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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100-1=0”的心得體會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06W

【概述】

學習“100-1=0”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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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總書記在2014年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曾提出一個法治公式:100-1=0。“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平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同樣的道理,“司法裁判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涉案當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傷害。”這些道理都説明了司法不公會造成的嚴重後果,揭示了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損害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必會摧折人們對法治的信心。

第一,規範辦好每一個司法案件是追求公平正義公式中“100”的不懈努力。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公平正義這一法治價值追求指出,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裏的“每一個”,不僅包括生死大案,也包括人民羣眾在其他各個領域的案件,指向的是全覆蓋、普遍性。之所以強調“每一個”,就是因為一個個案件,無論大小,都可能為公眾的法律信仰添加一塊基石;一次次失誤,無論大小,也都可能成為司法公信力的一道裂縫;每一次審判,無論輕重,都來不得“葫蘆僧亂判葫蘆案”,因為公眾會在每一次開庭的細節中,得出司法是不是公正的答案,也會在和司法人員打交道的過程中,感知法治的權威和温度。實體公正、程序公正不僅要實現,而且應當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這些法治原則,無分案件性質,應該如陽光空氣,充盈在社會運轉的每一處,浸潤在每一起案件裏。

第二,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是杜絕公式中“1”這個隱患苗頭的根本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曾在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上強調,冤錯案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極大傷害,要堅決防止和依法糾正。要堅守防止冤錯案底線,增強人民羣眾對法治建設的信心。一個冤假錯案就會毀掉一個家庭、毀掉一個人的一生,是任何賠償、補償都無法彌補的,同時還會摧毀公眾對法律的信任和信仰。因此糾正冤假錯案,對當事人來説,是重獲自由,洗刷污名;對法院來説,是司法自信的表現,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只有健全完善預防和糾正錯案機制,吸取錯案教訓,完善案件質量監控體系,把好案件審理的每一個環節,才能盡最大努力保證公正裁判,把“1”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三,把維護促進公平正義作為人民法院的基本遵循。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黨的一貫主張,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為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法院要毫不動搖地維護法治權威,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司法,更新司法理念,切實用符合法治精神的方式守護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合格司法者。人民法院還要堅定有力地做到敢於擔當,維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要在大是大非上敢於擔當,面對重大政治考驗,必須旗幟鮮明、毫不含糊、挺身而出,決不允許出現信念不堅、立場不穩的“騎牆派”;要在攻堅克難上敢於擔當,面對急難險重任務,必須站得出來、豁得出去、頂得上去,做到關鍵時刻靠得住、信得過、能放心;要在開拓創新上敢於擔當,面對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挑戰,必須不畏風險、迎難而上、敢闖敢當,盡心竭力為黨分憂、為民解難、為法院事業做貢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許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專業知識,憑良知就能夠明斷是非,心中一點職業良知都沒有,甚至連做人的良知都沒有,那怎麼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機關的職業良知,最重要的就是執法為民。”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實際行動牢牢守好最後一道防線。要牢記“100-1=0”的法治公式,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心懷對法律的敬畏,秉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在一個個具體案件、一個個具體環節中展現並積累司法公信力,維護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