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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學生心得感悟(精品多篇)

欄目: 專題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9.65K

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學生心得感悟(精品多篇)

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學生心得感悟 篇一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雜誌發表了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在全國上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之下,無論是文章所強調的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基礎性、保障性,都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石。習近平總書記曾經指出要“嚴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獨慎微、勤於自省,遵守黨紀國法,做到為政清廉”。因此,遵紀守法,做一名合格黨員,我要以這句話為行為的準繩,時刻提醒自己,新法紀,守規矩,從自己做起。

要做到遵紀守法,就要把多加強自我學習。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學懂法。在學會的基礎上,再來做到如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作為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懂得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遵紀守法。

只有做到遵紀守法,國家才穩定、社會才安寧,祖國的歷史才能得到進步。也只有遵紀守法,社會才能和諧,家庭才能和睦,生活才能幸福,人民才能安居樂業,經濟社會才能平穩發展。

因此,遵紀守法對每一個公民來説十分重要。無論在工作上、生活上,都嚴格遵守紀律、法規,認真嚴格的規範自己的行為。管好自身,時時自重、自省、自警,對自己的言行要高標準嚴要求,做一名合格公民、合格黨員。

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學生心得感悟 篇二

中國共產黨帶領着全國人民一起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斷努力。時代在不斷的進步,每個時代都擁有着不同的特點,在新時代下“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而一成不變的法律法規不足以滿足社會快速的發展。新時代會出現新問題和新挑戰,所以,國家在實行法律法規的同時,還需要根據新時代的特點和實行原有法律時遇到的問題而不斷地更新和完善。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家規是維護家庭和睦的基礎,法律是國維持家長治久安的保障。所謂“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王安石的《周公》中有這樣一句話:“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因此,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法律法規就像一把尺子,讓黨員幹部日常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始終堅持“打鐵還是自身硬”的態度,要利用好法律法規這把尺子,正衣冠,拂塵埃,時刻鞭策自己,時刻警醒自己。黨員幹部擁有國家和人民羣眾的信任,這些信任應該讓他們更清楚肩膀上責任的重量,不僅要做到執紀執法相統一,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做到“零容忍”,廉潔執法從政,更要在政治立場上堅定立場頭腦清醒、旗幟鮮明。堅定黨的“四個信念”,堅決守牢自己的法律底線,在保持一顆公正的心的同時,還要懂得持之以恆。

同時,作為一名新時代青年,應該在工作中學習運用法律的思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培養自身法律素養,將法律意識潛移默化到日常的思想和行為中,從而更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在面對誘惑時堅定原則、捍衞法律底線。

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學生心得感悟 篇三

在學習討論過程中,大家結合自己的專業特點,針對當下徵地拆遷中存在的問題,暢所欲言,紛紛表示要全面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會議精神,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爭當依法治國的推進器。

京潤律所張志同主任認為,作為承辦徵地拆遷業務的專業律師,所代理的訴訟基本上都是行政訴訟,被告基本上涵蓋了與土地開發及項目建設的各個行政機關。因徵地拆遷而引發的矛盾已經成為社會的熱點和焦點,因此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依法治國任務,與我們的工作息息相關,比起其他專業的律師,我們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律師通過對行政行為的司法性審查,監督並促使他們依法行政,依法拆遷,督促行政機關能夠加強自身建設,自覺依法行政。古人云: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律師是行政機關自我審視的銅鏡,通過律師直接折射出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我們代理的諸多案件,訴訟後行政機關主動撤銷行政行為,讓拆遷户看到了一個知錯就改的好政府。如貴陽市白雲區豔山紅村的房屋徵收決定、花溪區竹林村丫河寨的強拆決定,都是在複議後自行撤銷的。這樣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法行政行為的發生。

針對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律師盡是在和行政機關找碴”的質疑,合夥人李海霞律師表示,這是他們對律師在徵地拆遷中作用的認識不足。她認為,徵地拆遷的矛盾主要來源於行政審批不透明、徵地補償立法嚴重滯後、一線工作人員官僚主義太嚴重等原因,當然也有個別違紀官員官商勾結侵害老百姓的拆遷利益。如果政府部門以及法律工作者能積極的去引導拆遷户合理的表達訴求,採用訴訟維權,將矛盾的化解集中到司法機關,而不是採用盲目、盲從的上訪。從而通過律師的引導採用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補償問題,這對於建立有序的法治國家是非常有利的,也有利於促進經濟發展。從這個角度來看,律師還是解決徵地拆遷矛盾的潤滑劑,是矛盾雙方的緩衝器。

“我認為律師是依法行政推進的排頭兵”。合夥人默立賢律師律師説:“在座的每個人每年代理的行政訴訟案件有200多件。行政機關通過一場場的訴訟,法律意識大為增強,法律知識也大幅提高。某種意義上講,律師以及行政訴訟案件,是政府公務人員很好的法律老師。”

其他律師也紛紛表示,在徵地拆遷業務代理過程中,一定積極的引導當事人合理表達訴求,引導他們依法維權,放棄不合理的維權方式,在維護自己權利的同時做到維護團結穩定的社會秩序,做好本職工作,推進法治中國的建設。

在學習討論過程中,大家一致認為,以_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反腐敗的力度空前,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打擊腐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下,作為專業承辦徵地拆遷的法律工作者,律師要充分發揮自己的作用,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貢獻自己的力量,爭做依法治國的推進器。

參加法治實踐活動學生心得感悟 篇四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執法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公安機關必須以執法為民為核心,研究探索服務羣眾的規律,切實履行“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胡錦濤同志指出:“各級幹部都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真心實意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做到心裏裝着羣眾,凡事想着羣眾,工作依靠羣眾,一切為了羣眾。要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為羣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這是對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具體內涵的精闢論述。

務執法為民之實,求執法觀念新突破。公安機關作為國家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力量,要真正把執法為民落實在具體工作中,廣大民警在執法思想上,必須解決好執法“為了誰”的問題,能夠始終做到心繫羣眾、善待百姓。因此,在執法思想上,必須使廣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實樹立人民至上的觀念。公安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權力是人民通過法律賦予的,必須理所當然地服務於最廣大人民,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牢固樹立“羣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盡心竭力為羣眾排憂解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保障人權的觀念。公安機關既要做到堅定不移地打擊犯罪和維護穩定,又要做到堅定不移地服務和保護人民。公正執法的觀念。公正執法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是公安執法工作的永恆主題。講究效率的觀念。廣大民警牢固樹立效率觀念,迅速、及時、認真地履行法定職責,努力提高執法工作效率。

務執法為民之實,求執法水平新提升。公安民警是公安執法活動的實際承擔者,民警執法能力的高低不僅關係到公安執法工作質量的優劣,而且關係到公安機關的聲譽和隊伍形象,關係到“執法為民”思想的具體落實。加強對執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為改進和加強公安執法工作的重要內容,促使民警養成自覺守法嚴格依法辦事的習慣,自覺地加強對各種應知應會法律知識的學習和應用水平的培養,提高運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是執法為民的最終的落腳點和歸宿。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制定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基本着眼點是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羣眾的利益。”對於公安機關來講,人民羣眾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改革越是深入,開放越是擴大,就越要把這個根本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在人的多層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緊的便是安全需要。隨着人民羣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擁有財富的逐漸增加,對安全需要也與日俱增。安居才能樂業,樂業也會推動安居,安居與樂業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很難設想在一個安全毫無保障的社會中,人類會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安居樂業作為一種社會發展的環境保障,順應了人民羣眾的願望和要求。安居樂業,並非公安機關本身的職責所能涵蓋,也不是公安機關一家所能達成,但公安機關在這個環境的培育、實現和發展過程中,任務無疑最重。千方百計為人民羣眾創造舒適、安定、康樂的生活環境,能夠充分體現黨和政府為羣眾辦實事的宗旨,必將凝聚人心,融洽黨羣和幹羣關係。這就要求公安機關必須全面發揮職能作用,盡心盡力為人民羣眾創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環境。隨着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逐漸加快,公共事業發展方興未艾,人民羣眾對提供新型的服務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無疑問,公安機關職能的定位,也應該隨着人民羣眾需要的發展而發展。公安機關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力軍,而安居樂業的實現要靠我們堅定地貫徹好黨的羣眾路線。應該看到,公安機關為人民創造安居樂業的環境,人民羣眾期望安居樂業,這本身就為我們走好新時期的羣眾路線開創了廣闊的途徑。

我們常説,我們的一切工作,就是為了讓羣眾滿意,而沒有羣眾的安居樂業,我們就難以讓羣眾滿意。黨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包括政治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公安機關的使命和任務無疑更加繁重而艱鉅。公安機關作為政府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大局,堅定不移地把保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生產力發展作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務。公安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要着重體現在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防範打擊經濟犯罪和優化行政管理質量,為經濟發展提供直接動力、直接服務、直接效益上;要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要樹立指導型、服務型、溝通型的執法理念,學會運用便民的、符合時代要求的、體現民主精神的法律規範,創造性地開展公安執法工作,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公安機關不僅要做到傳統意義上的愛民、助民等服務,而且要自覺地、優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認識到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是實現小康社會的題中重要之義,我們才能自覺地服務於社會,服務於黨的奮鬥目標。

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隊伍,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個方面、每一個環節都真正體現人民的願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執法為民。

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這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法治上的體現。要確立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來自於人民的理念,把實現、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羣眾最根本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立法、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上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為人民執法、靠人民執法,保證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