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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欄目: 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2.58W

律師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律師警示教育心得體會

我很榮幸能夠成為律師隊伍的一員,並堅信和堅持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方面作出積極貢獻,並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和銀川市委十四屆五次全會的精神,按照《憲法》和《律師法》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積極履行作為律師的職責。堅決抵制作為律師政治立場不堅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喪失基本原則,否定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否定黨的領導,攻擊黨和政府大政方針的行為,遵守律師執業道德,遵守律師執業行為規範,不違法亂紀,不有損律師隊伍形象,積極倡導和推動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司法廳的統一部署,結合司法局下發的《開展律師隊伍警示教育活動實施方案》,我所黨支部、主任及合夥人深知警示教育學習的重要意義,並深入貫徹落實警示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及時且多層次的組織全體律師進行學習,我在此次律師警示教育活動中,通過律所組織傳達文件,深刻意識到學習《憲法修正案》和《律師法》等相關規定的重要意義,使我在思想認識上有了很大提高,結合個別律師的不當行為,並謹記“前車之覆,後車之鑑”。故此,本人特將此次警示教育的真實感受和心得體會列述於下,作為鞭策本人學習進步的標杆。

一、在思想上,認真學習領會黨的一系列會議精神,自覺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有關政治思想文件、書籍,深刻領會會議精神,並把它作為思想的綱領,行動的指南,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決擁護社會主義法治,始終堅持依法執業、始終堅持誠信執業、始終堅持規範執業,擁護憲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因為所涉及到的業務違法法律法規,採取鋌而走險,枉顧法律法規之規定以身試法,同時,應根據《律師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律師職業道德和律師執業規範》來指引做業務,不違反上述法律和規範,一定要秉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執業理念,最大限度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弘揚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益,維護正義。

二、在執業方面,堅決摒棄亂收費、多收費或私自收案收費的情形發生,防止侵害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增強責任意識,不搞不正當競爭等。對委託事實,不擴大、不縮小、有一説一、有二説二,依照法律和事實,為自己的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在接受委託後,秉承“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服務理念,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替當事人主張權利,涉及違反法律法規及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的,一定堅決勸導當事人,提出意見,實屬無奈則拒絕代理;代理當事人的案件後,一定替當事人保守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非經當事人的同意不得對外泄漏當事人的信息。

綜上所述,我相信,對於一個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律師來説,誰也不會拿着自己的飯碗開玩笑。因為,他們一旦丟掉了這個職業,必將遺憾終身。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律師,應該懂得自己有責任維護這個職業的形象,決不能為了“做律師”而放棄了做人,而要模範地遵紀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作為與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