人員用車,只要打個招呼就行,小車班的好車越來越多,公車私用在我們公司早已經見怪不怪,習以為常,車補己經成為一種變相的福利。財政部 監察部 審計署 國資委聯合發佈《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禁止以各種名義對已配備公務用車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發放用車相關的補貼。可巴士公司領導層竟然公然違法違紀享受着超高的車補。

五、勞動合同的問題

我們與原珠海公共汽車公司籤的合同,月標準工資1650元,十幾年來並沒有隨着時間的推移和物價的上漲而進行調整遞增,這份合同是否到幹到退休也按1650/月計發工資?並且最不合理的是實際基本工資達不到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

6.6元/小時,而是4.6元/小時,連普通洗碗工都不如。另,雙休日的加班工時與綜合工時沒分開計算,雙休日的加班費根本拿不到。還違反了已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條第一款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繳納社會保險。可合併後領導擅自違約將員工社保金降為平均206.16元/月,違反了勞動合同法。2014年9月29

日在沒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企業類型擅自由全民所有制變更為法人獨資,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96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4]60號)、勞社部發[2014]21號等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進行操作,沒有拿到任何經濟補償金和安置費,至今未另籤勞動合同,難道不屬違規非法用工嗎?嚴重侵犯了員工們的利益。按原合同約定領導提工資,員工也應按比例提工資的,然而,領導提工資卻降低員工的工資、養老金、醫療補助等,時間長達從2014年1月至今,員工多次要求補回,巴士公司領導置之不理。更為氣憤的是修理工,合併後,成立什麼公交維修公司,由楊進鋒當總經理,工資發放由公交集團轉發到公交巴士公司,再由公交巴士公司轉發到維修公司,維修公司領導剋扣後再發給修理工,層層盤剝之後工資賬目混亂縮水,造成修理工上訪、罷工,犯錯領導依然身居高位,如今還沒徹底解決。

六、員工要求重選職工代表由於公司職工代表的產生和不稱職,甚至損害了廣

大員工的利益,大家意見紛紛,要求依法重新選舉產生職工代表,其理由如下:

1、珠海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在選職工代表時,由公司領導指定人選產生,不

是由廣大員工不記名投票選舉產生出來的,選舉只是走過場,不符合職工代表選舉程序。

2、職工代表在實踐工作中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任由公司領導擺佈不作為,

公司的規章制度於2014年制定時有些條例不合理和罰款條例過多過重的,不考慮《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於2014年1月15日被依法廢止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也照樣舉手通過,聽不進員工們的任何意見和建議,視違法為兒戲,大家羣情激奮,多次上訪到上級很多有關部門,事情都得不到根本解決,造成嚴重損害了廣大員工們的利益和不穩定因素,增加了政府部門的壓力。

3、由於職工代表的二年的任期已滿和不稱職,廣大員工自發集體簽名,要求

儘快重選職工代表,穩定當前局面,杜絕惡性事態的繼續擴大發展,發揮出職工代表應有的職責。鑑於公司工會領導從上到下脱離羣眾,違背廣大員工的意願,失去了公信力,影響了公司的穩定和發展,請考慮撤換和罷免。

七、員工的房補不按市政文件規定發放

原珠海市公共汽車公司的正式職工,與公司簽訂了長期勞動合同,由於種種歷史原因和政策時機沒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只是從1999年起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通知》(粵府[1998]82)號精神,制定的“珠海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辦法“計發購房補貼,每月374元至今,但是,從2014年7月1日起,市政府為提高幹部職工的購房能力,經七屆2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下文提高了住房補貼,從374元/月提高到496元/月(而今政府又發文從2014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至641元/月)。然而,公司領導一直沒有按珠房金字【2014】36號文執行。我們自發的集體簽名提出申請,多次找公司領導要求貫徹市政精神,可公司領導百般推託,強詞奪理,不予解決。還説文件沒有點名要我們公司一定要執行,根據文件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市屬國有企業、其他各類企業,原來已參照執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補貼標準、現需繼續參照執行新的標準”。5年過去了,巴士公司領導連政府文件都隱瞞不執行,還説不知情。我們作為珠海市知名國有企業的一員,傷透了心。按照珠海市目前的房價,374元/ 月的住房補貼,別説買房,連租房都不敢想。就算提高到496元/月,每月增加的122元,也只是杯水車薪。跟公司高層的通信費和車補4200元/月(每天140元)比,我們一個月競然沒有他們一天多。而且當年沒有分到房的職工不到現在公司總人數(6000人)的十五份之一(不足400人),再者領取住房補貼的時限僅有兩年半,就這麼點錢、這麼點人、僅有這麼點時間,公司領導都不肯執行,讓所有沒有分到房的職工寒心不已,義憤填膺

八、人越有問題官才能做越大

公交維修公司出現涉嫌500多萬元的勞資和非法用工問題,引發修理工集體上訪、罷工,導致維修公司解散,這麼大的財務問題竟不用追究任何責任人。相反,負責人楊進鋒不降反升,當起什麼有軌電車董事長,100多億的項目若落在此人身上,後果可想而知。上衝分公司劉志勇經理不得人心,雖然大家集體簽名要求罷免他,可集團領導偏要重用他。羣眾的意見算個“毛”。還有金灣分公司經理田松柏,這麼多年來把外單位交來的幾十萬的租車款無緣無故地進了自己的私人賬户,大家提出處罰意見,可處理時就換了個部門了事。

九、廣開門路謀私利

2014年2月7日珠海電視台播出了6台公交車在廢品回收站起火的新聞,

該老闆的謊言固然可笑,但對公交車提前報廢不遵守報廢程序,交管部門

早就過問警示過,仍然我行我素,由於車輛的提前報廢,可以藉口向政府要求大量購買新車,最多時同時購買500多輛,有沒有公開競投標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回扣什麼的更不用説了。更可怕的是拆下的、已超過使用年限沒經過安檢的零部件流入民間會有什麼樣的安全隱患?所有公交車的gps機頂盒和顯示器連個商標和廠名都沒有,像是三無產品一樣,是有意不貼出來還是別有用心,而經集團維修公司保養後出來,競高達萬餘元,甚比奢華動車組。完全不顧國有資產的流失,背後的利益關係,路人皆知。營運的公交車輛竟然不買商業保險,每年省下近千萬的費用用到何處了?那些沒經過職代會通過各種苛刻的罰款條例,各分公司每年所罰司機們十幾萬的罰款又是怎麼處理的?

十、打擊報復好狠毒

對於公司領導濫用職權知法犯法,經常使用類似黑社會式的不法手段,對有不同意見的員工進行恐嚇、威脅、打擊報復,甚至以“莫須有”的罪名炒員工,以達到他們為非作歹、無人攔阻的目的。最近,吉大分公司司機何安,又成了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就因一張病假條,就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法何在?理何在?公心何存?公道何在?是誰充當了珠海公交巴士的保護傘?使得珠海公交巴士領導如此無法無天呢?何安同志,1993年進入原公共汽車公司工作,在公司工作的19年期間,工作任勞任怨,勤勤懇懇,並且是員工們最為信賴的職工代表,多次評為先進標兵、百佳駕駛員。公司領導為什麼要炒他呢?原來,何安為公司的發展提出過許多寶貴的建議,幫員工們辦了很多實事,正因為他一身正氣,敢於説真話,敢於為員工維護權益的品格,得罪了公司的某些領導,個別領導就針對他刻意尋找各種理由,打擊報復,公報私仇。所在的吉大分公司在正常的工作日內限制何安的休息時間,這樣就致使他沒辦法到有關部門在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上訪、反映有關問題。領導們想方設法堵住信訪渠道,非法限制住何安的人生自由。2014年1月9日為了向省有關部門及時有效的反映公司腐敗、私分國有資產等問題,何安在請假無果、迫不得已趕時間的情況之下,拿了一張工友的空白病假單,找人填寫了一張休息3天的疾病證明書,分公司領導同意後,在利用休假期間才順利地把信訪材料送到了省有關部門的領導手裏。可在二月一日巴士公司領導就以假病假單為藉口開始報復何安,公司領導向東風派出所報案,派出所連續5次傳喚了何安,派出所經調查發現何安並沒有偽造醫院的公章,只是所填寫的內容不是醫生所寫,並且沒有造成任何的利益損害,於是給

公交巴士公司回覆了一張暫時不予處罰的覆函。6月29日何安因再次到市政府反應員工的權益問題,早已對何安恨之入骨的領導層,於7月6日吉大分公司經理陳捷在巴士公司副總經理朱強、人事部部長馮芳的強烈催促下,就何安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專門匆忙召開了僅9人的非正常職代會,其中7名是管理人員,2名管理人員投了棄權票,2名司機代表投反對票,就這樣通過隱瞞、欺騙其他職工代表表決權的手段來執行解除何安同志的勞動合同,真是比毒蛇還毒啊!嚴重違反了中央紀委、監察部關於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中紀發〔1996〕6號)。並有員工們集體自發簽名譴責公司領導的違法行為,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堅決要求保留何安同志的崗位。另外因上訪受到打擊報復的員工還有前山分公司賴勝、上衝分公司李偉靜、曠建勝等。

我們的要求:

1、希望書記成立專門調查組,徹底查清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國有財產存在的問題,堵住國有資產流失的漏洞。

2、嚴懲珠海公交巴士公司管理層的一幫蛀蟲,剷除公交系統的害羣之馬,重新競聘出真正為企業作想的領導班子。

3、嚴查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的保護傘,追究其違法責任。

4、補發員工們依法依規應得的各種款項。

5、重新考慮兩個公司合併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6、重選職工代表是維穩之本。

7、保留何安等同志的工作崗位。

舉報人:珠海公交巴士公司全體員工

201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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