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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青團章程完整【精品多篇】

欄目: 共青團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51W

中國共青團章程完整【精品多篇】

章 團同少年先鋒隊的關係 篇一

第三十七條 中國少年先鋒隊是中國少年兒童的羣眾組織,是少年兒童學習共產主義的學校,是建設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預備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受中國共產黨的委託領導中國少年先鋒隊的工作。共青團要發揚“全團帶隊”的傳統,保護和關心少年兒童的成長,堅持以社會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精神教育少年兒童,引導他們聽黨的話,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鍛鍊身體,培養能力,努力成長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產主義事業的接班人。中學少先隊組織可以推薦優秀少先隊員作團的發展對象。

第三十八條 團的組織選派優秀團員或者聘請思想進步、作風正派、知識豐富、熱愛少年兒童的教師、先進人物以及其他人員,擔任少年先鋒隊的輔導員,並從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他們,幫助他們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水平。對有顯著成績的輔導員和少先隊工作者,應當給以表揚和獎勵。

章 團的中央組織 篇二

第十七條 團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

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及產生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第十八條 團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查和批准中央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全團的工作方針、任務和有關重大事項;

(三)修改團的章程;

(四)選舉中央委員會。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團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條 團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選舉第一書記一人和書記若干人,組成書記處。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書記處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

章 團的基層組織 篇三

第二十四條 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隊和其他基層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團員人數,經上級團的委員會批准,建立團的基層組織,其設置應從實際出發,可以不完全與行政和黨組織建制對應。

(一)團員在三人以上的單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團員在三十人以上的單位,可以建立總支部。

(三)團員在一百人以上的單位,可以建立基層委員會。

在基層委員會、總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層委員會下也可以建立總支部。在一個支部內可以分若干個小組。

支部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或兩年,其中大、中學校學生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一年。基層委員會由團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條 團的基層組織是團的工作和活動的基本單位,應該充分發揮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基本任務是:

(一)組織團員和青年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

(二)宣傳、執行黨和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團結帶領青年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

(三)教育團員和青年學習革命前輩,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樹立與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觀念,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四)瞭解和反映團員與青年的思想、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養教育,做好經常性發展團員工作,收繳團費,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手續。

(六)對團員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團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團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團員的權利不受侵犯,表彰先進,執行團的紀律。

(七)對團員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發現和培養青年中的優秀人才,推薦他們進入更重要的生產和工作崗位。

章 團旗、團徽、團歌、團員證 篇四

第三十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旗面為紅色,象徵革命勝利;左上角綴黃色五角星,周圍環境黃色圓圈,象徵中國青年一代緊密團結在中國共產黨周圍。團的重要會議以及團日活動可以使用團旗。

第三十一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徽內容的團旗,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寫有“中國共青團”五字的綬帶。它象徵着共青團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光輝照耀下,團結各族青年,朝着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使用、佩帶團徽。

第三十二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代團歌為《光榮啊,中國共青團》。

第三十三條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封面為墨綠色,象徵着青春和朝氣蓬勃的青年運動;封面上方印有紅色燙金團徽,象徵着共青團是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團的組織和團員應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團員證。

章 團的幹部 篇五

第二十六條 團的幹部是團的工作的骨幹。共青團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大膽選拔年輕幹部,保持團幹部隊伍年輕化的優勢,努力實現團幹部隊伍的革命化、知識化和專業化,在“保留骨幹、以資熟手”的同時,不斷為黨和國家輸送年輕幹部。

第二十七條 團的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團員和青年的表率,模範地履行團員的各項義務,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堅強。具有相應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水平,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

(二)學習要刻苦。帶頭學習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和現代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奮。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責任感,勤于思考,勇於創新,知難而進,積極主動地在青年中開展工作,努力做出實績。

(四)作風要紮實。朝氣蓬勃,實事求是,發揚民主,敢想敢幹,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不沾染官僚習氣,熱心為青年服務,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顧全大局,公道正派,團結同志,助人為樂,誠實謙虛,清正廉潔,有自我批評精神,自覺接受團員和青年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 團的各級組織負有協助黨管理團幹部的責任。要加強對團幹部的選拔和培養,建立正規的培養制度,辦好各級團校和培訓班;建立和健全團幹部的考核制度;主動向有關黨委和團委推薦下級或同級團組織負責人人選,對團幹部的調動提出建議。? 團的各級組織要關心團幹部的工作、學習、生活和休息,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積極為他們的成長和轉業創造條件。對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團幹部,團的組織應當給以表揚和獎勵。

第二十九條 團幹部要認真瞭解黨委工作全局,主動彙報團的工作情況,積極負責地發表意見,結合團的工作實際,創造性地完成黨委交給的任務。

章 團的經費 篇六

第三十四條 團的經費來源主要是:團員交納的團費、黨和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關於青少年事業的專項經費、團辦經濟實體創收、正當的社會資助和團組織的其它合理收入。

第三十五條 團費的交納和管理使用辦法由中央委員會統一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團組織創辦的經濟實體,必須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努力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青少年健康成長服務,為團的事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