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件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學生安全責任書(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8.89K

學生安全責任書(新版多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一

為了使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期間的安全問題落到實處,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作為班級學生的管理者,班主任要對學生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要堅持主題班會制度,利用隊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教育學生。系統學習《中國小生守則》、《日常行為規範》、《教育法》《交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提高思想認識。讓學生逐步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行為。

2、班主任作為班級學生安全的責任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關注學生的安全問題,注重防範措施。

3、學生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教室,不準在教室、校內濫用電器,不準抽菸、喝酒。發生問題,後果自負。

4、打掃衛生期間班主任必須跟班到位,組織學生打掃衛生,負責管理好學生,管理好勞動工具。

5、嚴禁在校園、教室、樓道內追逐打鬧,嚴禁在校園內騎車,嚴禁攀樹、爬圍牆、柵欄等。

6、學生無特殊情況不準外出、不準打架,私自逃學者,出現安全問題由本人負責。

7、注意飲食,講究個人衛生,防止傳染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

8、學生不準損壞消防設施,以保證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學生之間發生的突發事件由班主任負責處理,同時向校領導彙報。

10、冬季注意樓梯、樓道的防滑,防止踩踏事故的發生。

11、利用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12、學校舉行的重大活動時把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做到責任到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甲方:(政教處蓋章)乙方:(班主任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菸、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學生處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特事特辦)。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咖、錄影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視窗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裝置入校。

13、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儲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儲存。

班主任: 家長: 學生: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三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2、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3、學校在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7、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8、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鞭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0、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1、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課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3、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以上諸條望學校、家庭、學生共同遵守,確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樂成長。

年級:家長簽字:學生簽字:

安全責任書 篇四

一、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安全職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二、認真理解上級機關和我園對各部門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生產安全工作實行全面監督指導和檢查,並認真執行園領導及綜合辦公室等職能部門佈署的消防、治安、生產安全工作。

三、認真落實本部門的治安保衛、消防及安全生產工作,並將其納入本部門行政管理,做到同計劃、同佈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實現安全制度考核。

四、組織貫徹落實我園有關治安、消防、生產安全等項工作計劃決定和要求,保障具體落實到行政後勤、實驗室、課題組、臺站、車間班組和個人。

五、經常對本部門人員進行遵紀守法以及“四防”教育,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制定的治安、消防、生產安全法規和我所各項安全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把各項安全工作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納入承包職責制中去,實現承包經濟必須承包安全工作,並按職責制貫徹獎懲制度。

七、加強本部門人員思想教育工作,及時掌握思想表現情景。發現有違法和有犯罪苗頭的人及時同保衛科或派出所取得聯絡,對有犯罪行為的人或“三類”人員,應組織黨、團員和治保小組成員進行幫忙教育工作。

八、各部門科研、教學和實驗用的貴重儀器(錄影機、照相機、計算機裝置)等,及危險物品(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機密檔案、科研資料和貴重圖紙及票證,應有牢固的安全設施,並有安全專櫃管理;存放現金的房屋門窗要牢固(必須有三鐵一器,即鐵門、鐵窗、鐵櫃、報警器),嚴格遵守現金庫存限額規定。同時嚴格執行我園制定的安全制度,並由專人保管好。

九、對劇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電器裝置等危險物品做到一週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一次,並有記錄。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定時定人採取措施解決,本部門不能解決的要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並報告綜合辦公室及園級安全職責人。

十、發生案件、事件、事故時,要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追查原因,分清職責,上報處理。

十一、加強本部門聘用人員(臨時工、民工建築隊等)的管理,必須先審後用。持三證(身份證、勞務證、計劃生育證)到綜合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領勸臨時出入證”,督促其到街道辦理暫住證。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維護所內安全、治安秩序。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五

貴家長: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願望。

安全重於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家校共同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使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杜絕危險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走讀生及在校外學屋就餐的學生中午時間的安全由其監護人或校外託管責任人負責。

二、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做好登記後方能離開學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絡,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三、學生放學後,家長應及時接走,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由此引發的不安全後果,由監護人負責。

四、要求孩子不要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五、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河溝、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現問題,有監護人承擔責任。

六、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監護人負責。

七、不準未滿 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八、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超載等不合格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嚴禁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對不按規定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十、家長、學生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現事故,或由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自行承擔責任。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六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6、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非在校時間、週末和節假期內的監管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七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證件,謹防被盜或遺失;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園內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飲用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