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紮實做好省委第六次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範我院“三公經費”開支,根據廬山市財政局檔案《關於開展“三公經費”監督檢查工作的實施發案》的要求,我院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現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我院“三公經費”自查工作,我院成立了以院長查三紅為責任牽頭人的領導小組,分析研究我院“三公經費”情況,要求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三公經費”自查工作。
二、嚴控“三公經費”支出
1、公務接待方面
我院“三公經費”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公函接待,沒有將非公務活動納入接待範圍,無公款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無公款購買和贈送煙花爆竹、菸酒、花卉、食品、土特產等年貨節禮;無公款贈送各種購物劵(卡);無公款搞互相走訪、送禮、宴請;無違反規定,超範圍超標準超規格公務接待,借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吃請及其他奢侈浪費行為;未發現以會議費、培訓費、辦公用品及耗材等名義報銷接待費用,沒有發現在私人會所進行公款消費等情況。
2、公務用車購置執行費用方面
我院公務用車只有“120”急救用車,並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式購買,無違規購車現象及違規裝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財政監管平臺的簽約使用者定點維修、加油等制度,無借用、佔用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捐贈車輛問題;未發現公車私用等違紀違規行為。
3、公款出國(境)旅遊方面
我院無公款招商、考察及出國(境)事項發生,此項費用未發生。
三、總結
我院所有“三公經費”支出嚴格按照《江西省財政廳關於“三公經費”報賬管理的補充規定》執行,未發現違規問題。
特此報告。
廬山市中醫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