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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點建設項目安全防護施工方案

欄目: 施工方案 / 發佈於: / 人氣:6.92K

 清鎮市2018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站街鎮安置點建設項目安全防護施工方案

安置點建設項目安全防護施工方案

 

編    制:                     

審    核:                     

審    批:                     

編制單位:中國三冶集團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18年   月   日      


 

   

 

一、編制依據 …………………………………3

二、工程概況 …………………………………4

三、安全防護管理體系 ………………………5

四、安全通道 …………………………………19

五、防護棚 ……………………………………22

六、腳手架的連牆件設置 ……………………22

七、卸料平台 …………………………………2527

一、編制依據

1.施工圖紙

2.主要標準

(1)《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

(2)《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3)《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3、主要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6)《安全生產證管理條理》

4、

序號

   

    

1

《安全帽》

GB2811-2007

2

《安全帶》

GB6095-2009

3

《安全網》

GB5725-2009

4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JGJ80-2016

5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2011

6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7

清鎮市2018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站街鎮安置點建設項目特點及施工圖紙

 

 

二、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清鎮市2018年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站街鎮安置點建設項目,位於清鎮市站街鎮,總建築面積35955.46㎡。包括1#~7#樓為7層,建築高度為24.85m,建築面積:14736.46平方米; 8#~18#樓為6層,建築高度為20.10m,建築面積:20949.00平方米;總工期365天。

本工程1#~7#樓的基礎類型為人工挖孔灌注樁,樁身砼、護壁砼強度等級為C25、承台和地樑,底板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30;8#~18#樓的基礎類型為條形基礎,基礎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30。

結構體系(1#~7#樓):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牆結構。採用的鋼筋主要有HPB300、HRB335E、HRB400E級鋼筋。

結構體系(8#~18#樓):砌體結構。採用的鋼筋主要有HPB300、HRB335E、HRB400E級鋼筋。

建築結構安全等級:二級。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丙級。

砌體施工質量控制等級:B級。

框架結構抗震等級:四級。

剪力牆抗震等級:三級。

屋面形式:均為坡屋面與平屋面結合。

防水等級:屋面均為一級防水,採用二道防水做法。

使用年限為50年。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防火等級為一級。

各參建方責任主體名稱

1

建設單位

清鎮市工業投資有限公司

2

設計單位

貴陽市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

3

勘察單位

貴州凱達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4

監理公司

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施工單位

中國三冶集團有限公司

三、安全防護管理體系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及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安全員、機電管理員、各工長及班組長為成員的安全防護管理小組,定期研究落實解決安全防護、安全技術、安全防護檢查和安全防護措施。

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防護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防護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項目總工對本項目的安全防護負技術責任,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工程特點,主持工程的安全防護技術交底。

安全組長是本項目安全防護的直接責任人。

組長:陳旭翔                副組長:李文斌、方萍

成員:張大偉、唐巖、趙喜林、司久山

三寶防護

1、安全帽要求:應有製造廠名稱、商標、型號、生產日期、許可證編號,每頂安全帽有檢驗部門批量檢驗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並示範正確的安全帽佩戴方法,嚴禁佩戴摩托車帽或不合格的安全帽。

2、安全網要求:

(1)立網:建築物腳手架外側使用符合要求的密止式安全網封閉,密目式安全網規格為1.8m×6m或1.5m×6m重量≥3kg,網目密度不低於2000目/10cm×10cm,應有國家指定監督檢驗部門批量檢驗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檢測報告和準用證;安裝時,每個繫結點上,邊繩應與支撐物緊靠,並用一根獨立的繫繩連接,繫結點沿網邊均勻分佈,其間距不得大於750mm,繫結應符合打結方便,連接牢固而又容易解開,受力後不會散託的原則。多張網連接使用時,相鄰部分應重疊、連接繩與網相同。安全網在存放使用中,不得受有機化學物質污染或其它可能引起磨損的物品相混,當發現污染應進行沖洗,洗後自然乾燥,使用中要防止用鈎子搬運。

(2)水平網:建築物與腳手架之間採用水平網密封,施工層及以下每隔不大於10m必須安裝水平網,安裝平面應與水平面平行或外高裏低,網面與作業面之間的最大間隙不得超過10cm。

(3)使用安全網要向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備案、規格、材質符合建設部的要求。

(4)拆除:在被保護區域的作業停止後,方可拆除其網。拆除網必須在安全員的嚴密監視下進行,拆除網應自上而下,同時要根據現場的條件採取其它墜落物阻擊措施。

3、安全帶要求:架子工使用的安全繩長應為1.5m-2m,安全帶帶體上應縫有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檢驗證。合格證上應註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衝擊試驗、製造廠廠名、檢驗員姓名,安全帶進場時應有合格證、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等質量證明文件,安全帶一般使用五年報廢,使用兩年後,按批量抽檢,以80公斤重量自墜度試驗,不破斷為合格。凡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繩時要加緩衝器。

4、現場進出大門應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載好安全帽”標語,安全帽應正確使用,規範佩帶,繫好安全帽,不準亂拋、亂扔、用於坐和墊,不得使用缺襯、缺帶或破損的安全帽,現場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帶,搭拆井架、腳手架及其它高處作業時應繫好安全帶,使用時要(高掛低用)高掛在牢固、可靠的物體上,使用後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經常檢查、發現黴變、硬脆、斷裂等現象應及時更換。

四口防護

根據《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規定: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因工程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設施。

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具體防護措施如下:

1、樓梯口防護:每層樓梯口應在模板拆除後及時安裝防護臨時護欄,臨時護欄採用鋼管與鋼管扣件組合而成,上杆離地高度約為1.2m,下杆離地高度約為0.5m。

2、預留洞口、坑井防護:

預留洞口及坑井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不同措施進行防護:

樓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邊尺寸25CM但大於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設,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動。樓板面等處邊長為20-50CM的洞口、安裝預製構件時的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蓋板蓋住洞口,蓋板應能保持四周擱置均衡,並有固定位置的措施。邊長為50-150CM的洞口,必須設置以扣件扣接鋼管而成的網格,並在其上滿鋪竹笆或腳手板。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3、通道口防護:

在建工程地面入口處和施工現場在施工程人員流動密集的通道上方,應設置防護棚,防止因落物產生的物體打擊事故。建築物的出入口搭設長3m-6m寬於出口通道兩側各1M的雙層防護棚,棚頂滿鋪腳手架或採用8鋼筋焊接而成的鋼筋網,兩層間距不小於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採用安全網嚴密封閉。出入口處防護棚的長度應視建築物的高度而定,符合附落半徑的尺寸要求。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糊塗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預留洞口聽臨時防護欄杆、防護板應在安裝正式欄杆或設備時才能拆除,且應隨正式欄杆或設備安裝的進度進行拆除,不能一拆到底。拆除時安全員應在現場進行監督,應注意材料的堆放,不能亂拋亂扔,以防傷害他人。

臨邊防護

應用範圍:

為保證施工作業活動、行人安全,凡是施工作業平台、行人通道,無論是高於地面或低於地面,其所在的基坑周邊、結構周邊等必須設置防護欄杆。

基本要求:

(1)、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m,下杆離地高度0.5~0.6m。橫杆長度>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2)、欄杆柱固定及其與橫杆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杆在上杆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3)、防護欄杆必須設置自上而下的密目安全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

    (4)、當臨邊外側臨街道時,除設置防護欄杆外,敞口立面必須採取滿掛密目安全網作全封閉處理。

用材選擇:

(1)、防護欄杆採用鋼筋時,各杆件直徑要求見下表,應電焊固定。

杆件名稱

上橫杆

下橫杆

欄杆柱

杆件直徑

≥16mm

≥14mm

≥18mm

(2)防護欄杆採用鋼管時,應統一採用Ф48.3×3.6mm鋼管,以扣件連接。

(3)、以其它鋼材,如角鋼(不小於L63×8的角鋼),等作防護欄杆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

欄杆柱固定方式:

     (1) 當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採用鋼管打入地面500~700mm深,鋼管離邊口的距離不應小於500mm。

     (2)當在混凝土樓面、屋面或牆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接固定,鋼管離邊口距離應為200~300mm。

     (3)當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規格為80×6mm彎轉扁鋼作預埋的混凝土塊,用上述方法固定。

1.1基坑周邊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