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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鑑,警鐘長鳴心得體會

欄目: 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34W

觀看的視頻課中我們可以得知,十八大之後越來越多的貪腐官員受到了黨紀國法的懲處,尤其從近年來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查辦的案件來看,工作以外時間成為黨員領導幹部違法違紀的“多發時段”,是腐敗的“黃金時間”,也是監督的“弱點”和“盲點”,如何有效地監督約束公職人員成了黨風廉政建設中一個重要課題。

以案為鑑,警鐘長鳴心得體會

從一些黨員領導幹部腐敗案件來看,他們腐敗的表現形式可謂五花八門:一是公款吃喝和高消費娛樂,近年來變異成不吃公家吃老闆,不出入高檔酒店進私人會所;二是假借學習考察之名公款旅遊或是與商人勾肩搭背沾私企的光揩老闆的油;三是利用職權之便收受賄賂,故意暴露個人興趣愛好接受“雅賄”,比如,前些年被查處的案例中就不乏蘭花賄、茶賄、寵物賄、玉石賄、文物賄等等;四是利用婚喪嫁娶、生日壽辰或生病住院之機收斂錢財;五是染毒近黃,包情人養情婦,生活腐化墮落等等。

八小時以外幹部的活動範圍廣泛,具有隱蔽性強等特點,都給監督帶來了難度。因此,針對領導幹部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具有複雜性、隱蔽性、變動性等特點,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應從以下各方面着手:

一是從健全完善制度入手,規範對監督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如制定《黨員幹部八小時外行為規範》,對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行為規範進行細化,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做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同時,建立網格式信息收集反饋機制。以縣區為例,應該從縣級領導、各部門鄉鎮負責人、一般黨員幹部三級層面來構建從上至下的信息節點。縣級領導按照分管範圍,重點關注各部門各鄉鎮負責人八小時以外的活動信息;而各部門各鄉鎮負責人通過了解溝通,收集部門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信息;紀檢監察部門則應立足全面,關注收集每位黨員幹部八小時以外的信息。在網格信息機制下,每位黨員幹部既是信息收集者,又是被關注者,角色互動,收集信息,及時反饋至監督部門,實現信息收集的有效性和及時性。

二是突出監督重點,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之外的監督必須從領導幹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入手,突出重點崗位黨員幹部的監督,突出對有苗頭性傾向性黨員幹部的監督,突出對重要節點的盯防,從幹部個人生活方面、交往情況、家庭生活方面等開展監督,主要看其生活方式是否健康,作風是否正派,有無經常出入高消費娛樂場所等,看其八小時之外與什麼人交往,是否與“大款”接觸過多、過頻,是否自覺抵制灰色收入等,看其對家屬子女的要求是否嚴格,家庭消費與家庭收入是否基本相符等等。把“八小時之內”與“八小時以外”監督相結合,及時掌握信息變化,提前干預防範。要加大對極易滋生違紀違法行為的高消費娛樂、酒店、度假村等重點場所的監督管理,關注黨員幹部行為背後的原因分析,極早進行干預。

三是綜合發力,大力營造良好的監督氛圍。要採取學習、宣傳、講座等形式,加深職工羣眾對落實監督權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覺履行監督職權,從而不斷增強責任感。同時要切實維護監督者的合法權益。制定出台有關政策,從制度上保證監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藉口和理由隨意剝奪監督者的各種權力,特別要從政治、經濟、生活等方面予以保護,對打擊報復監督者的行為要嚴肅處理,使行使監督權的人有安全感。對真實、有效的監督,要給予監督者適當方式的獎勵,鼓勵人們大膽行使監督權力。同時要暢通監督渠道,採取公開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實行來訪接待日製度,開通幹部監督熱線、專人暗中察訪和約談、函詢等方式,妥善解決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通過採取多種有效的監督形勢,使廣大幹部在業餘時間不離組織、在生活社交中不忘黨性原則,嚴格自律,防患於未然。

四是強化教育,增強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切實把教育作為實施監督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引導領導幹部在加強廉潔自律的同時,主動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使領導幹部自覺抵制不健康行為的侵蝕,時刻清楚哪些事情幹不得,哪些東西拿不得、哪些習氣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同時要注意發揮好領導幹部家屬子女及親屬的監督、提醒作用,定期組織開展賢內助、好子女、廉親屬等教育活動。注意組織他們收看一些反腐倡廉和領導幹部犯罪案件的警示片,讓他們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主動承擔起監督、提醒的義務。通過對領導幹部進行多層次、立體式的監控,既監督工作圈,又瞭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有效消除“監督空檔”。

五是建立長效機制,增強監督的約束力。建立羣眾評議、羣眾舉報獎勵制度,增強羣眾的監督工作動力,使之積極主動承擔監督職責。建立家庭助廉教育走訪制度,每個時期選擇不同形式的廉政教育載體,邀請家屬與黨員幹部共同參加教育學習,提高思想素質,樹立良好家風。單位定期對黨員幹部家庭進行走訪,與家屬互通交流黨員幹部情況,共同構築單位與家庭廉政監督防線。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通告或通報等形式,適時、恰當、準確地向公眾公佈監督舉報的調查處理結果。對工作監督中發現的優秀幹部,大膽提拔任用,對先進典型大張旗鼓地總結表彰,對黨員幹部違反八小時以外廉政規定的,要嚴格實行問責,發揮制度的警示作用。同時實行連帶追究,在黨員幹部內部真正形成相互監督、彼此約束的機制,凡是黨員幹部的領導未能發現問題或沒有履行監督職能的,要追究黨員幹部領導的責任,以此不斷增強黨員幹部內部相互監督的責任感,真正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裏,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裏,監督就實行到哪裏,實現對領導幹部監督的全覆蓋,通過無處不在的監督這個“無影燈”來減少和消除監督“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