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家庭常住地街道辦事處(街道居委會、社群)出具該生家庭困難證明(蓋章並簽署意見)→縣(市)民政部門簽署意見。
舉例:
若王**同學家庭常住地為 **市**縣**(街)路**號 該同學辦理二級貧困證明須先由**(街)路所屬轄區的街道辦事處(街道居委會、社群)開具該生家庭困難證明(蓋章並簽署意見),再由縣民政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 若王**同學家庭常住地為 **市**區**路**號
該同學辦理二級貧困證明須先由負責該轄區的街道辦事處(街道居委會、社群)開具該生家庭困難證明(蓋章並簽署意見),再由區(市)民政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
xx單位(居委會):
申請人,xx,性別女,年齡xx歲,家庭住址xx村xx號,家庭人口xx人。
申請人家庭因xxx導致xxx。懇請xx單位(居委會)領導給予發放困難補助。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xxxx大學:
茲有我村村民xxx (父親名字),xxx(母親名字)系你校xx級xx系(院)xx專業xx班xxx(申請人名字)的父,母親。雙雙均務農,家庭收入微薄,難以供給其子女上學,望貴單位給予救助。
特此證明
xx市xx鄉xx村民委員會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