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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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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多篇

憲法修改順應黨心民心,要推動憲法實施,維護憲法的尊嚴,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牢築法治之基。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怎麼寫?共同閲讀2020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5篇,請您閲讀!

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2

最近學校對全校教職工又進行了一次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全校掀起了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動。學法培訓活動的開展,使全體教職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規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

在這次活動中,我們學習了《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環境保_》、《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等。通過學習,使學校教師進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識,增強了師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我在學習中也收益非淺、感觸頗多,下面就個人學習所得談幾點體會:

一、教師要愛國守法,我們教師是教育過程中的主導力量,更應學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不斷增強依法執教的意識,並把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貫徹到自己的實際生活與教育教學工作中。

二、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是師德師風建設的重點內容。教師職業的特點是培養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教師應重視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視教師職業的特質修養和個性魅力,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貧樂教,甘於奉獻,為學生樹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師要愛崗敬業,關愛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教師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師德師風規範要求,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堅持做到關心尊重每一個學生,用教師的愛心去化解學生的逆反心理和對抗情趣,限度的激發學生學習的主觀能動性。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教師要自覺關愛學生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不歧視學生,更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學生在龍泉外實小這個大家庭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總之,通過學習,我對教育法律、法規有了更深的瞭解和認識,進一步增強了依法履責的觀念。相信在今後的具體教育工作中我們全校教職工會更好地堅持做到依法執教,使外實小成為依法治校的典範。

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3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現行憲法實施以來,這是第5次修改。這次修改憲法,是時代所需,民心所向,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對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學習和貫徹實施憲法是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進一步理解和把握憲法的重要內容和精神實質,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提升自身的責任感,進一步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作為教育管理人員,恪盡職守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如何提高我們的綜合素質,如何做好我們的本職工作,這是我們工作的重點,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學習好憲法,要增強憲法觀念,依照憲法法律行使職權履行好職責,開展工作,恪盡職守、廉潔奉公,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為此,我們要做好憲法的宣教活動,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大力宣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不斷增強廣大師生憲法意識,形成人人學憲法懂憲法的良好風氣。同時,將有助於提高我們每個人的法律意識,有助於提高我們每個人的社會責任感,促進我們依法做好教育服務的水平進一步提高。

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憲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是實施憲法的重要基礎。要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增強廣大幹部羣眾的憲法意識,使全體師生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衞者。要堅持從青少年抓起,把憲法法律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青少年從小掌握憲法法律知識、樹立憲法法律意識、養成遵法守法習慣。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遵守法紀,依法辦事,應成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莊嚴準則。事實上,全民守法是弘揚法治精神的基礎工程,也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更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一環。法律要發生作用,首先全社會要信仰法律。應該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羣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才能有效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才能有效保障最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改革開放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從嚴治黨任務十分繁重艱鉅,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制度保障,全社會更應牢固樹立憲法,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讓憲法信仰根植於人們內心深處,讓憲法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方面,中國夢定能實現。

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4

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尊重憲法的法律地位,堅持確立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捍衞憲法尊嚴,就是捍衞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當前,人民法院肩負着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的神聖職責,務必要着眼於黨和國家工作全局,弘揚、踐行憲法基本原則和精神,在全社會推動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良好氛圍。要着眼於支持和監督依法行政,切實加大司法審查力度,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促進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促進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法治興則國家興,法治衰則國家亂。“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也在於實施。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現階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保證憲法法律實施。把紙面上的法律變為現實生活中活的法律,人民法院起着關鍵作用。能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事關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作為人民法院,要着眼於加強憲法實施,推動形成依法辦事、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社會心理和公民素養,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堅持不懈地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高全民法律素養。人民權益要靠憲法保障,憲法要靠人民維護。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人民法院要用它的全部活動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祖國,自覺地遵守憲法和法律。對於人民法院來説,一方面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一項長期基礎性工作來抓,緊緊圍繞在全社會培育法治信仰、倡導契約精神、樹立規則意識這個目標,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另一方面要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建立以案釋法制度,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守法者依法辦事暢通無阻、違法者違法行為處處受限,確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為全體人民自覺行動。牢固樹立憲法權限不能突破、憲法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真正把法治內植於心、外踐於行。

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從憲法出發,我們就會走上建設法治國家的通衢大道;以憲法為基石,我們就能獲得黨和國家興旺發達的蓬勃偉力。讓尊重憲法成為社會信仰,讓憲法精神家喻户曉,法制觀念深入人心,必將形成一種追求公平、正義的強大社會力量,必然轉化為對人民法院工作的巨大支持。從這個意義上説,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人民法院不僅是實踐者,也是受益者。為此,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要以更大的熱情、更加神聖的責任感,積極投入到憲法宣傳工作中去,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

國家憲法日活動心得感想5

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不僅是一句響亮的政治口號,而且是跨越憲法學、政治學與社會學的極富哲理的最新命題,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憲法是規範、限制國家權力,保護、保障人民權利的法律。憲法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劃分、國家權力的運作與公民權利的保障。所謂憲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權利高於國家權力,國家權力從屬於人民權利,即人民主權。正是基於對憲法的理解,偉大導師列寧曾一陣見血地指出,憲法是“一張寫滿人民權利的紙”。

我國憲法是社會主義的新型憲法,是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代表了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因此,人民主權同樣是我國憲法的精神。我國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江平先生曾極為精闢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寫着兩個字,那就是“限權”;所有的私法都寫着兩個字,那就是“維權”,所有的社會法都寫着兩個字,那就是“扶弱”。因此,“限權”、“維權”、“扶弱”應是我國憲法精神的具體體現。

新世紀新時期,要弘揚憲法精神,就要依照《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權;就要依照《憲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保障公民的政治權利;就要依照《憲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憲法》第四十一條,保護公民的監督權;就要依照《憲法》第十三條,保護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就要依照《憲法》第三章第一節和第五節,真正落實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作為國家和地方權力機關的地位;就要依照《憲法》第九十二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三十三條,使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真正對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負責;就要依照《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一條,使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真正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總而言之,就要求依照《憲法》第五條,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要求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單位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新世紀新時期,黨中央向全國各族人民發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號召,全國各族人民積極響應、衷心擁護、堅決支持,神州大地已形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熱潮。

和諧,是中華民族的道德要求和傳統美德。今天,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權利觀念、主體觀念和利益要求有了較大程度提高,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但是,由於少部分人法律意識淡薄、道德觀念缺失,以至於因利益問題產生的不和諧現象逐漸增多。在正在奔向小康社會的當代社會主義中國,僅有物質富裕是遠遠不夠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萬萬不可遺忘。因此,黨中央適時向全國各族人民發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號召。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要求處理好人與人、人與社會和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要處理好這三方面的關係,一要依靠黨的政策,二要依靠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美德,三要依靠憲法和法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必須以人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妥善處理因利益問題產生的各種糾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形成人人心情舒暢、個個關愛他人、互諒互讓的良好社會氛圍。今年,包括我省在內的全國各地公、檢、法機關開展的大接訪活動,就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此舉解決了一些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積案、陳案,人民羣眾歡欣鼓舞,也進一步提升了公、檢、法機關的整體社會形象。

弘揚憲法精神,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弘揚憲法精神。因此,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必須弘揚“人民是國家權力的源泉,國家機關及其幹部是人民的公僕”這一憲法精神;必須使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政治權利、自由權、財產權和監督權不受侵犯,並落到實處;全社會尤其是國家機關及幹部必須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依照憲法規範國家機關的權力運作,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各級人大的監督。在黨的正確領導下,把弘揚憲法精神與構建和諧社會緊密結合,我們就能真正建設一個“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安定有序、充滿活力,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