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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婦女報告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38W

農村婦女報告多篇

【第1篇】改變農村留守婦女規劃調研報告

改變農村留守婦女規劃調研報告

冷清清,嗅不到一絲男人味,夜晚只有孤獨寂寞和蟲鳴蛙聲相伴;白天不敢和村裡的男人多說話,怕遭人閒言碎語;城裡是個花花世界,老公在外幹活能不能經受誘惑,萬一拋妻棄子,自己什麼都沒有了,提心吊膽也是常態。三、缺乏安全感由於丈夫不在,農村治安狀況又不好,“留守婦女”們普遍沒有安全感。

生理需求

從女人生理方面來看,正常的、有規律生理需求可以調和女性體內的各種生理機能,促進激素的正常分泌。壓抑則使女性的身體機能失調,抗病能力下降,影響生理健康。生理上的不適,還影響了女性的心理健康。長期的壓抑容易使人產生抑鬱、焦慮、恐懼、懷疑等心理病變,使人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事情不負責任,容易衝動。

中國農業大學一項研究顯示,目前全國有8700萬農村留守人口,其中有4700萬留守婦女。調查中發現,留守婦女隱諱地表達了她們的性壓抑問題,“她們長期處於性壓抑狀態,這也導致了連鎖的負面情緒。”69.8%的留守婦女經常感到煩躁,50.6%的留守婦女經常感到焦慮,39.0%的'婦女經常感到壓抑。

丈夫外出打工,與丈夫一同去打工,孩子沒人看管,怕荒廢了孩子未來和前程,在家管教孩子,伺俸公婆,又不能和丈夫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長期的性壓抑,讓她們煩躁而焦慮。她們就是這樣艱難地選擇著這種痛苦的生活,忍受著與分居的孤寂。繁重的體力勞動似乎還不難承受,讓她們更加難以忍受的是長期的性壓抑。

社會貢獻

留守婦女家庭頂樑柱

當前,農村傳統的家庭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青壯年男勞動力外出打工,留守婦女挑起了本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孝敬老人、撫養小孩等家庭重擔,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忙活、累活幾乎都壓在她們肩上。留守婦女已經由傳統家庭中的“半邊天”,一變成為現在家庭中的“頂樑柱”。

留守婦女塑造鄉風文明

樹立進步的思想意識和道德觀念,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和睦友善的家庭倫理關係和鄉村鄰里關係,是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標誌。大量男勞動力的外流,使留守婦女在角色定位上由原來的“主內”轉變為現在的既“主內”又“主外”,成為鄉村良好風氣的主要塑造者。在人際關係的處理上,她們對內要營造家庭的和諧,對外要處理好與鄰里之間的關係。在促進社會良好風氣的形成上,絕大多數留守婦女對賭博等損家敗業的惡習有著本能的抵制,很多地方的留守婦女自發地組織禁賭協會、紅白喜事理事會等,破除舊習俗,倡導新風尚,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子女的撫養和教育上,她們付出更多的汗水、奉獻出更多的愛心,使那些留守兒童得到家庭的溫暖並受到教育。可以說,留守婦女的思想意識、道德觀念以及對鄰里關係和家庭關係的處理,直接影響著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成效。

留守婦女帶頭經濟建設

原來由男勞動力承擔的農活,現在基本上要依靠留守婦女去完成。男勞動力有的僅在糧食收種的時候才回來幫忙,有的甚至一年都難得回一次家。從土地的翻耕到播種、施肥、田間管理、收割等各個環節以及飼養牲畜、種植蔬菜等,都靠留守婦女操勞。有的留守婦女有了一定資本後,開始建住房、買店鋪、辦工廠、做生意。目前,不少留守婦女已成為獨立的生產者和商品經營者,對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大的推動作用。

留守婦女村務管理生力軍

外出打工的青壯年男勞動力離家遠、工作忙,平時很少回村,對村裡的事務瞭解得越來越少,很難直接參與村務管理。村中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兩委”班子民主選舉等事務,一般都由家裡的留守婦女代為表決或投票。這樣,留守婦女就成了參與農村民主管理事務的實際主體。同時,隨著留守婦女逐漸走出家庭、走入社會,她們的視野已不再僅僅局 限於管理小家的層面上,而把目光投向了對村務的參與和管理,對落實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的要求越來越強烈。目前,農村婦女入黨的人數越來越多,在農村“兩委”選舉中婦女當選為班子成員的比例也越來越高。農村留守婦女正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全國婦聯:xx年全國新增3.3萬多個農村留守婦女互助組

xx年,中國新增農村留守婦女互助組3.3萬多個,全國農村留守婦女互助組總數已超30萬個。

隨著大量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農村地區出現了規模龐大的留守婦女群體。為幫助留守婦女更好應對生產、生活、情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全國婦聯的積極推動下,各地婦聯組織通過村婦代會進行宣傳倡導,以就近就便、自願互助為原則,積極探索建立留守婦女互助組。

在各地實踐中,農村留守婦女互助組有的以村(組)為單位,8至 0名留守婦女為一組,由婦代會牽頭推選一名有文化、熱心腸、能幹事的婦女骨幹為組長,主動聯絡開展留守婦女日常生活關愛活動;有的以婦代會主任和婦女小組長為骨幹,依託婦女之家、婦女維權服務站,聯絡本村留守婦女建立互助組;有的則依託各種種植養殖專業生產協會或合作社,建立留守婦女互助組,帶動和扶持留守婦女發展專項生產創業致富。

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宋秀巖在 2日在京舉行的全國婦聯十一屆二次執委會上表示,深化婦女議事會、留守婦女互助組等工作,有力促進了基層婦女群眾在社會治理創新中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提高。

為改善困難婦女兒童的生存發展狀況,全國婦聯和省一級婦聯的公益慈善機構xx年募集款物 0億多元,進一步推動“春蕾計劃”“母親健康快車”“母親郵包”等公益專案的開展,包括新資助“春蕾”學生近.8萬人次,新投放“母親健康快車” 90多輛,新發放“母親郵包” 2.3萬個。

關愛幫助農村留守婦女的對策與建議

(一)制定政策措施,重視“留守婦女”的現實需求。

(二)強化科技培訓,提高“留守婦女”的致富能力

(三)整合社會資源,解決“留守婦女”的實際困難

(四)維護家庭穩定,加大“留守婦女”保護力度

(五)豐富文化生活,體現“留守婦女”人文關懷。

【第2篇】推進農村婦女增收致富調研報告

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將有利於化解矛盾,鞏固和維護農村的穩定局面。同時也為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步伐、推動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轉變提供重要契機。按照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到_____鎮_____村就農民增收致富特別是農村婦女增收致富情況通過調查、訪談等形式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_____村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鎮東北部,_____河以南,總人口1458人,其中婦女602人,村民居住面積1500畝,現有耕地1188畝,河灘面積586畝。大部分農村婦女在家務農,少數婦女出外打工,主要以作粉刷工人為主。

二、存在的問題

從_____村村民收入情況來看,近幾年呈持續增長趨勢,農民生活水平得到明顯提高。但就目前的農民人均純收入水平同實現富裕型小康目標相比,同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相對較低,農民增收存在一些現實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就業形勢不容樂觀。隨著農村城市化建設程序的加快,耕地逐年減少,而現有鄉鎮企業數量少、規模小,使得就業崗位有限,這必將會使部分原來從事農業耕種的農民成為閒置勞動力,而婦女由於受行業需求和自身素質的限制,就業機會相對男性而言則更為困難。二是收入渠道狹窄。農民收入基本依賴於耕種、集體企業安置、臨時工及從事個體經營所取得的收入。

三、措施及建議

通過對_____村現狀的調查,綜合分析了農村經濟形勢,認為今後促使農民收入保持持續增長的主要途徑是:發展特色農業,優化發展空間,增加就業機會,拓寬增收渠道。

(一)、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運用各種宣傳手段廣泛宣傳黨的富民政策,教育農村婦女樹立市場意識,積極投身農村經濟建設大潮。

(二)、因地制宜,發展特色農業。大力發展種植、養殖等農業特色基地,實現從糧食作物的種植向經濟作物種植的戰略性調整,促使農業生產效益最大化。

(三)、拓寬發展空間,發展民營經濟。發展民營經濟是(!)實現農民增收和解決農民就業的最佳途徑。鼓勵農民自主創業,在政策、資金、技術、資訊等各個方面給予支援,熱情為民營企業服務,積極為民營企業排憂解難,多措並舉扶優扶強民營企業,促進民營企業的總量擴張和質量提升。

(四)、加強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就業能力。根據市場和企業的需求,按照不同行業、不同工種對從業人員基本技能的要求,採取定期或不定期、請進來或走出去、定向委培等形式,對農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的就業能力。針對農村婦女文化素質低、就業困難的實際,組織開展適合女性特點的技能培訓,如鉤、編、手工藝製作等,教會她們從業技能,鼓勵她們自主創業。

【第3篇】農村婦女就業情況調研報告

連雲港市海州區現有農村人口14.43萬,其中女性8.52萬,25-50歲之間3.86萬。近年來,區婦聯將推動農村婦女創業就業作為工作重中之重,圍繞當前農村婦女就業需求,積極整合資源,為她們搭建創業就業平臺,取得良好效果。

一、基本情況

農村婦女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在歷史的、現實的多種因素影響下,自身素質與男性相比,與其他女性群體相比,在一些方面發展滯後。她們多少存在小富即滿的思想,存在科技素質偏低,事倍功半現象,但致富願望強烈,希望政府幫助尋找在家門口就能掙到錢的機遇。

1、加工業是農村婦女就業的主要渠道。近年來,在區婦聯的引導下,大約1.3萬名婦女走上了服裝加工、食品加工、大型超市等不出家門就能當上工人的崗位,大約8000名婦女依靠自己的關係,做起了服裝、鞋帽、手編、鉤織等來料加工專案,增收致富渠道不斷拓寬。

2、“加工點+農戶”是農村婦女最歡迎的創業模式。如板浦鎮王秀花的柳編專案,帶動周圍近xx名婦女增收致富。錦屏鎮張春萍的禽蛋公司,帶動了近3000名婦女加入產銷隊伍。新壩鎮陳玉紅的蘑菇孵化基地將周邊3000多零散的種植戶組織起來,變單一的種植向菌種繁育、種植、銷售及深加工轉變,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明顯增強。

3、宣傳教育是加快農村婦女就地轉移的重要措施。傳統的就業觀念還不同程度制約著部分農村婦女的自身發展,認為婦女種好責任田、照顧好家是本份,不願走出家庭、走出自己的一畝三分地,阻礙了女性走出家門尋求致富的路子。為此,區婦聯通過樹立典型,言傳身教,增強廣大婦女參與經濟發展的意識。

二、存在問題

1、加工專案少,覆蓋面較小。在各級政府的幫助下,引進了一些適合婦女的加工專案,如:服裝、手編、鞋業、針織等。這些“家庭工廠”、“炕頭車間”的手工加工專案成為農村婦女的最大願望,但仍存在著覆蓋面小、覆蓋點不全的問題。

2、農村婦女的觀念與規範化管理不接軌。通過調查瞭解到,年輕的、文化層次相對較高的農村婦女大批向城鎮轉移,留守在家的大都是中老年婦女,她們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思想比較自由散漫,家務拖累嚴重,很難適應規範化管理。

三、對策建議

(一)政府要重視農村婦女工作,加大支援力度,引進合適專案,吸引走不出家門的農村婦女就地轉移,為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做更大貢獻。

(二)建立城鄉一體的婦女就業體系,為農村婦女提供平等參與、平等競爭的機會,幫助她們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和自主創業、競爭發展的新觀念。

(三)充分發揮婦女組織密切聯絡群眾的優勢,走村入戶,到農戶家中做深入細緻的思想動員工作,教育廣大婦女破除小富即滿、小富即安的思想。

(四)加強培訓教育,提高農村婦女整體素質。婦女組織應充分利用和整合社會資源,多方式、多渠道、多層次開展科技培訓,幫助她們掌握一技之長。

(五)推選年紀輕、文化高、有經濟頭腦的“開拓型”婦女擔任村婦代會主任,帶頭致富、帶領致富,促進農村婦女勞動力加快轉移,實現增收致富。

【第4篇】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佔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餘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佔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戶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瞭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於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佔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後禁不住誘惑,其行為似乎印證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儘管還維持著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幹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佔有33%.

(二)農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為家裡賺得補貼,而是隻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三)留守婦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裡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一)對於年齡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並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為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繫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後,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

【第5篇】農村婦女主任述職報告範文

本人現在擔任五聯村婦女主任,一年來,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計生辦、村支部的領導下,時刻不忘自己的職責,為了更好地總結經驗,現將20xx年度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年來,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我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履行了自己的工作職責:

一、強化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一是認真學習三中全會精神,努力提高個人修養,做到與時俱進。二是學習計劃生育各項政策法規,做到依法行政,力求在貫徹黨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上級精神時不走樣,並結合實際抓好落實。三是積極學習現代管理知識,通過學習進一步增強黨性觀念,增強工作中的預見性和創造性,從而使自己能更好地服務群眾。

二、廉潔奉公,勤政為民

群眾選了我做村幹部,我就要為群眾辦事。我不斷進行反腐倡廉學習,對照正反兩個方面的典型,認真反思,努力克服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二是深入群眾,收叢集眾的意見、建議,及時向領導彙報,並遵照團隊討論後的指示執行。三是注意加強自身的廉政思想建設,築牢防腐倡廉的防線,提高自己的思想認識。四、在處理村計劃生育事務中,我堅持不報銷招待費、計程車費,不挪用公款私存。

在辦事公道上我堅持做到客觀公正地看待每一個人、看待每一項工作,不帶個人色彩,對問題不誇大、不縮小、不迴避、不遷就、不拉小圈子、不搞親親疏疏、不計個人恩恩怨怨。

我努力做到在工作上不偷懶、作風上不耍滑、生活上不謀私、言行上不違紀;做到“處事講原則,工作講實幹,廉潔講自覺,共事講團結”。

三、勤奮工作,竭盡全力幹好本職。

1、著力宣傳教育,努力提高群眾的生育法律意識。一年來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採取各種形式宣傳計生政策法規,通過各種宣傳進一步轉變了群眾的生育觀念,提高了法律意識,自覺落實措施的人增多了。

2、著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質。我積極參加各項業務培訓,堅持與計生協管員一起每週對流動人口進行排查。

3、著力提高群眾對計生工作的滿意度,抓好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工作的落實。對獨生子女家庭、雙農獨女戶按時發放補助。

4、著力提高避孕節育及時率,搞好優質服務。積極發放各類計生用品,宣傳計生知識。

四、服從核心、服務中心,紮實做好村支部交辦的工作。

作為村支部委員,我努力協助村支部搞好“創先爭優”工作,進一步增強了我支部的凝聚力以及與群眾的聯絡。在經濟普查及拆遷安置相關費發放等工作中我也積極做好協助工作。

對於工作我一直努力,謝謝大家的支援,我今後要更加努力工作以回報村民對我的支援與信任。

婦女主任個人

【第6篇】中國農村婦女土地權利調研報告

第一部分:中國農村婦女土地權利的制度、文化背景

引子

傳統觀念認為,男女之間的不平等是歷史、社會發展的產物。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認為,婦女所受的剝削和壓迫根源於私有財產與社會制度;後期的馬克思主義女權主義還認為,父權與資本主義社會結合從而導致了“女性的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依據這種學說,資本主義的產生和發展依賴父權性的勞動劃分,而資本主義又強化了父權的發展,在這種性質的私有制社會裡,工人階級的男人和婦女固然都受著同樣性質的剝削,但兩者所受剝削和壓迫是不同的。男人雖然是工資的奴隸,但在家中是當然的“老闆”,直接對婦女(妻子)的勞動進行控制,因此婦女是工資的奴隸的奴隸。但是,在社會主義社會,婦女與男子的權利在法律上平等而事實上是不平等的。為什麼在公有制為主體、消滅了階級和剝削制度的今天,婦女仍然不能獲得與男子真正的平等。婦女受歧視的根源究竟是什麼?這是不是意味著社會主義還不能從根本上消除父權社會的影響,父權又是怎樣干擾社會主義男女平等的成文制度執行的?

我們批判了“父權的資本主義”,絕不應該出現一個“父權的社會主義”。社會主義國家裡,婦女不僅在法律上而且應該在事實上與男子平等。三大空想社會主義者之一的傅立葉認為,婦女地位的歷史演變是考察社會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徵。恩格斯讚揚傅立葉是第一個表明“在任何社會中,婦女的解放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3].傅立葉論證說:原始社會是男女自由的結合。矇昧時期的婦女降到從屬地位。宗法時期的婦女淪為半奴隸狀態。野蠻時期的婦女完全處於被奴役的地位。文明制度下的婚姻制度使婦女淪為商品,處於被侮辱的悲慘境地。只有在未來社會婦女才能得到徹底解放。他滿懷憧憬:那時,家務勞動被各種公共服務事業所代替,兒童的養育完全由社會承擔,婦女將從繁重的家務勞動中完全解放出來,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獲得與男子平等的地位,使婚姻關係真正成為愛情的基礎。傅立葉去世已經165年,他的憧憬並沒有實現。不過他喚醒了人們對婦女解放的追求和社會主義社會男女平等的嚮往。

1.1法律規定

婦女土地權利的成文制度主要來源於國家法律和政府政策規定。從法律而言,儘管公有制的法律框架下,不動產是國家或者集體的,對於私有產權的保護是微弱的。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婦女的土地權利更不可能有特別的法律規定,並被法律給予嚴格的保護。但是,國家憲法賦予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賦予婦女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為勞動者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基本保障。更有意義的是:自1970年代末開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以來,隨著土地承包期限不斷延長,承包使用權的內涵不斷擴大,農戶擁有了對承包土地的繼承、轉讓、入股等部分處置權,農戶土地承包權逐漸物權化,農戶有了除房產以外的不動產權;同時,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使農戶在“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之後,積累起家庭自有財產。農戶家庭土地權利物權化的發展趨勢,以及農戶家庭財產不斷積累,客觀上要求建立勞動者個人產權保護的法律制度。這樣的巨集觀背景下,逐漸形成了目前我國勞動者個人產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1.1.1憲法賦予婦女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1.1.3婦女權益保護法對土地權利作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利”。“婦女結婚離婚後,其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這是第一個對農村婦女土地權利作出專門規定的法律條文。除此之外,在繼承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中有類似的保護婦女土地權利的法律原則。

用政策彌補法律的不足,甚至在許多領域的改革中先有政策,然後經過實踐檢驗和完善,將有效的政策上升為法律,用法律予以固定和強化,這是我國法律建設的獨有特色。隨著我國農村婦女土地問題逐漸突出,農村婦女土地政策率先發育、發展。2001年5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釋出的《關於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第一次比較完整、系統地頒佈了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的具體政策措施。

分析以上所描述的成文制度,可以肯定農村婦女的土地權利在法律和政策上與男子是完全平等的,甚至在個別情況下婦女的土地權利優越於男子,這可以從“優先解決出嫁女土地承包問題”的政策規定中得到證明。

1.3非成文制度

但是,影響婦女土地權益實現的歷史文化、社會風俗和習俗等非成文制度因素是根深蒂固的,在它的影響下許多成文制度常常變得軟弱無力。

1.3.1男權社會結構強加給婦女依附性性別角色

自從人類告別母系社會以來,就逐漸形成了以男性為主導、女性從屬的社會結構。男性在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家庭生活中始終占主導地位,與之相對應的社會是希望女性從屬於男性。社會對女性的預期就是“十月懷胎”、“哺育嬰兒”、“操持家務”、“照顧老人”;好象這都是“天經地義的”,是由女性生物性別決定的。因此,當一個嬰兒呱呱墜地,社會就按照這一模式完成對他(她)們的社會化。有專家這樣評價:“社會化的過程是使男性男性化、使女性女性化的過程。這個過程從孩子降臨到這個世界上之後就開始了,這是一個廣義的教育過程,包括家庭教育、學前教育、學校教育、社會影響、媒介教育等等。這些正規非正規、正式非正式的教育將把不同性別的預期傳遞給男性和女性,並示範著男女的性別角色。一個經典的家庭教育中性別角色社會化的例子就是父母給男孩子槍而給女孩子布娃娃。如果關注一下電視廣告,就會發現,男的是醫生、女的是護士,爸爸外出工作、媽媽洗衣做飯”[4].這種按照男權社會結構示範和要求新一代學習自己角色的社會化過程,塑造了一代又一代符合社會“規範”的男女性別角色。從而使女性在生物性別角色的壓力下實現了社會性別角色的轉換,不情願地長期被侷限於家庭事務,這是婦女經濟邊緣化和社會依附化的根源。然而需要說明的是,這並不是“中國特色”,而是人類社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共同問題。

(1)男“娶進”、女“嫁出”。一般而言,婦女結婚總是到男家落戶和居住,即所謂“從夫居”。婦女婚前跟父母一起生活,結婚後移居丈夫家庭。男娶“進”、女嫁“出”被認為是正常的合法的;反之則被認為是不正常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並且在分享村莊集體共有資源和利益時體現出來。“從夫居”的婦女離開父母同時往往要離開生育養育她的村莊。因此,婦女所在的村莊和家庭都把她們看成暫時的成員。一句“姑娘遲早是別人的”俗語道破了“天機”。這種觀念認為,女兒不僅不能對所在家庭和村莊的發展及福利作出永久性貢獻,而且還會將家庭和村莊投入到她們身上的資源轉移到夫家和丈夫所在的村莊。在這樣的觀念支配下,婦女在接受父母的關照和教育等人力資源開發上的投資大大小於同等條件的男子,這是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的根源。由歧視婦女而降低了婦女受教育的機會,反過來又以婦女素質低下而歧視婦女。

受“從夫居”的牽連,“上門”女婿亦受到歧視。當農戶家庭只有女兒而無兒子必須在家招婿,或者農家的兒子多而又無力在家娶媳婦時,會出現男到女家落戶居住的情況。這種現象叫“上門”女婿。在傳統的文化觀念中,“上門”做女婿是男子或男子的家庭貧窮或無能的表現。男子離開了生育養育他們的村莊,也就可能離開了他原有的家族勢力範圍。這是“上門”女婿“好象要低人一等”的重要原因。現實農村,有的村莊對上門女婿不分或少分配土地,理由是婦女本應該“嫁”出去的,反而招了女婿上門來擠佔土地資源。不給上門女婿分配土地可以看成是村莊對違反“從夫居”習慣的制度性懲罰。

(2)“男主外、女主內”。家庭事務與社會事務分離,男女社會性別角色分工,使男子走向社會而女子侷限在家庭。舊中國反對家庭允許婦女參與社會和政治活動,也很少參加田間勞動,除非貧困家庭迫於生計。一項研究顯示,在20世紀早期,我國只有24%的婦女在田間勞動[5].建國以後,特別是互助組、合作化、人民公社以後,我國農村家庭的生產功能消失,婦女被從家庭中解放出來,她們的家務勞動得以減輕,主要工作是參加公社集體勞動,並且逐漸成為農業生產的主力軍。儘管過高的生產勞動強度對農村婦女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這一時期,婦女走出家門,參與集體勞動、社群決策、各項政治社會活動,由此極大地提高了婦女的社會地位和參與經濟、政治、和社會活動的能力,造就出一大批婦女幹部。公社運動和集體生產勞動對於改造男權社會結構、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是對世界婦女解放運動的卓越貢獻。

1978年的改革給農村經濟帶來極大的發展。農戶家庭不僅重新具備了生產功能,而且逐漸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但是,任何改革都是要付出成本的。家庭經營制度在塑造市場經濟微觀主體的同時,也重新恢復了男權社會結構的基礎:婦女重新迴歸家庭,男性仍然居於主導地位。男子是戶主,是家庭生產經營和利益分配的決策者,是家庭在社群中的代表,負責家庭的社會交往,代表全家參與社會活動,以“準法人代表”的資格活躍於市場;而女子則離開了社群政治經濟舞臺,再次侷限在家庭範圍之內,既要做“家務”,包括滿足家庭對食物、水、燃料等基本生活需求,又要承擔承包地裡的勞動。

(3)農業的女性化趨勢對婦女的影響。目前“農業的女性化趨勢”越來越明顯。農業的女性化的產生是由於男性外出找工作謀求更大的經濟回報為動因的,因此是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女性成為“留守大軍”,包攬了家庭承包經營和家務等一切勞動,既所謂“農業的女性化”。“女性成為農業生產的主體對女性的影響是,婦女不僅像以前一樣承擔全部家務和庭院勞動,而且承擔起了全部原來由男性分擔的農業生產活動”[6].更深刻的問題是,我國許多地區的農業生產是以自己自足和半自己自足為特徵的,這就使得婦女增加的田間勞動不會或很少變成現金收入,她們創造的價值被維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掩蓋和埋沒了,從而與外出掙錢的丈夫創造的顯性收益形成巨大反差。由此而生的“男人是家庭頂樑柱”的假象,加大了女性的自卑感和依附性。

(4)婦女的土地權利來自於家庭和社群的雙重干預。儘管法律和政策規定了婦女與男子有平等獲得土地的權利,但在事實上,婦女在獲得像土地、現金等這些生產資料時與男性是不平等的。婦女的土地權利受到來自社群和家庭的雙重干預。在土地集體所有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制度框架下,家庭獲得承包耕地必然受制於村莊集體,隔幾年調整一次承包土地的做法,使農戶家庭隔幾年就有可能失去部分承包耕地,而在調整中首先失去土地的是那些待嫁女、出嫁女、離婚和喪偶婦女。第一,村莊在“土地資源稀缺”這一根本限制下,儘可能排斥“非集體成員”擁有土地。因為30年不變的長期限,此期限內待嫁閨中的姑娘們都是潛在的非社群成員,所以,有的村莊以“測婚測嫁”為依據,對未婚女性不分或者少分土地;有的村莊強行登出出嫁女、離婚或者喪偶婦女的戶口,從而收回土地。第二,家庭財產的繼承也受傳統習俗的影響,子女在法律上有平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但社會習慣卻只讓男孩繼承、沒有出嫁女的份,而且絕大多數出嫁女並不依法主張自己的繼承權。因此出嫁女、離婚或喪偶婦女的土地權益也會在婚姻關係的變化中“心甘情願”的放棄。她們中的許多人甘願在出嫁或離婚後將屬於自己的一份土地留給父兄、前夫或前夫的家庭。極少有通過法律獲取自己應有的土地權益者,即或有這樣的婦女也很難得到社會習慣的支援。

第二部分:中國西北農村婦女土地權益調查

2002年4月,我們對西北農村進行了綜合調查,涉及陝西、甘肅、青海三省、5個地區、6個縣、13個鄉鎮、17個自治村。

2.1西北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現狀

2.1.1婦女享有平等的耕地分配權

西北地區的土地資源相對富足,在第二輪土地承包過程中較好地貫徹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則。調查樣本中未發現婦女不分或者少分配耕地的案例。從總體而言,陝西、甘肅、青海三省的農村婦女在耕地分配上與男性成員有同等的權利,在土地發包這一“起點”上是公平的。因此可以認為,西北農村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顯的性別歧視。

西北農村有一條不成文但很通行的規則:即以農民合法戶籍為依據分配和調整土地。只要有合法的戶口,無論男女老幼一律平均分得一份耕地。擁有戶籍就擁有一份耕地,失去戶籍將預示著失去耕地承包權。一到調整期(一般五年調整一次)新增人口將獲得一份耕地,而這些耕地就是從本村那些因種種原因(出嫁、入學、入伍、進城等過程中的“農轉非”、戶口遷出、死亡)而減少人口的家庭收回的土地。

西北農村的個別地區,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對30年期限中的家庭人口增減進行預測,然後按預測人口分配耕地。在此種情況下,未婚男性成員多的家庭可能預先獲得了未來的“媳婦”及其子女的耕地;而未婚女性成員多的家庭,可能預先扣減了“待嫁女”的耕地。值得思考的是,這種對婦女歧視性的土地分配方案得到了上下一致的讚許,而且凡是採用人口預測辦法分配承包耕地的農村社群,目前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土地調整的要求遠遠沒有那些未採取同類措施的農村社群強烈,人地矛盾和土地糾紛也極少。原因在於大家認這個“理”。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習俗的強大力量和作用。

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或者非法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及其生育的子女,村莊採取的懲罰性措施也包括土地分配,除了對“超計劃生育戶”罰款以外,往往要不分、少分或者收回已經分配的承包土地。但是,超計劃生育戶如果按照規定交納了“超生子女罰款”,他(她)們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樣獲得平均的土地分配權。

(1)結婚婦女可能首先失去孃家村的耕地承包和利用權。按照傳統習慣,婦女結婚一般要“從夫居”。這意味著出嫁女的戶籍將從孃家遷移到婆家村,而戶籍人口是決定農戶家庭承包耕地多寡的最主要根據。因此,出嫁女面臨一次不可迴避的土地權利流失。西北農村比較通行的做法是:①在土地經常調整和變動的地方,村莊當年底即收回出嫁女的土地,由村集體分配給新增的人口;②定期調整承包耕地的地方,出嫁女的土地暫不收回,由其家庭繼續承包和耕種,到3年或5年的調整期限時,再由村莊集體收回,另行發包給新增人口;③在嚴格執行“30年不變”的地方,出嫁女所在村集體雖然不收回其承包耕地,但出嫁女的承包耕地利用權實際上已經喪失,無償讓度給自己的父母或弟兄。上述無論哪種情況,出嫁女的承包耕地都將失去。區別在於,耕地承包和利用權是被所在村莊社群成員、還是被家庭成員分割。

但是,翻閱作者1998年8月在貴州省金沙縣西洛鄉申家街村的調查筆記,發現:貴州金沙縣西洛鄉申家街村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在村集體通過行政手段調整土地的職能被迫停止以後、土地市場又未形成之前的特殊背景下,農民創造出的將社群調整土地的功能下沉到農戶的辦法,由此出現了出嫁女可以將承包土地“帶到”孃家的案例(見案例1)。

案例1背景:西洛鄉申家街村屬於原金沙縣平壩區,1978年第一個包產到組的村。1980年實行了包乾到戶;從1984年開始,村裡簽定了15年承包合同;1997年又把這些土地順延承包了30年。

八組向昌碧介紹:全家三人,大女兒已出嫁,大兒子開診所,小兒子頂了父親的職,丈夫已於5年前去世了)。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全家分得4人的土地,合計4.4畝。我丈夫去世,大女兒出嫁,人口雖然減少了,但土地沒有被調整。女婿在平壩中學教書,大女兒出嫁後也去了平壩,但她仍回來種屬於她的一份地。當然,有的家庭女兒出嫁後,其婆家或者在城市,或者土地多,她們不要求帶走土地,土地就留給了後家(即孃家)。村裡沒有機動地,能分的土地都分完了,新增加了人口調整土地也調不了,要調整就可能打架。大家習慣了,也就沒有了動地的要求。兒子如果娶了媳婦,也不能增加土地,假如又添了孫子,土地實在不夠,可以去兒媳的後家要點土地。

八組尚夢鬆介紹:本人33歲,全家5口人,兩夫婦、岳母和兩個孩子。1980年分地時,戶主是我父親,當時全家6口人,5畝多地。兩兄弟分別於19

8

8、1990年結婚,1990年全家一分為三家,父母親分家獨過,沒有要土地,由兩兄弟贍養。姐姐出嫁後,“帶”走了屬於她的一份地計0.8畝;妹妹出嫁在本組,因為婆家土地較多,沒有要她的土地,留給妹妹的一畝土地由父母耕種;我們兩兄弟各分得1.8畝土地。老大家到現在也只有1.8畝地,嫂子沒有“帶地”過來。我結婚後,因為岳家沒有兒子,愛人是獨女,岳父去世了,岳母隨愛人一起到了我們家,她“後家”的土地全部“帶”過來了。愛人“後家”在本村6組,離得不太遠,去那裡耕種一份土地很方便。現在我家裡有三份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我自己的一份,岳家的一份,妹妹的一份也由我代管。

三組盧家介紹:1980年分地時,老大已成家立業分家獨過,當時分得5個人的土地計5畝多。另外4兄弟在1980年時均未成家立業,隨父母一起分地,全家連父母共6人,分得9畝土地。後來分家,按人平均,每人分得1.5畝地。父母親一家分得3畝地;老二1983年結婚,愛人的“後家”在平壩鄉的一個邊遠山區,地雖多,但由於距離遠耕作不便,帶不過來。當時組裡還有點機動地,村民小組為其補了一份地。現在,添了三個孩子,全家五口人“吃”兩個人的地。老三盧玉方,結婚分家後組裡已無機動地可調整,現在全家也是5口人,但只種一個人的地(1.5畝)。

上述案例給我們的啟迪是,將土地承包使用權物權化,並且視作個人產權明晰到家庭成員,同時杜絕村莊用行政手段調整土地,允許出嫁女“帶走”自己的土地使用產權。不失為解決農村婦女土地權利的一條思路。

(2)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婦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戶籍分地原則”賦予了合法婚姻關係而遷入的新媳婦獲得承包耕地的平等權利,但由於大部分村莊沒有足夠的“機動地”可以隨時用來補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所以,新媳婦以及其他新增人口都只能“排隊”等待。當本村有人遷出戶口,其土地將被收回作為“後備土地資源”,到村莊內土地調整時,按排隊的先後順序將其分配給“待地”者。如果新媳婦入戶籍後,村莊一直不調整土地,這些婦女也一直沒有屬於自己和子女的承包地。

(3)離婚或者喪偶婦女土地權利也面臨一次裂變。在通常情況下,離婚婦女的土地權利變化有兩種可能:①離婚又離村的婦女,因其戶籍的變化,承包土地要被所在村莊集體收回,或者由離異的丈夫家庭繼續承包和使用;②離婚不離村的婦女,因戶籍未發生變化,村集體一般不收回離婚婦女的土地,其承包地可能通過協商或調解,從離異的夫家分出來由離婚婦女承包使用。但是有些特例:在一些地方,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財產,離婚婦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由於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來源,所以有些已經破碎的婚姻關係,女方也不敢輕易言離婚;有的村莊因無土地可用於分配,不接收離婚婦女的戶口。某縣橫水鎮有一離婚婦女,在婆家村不能繼續生存,戶口轉回孃家村,孃家村也不接納,目前已有10年未獲得承包耕地,只能依靠父親的土地養活。

喪偶婦女的土地權益與離婚婦女的情況大同小異。但由於子女、是否改嫁、與夫家及其家族的“情感”等多種因素的作用而有不同的後果:①喪偶婦女年齡較大,在夫家生活時間很長,與婆家及其家族建立了很深的情感,且子女已經成年或即將成年。喪偶後,她們在夫家及其家族中的地位不會發生很大變化,土地權益在這股力量的庇護下得以保全。②喪偶時子女尚小,改嫁的意願和可能性大,原家庭和家族逐漸淡化對她們的感情,由此,土地可能被村集體收回,也可能被夫家的弟兄之間分割。有的婦女喪偶後不改嫁,戶籍也不遷移,承包的土地能夠繼續使用。③喪偶婦女平常與婆家及其家族摩擦不斷,甚至時有糾紛,喪偶後即失去在婆家繼續生活和居住的支撐條件,土地權益因失去家族庇護而流失,甚至原有家庭財產也可能被家族其他成員剝奪。

2.2婦女土地權益糾紛

土地集體所有,家庭分戶承包經營,30年不變的巨集觀背景;加上農村土地還沒有條件進入市場,如果土地沒有被災害大面積毀壞、也沒有被大量徵用,即使土地在社群內部時有調整,但總體而言,農戶的土地承包利用關係是穩定的。如果家庭婚姻關係穩定,土地權益家庭成員共同共有,婦女的土地權益在家庭庇護下也是穩定而有保障的。一旦社群集體土地大面積變動,或災毀、或徵用、或大面積對外租賃等,農戶土地承包關係必然相應發生變化,此時婦女土地權利會突出地暴露出來。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土地權益需要明確到每一個家庭成員時,婦女的土地權益也會充分暴露出來。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婦女土地權利常常表現為土地糾紛。可以認為現實的婦女土地權益糾紛是婦女土地問題的集中表現;研究和解決婦女土地權利糾紛,是研究當前婦女土地問題的視窗。

2.2.1城市郊區農村婦女土地問題比較突出

因為城郊地區土地資源更為稀缺,而且土地市場相對發育,土地利益關係複雜,加上土地的商用開發價值逐年攀升。因此,城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最容易被侵害,而且這種侵權常常被“村規民約”“合法”化。主要表現有:

(1)收回出嫁女的承包地。有的村莊規定,出嫁女無論嫁到何處,戶籍是否遷出,承包耕地一律被村集體收回。某市城北區寺臺子村在1984年第一輪土地承包時就研究決定,“凡1984年以後的出嫁姑娘一律收回分配的承包地,不批給宅基地”。該決定的效力一直延續到1999年第二輪承包合同簽定,其間有41個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女的承包土地被收回,由此引發41名婦女聯名上訪[7].

(2)“從夫居”的習俗變成了“村規民約”。由於計劃生育推行,獨子獨女戶逐漸出現,因此,有的村莊開始接受女子在孃家招女婿,但規定必須是獨生女或無男孩戶。不符合這一條件的未婚女子都要出嫁,並且到夫家居住和落戶,不論你是否願意到夫家落戶和居住,孃家村一律不分配承包田,她們子女不上戶口、亦不分配土地。未被村莊同意和批准,婚後在孃家村落戶的不給宅基地。比如:有的村莊規定,本村婦女娶城市戶口的丈夫,丈夫“理所當然”不分土地[8],妻子如果不符合在孃家村招女婿的“規定”,出嫁女也要收回承包土地,並且他們的子女也要被劃分成“隨父”還是“隨母”。隨父的子女因父親沒有合法的村民資格而受牽連——沒有土地承包權;隨母的孩子或因母親是合法村民而有土地承包權,或因母親也不是合法村民而沒有土地。寺臺子村一張姓婦女1987年出嫁,丈夫是市第二建築公司的職工,張和孩子的戶口雖在寺臺子村,但她屬於應該嫁“出”的範疇,她和孩子的承包土地在1989年被村集體收回,靠租別人的地、打工和“擺地攤”獲取生活來源。現在她丈夫“下崗”。生活更加困難,加上孩子因無城鎮戶口而要交高價學費。因此多次上訪[9].

2.2.2土地徵用後補償利益分配引發婦女土地權益糾紛

這些規定將出嫁女及其子女、上門女婿等分成等級給以不同的待遇,打破了集體成員無差別共同佔有集體資產的法律框架和傳統習慣。引起的震動和衝擊是可想而知的。但是,這種有差別地佔有集體資產的做法,不是以成員對村集體的貢獻為依據,而仍然是建立在對婦女地位和權利的歧視上的,是婦女不平等權益的傳統文化觀念在當前村莊的“制度化”反應。這再一次說明,婦女雖然取得了國家法律、政策上與男子同等的權利和地位,而事實上與男子的權利不平等是隨處可見的。徹底改變這種狀況需要時間。

2.3農村婦女的其它權利和地位

本次調查問卷還涉及了婦女其它權利。我們可以從有限的問卷中獲得有價值的資訊。

2.3.1承包地由夫妻共同耕作仍然是西北農村的主要形式,但婦女除了繁重的家務勞動以外還承擔了大量田間勞作。

2.3.2婦女不是家庭的主要決策、當家理財人

為了瞭解婦女在家庭決策和理財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我們在問卷中設計了兩道相關聯的問答,即“你們家誰當家做主?”、“誰主管家庭的財務”?回答結果:丈夫既當家做主和又主管財務的佔64.7%;丈夫當家做主,妻子理財的佔17.6%;夫妻共同商量家庭事務、共同理財的佔11.8%.由父母當家做主的佔5.9%.

這與青海省婦聯的調查相互印證。她們調查全省200戶家庭對收入的支配情況:收入由丈夫支配的佔46.5%,由妻子支配的只佔9.5%,由夫妻共同支配的佔28%,由父母支配的佔8.5%,由子女支配的佔7.5%兩套問卷都說明一個問題:婦女對家庭生產和家務勞動的付出多而決策和理財少,付出與權利形成鮮明的巨大的反差。

婦女的地位低下除了文化和社會習慣等因素的作用以外,與她們的經濟收入能力有關。青海省婦聯的問卷對婦女收入能力與男性作了對比調查,發現,無論無收入、低收入、高收入段,婦女都明現低於男子。值得深思的是,男性農民的高收入主要來源於打工等非農收入,而女性農民低收入的原因,是她們主要從事了家庭種植、養殖業勞動。城鄉、工農業之間的收入差別,通過家庭分工反映出來,而且成為制約農村婦女地位的主要根源。

2.3.3婦女的社會地位

第三部分四川省農村婦女土地權益調查

2001年10月初,我院執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研究專案課題組對四川省綿陽、成都、阿壩等三地(市)州的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進行了入戶問卷和調查。這次調查是試驗性的,目的是摸索全面展開本課題的調研經驗。

3.1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顯的性別歧視

憲法賦予婦女與男子在經濟利益和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結婚、離婚後,其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四川和全國其他地區一樣,婦女土地權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則在第二輪土地承包過程中得到了較好的貫徹,農村婦女與男子在土地發包這一“起點”上是絕對公平的(見專欄1)。

專欄1男女平等分地的案例

張騰明家: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漩口鎮集中村三組村民委員會主任,羌族,全家7人,夫婦倆,5個孩子(四女一男),村裡土地男女均分,共得10畝山地(其中包括父親的那份地)。

值得注意的是農村婦女平等的土地承包權並不是一種自覺的制度安排,它的背後掩藏著“集體成員必須平均佔有集體土地”的觀念。無論男女老幼平均分地是現實農村一個通行的“法則”。“增人增地,減人減地”——土地佔有關係隨人口的變化而處在不斷變動之中,是四川農村維繫土地佔有關係的較為普遍的做法。正是這樣的文化和制度背景,造就了四川農村婦女與男子土地權益“起點”公平。

3.2家庭女性成員土地繼承權

由於土地佔有關係隨著人口的增減而變化,四川農民承包土地繼承權基本沒有保障。因為,婚喪嫁娶中戶口遷移或者登出,土地都將被集體收回。當問及“當丈夫去世後,其承包地將如何處理?”時。回答“自動歸於妻子”的極少;回答“自動歸於已成年兒子”的也很少;大多數回答是“由村集體收回”。問及“當父母去世時,其承包地將如何處理”時,大多數人回答仍然是“由集體收回”。座談中我們還發現:很多人認為,由於戶主一般是男性,家庭的財產包括土地使用權自然由男性來繼承。但是,無論婚嫁和離異,只要婦女不離開本村,土地可仍由其承包經營。在調查所及的地區,能否繼承土地使用權的最高準則是戶籍(即“成員權”)而不是性別。

3.3婚姻變化中婦女土地權益的安全性

四川農村女子婚喪嫁娶的過程中容易失去土地。我們在調查中瞭解到,女子嫁人,戶口一般遷離孃家,女方到男方家落下戶口。孃家村的土地就“自然”要收歸集體。至於出嫁女在婆家村能否獲得一份土地,則要視婆家村有無機動土地,或者是否正好“趕上”了婆家村調整土地。

“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出嫁女很少獲得孃家的財產,用一份嫁妝“打發”出嫁女,存在於很多地方的習俗和傳統觀念中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3.4婦女土地權利受侵害的原因

3.4.1傳統習俗的作用。“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古老的“三從四德”雖然在法律或制度中已經銷聲匿跡,但依然頑固地存在於人們的習俗和觀念中,最明顯的表現形式就是,完整的家庭中幾乎所有的戶主都是男性。同時,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男孩的教育權利要優先於女孩。許多地方農村女孩子被看作家庭暫時的成員,一旦出嫁,將不再享受孃家與土地相關的權益,只能依靠丈夫在夫家獲得財產和繼承權,使得婦女在夫家事實上處於依附地位。

3.4.2法律與政策存在的漏洞。我國憲法規定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各個方面享有與男子同等的權利。《婚姻法》和《繼承法》也對家庭成員之間的經濟關係突出強調了性別平等。《婦女權益保護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婦女的地權在結婚、離婚後受到保障。但並沒有規定這種保障的辦法。法律與政策還缺少社會性別視角,許多政策從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沒有歧視婦女權利,但是由於沒有充分考慮到現實的社會性別利益關係,使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給婦女帶來不利。比如土地承包責任制以家庭為單位,卻忽視了婦女的個體土地權益。正因為現有的法律規定不明確,在實際中土地的分配和再分配都直接取決於村社的決策,而村社依然保留著以男權為中心的財產分配習慣,婦女的土地權益毫不奇怪會受到傷害。

3.4.3農村男女不平等的分工。“男主外、女主內”的觀念在許多地方依然嚴重。由分工所決定,男子是生活資料的創造者,自然而然成為家庭的主人。如今,男人在外闖蕩,女人在家留守成為一種“新時尚”。在座談中我們發現,未婚年輕女勞動力明顯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外出打工的人數有很大的比重。但她們結婚以後就不再外出。許多地方農村現在一般都是386199部隊(即婦女、兒童和老人)駐守。女子的分工已涵蓋了家務勞動、田間農業管理。農業生產勞動力有女性化的傾向。

3.5進一步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建議

3.5.1在新的農村土地立法中,應將保障婦女土地權利具體化。具體體現“夫妻在家庭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平等”原則。比如可增加“婦女結婚的,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婦女離婚的,已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承包期內依法受到保護,可以作為家庭財產處理”。再比如,在土地承包法草案總則中可以增加“農村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的規定。如,規定“婦女結婚後,應採取適當方式確保農村出嫁婦女有一份承包土地。在未解決前,孃家所在村應保留其承包地,不得強行收回”,上述具體操作程式中均涉及到土地調整的問題,與土地承包期限三十年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相違背。處理好法的原則性和靈活性往往將處於兩難的境地。

3.5.2法規、政策的執行與改進。

(1)立法理念上應有突破。建議將個人權利從家庭中剝離出來,從婚姻中剝離出來。通常情況下女性的權利被埋沒在婚姻關係中。所以,在法律制定中,要正視法律面對的是性別不平等的社會結構的現實,在制定具體的法律條文時應具有性別敏感性。同時應提供司法救濟,使無地的農村婦女狀告村民委員會的案件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得以解決。

(2)繼續將《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土地承包法》(在擬定中)等相關婦女土地權益法規的學習宣傳,作為普法學習宣傳的重要內容,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注意向農村基層幹部宣傳,使之在工作中依法行政,在土地及宅基地的分配中自覺依法維護婦女權益。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和制裁措施。對違反法律規定,經批評教育又不改正者,堅決給責任人行政處分。

3.5.3村規民約不能違背政策法規。

中辦[2001]9號檔案《關於切實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通知》、《婦女權益保護法》第30條都有明確規定:農村婦女結婚後本人的責任田和口糧田應當受到法律保護;婦女有權選擇其戶口所在地。一切與法律關於男女平等原則相違背的村規民約應予廢止。絕不能以“小政策”對抗國家法律。

3.5.4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婦女權益的保護提供厚實的經濟基礎。積極發展和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鼓勵和吸納農村婦女從事第

二、三產業勞動,開闢農村婦女勞力農外就業渠道,提高婦女的經濟能力,從而提高婦女的政治經濟地位。

第四部分黑龍江婦女土地權益調查

2000年8月20日—9月2日,我們在黑龍江省進行了農村土地制度安排現狀的調查。調查內容涉及到農村婦女土地權利和現狀。

4.1婦女土地權利的區域環境

黑龍江省地處我國東北,山地平原交叉分佈,三江平原,興凱

由於第一輪土地承包突然在全省整齊劃一地展開,並且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準備不充分,由此遺留了一些問題。其中最主要的是實行“兩田制”或“多田制”(按人均分口糧田,勞均分責人田,大牲畜分飼料田)。在初始階段上,造成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均衡分配和佔有土地的格局。

第二輪土地承包,黑龍江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1997]16號檔案,即《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通知》精神,到1997年末,全省已有96%的自治村完成了第二輪土地延包工作,剩餘4%的自治村及村民小組土地延包工作到1998年末也全部完成。全省為承包農戶頒發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400萬份(本),發證率達到了100%.

但是,除綏化地區的8縣(市)以外,全省67個縣(市)區在第二輪土地承包中大部分採用了“順延”承包。這樣一來,第一輪土地承包遺留下來的問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均衡分配和佔有集體土地的矛盾不僅沒有緩解,而且因為第二輪承包期實行而更加突出。當年不滿18歲的農村人口,第一輪未分配責任田,現在這部分人都是30歲左右,已成為農村主要勞動力;第二輪按順延方式承包,他們又未得到責任田。如果“30年不變”,就意味著其中一部分人在他們的勞動年齡(18—60/55歲)階段沒有資格享受佔有和使用集體土地的平等權利。

4.2婦女土地權益狀況

在中國,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問題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才出現的過渡性矛盾。在實行家庭承包制以前,農村土地以集體共同佔有、共同使用的方式實現了社群內成員平均地權的理想。隨著80年代初期家庭聯產承包制的推行,在土地分配發包過程中,婦女與男子享有集體土地權益出現了差別,差別大小與地方政府的政策和社群傳統有直接的關係。隨著土地承包期限的不斷延長,發生了婚入、婚出、喪偶、離異婦女土地權益保障問題。這些問題將會隨著農村土地使用權立法的完善得到逐步解決。

4.3婦女土地權利實現的障礙

但是,隨著耕地承包期不斷延長,由第一輪15年不變到第二輪再延長30年不變,再到“30年以後也沒有必要再變”。而且這種政策趨向將得到立法的承認。另外,在土地承包期限延長的同時,農戶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內涵也不斷拓展,由初期的單純耕作權拓展到承包農戶擁有佔有、使用、收益分配和部分處置權(包括繼承、轉讓、轉包、租賃、入股,還將發展到抵押)。這標誌著農民承包土地使用權事實上具有了物權性質,承包土地使用權已經或即將長期化、物權化、資本化。在此巨集觀背景下,人們對平均佔有和使用集體土地的慾望被空前調動起來。因此,目前農村婦女土地權利問題,已經不單純是婦女權益問題,它已涉及到農村戶籍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農民內部的利益分配等一系列深層次問題。

4.3.1在第二輪土地承包中實行大調整的地區(比如綏化市),

被界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婦女與男子、勞動力和非勞動力均獲得了平等的土地分配權利。由於土地分配上的公平以及堅持了集中連片的原則,第一輪土地承包中一些矛盾,諸如人均佔地不均,土地分割零碎等等都迎刃而解,農民“平均土地”的心理得到了極大滿足,有較好的預期,農民普遍認可和接受“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以及“30年承包期限內不調整土地”的立法傾向。在這樣的地區,婦女的土地權利將不會在土地佔有、使用和流轉的過程中流失。可以預計,第二輪土地承包至少30年不變目標能夠實現。

4.3.2但是,婦女在獲得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上卻仍然存在著不平等待遇。有些地方在界定享有承包田人口的政策中規定,“享受承包田的人口原則上以1997年11月1日零時在籍人口為準,包括婚入(含經村同意的男到女家落戶)人口,新出生人口,經批准遷入的人口”。還規定“婚出到別村的,不論戶口是否遷出,都不再分配承包田,其承包田一律在婚入地分給。婚出到區外農村的,婚入地已延長承包期的,經所在市縣證明,可分給承包田,否則不分給承包田”。很明顯,這些政策規定中留有傳統的“男娶進、女嫁出”婚俗觀念的影響。男到女家落戶被認為是不合情理的,因此,要“經村同意”,否則沒有土地分配權;而婦女出嫁落戶男家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因此不論你遷不遷出戶口,婚出地一律不分配土地。這種做法限制了婚配婦女作集體成員的資格,違背了《憲法》關於居住自由的原則,但又確實是現實農村需要解決的問題,其中以城郊型農村最為突出。由於城郊型農村能夠分享到城市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雙重好處,因此具有強有力的吸引力,婚出婦女不願遷出戶口,而同時又有許多進不了城的人口拼命擠入城市郊區,遷入人口增加導致城郊型農村人口過速增長,這又與城市化發展建設用地增加,耕地急劇減少形成鮮明反差。從而加劇了當地農民內部利益分配的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說,“居住自由”是有條件的。

第五部分,中國西部農村土地制度和婦女權益

——十二省(區、市)農村綜合問卷調查分析

2002年暑假,我院在分別委託四川大學工商管理學院、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利用學生暑假對西部12省(區、市)農村進行綜合調查。此前,我院農村所曾經在四川、陝西、甘肅、青海等四省進行了典型調查。

5.1“戶籍規則”使農村婦女普遍獲得了平等的承包地初次分配權

西北地區在第二輪土地承包過程中較好地貫徹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則。陝西、甘肅、青海、四川等省的典型調查未發現婦女不分或者少分配耕地的案例。對於問卷“你村男女是否平等分地?”有94.1%的農戶回答“是”,5.4%的農戶回答“否”。從農戶“你有無承包土地?”的回答結果可以知道,西部農村有91.6%的婦女獲得了承包土地。可以斷定:西部農村婦女在耕地分配上與男性成員有同等的權利,在土地發包的“起點”上是公平的,在土地初次分配中不存在明顯的性別歧視。但是這種結果並不完全是貫徹“男女平等”法律原則的效果。西部農村有些地方有一條不成文但很普遍的規則:即以農民合法戶籍為依據分配和調整土地。只要有合法的戶口,無論男女老幼一律平均分得一份耕地。按照“戶籍規則”,人口多少是決定農戶土地多寡的依據,由此延伸:非合法新增人口(比如超生、非法婚姻的新媳婦)得不到土地;而預測的合法新增人口則在個別地方可以提前分配耕地。比如陝北某縣第二論承包按照預測人口分地,未婚男性成員可以預先獲得“未來媳婦”及其“未來子女”的耕地;而未婚女性成員多的家庭,可能預先扣減“待嫁女”的耕地。需要指出,這種性別歧視性的分地辦法不僅得到地方政策的默許,而且凡是採用這種辦法分配承包耕地的農村社群,目前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土地調整的要求遠遠沒有那些未採取同類措施的農村社群強烈,人地矛盾和土地糾紛也極少。

另一類典型的案例是鄉村傳統習慣以“村規民約”之類合法的形式侵害婦女土地權利。比如,在城郊型或者較富裕的農村,由於區域收益的差異而導致集體成員膨脹時,這些村莊即以“女嫁出”、“男娶進”的傳統習俗制定規則,不分配入贅男子以及子女的土地,同時強制收回“應該出嫁而賴著不走”女子的責任田。這說明,現實農村婦女土地承包初次分配的平等權,是依賴“戶籍規則”以及“集體成員必須平均佔有集體土地”的觀念而獲得,並非得益於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則”。因此,當集體成員平均佔有土地的要求被絕對化時,又必然首先犧牲婦女的合法土地權益。

5.2婦女土地權利的真實性

家庭成員財產關係不明晰,婦女土地權利的歸屬並不完全屬於自己。儘管新的婚姻法要求結婚夫婦登記財產,但響應則極少。“三綱五常”的文化傳統與西方社會家庭財產明晰到成員個人的做法有天然的衝突。所以直到今天,中國家庭成員的財產關係並不明晰。土地管理法、承包法,都未強調將夫妻雙方的名字記入土地經營權證書。因此,婦女以戶籍為根據獲取的土地並沒有法律上的憑證。婦女的土地權利首先在名義上歸屬於“戶主”。而戶主主要以家庭男主人為主,佔問卷總戶數的92.3%,只有7.2%的受訪農戶是家庭主婦。但是我們卻發現,有39%的受訪婦女承認土地在自己的名下(見圖1)。這與婦女對土地權利的重視和追求有關係。

5.3婚姻變化中婦女土地權益的安全性

女性婚喪嫁娶過程中戶口遷移或者登出都將影響其土地權利。

問卷還顯示,土地初次分配以後,有18.3%的已婚婦女土地留給了孃家。這種情況發生是“30年不變”政策框架下的必然結果。“30年不變”意味著孃家村在期限內不能收回“出嫁女”的土地,也意味著婆家村沒有可以供調整的土地分配給新媳婦。從婦女個人對土地佔有、利用和收益等具體權利來說,在這個過程中她必然失去土地。為了保障婦女能夠獲得土地,《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這樣的規定可以保證婦女在孃家或婆家獲得一份承包地,但不能保證婦女真正佔有、利用土地並獲取收益。

5.3.3喪偶婦女的土地權利。受訪者對“丈夫去世後其承包地如何處理”的回答,反映了喪偶婦女土地權利的流向(見圖3),其中由妻子繼承的佔60%,但有20%的喪偶婦女的土地將被集體收回。

5.4婦女對包括土地使用權在內的財產繼承權

得益於《婚姻法》長期的作用,離異婦女對家庭財產分割的權利也比出嫁女要有保障(見表3)。離異婦女基本能夠平等分割共同財產。但是,由於共同財產的登記制度剛剛開始,加上“白頭偕老”、“天長地久”等婚姻觀念,沒有人願意在結婚時就為“將來離婚”進行財產登記。正因為共同財產的模糊性,導致相當多的離異婦女只能帶走自己的嫁妝和帶到婆家的其它財產。同時,按照“過錯追究”的習慣,提出離婚的一方不得分割共同財產,以此作為“過錯成本”。

5.5婦女的其它權利

5.5.2家庭成員對家庭收入貢獻主要來源男性。婦女主要承擔無收益(家務)的勞動和收益不明顯(糧食生產)的勞動(見表5),使包括婦女本人在內的受訪物件都低估了婦女對家庭收入的貢獻。受訪物件認為,丈夫“打工”“幹技術活”等掙錢多。只有當男人“不管家”“生意蝕本”或“女人有固定工資收入時”,女人們才可能成為家庭經濟的主要創造者。

5.5.3與婦女的勞動付出相比較,她們在家庭決策中的地位顯得很不對稱(見圖4)。在家庭決策中,“女人說了算”數的僅有2.2%,而“男人說了算”數的達到30.4%.但應該看到,夫妻的平等權利在新一代農民中越來越普遍。男女共同決策已經發展成為年輕夫婦的主流趨勢,“男女共同商量”的家庭已有55.1%.

5.5.4婦女對家庭財權的控制力大大高於家庭決策。受訪者回答“誰主管家庭財務”,其中“由妻子掌管”佔35.5%,“夫妻共同管理”3.5%.“丈夫管理”佔44.9%,由“父母”或“子女”管理財務分別佔15.6%、0.49%(見表6)。

5.5.5婦女的社會參與機會有所提高。但是,應該看到,與公社化時期集體統一勞動相比較,婦女的社會參與率和程度都大大下降了。家庭生產功能的恢復,把婦女重新由社會拉回了家庭。現實農村基本上以男性作為家庭的“法人代表”,在一些地方,社會參與成為男性的“專利”。只有當男人不在家或者不願意的情況下,女主人才有機會代表家庭出席社群的活動(見表7)

5.5.6婦女的政治參與少於社會其它參與機會。在許多農村社群,政治參與更是男性的“專利”。鄉村傳統習俗對婦女社會腳色定位以及屈服於鄉村習俗,婦女自身的自信心不足,“雙重壓力”使許多婦女主動放棄了政治參與的權利和機會(見表8)

問卷還顯示,儘管婦女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還十分弱小,但我們注意到,近來婦女上訪案件呈上升。婦女回答“村裡近幾年有無婦女上訪案件”的結果表明,有3.7%的村莊出現過婦女上訪的案件。從調查員記錄的這些案件看,相當多數是離異和喪偶婦女的土地糾紛。婦女上訪案例增多原因複雜,它既表明婦女權益侵害行為發生的頻率,又反映基層組織對民間糾紛調解功能弱化的趨勢,同時也表明婦女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意識和能力的提高。

第六部分,越南農村婦女土地權利

我院執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婦女土地權益保護”研究課題計劃,於2002年9月30日—10月14日,組團赴越南考察“農村婦女土地權利”[10].考察團訪問了越南中央和國家的8個部、委以及有關研究機構,訪問了義安省的7個廳局,考察了義安省義祿縣義蓮社,走訪了義蓮社第

四、

六、十五村的7家農戶。

6.1婦女權益的法律、政策和村社習慣

婦女與男子在法律上的平等權利,在事實上要大打折扣。越南在歷史上曾經有700餘年屬於中國的郡縣,因此文化轉傳統上與中國一脈相承。在義安省義祿縣義蓮社農民家庭,我們看到農戶的中堂和歌頌祖宗功德的地方,都要貼上諸如“祖宗公德千年盛,子孝孫賢萬代榮”之類的中文對聯,儘管他們的子孫並不認識這些方塊漢字。這樣的文化傳統所奉行的依然是“男主內、女主外”:“男娶進、女嫁出”,因此女性在接受教育、繼承祖產、家政決策、社會參與等方面有“天然”的障礙和弱勢。儘管法律和政策都規定婦女與男子有平等的權利,但婦女的就業機會受到很大限制,婦女的社會角色就是承擔家務,她們從小就要訓練操持家務的本領,更多地承擔無收入的家庭勞動。

婦女在土地初次分配中的權利是平等的,姑娘出嫁時村、社不收回土地,這是法律和政策的效力;但姑娘出嫁到婆家,土地只能留給孃家親人使用,而一般情況下,出嫁女在婆家村很難得到自己一份承包土地,如果婆家村尚有“公益地”則可以短期租借使用。這一方面是受制於土地的不可遷移性,更多則是大家對傳統習慣的容忍。離婚和喪偶婦女也常常被排斥土地權利,儘管法律規定了她們的與丈夫平等的財產繼承、分割分享權的權利,但在婚姻關係變化的過程中,土地權利最容易受侵害的仍然是婦女。失去土地使用權,意味婦女增加了對丈夫的依賴性和在家政決定中的無足輕重。

傳統習慣對法律和政策的貫徹的影響是極其重大的,越南在農戶土地使用證書上記錄夫妻雙方姓名的工作進展並不快。義安省在世界銀行的幫助下,在農村選擇2個社開展“婦女土地權利保護”的試驗,其中一項內容就是在農戶土地使用證書上登記夫妻雙方的姓名(詳見本文第二部分第2小節)。最近,該省與世界銀行聯合在試點的兩個社開展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調查結果表明:登記了夫妻雙方姓名的土地使用證書比例很小;農村男性戶主仍然是主體,不到萬不得已(喪偶、離異、半邊戶等),女性決不“擔當”戶主角色,表明社會“男主外、女主內”的認同;有相當一部分農戶並不認為土地使用證書上登記夫妻姓名特別重要。但是值得重視的是,越南農民獲得土地使用證書及其利用率都很高,尤其是有超過72%的土地證書用於抵押。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獲取,對於農業、農村以及農戶經濟發展的極端重要性。

6.2爭取婦女平等的經濟機會

——在勞動、就業方面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實現男女平等;

——創造婦女接受教育的機會和環境,提高她們的認知水平;

——從數量和質量兩個方面改善婦女健康狀況;

——提高婦女參政、議政的能力,提高婦女在領導工作中的地位;

——讓婦女更多參加經濟社會活動,保障婦女實現權利的機會;

——提高婦女經濟能力和消費水平。

根據國家的發展戰略和發展方案,各部委、各省都要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

6.2.1提高婦女土地權利保護意識。為了讓婦女更多的瞭解、掌握和保護自己合法權利,勞工、殘疾、社會事務部勞工和社會研究學院女工研究中心,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資助下,編輯了《婦女權益50問》,這本宣傳資料包括了國家法律和政策中關於婦女權益的規定,以及越南在婦女發展問題上對世界組織的承諾。《50問》首先在試點地區發行和宣傳,進而逐步推廣。

6.3越南婦女權益保護法律和政策效果及其評價

6.3.

1、越南婦女獲得廣泛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的參與機會。在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各領域,婦女參與的比例較高。根據計劃與投資部發展戰略研究院人力資源與社會事務部主任、越南婦女聯合會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陳氏圖耶梅博士提供的資料,參加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的婦女佔參加這些活動總人數的48%,其中城市參與活動的婦女佔46%、農村參與社會活動的婦女佔49%.統計結果是:

——在商業領域,女性職員和幹部所佔比例為達到71%;

——在教育領域,女性幹部員工的比例高達71.6%;

——在醫藥領域、女性幹部和職員的比例為68%;

——輕工業領域女性的比例為65%;

——旅遊業女性的比例為56%;

——財政、銀行領域女性比例為56%;

——工業加工業領域女性為53.3%;

——公共服務業女性為55.5%;

——農業領域女性的比例為52%;

——外交領域女性的比例為33.7%;

——郵電、航空、科研應用、文化體育等行業中的女性比例分別為52%、47%、35%、32.2%;

——在私人企業中女性勞動力佔總勞動力的比例為67.9%;

——外資企業中女性佔63.5%,

——出口加工區的女性佔67.7%,

這些數字表明,越南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活動中參與率很高,達到了法律規定男女平等的比例。但是,管理崗位與一般的勞動崗位相比較,女性所佔比例要小得多。陳女士提供的資料是,婦女約佔21%,其中國營單位中只有4%的女性,國營以外的企業中,女性佔71%(1985年),到1993年時增加到80%以上。

6.3.2男女公民獲得了平等受教育的機會,但高層次人才隊伍呈現出較大的性別差異。越南已經實現了(免費)國小義務教育,所以在普及教育方面,男女性別幾乎沒有什麼差別;中等教育與中等專業教育中,女性佔45%,大學中的女性佔44%,師範大學中的女性佔68%.在一般性人才隊伍中女性比例很高。但教授中女性僅佔3.5%,副教授、科學博士、專業博士、碩士中的女性比例分別為5.8%、4%、20%、30%.為什麼在基礎教育中男女性別差異並不明顯,而高層人才結構則明顯男性化?是政策原因,還是男女性別的生理、心理差異的綜合表現?還是女性的傳統社會角色的限制?這些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重要課題。

6.3.4對婦女政策的反思。

(1)沒有性別偏見的中性政策,並不能保障婦女在事實上獲得與男子平等的權利。比如財產繼承和分割、土地分配和流轉,憲法、法律、政策都毫無例外地規定男女有平等的權利,但是,在傳統習慣、村社以及家族的戒律中,男子有天然的優勢,而女性總是處於弱者地位,而且被看成一種不可改變的社會秩序。穩定的社會秩序從各個方面限制婦女合法權利的享受。

(2)照顧女性的福利及勞動保障政策,有時反倒成為限制女性的桎梏。女勞動者有“三期”照顧、較長的產假、並且要求同工同酬,這實際是企業使用女勞力的擴大成本。在計劃經濟時代,這些成本由國家財政支付,尚無多大矛盾;而在市場經濟時代,企業從降低成本的角度拒絕招收女勞動力,反而極大限制了女性的就業機會。

(3)越南婦女問題專家有關研究證明,婦女比男子提前5年退休,是高層人才、幹部隊伍以及女性收入低於男性的重要原因。因為女性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意味做女性比男性早5年就失去了增長工資和提拔的機會。5年中可能比男性的收入低了2級,相應地退休工資社會保險等收入都會降低。而女性的平均壽命卻大於男性,在退休後的漫長生活中,她們只能無奈地忍受較低的社會地位和低經濟收入。如果她們想要獲取同等男性一樣的地位和收入水平,就必須比男性付出更大的努力和有更快的“進步”。

本報告是近兩年來,中改院農村轉型發展研究所的關於婦女土地問題的調查研究結果彙總。其中第

一、

二、四部分由王景新完成;第三部分由王景新、楊青松共同完成;第五部分由王景新、赫成堯、支曉娟共同完成;第六部分由王景新、李峰華、陳鬱文、吳瓊武共同完成。

[4]林志斌李小云:《性別與發展導論》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第43—44頁。

[6]林志斌李小云:《性別與發展導論》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第35頁。

[7]青海省婦聯、西寧市婦聯的2000年7月的聯合調查報告

[8]理由上,城市戶口不是本村村民,不論你是否就業,因為你擁有城市戶口而無村莊的戶籍。

[9]青海省婦聯、西寧市婦聯的2000年7月的聯合調查報告。

[10]考察團以院長助理王景新教授為團長,由中改院李峰華副教授、陳鬱文、吳瓊武等組成。

【第7篇】陝西合陽縣農村婦女參選參政情況調查報告

第五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已經結束。為了全面瞭解農村婦女參選參政狀況,進一步探索新時期婦女參選參政工作新思路,提高農村婦女參選參政比率,促進男女平等,2003年4月,合陽縣婦聯組織縣、鄉婦幹深入基層,對全縣第五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婦女參選參政狀況進行了調查,收到調查表和調查報告各16份,並分片在我縣城關、甘井、新池、楊家莊、和家莊五個鄉鎮召開了有主管婦女工作的鄉鎮領導、組織幹事、民政幹事及部分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婦代會主任等村幹部參加的座談會。

一、基本情況二、特點及存在問題三、原因分析

1、傳統的性別觀念根深蒂固,嚴重地影響著農村婦女參選參政。首先是婦女自身社會性別觀念濃厚、參政意識不強。在農村,男主外、女主內是大多數家庭的生活模式,大部分婦女在家中處於從屬地位,男人說了算,任何事情婦女也總是把男人推在前面。此次換屆選舉中,有半數以上的選民是婦女,但婦女的當選率卻遠遠低於男性。57%的婦女領到選票後按丈夫的意願填寫,出嫁從夫的思想依然存在;31%的女性自己填寫選票,卻有80%以上的沒填女性,看不起女性,認為女的能力有限,面情軟,幹不了村上的事,最多也就是當個委員;8%的婦女有能力、也想幹村上的事,但又不敢競爭,自認為女人的天職是呆在家中管好家,參與村務管理怕別人說她不顧家,愛出風頭;只有4%的女性敢於拋頭露面,她們主動在群眾中演說,爭取群眾的信任,爭當村官。其次,婦女參選參政還會遇到丈夫及其家人的阻力。大部分農村婦女在家中既要幹家務,還要幹農活、帶孩子,要想參與村上事務管理,往往會遭到家人的反對,特別是來自丈夫的反對,覺得她們那是不守本分。甘井鎮趙莊村婦女主任呂豔芳,是一名很能幹的農村婦女幹部,鄉黨委曾想讓她競選村主任,她自己也想幹,但回到家中與丈夫和家入商量後,丈夫說當村委要催糧、要款,都是硬事、惹人的事,女的不能幹,最後她自己也打了退堂鼓。另外,周圍群眾陳舊的性別觀念也嚴重地影響著婦女參選參攻。大部分群眾認為女性較適合於婦女工作、計生工作。要當村長、支書,婦女一般沒肚量,社會活動量小,選上也幹不好,因此不會選婦女;有的人則認為一個村裡選出了女當家的,是對男人的一種侮辱;群眾對女性還比較挑剔,要求高,使得一部分女幹部中途而退,如甘井鎮萬年村的女主任張利榮上任幹了一年後就不幹了。

2、婦女自身條件差制約著婦女參選參政,在農村,婦女文化程度整體上不高。據統計,高中文化程度佔到了18.8%,國中文化程度佔33.1%,國小文化程度佔48.1%,婦代會主任最高學歷也只是高中畢業,這導致她們參與村務管理的能力有限,婦女的見識不廣也影響著婦女參選參政。當今社會,大部分男性走出家門“打工、經商、辦企業”,增長了不少見識,在家裡經濟上處於主導地位。女性則長年留在家中成為主要勞力,整天圍著鍋臺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與外界不交流溝通,訊息閉塞,在家中經濟地位不高,說話也沒有份量,不願參與社會活動。而個別有能力、有膽量、敢於競選的婦女,是盲目競選且方式欠妥。

3、宣傳、動員婦女參選參政的力度不大。在第五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和縣婦聯及時下發了《關於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婦女參選參政工作的意見》,詳細安排部署了此項工作;各鄉鎮黨委就《村民委員組織法》中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婦女應當有透當名額”做了一定的指導性工作,但是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是由村民主選產生,鄉鎮黨委在宣傳指導過程中有所顧慮,正面向農村婦女宣傳有關政策,動員婦女踴躍參選參政的力度不夠,沒有為農村婦女參選參政營造出一個良好的政治氛圍。

四、措施及對策

1、加強培訓學習,不斷提高廣大農村婦女的綜合素質,打鐵先要自身硬,要做好農村婦女參選參政工作,提高她們自身的綜合素質首當其衝。要充分利用家長學校、婦女學校等陣地,採取專題輔導、座談交流等不同培訓學習形式,組織廣大農村婦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及法律、科技、市場資訊等方面的知識;學習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社會性知知識等,使她們通過學習拓寬視野,解放總想、樹立“四白”精神.增強社會性別意識、民主法制意識和參選參政意識。另外,還要有重點地培訓婦女如何法說、競選,特別是要加強婦女當選後如何參政方面的培訓,努力提高廣大農村婦女的參選參政能力,推動農村婦女積極參選參政,進一步促進男女平等。

2、廣泛宣傳,營造有利於婦女參選參政的良好氛圍。在全社會要廣泛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社會性別知識等,改變、消除一些不利於婦女解放和發展的傳統習俗和社會性別觀念,解決廣大群眾特別是婦女群眾思想上的模糊認識和種種顧慮;要大力宣傳《村民委員組織法》中“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婦女應當有適當名額”的規定,動員引導婦女積極參選參政;要突出宣傳優秀婦女典型,提高社會對女性價值的認識,激勵婦女向榜樣學習,激發她們的自信心,在參選參政工作中展示新時代女性風采。

3、組織農村婦女廣泛參與經濟建設。有為才能有位。現實中大部分農村婦女在家中處於從屬地位,沒有經濟地位。我們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村婦女約積極性、創造性,發展經濟,提高她們的經濟地位,為爭取政治地位打好經濟基礎。

4、政策上給婦女參政參選以傾斜。各級組織在換屆選舉中應該將女候選人的名額強調出來,形成制度,為婦女參選參政提供政策支援。

【第8篇】區農村婦女教育培訓調研報告

區農村婦女教育培訓調研報告

隨著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我區婦女也逐步進入決策管理領域,與男性平等享有政治、經濟和教育的權利提高,這是貫徹男女平生基本國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幾年來,鄞州區婦女工作在區委、區政府大力重視下,接受各級各類教育的比例不斷擴大,婦女整體文化素質得到改善。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一定貢獻。但由於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陳舊思想的束縛,我區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方面都有困難,但我們堅信隨著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援,我區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將會充滿光明和希望。

一、當前我區農村婦女教育與培訓工作基本情況

1、結合政府相關以及自身組織培訓工程,依託社會教育資源和婦女教育培訓陣地。按照現代農業建設的要求,圍繞承德的農業主導產業,致力於現代農業新知識、新品種、新技術的培訓,增強農村婦女適應市場競爭和產業化經營能力,引導她們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外向型農業。通過培訓使廣大農村婦女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上大顯身手要想解放農村婦女的思想,提高農村婦女的素質,就必須不斷的給她們充電,區婦聯積極結合政府相關培訓工程,如在20xx年7月,我們村委社群就舉辦了“村婦女再就業技術培訓”, 20xx年3月又舉辦了縫紉技術等培訓班,培訓方式多樣化,從傳統書面講授到今年的多媒體教育培訓,為了滿足於不同層次的需求,開展了不同年齡段、不同文化的多技能培訓,並開設了一系列適合農村婦女的技能培訓。

2 、整合力量,分類培訓,充分挖掘農村婦女培訓新路各級婦聯緊緊抓住培訓這一核心環節,強化培訓基礎服務工作。以被徵地婦女為重點發動各級婦聯組織對農村勞動力資源開展大規模的調查,基本掌握了農村婦女勞動力尤其是被徵地婦女的個體素質及培訓擇業意向等。其次加大對培訓資訊政策的轉載請保留此標記。釋出宣傳和服務力度。為把組織管理網路延伸至村,在村裡設立了婦女培訓聯絡員。把培訓服務送到農村婦女家門口。挖掘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實施,逐步建立五種培訓模式。與學校聯運的技能型培訓,與企業聯運的定單式培訓,與有關部門聯動的綜合型培訓,與服務實體聯動的實用型培訓,與基地聯動的實地型培訓。

3、積極推薦,為農村婦女勞動力就業搭建平臺就業是培訓工作的最終落腳點,也是檢驗培訓效果的重要依據。為加快農村富餘女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區婦聯把就業推薦與培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優勢,千方百計創造、提供就業崗位。通過藉助各職業院校加強女性就業技能培訓,與長沙頤而康職業學校、長沙職校、湘西州職校達成協議,為其免費培訓並負責安排就業,使農村女勞動力走出家門、走向市場、走向富裕。

二、我區在農村婦女教育工作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對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大,影響工作展開。雖然我們對農村婦女培訓都制定了政策、規劃和具體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對農村婦女培訓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一,宣傳不到位,行動不到位,對培訓經費、培訓師資、培訓管理、培訓宣傳等具體問題不予以解決,挫傷了基層部門和組織開展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積極性。

2、各職能部門資源共享整合不夠,農村婦女教育培訓的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從目前的農村教育與培訓情況看,技能教育與培訓相對較多,其他培訓較少。從培訓組織看,現有的農村教育培訓資源總量不足,檔次不高,難以組織開展技術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培訓。從培訓形式看,短期培訓多,簡單工種培訓多,根據市場和企業需求的訂單式培訓相對少,技術含量高的培訓相對少。從培訓操作看,缺乏成熟的辦法,大部分工作尚處於摸索階段,造成具體培訓實施與考核發證、日常管理辦法的制定存在時間誤差與脫節,影響了培訓的水平和質量。從就業服務看,全國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網路還不完善,離城鄉一體化統籌培訓就業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整體效果。

3、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態度不一,轉移就業率低。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富裕鄉鎮的農民家庭生活條件普遍較好,一些富裕鄉鎮的農村婦女不願通過培訓就業;而一些年齡偏大及欠發達地區的婦女思想觀念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勢,認為培訓既浪費時間,又浪費精力,培訓後得不到就業保證,拿 了證書也沒用,不願意參加培訓,從而影響了就業轉移。同時,一部分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隨大流,別人學什麼也跟著學什麼,缺乏自己的目標,造成少數專業熱門而很多專業冷門,影響了就業。另外,部分農村婦女對政府提供的就業崗位挑三撿四,高不成低不就,這也是造成農村婦女轉移就業率低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三、對開展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的建議

1、整合資源,抓好基地建設

通過“四個一”來發展婦女技能培訓基地:一是呼籲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建立一批,為廣大的農村婦女參加正規技能培訓提供保障。二是依託各類學校及企業建立一批,充分發揮各類教育和企業的培訓資源優勢,到鄉鎮建立技能培訓點,開展實用技能培訓、定向培訓、崗前培訓。三是動員各級婦聯自建一批,各級婦聯應在發展、壯大現有婦聯技能培訓基地的基礎上,使其規範化,能夠成為定點培訓基地,增強為婦女培訓的綜合實力和社會影響力。四是聯絡民間力量建立一批,要加強與女農民企業家、女能手和返鄉務工婦女的聯絡,建立各類就業技能培訓基地、致富專案示範推廣基地、創業培訓實踐基地等等。

2、圍繞婦女需要,切實抓好培訓

農村婦女數量的龐大、分佈的廣泛和需求的多樣性,決定了滿足培育新型農村婦女需求的方式和手段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的開展,在實際操作中要堅持三個原則:

(一)堅持實用原則,培訓內容要與婦女需求結合。要開展調研,明確婦女的培訓需求,開展分類培訓、分層培訓,提高婦女培訓的參與度。重點開展六類培訓:

1、開展創業培訓,引導婦女發展壯大,提升農村發展內生動力;

2、開展務工技能培訓,促進婦女轉移就業;

3、開展種養加實用技術培訓,增強婦女發展現代農業的本領;

4、開展營銷知識培訓,幫助婦女掌握現代營銷知識和技能,特別是增強網上銷售的能力;

5、開展基層婦聯幹部培訓,讓她們更好地發揮“雙帶”的作用。

6、開展文明教育培訓,新型農村婦女不僅要有新技能,更要有新的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這樣婦女才能全面參與新農村建設,更好地發揮農村婦女的作用。

(二)堅持實際原則,培訓形式要與婦女實際情況相結合。

1、要重心下移、服務婦女。培訓地點應設在鄉村,方便婦女參加培訓,降低培訓成本。

2、要把課堂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指導相結合,把抽象的理論變為具體的技術,使婦女一看就懂,一學就會,學了能用,切實提高培訓的實效。

3、要培育典型、示範引導,長期以來,農村婦女有很強的從眾心理,更容易相信身邊人、身邊事,用婦女身邊的典型來教育婦女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要通過各種形式、各種途徑來向廣大婦女宣傳創業典型、致富典型,通過典型戶的示範帶動,提高婦女參與培訓的自覺性、主動性。

(三)堅持實效原則,培訓目的要與創業增收相結合。通過開展定單培訓、定向培訓、致富專案培訓及農業新技術培訓等,使婦女培訓後能直接受益。要確立轉移也是培訓的理念,繼續深化勞動力轉移工作。一方面,進城務工的婦女通過勞務實踐,經歷工業文明和城市文明的薰陶,更新了觀念,開闊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學會了各種實用技術,具備了在城市創業定居的條件,同時也可帶動更多的人外出務工;另一方面,一部分務工婦女還學到了現代企業的經營管理經驗,掌握了技術,積累了資金,並返鄉創辦經濟實體,帶動了農村二、三產業的發展,為新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9篇】關於如何促進農村婦女創業就業的調研報告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婦女是推動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半邊天”,是建設和諧社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加快統籌城鄉發展,擴大農村婦女的就業與創業,是實現婦女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前提。為了深入瞭解當前農村婦女創業就業情況,近日,景縣婦聯通過下企業走訪、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 就婦女們在創業就業中遇到的困難及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等方面全縣範圍內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農村婦女就業創業的現狀:

近年來,我縣不斷加大對婦女創業的扶持,培養起一批婦女創業優秀典型,如白手起家,成功後返鄉投資的林源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唐永霞;河北康熙機電裝置有限公司董事長丁霞;以廠為家、誠信經營的景勃石油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冬玲;年輕有為,不遠千里從河南到景縣投資的鳳珂毛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小紅;工作嚴謹、治廠有方的河北西伯力特種橡膠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敢於創新,不斷開創農業發展新天地的王千寺鎮王高堡村養豬廠廠長肖桂蘭;克服一切困難,將養雞事業做大做強的留智廟鎮朱莊村養雞廠廠長張愛敏等。她們都是行業裡的先鋒,創業事蹟非常有代表性。在促進婦女就業方面,我們多措並舉,著力提高婦女就業技能,積極拓寬婦女就業渠道,通過舉辦創業培訓班、開發就業崗位、組織勞務輸出等方式,強力推動婦女就業。

另外我縣外出務工、自主創業婦女和留守婦女因選擇的不同而分別呈現如下特點:

一是在年齡結構上,外出務工和自主創業婦女年齡相對較輕,90%以上在18-45歲之間;留守婦女年齡大多在45歲以上,另有少部分22-35歲之間的年輕婦女因生育、照顧年幼子女暫時沒有外出務工。

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絕大多數外出務工婦女的文化程度在國中以上,而留守婦女除上述因生育原因暫時沒有外出的年輕一族外,其他人與外出務工和自主創業婦女相比文化程度明顯偏低。

三是在職業特長上,外出務工婦女大都擁有一至兩種技術特長,而留守婦女基本沒有參加過職業技術培訓,沒有一技之長。

四是思想觀念上,務工婦女特別是離鄉外出務工婦女及自主創業婦女追求經濟上獨立和接受新鮮事物的願望強,敢闖敢冒的精神足,成功的信念意志堅定;留守婦女中則普遍存在“以農為本守家園”的傳統觀念和“小富即安、小成即滿”的保守思想,進取意識不強,畏難情緒嚴重。

五是農村婦女自主創業比例偏低,每個村只有2—3名婦女創業,且創業只侷限於種養業、製衣、個體戶等對技術要求不高的產業。

農村婦女就業創業中存在的問題

(一)女性承受心理壓力大

首先,女性扮演多重角色,角色衝突導致心理壓力加重。女性要扮演母親,妻子,老闆等不同的角色,在事業和家庭之間時常感覺到衝突,直接導致了他們的心理壓力。

其次,女性創業者面臨更多的困難。具體表現在:(1)心理壓力更重。女性從創業到守業,很大程度上“要把自己當成男人,忘記性別身份”,有時候“還得不到家人的理解”,這導致她們的心理壓力比就業女性的壓力更大;(2)政策宣傳不到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不明。市場在不斷完善過程中,政府必然出臺大量政策,但是政策和相應的實施細則宣傳不到位,使企業家在大量新政策面前顯得手足無措;企業融資困難。與男性企業家相比,女性企業家在融資方面遭遇了更大的困難。主要是女性企業家經營的公司狀況,女性企業家自身特徵以及社會對女性的歧視等方面的原因造成;(3)女性創業渠道狹窄。經瞭解,女性創業主要集中在餐飲,加工,批發,零售以及美髮店等行業上。這類企業能發揮女性的特質,也能很大程度上促進女性的解放。但是從長遠來看,這樣的一些行業並不能在更高層次上推動婦女運動的發展。

(二)大齡女性就業創業出現瓶頸

這裡所說的大齡女性主要集中在35-50歲之間。她們就業創業難的主要原因在於:(1)自身能力與崗位需求存在偏差。現在許多企業的產業結構需求大量的熟練工人,而這個年齡段婦女在計件工資為主的企業中逐步不受到青睞。(2)大齡女性不想,不敢創業。調查中瞭解到,很多30多歲的女性對創業都不敢想,更不用提那些40、50歲的人員了。

(三)其他群體女性就業創業呈現新問題

首先,靈活就業人員需求得不到滿足。現在存在大量需要從事靈活就業崗位的人員,他們大部分是50左右的大齡女性。但是大部分崗位都是非固定勞動期限或者是要求按時上下班的崗位,這樣很多女性就寧肯選擇不就業。因為她們要接送孩子上學,還要買菜做飯等。

其次,特殊家庭女性就業存在困難。這裡所講特殊家庭主要是由於突發事件(生病,喪偶等)而導致的各類家庭。此類特殊家庭的女性在就業創業方面存在特殊的困難,有她們特殊的需求。

存在上述幾種問題的原因主要基於如下幾點:思想觀念落後阻礙了婦女就業創業;文化素質偏低束縛了婦女就業創業;資金不足限制了婦女就業創業;家務方面的沉重負擔拖累了婦女就業創業。

對策和建議

1、宣傳引導,轉變觀念。

縣委政府的支援,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各種傳媒,向農村婦女宣傳黨的政策和有關促進婦女轉移就業和自主創業方面的政策規定,宣傳農村婦女就業創業的重要性,一方面要大力宣傳實踐科學發展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用正確的理論影響並促進農村婦女思想觀念轉變,激發農村婦女在經濟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喚起她們的主體意識,幫助其消除“男主外、女主內”的陳舊觀念,樹立敢於拼搏,敢於創業的新觀念,鼓勵農村婦女走出家庭,認識世界,發展自我。另一方面要大力宣傳婦女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要廣泛宣傳婦女營銷大戶和“雙學雙比”活動等的先進事蹟,用身邊活生中的事例去激勵廣大農村婦女,使她們學有榜樣,幹有目標,增強自主創業的信心和決心。

2、強化培訓,提升素質。

一是開展技能培訓工作。聯合勞動就業服務局等相關部門大力開展好婦女技能培訓工作,制訂出培訓計劃、培訓內容。根據婦女的文化層次、技能水平,篩選出一批適合婦女再就業的專案,不定期舉辦婦女就業培訓班,幫助廣大的失業待業婦女儘快撐握一技之長,逐步形成“市場引導培訓,培訓促進就業”的新機制。二是大力開辦女性創業培訓班。組織婦女學文化、學科學、學管理、學營銷、學習現代市場經濟發展所需的各類知識,使培訓內容日益豐富,培訓規模不斷擴大,培訓層次逐步提高。通過培訓,激勵女性自強自立,增強創業意識和開拓精神。同時要創造條件,啟動培訓與提供小額貸款相配套的激勵措施,探索“以培訓促進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模式。

3、優化服務,拓寬渠道

一是強化服務。聯合相關部門和企業,舉辦勞務洽談會、招聘會等活動,及時向婦女就業創業提供資訊諮詢和指導,並積極主動地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絡,爭取用人單位的支援,為農村婦女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二是搭建平臺。要解放思想,集思廣益,創新工作思路,從當地婦女實際需求出發,搭建適合農村婦女就業工作平臺,拓展就業渠道和就業領域,積極為農村婦女提供就業機會,努力把未就業婦女人數控制在最低程度。

4、解決難題,扶持創業

一是幫扶貧困。解決特殊困難婦女群體就業和實際生活問題,是推進婦女就業工作的重點和難點。要積極爭取政府和社會力量,著重幫助低保護、困難戶、單親特困母親家庭解決就業問題,切實為她們解決生活實際困難。二是政策傾斜。根據婦女實際,推動政府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對農村婦女在職業介紹、就業培訓、技能培訓等方面給予優惠,並在提供小額擔保貸款中優先照顧她們。同時為農村婦女就業創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10篇】農村留守婦女生存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伴隨著大批農村勞動力轉移城市務工的浪潮,農村留守婦女的隊伍逐步擴大,她們在生產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日益凸顯,她們的生存狀況直接影響著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關係到農村社會的穩定,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程序中必須引起注意和切實加以解決的問題。為全面掌握瞭解我縣留守婦女的現狀,為留守婦女生存發展研究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縣婦聯於2022年9月,對全縣留守婦女相對集中的深渡鎮,小川鄉,上豐鄉,新溪口鄉,璜田鄉,富堨鎮,森村鄉等7個鄉鎮的181名留守婦女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對全縣農村留守婦女生存發展狀況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具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農村留守婦女的現狀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留守婦女文化程度低。調查中發現,國小以下文化的留守婦女佔32。6%,國中文化的佔60。4%,高中文化的僅佔7%。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接受新知識,新技術能力較弱,沒有一技之長,這成為她們留守在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2、留守婦女勞動強度大。調查物件中,近52。5%的留守婦女除了要贍養老人,照顧孩子外,還要擔負起家庭的各項生產,生活重任。面對煩鎖的家務和繁重的農活,她們身心疲憊。有婦女說:'有時上山幹活回來,腳都懶得洗,飯也懶得吃,就想好好睡一覺。'

3、留守婦女與丈夫溝通交流少。調查中發現,為了節省開支,長期外的丈夫一年回家次數屈指可數,甚至有的幾年都不回家,電話也是少之又少,很多家庭只有遇到子女教育,老人贍養,修建房屋等重大問題時才會與丈夫電話溝通。長期的缺乏感情的交流,36。7%的留守婦女認為長期的遠離已經影響了夫妻間的感情,其中20%的婦女感覺與丈夫的感情明顯變淡了。

4、留守婦女對小孩培養教育不夠。由於留守婦女的年齡偏大,知識層次較低,家務事繁重等原因,36%的留守婦女對孩子培養教育倍感吃力。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夫妻長期兩地分居造成情感缺失,婚姻呈現危機。由於跟丈夫長期分居,聯絡較少,造成雙方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差距越來越大,夫妻雙方的情感也隨之發生變化。如璜田鄉一婦女說丈夫在外打工,經不起外面的誘惑,有了第三者卻又不離婚,對家庭,孩子不管不問,不再承擔'養家'義務,把苦難留給她一人承受。

三、對策建議

1,提高婦女綜合素質。各有關部門要多層次,多形式開展技能培訓,讓留守婦女基本都能參加免費的技能培訓和創業諮詢服務,使之掌握必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增強她們自我發展的能力。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議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各部門在制定出臺政策及工作措施時,充分考慮農村留守婦女的利益需求,加大政策傾斜力度。把對農村留守婦女的教育培訓納入農村勞動力培訓的整體規劃,在培訓指標和經費上向女性傾斜。

3,大力發展女性經濟。許多留守婦女心靈手巧,吃苦耐勞,髒活累活都不怕,針對她們這些特點,要因地制宜地發展符合女性特點的副業生產,如養殖,瓜果蔬菜種植,手工業等;要積極為留守婦女提供專案資訊和致富門路,推廣投資少見效快的增收致富專案;另外,要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大力培養婦女科技致富帶頭人,女經紀人等,引導婦女走聯合致富之路。這樣,她們的非農收入增加了,經濟情況改善了,生活狀況自然就會得到改善。

4,創新開展文娛活動。健康的文化活動是減輕精神壓力的良方,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在農村建立文化站,圖書室等文化場所,讓她們通過讀書等活動培養良好的道德意識,增強她們的法律觀念。要培養鄉土文化隊伍,挖掘地方傳統娛樂資源,豐富留守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11篇】農村婦女創業現狀調研報告

一、引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業產業結構的進一步調整和農村耕地的日益減少,以及思想意識的漸漸轉變,農村中湧現出一批自主創業的巾幗英雄。作為經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村婦女創業是提高生產力,改變農村貧窮面貌的有效途徑。由於婦女創業仍有巨大的發展潛力與增長空間,婦女創業的重要性與日俱增。農村婦女創業雖然為數不多,但她們的創業成功有著積極的實踐意義。

二、調研物件

本次農村婦女創業調研時間是從xx年8月初開始到xx年9月底結束,調研物件是宿遷市沭陽縣悅來鎮、桑墟鎮、新河鎮創業人員,隨機抽取了100名創業人員對他們發放問卷進行調查。共發放問卷1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0份,有效回收率100%。問卷所設計的問題以單項選擇為主,問卷調查採取了匿名填寫的方式。問卷內容涉及創業人員概況、創業專案型別、創業規模和未來規劃等方面,通過對調研結果所呈現的問題及其成因的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

三、女性創業的現狀及特點

xx年以來,該縣新增婦女創業專案5718個,主要是服裝、玩具、電子、蔬菜大棚、家禽養殖等。全縣農村婦女創業狀況呈如下特點:

1、女性創業氛圍較為濃厚,隨著全縣掀起“全民創業”及“三來一加”浪潮,女性創業的意願加大,很多有專案、有技術、有資金的農村女性開始自主創業。

2、自主創業女性比例偏低。我縣自主創業女性比例約佔就業女性比例總數的6%,比例偏低,雖然創業氛圍良好,但由於女性創業自身帶有的侷限性,實際創業人數不多。

3、創業規模較小,因為農村女性總的來說比較保守,冒險、創新意識不強,再加上對高新技術的掌握不夠,農村女性創辦專案規模普遍不大,投資規模大概集中在3—10萬元,工人數在30人左右。

四、農村婦女創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1、傳統意識。由於農村家庭中“男尊女卑”思想觀念的影響,認為婦女所承擔的責任僅限於家庭,操持家務,尤其是農村中很多家庭,男勞力外出打工,家庭中老人的照顧,孩子的教育都由婦女承擔,使廣大婦女既沒有創業的動力也沒有創業的基礎條件,致使婦女創業的主動性和客觀條件不足。調研走訪過程中,筆者發現,半數以上婦女在創業過程中還兼帶著照顧老幼,把持家務的任務。

2、資金問題。目前,資金不足仍然是自主創業的一大障礙。不少婦女創業人員的家境並不寬裕,籌集資金存有相當大的難度,對他們中的大部分人來說,即便是小本創業也已可能傾其所有,一旦失敗,將承受難以想象的壓力。已創業的婦女,她們的創業資金也十分有限,支付開辦費用、投資裝置後,由於銀行貸款申請難、手續複雜,想要擴大生產經營並不容易,多數只能小規模維持。調研發現,82%的創業者存在資金短缺難題。

3、文化程度低,技能缺失。自主創業的成功需要經營技巧和經驗的支撐,組織能力、管理能力、市場的分析和開拓能力,這些是成功“一個都不能少”的基石。農村婦女創業人員普遍存在學歷不高,文化程度較低現象。據統計,84%有國中文化,11%有高中文化,本科學歷僅佔3%。農村婦女創業人員大多文化偏低,缺少管理經驗技能,自主創業難度很大。因此,不少婦女對自主創業持“風險高於收益”的態度。

4、市場資訊匱乏。不少婦女有著創業的願望,但不知道該選擇什麼專案、怎麼創業、創業後怎麼經營、怎麼獲知市場資訊。有的雖有好的創業意圖,但對市場需求不甚瞭解,不敢投資;有的因為得到了過時的資訊,貿然投資,結果投入的資本全打了“水漂”。資訊的缺失不同程度地影響著創業人員的創業決心和信心,也嚴重影響創業成功企業的發展和生存。

5、創業規模微小、產品初級。走訪過程中發現,農村婦女創業的較小,5萬—20萬佔56%,20萬—50萬佔32%,50萬元以上僅佔12%。產品多為玩具、服裝、電子、家禽。規模小、產品初級,農村婦女創業專案市場競爭力較低,容易受市場波動,經濟一旦不景氣,生存能力堪憂。

五、農村婦女創業的建議和對策

分析了農村婦女創業面臨的制約因素和困難後,讓我們回到解決問題的實質思路上來。創業型人才的成長和湧現,一方面取決於每一個個體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取決於社會和政府的鼓勵及扶助,為有創業意識和願望的女性提供良好的創業環境、創業培訓和激勵扶持就顯得意義重大並且十分迫切。

1、宣傳典型,大力營造創業環境氛圍。政府積極加大婦女宣傳力度,印發宣傳資料和優惠政策手冊,組織典型戶宣講致富經驗等形式,在婦女中營造投身創業的濃烈氛圍。力爭在創業典型推動下,在廣大婦女中間形成互幫互學、加快創業的良好氛圍。通過樹立創業榜樣,傳播創業經驗,推介創業專案,激發廣大婦女的創業熱情。

2、加強政府激勵扶持力度。女性創業者,需要良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需要法律的、制度的、政策的支援,否則,自主創業成功的可能性會大大降低。近年來,我縣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支援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可以說,創業的政策環境越來越好,可享受的優惠條件也越來越多。為幫助女性創業者節約創業資金,用較短的時間和較低的成本實現快速起步、快速積累,完成由創業到發展的轉變,

3、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提高婦女創業能力。增強女性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時效性。除了創業意識這個“軟體”,創業還需要專業知識、組織能力、業務能力、理財能力等“硬體”的武裝,這些都需要通過有效的創業培訓來實現。因此,我們應進一步堅持以人為本的培訓理念,創新培訓模式,進一步增強培訓的實用性和有效性。同時,加強對他們的開業指導,主動提供政策諮詢、方案評估、證照辦理、經營管理指導等技術支援服務,降低她們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

4、加大服務效能力度,優化婦女創業環境。近年來,我縣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通過各種積極的幫扶措施,造就了一批女性創業的成功典範。但從創業明星的數量上來看,我們的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充分發揮“公僕辦”、全民創業協會、村(居)全民創業服務站、大學生村官全民創業專業幫辦服務隊作用,對創業群眾自願委託的事項提供全程幫辦、代辦,讓婦女在創業遇到困難時感到政府無處不在。

5、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女性人才嶄露頭角要付出更多的艱辛,克服更多的困難。因此,要創造條件,鼓勵、支援和幫助更多女性創業人才脫穎而出。在創業融資方面,一方面,深度宣傳《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等為創業婦女提供的各種降息、貼息和無息創業貸款等優惠政策,為她們提供資金支援。另一方面,與財政局、人社局、工行、農商行等單位協調,優化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流程,加大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力度,解決她們的融資困難問題。

【第12篇】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工作調研報告

近年來,由於農村城鎮化和專案建設的不斷髮展,尤其是部分鄉鎮、開發區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國家徵用,徵地款的分配問題引起群眾的廣泛關注,在分配土地徵用款時往往出現一些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近兩年來,我市婦聯共接待涉及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信訪案件 7件(其中 4件,XX年3 件),涉及25人,其中重複上訪 2 批 7人。佔信訪總量 181 件(126件,XX年55件)的3.8 %。為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兒童土地權益、探索婦女土地權益案件解決、落實婦女土地權益的辦法,婦聯就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在我市的幾個重點鄉鎮作了專題的調研。

一、接待來訪事項的簡要情況和特點

從我市婦聯接待有關農村婦女反映土地權益糾紛的信訪事項的情況看,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上訪來源地相對集中,主要集中在土地被徵用的地方,如:高碼鄉、經濟開發區、東江鎮、香花鄉等;二是反映的訴求基本一致。基本上是戶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到女家落戶者家庭成員要求享受土地徵用分配款,也有少部分為丈夫去世後或離婚後其土地權益受到一定侵害的問題;三是因婦女權益受損引發的上訪多存在重複上訪傾向。如高碼鄉邵愛玲因其夫到女家落戶家庭成員要求享受組上同等待遇問題多次赴京、赴省、赴郴,到本市不計其數上訪;四是造成上訪的原因焦點基本為村規民約與法律的衝突。主要是法律規定男女平等,計劃生育政策也提倡男到女家落戶,但由於農村傳統的影響,以及一部分地方村規民約的規定,出嫁女戶口必須外遷,即使不外遷在一定年限後也不再享受村組的經濟成員待遇,同時,對於農村男到女家落戶也有一定的限制。

權益侵害體現在:

1、有的村組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不到落實。農村外嫁女和離婚婦女,因為土地不可移動的特殊性,往往在孃家或依附於前夫,無法單獨分出來;如香花鄉星塘村一離婚婦女,夫家所在地將承包土地給再婚妻子,而孃家所在地也不給或無法落實其承包土地,鄉村經過多次協調都得不到解決。

2、外嫁女和離婚婦女的宅基地分配權得不到落實。周邊城區鄉鎮隨著城市化程序的加快,宅基地成了一項重要的福利,包含很大的經濟利益,部分村組在宅基地分配問題上按照男婚女嫁習俗,採取了男女不平等政策。有些村村規民約明文規定男子成年或結婚後可單獨立戶批一間宅基地,而大齡女青年、戶口仍在本村的出嫁婦女、離婚婦女包括孩子不能單獨立戶批房,只能計入孃家或夫家大戶人口。

3、徵地補償款和集體福利享有權得不到保障。隨著城鎮一體化的不斷推進和專案建設的需要,對土地的非農建設性需求也不斷增大。在分配土地補償金政策上,雖然各級政府都明確男女平等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對外嫁女、離婚婦女不發或少發土地徵用補償金;在分配集體經濟時採取剝奪或不公平分配的形式,導致土地權益糾紛,其子女戶口在本村的也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二、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存在問題和根源

1、受傳統觀念影響。受幾千年傳統觀念的影響,認為嫁出去的姑娘理應到男家落戶,不能與孃家的村民爭土地、爭飯吃,所生的子女更沒有理由再到孃家爭土地和經濟利益。由於《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佈實施,在法律上確認了村規民約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農村過分強調“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而忽略了“依法”的限制,如《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確規定,中央和地方對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也專門制定了許多政策,但是部分村組仍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為由,以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決議、村委會決定或村規民約的形式,侵害甚至剝奪作為少數人的農嫁女、離婚婦女、大齡女的土地權益,出現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現象。這些村規民約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侵害婦女土地權益以及相關權益的現象。

2、依法解決該類問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一定難度。缺乏必要的解決手段是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糾紛始終難以得到解決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許多土地權益受侵害的農村婦女找村幹部,村幹部因為村規民約的規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對而無能為力;而且有的村本來就是村上的主要幹部反對,即使大多數村民同意,因支書或組長的不同意也得不到落實;找鎮政府或街道,總認為土地是村裡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強制執行,則勢必造成幹群關係對立,影響其它工作的順利開展,因此在處理中手段不多,力度不夠,陷入兩難境地;找到市婦聯,市婦聯缺乏相應的執法許可權,心有餘而力不足,也只能結合受害婦女所在的鎮街道婦聯做一些宣傳教育工作,或是協調有關部門解決,但解決起來難度很大,收效甚微。依法起訴,法院因為村民委員會具有社會管理的職能,由於我國法律中對婦女土地承包權缺乏詳盡的可操作的司法解釋,以致法院在受理、判決此類案件時彈性很大。即使訴訟時婦女勝訴,執行起來也很難。為此,婦女要求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婦女去找法院起訴時,法院答覆暫緩受理外嫁女土地權益侵害案。因此各個部門在解決此類問題上顯得拖沓和被動,使受到侵害的婦女們往往爭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很難。

3、利益驅動導致矛盾加劇。當前農村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村級集體經濟迅速壯大,當地一般按人口分配經濟收益及宅基地。農村戶口利益的優厚使經濟發達村的出嫁女不願意把戶口遷到其他村去,而同城鎮男子結婚的“農嫁居”婦女更不願隨其夫將戶口遷往城鎮。長此以往,導致農村資源和經濟利益增長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長速度急劇性的矛盾比較突出,利益分配、人地關係壓力逐年加大,“僧多粥少”的局面使村民們認為自身的利益被搶走了,所以紛紛排斥“出嫁女”、“離婚婦女”等邊緣人群。

三、解決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問題的建議和對策

目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受侵害問題,我們認為一是有違背法律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實;二是不利於和諧社會建設,問題不妥善解決,帶來不穩定因素;三是不利於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在現有的社會保障程度以及集體經濟發展水平之下,維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特別需要法律、政策的制度性保護,需要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積極介入和有力的司法救助與監督。現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村組幹部的法律意識。通過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把高層意識逐步轉化為廣大人民群眾的共識,推動農村廣大幹部和群眾學法、知法、懂法和用法,增強法制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徹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樹立男女平等意識,堅持依法辦事,在農村形成依法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

2、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廢除與法律相牴觸的村規民約。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建立執法監督制度,嚴懲瀆職人員。目前,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不力現象的發生,固然有歷史、立法的原因,但“執法不嚴”的因素也不容忽視。因此,應明確各級政府部門保護農村婦女權益的職責,建立起相關執法監督制度,加大對瀆職人員的懲罰力度,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加強國家法律對村規民約等的指導和規範,建立“村規民約”審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時,出臺相關法律條文,規範政府監督、管理村規民約的具體許可權和程式,對涉及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規定、村民或社員代表會的決定、村規民約進行徹底清理,對村規民約中侵害婦女合法財產權利的條款堅決予以清除,堅決制止村委會、村民小組制定的土政策大於法律的做法,完善對村規民約的審查和監督,確保村民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行使自治權。

3、積極爭取政策,提高婦女參政比例。當前農村重大事務的決定包括涉及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和規則制定過程中,婦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見難以得到充分的表達,往往是由村幹部和村民代表決定,婦女在利益分配中處於不利地位。鑑於這種狀況,要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爭取在原有的“至少要有一名女幹部”的基礎上,制定出適當增加女性“一把手”比例的相關政策,為女性當選“一把手”提供組織保障和政策支援。

【第13篇】農村婦女文化生活狀況的調研報告

婦女是構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婦女的思想狀況、精神面貌,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關係到家庭的和睦。婦女文化生活的日益豐富化有助於推動和諧社會的程序,在社會主義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日前,金城鎮婦聯就農村婦女文化生活狀況進行了深入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婦女文化生活現狀

奎年來,政府結合新農村建設,不斷加強文化基礎設施投入力度,並且責成婦聯等有關部門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創新農村婦女文化生活、豐富農村婦女文化生活載體、提升農村婦女文化生活層次。農村婦女文化生活質量有了很大提升:

1.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為農村婦女參與文化活動創造了條件。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通過開展公共文化陣地建設達標村評創、文化陣地精品工程建設等活動,使鎮、村兩級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得到提升。目前全鎮村村建起了婦女兒童之家,鎮(街道)文化中心、圖書館分館全面建成。全鎮村級公共文化陣地覆蓋率超100%,建成精品示範工程2個、省徑文化示範村 1個。基本建成“文化資訊資源共享”、“公共圖書館總分館體系”和“新華書店農村小連鎖”。當前,以公共電子閱覽室、農家書屋、圖書流通點為重點的“三位一體”文化陣地建設正在有序推進。有了這些相對健全的文化活動場地和文體設施,農村婦女在家門口就可以參與文化活動.

2.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為農村婦女參與文化活動提供了支撐。近年來,金城鎮主要實施了“三項工程”,培育文化人才。一是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把文化人才隊伍建設作為文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下發了《金城鎮基層宣傳幹部工作職責》,明確基層宣傳文化幹部的配備與使用。二是文化人才隊伍培育工程。依託市文聯所屬各協會和市文化館師資,對基層文藝隊伍、業餘愛好者開展專業培訓。三是文化人才隊伍引導工程。建立鎮文化志願者隊伍,並開展星級文化志願者評選,招募鎮級文化志願者123人。目前,全鎮共有民間文體隊伍13支、文體骨幹523人。在文化人才隊伍的帶動、引領下,有效推動了全鎮農村婦女參與文化活動。

3.文化品牌不斷形成,為農村婦女參與文化活動豐富了內涵。金壇文化底蘊深厚,老百姓有崇文重教、孝老愛親的良好傳統,金城鎮加快建設文化名鎮,充分調動起了廣大文藝工作者的工作熱情,更極大地鼓舞了農村婦女的參與熱情,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特色的地方文化品牌。每年定期開展元宵燈會、社群鄰里節、社群文化節、農民藝術節等文化品牌。除了全鎮性的文化活動外,金城鎮鎮、村婦女組織定期開展才藝秀、文藝廣場晚會等,專門組織廣大農村婦女參與文化活動,提升了農村婦女文化活動品味。其中腰鼓隊、舞獅隊、舞龍隊、扇子舞隊就吸引了300多名婦女參加。

二、農村婦女文化生活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總體上看,雖然農村婦女文化生活有所改變、有所進步、有所提高,但依然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

1.村與村之間文化建設較不平衡。金城鎮文化建設搞得好的地方集中在城郊結合村,離城鎮較遠的村文化建設則相對落後,農村文化建設地區間不平衡的特點較為突出。

2.文體活動內容不夠豐富。近年來隨著城市的擴建和經濟的發展,農村婦女群眾的生活方式已逐步與城市接軌。與此同時,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的普及也將優秀的精神文化食糧送達到千家萬戶,廣大農村婦女群眾的眼界更加開闊,對精神文化生活的期望值逐漸增高。目前,大多數行政村的文化活動內容侷限在文藝匯演、放露天電影等。文藝匯演只有在節日期間安排,無法滿足農村婦女的日常文化需求。而露天電影,由於手法傳統,對本地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婦女已失去吸引力。據上莊村的婦聯主任統計,每次村裡放映露天電影都只有七八十人到場觀看,其中本地婦女僅佔三分之一。

3、文化體制機制缺失。有的村沒有把滿足農村婦女的文化需求作為發展目標,沒有把保障農村婦女群眾的文化權益作為民生重點,文化設施被擠佔、挪用的現象還比較普遍,文化工作也總要讓位於經濟建設、重點工程、農村穩定等工作;有的地方對文化建設的戰略、步驟、重點、專案、保障等環節,沒有系統的、具體的指導意見和目標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隨意性、無序性的問題;對農村文化發展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撐。這些都直接影響了農村婦女文化生活的程序。

三、關於進一步提升農村婦女文化生活質量的幾點思考

1.整合資源,使農村婦女文化生活均衡化。以鎮(街道)文化站為龍頭,以婦聯組織為紐帶,加強區域間的文化資源整合。通過各村婦女組織的互動合作,由文化建設強村與薄弱村結對,進行基礎設施、文化人才共享,保障農村婦女享有平等的文化活動。組織定期的文化交流活動,推動文化薄弱村的婦女進一步轉變觀念與方式,從“被文化”轉為“要文化”。

2.注重特色,增強文化對農村婦女的吸引力。充分發揮傳統文化載體作用,適時組織開展球類、棋類、牌類等比賽活動和龍燈舞、戲曲歌舞等表演活動,讓每名農村婦女都能在傳統活動中尋找到自己能參加的專案。同時要注重挖掘特色,創造出更多當地農村婦女喜歡的文化品牌。如翠園社群春節期間的寫春聯、猜燈謎等活動,充分展示了當地婦女心靈手巧的文化民俗。

3.培育人才,組建農村婦女自己的文化隊伍。一方面要加強專職文化幹部隊伍建設,來提升對農村文化活動的指導與領導水平。另一方面要積極培育自發性的群眾文化團體,加強對農村文藝積極分子、骨幹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組織能力和業務水平,利用文化團體和文藝骨幹較好的文化藝術基礎和社會影響,豐富當地婦女群眾的文化生活.

【第14篇】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調研報告範文示例

隨著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我縣婦女也逐步進入決策管理領域,與男性平等享有政治、經濟和教育的權利提高,這是貫徹男女平生基本國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幾年來,_____縣婦女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大力重視下,接受各級各類教育的比例不斷擴大,婦女整體文化素質得到改善。為構建和諧_____作出了一定貢獻。但由於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制約,陳舊思想的束縛,我縣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方面都有困難,但我們堅信隨著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援,我縣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將會充滿光明和希望。

一、我縣婦女基本情況

_____縣共有12個鄉鎮,4個社群,總人口 13.85 萬,其中婦女6.9萬,佔49.82 %,農村婦女47238人,佔婦女總數的69%,文盲、半文盲佔62% ,高中文化以上程度 12360人,僅佔26.16 %。我縣農村婦女大多在家務農,特別是較偏遠,貧困的農村,更是過著足不出戶的生活,由於農村重男輕女思想佔據著文化的主導地位,致使農村婦女文盲比例遠遠高於男子,而且年齡越大,比例越高。

二、當前我縣農村婦女教育與培訓工作基本情況

1、結合政府相關以及自身組織培訓工程,依託社會教育資源和婦女教育培訓陣地。

按照現代農業建設的要求,圍繞承德的農業主導產業,致力於現代農業新知識、新品種、新技術的培訓,增強農村婦女適應市場競爭和產業化經營能力,引導她們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外向型農業。通過培訓使廣大農村婦女在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上大顯身手要想解放農村婦女的思想,提高農村婦女的素質,就必須不斷的給她們充電,縣婦聯積極結合政府相關培訓工程,如在xx年就舉辦了“貧困村婦女主任科技培訓”、“鳳灘庫區_____縣移民開發局xx年科技培訓”兩期培訓,xx 創辦了家政服務公司,並設立了再就業培訓基地,與勞動就業部門聯合舉辦了家政、縫紉等培訓班4期,培訓方式多樣化,從傳統書面講授到今年的多媒體遠端教育,培訓內容為了滿足於不同層次的需求,開展了不同年齡段、不同文化的多技能培訓,並開設了一系列適合農村婦女的技能培訓,到目前為止,共培訓 237 期,2萬多名農村婦女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和實用技術培訓

2 整合力量,分類培訓,充分挖掘農村婦女培訓新路

各級婦聯緊緊抓住培訓這一核心環節,強化培訓基礎服務工作。以被徵地婦女為重點發動各級婦聯組織對農村勞動力資源開展大規模的調查,基本掌握了農村婦女勞動力尤其是被徵地婦女的個體素質及培訓擇業意向等。其次加大對培訓資訊政策的釋出宣傳和服務力度。為把組織管理網路延伸至村,在村裡設立了婦女培訓聯絡員。把培訓服務送到農村婦女家門口。挖掘形式多樣的培訓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分類實施,逐步建立五種培訓模式。與學校聯運的技能型培訓,與企業聯運的定單式培訓,與有關部門聯動的綜合型培訓,與服務實體聯動的實用型培訓,與基地聯動的實地型培訓。

3、積極推薦,為農村婦女勞動力就業搭建平臺

就業是培訓工作的最終落腳點,也是檢驗培訓效果的重要依據。為加快農村富餘女勞動力的轉移就業。縣婦聯把就業推薦與培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發揮優勢,千方百計創造、提供就業崗位。通過藉助各職業院校加強女性就業技能培訓,與長沙頤而康職業學校、長沙職校、湘西州職校達成協議,為其免費培訓並負責安排就業,使農村女勞動力走出家門、走向市場、走向富裕。

三、我縣在農村婦女教育工作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對農村婦女的教育培訓力度不大,影響工作展開。雖然我們對農村婦女培訓都制定了政策、規劃和具體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對農村婦女培訓的重要性認識程度不一,宣傳不到位,行動不到位,對培訓經費、培訓師資、培訓管理、培訓宣傳等具體問題不予以解決,挫傷了基層部門和組織開展農村婦女教育培訓工作積極性。

2、各職能部門資源共享整合不夠,農村婦女教育培訓的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從目前的農村教育與培訓情況看,技能教育與培訓相對較多,其他培訓較少。從培訓組織看,現有的農村教育培訓資源總量不足,檔次不高,難以組織開展技術要求較高的專業技術培訓。從培訓形式看,短期培訓多,簡單工種培訓多,根據市場和企業需求的訂單式培訓相對少,技術含量高的培訓相對少。從培訓操作看,缺乏成熟的辦法,大部分工作尚處於摸索階段,造成具體培訓實施與考核發證、日常管理辦法的制定存在時間誤差與脫節,影響了培訓的水平和質量。從就業服務看,全國勞動力市場和就業服務網路還不完善,離城鄉一體化統籌培訓就業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影響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整體效果。

3、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態度不一,轉移就業率低。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富裕鄉鎮的農民家庭生活條件普遍較好,一些富裕鄉鎮的農村婦女不願通過培訓就業;而一些年齡偏大及欠發達地區的婦女思想觀念和能力跟不上新形勢,認為培訓既浪費時間,又浪費精力,培訓後得不到就業保證,拿了證書也沒用,不願意參加培訓,從而影響了就業轉移。同時,一部分農村婦女對培訓就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隨大流,別人學什麼也跟著學什麼,缺乏自己的目標,造成少數專業熱門而很多專業冷門,影響了就業。另外,部分農村婦女對政府提供的就業崗位挑三撿四,高不成低不就,這也是造成農村婦女轉移就業率低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第15篇】農村已婚婦女普查工作調研報告

農村婦女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們的健康狀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諧社會建設和家庭幸福息息相關。農村婦女由於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和現實條件的限制,婦科病發病率較高,婦科疾病嚴重危害著她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提高我市農村婦女的健康素質,2010年我市將農村已婚婦女婦女病實施免費普查列入當年為民辦的六件實事之一。為把這一實事辦好、好事辦實,我們將這一工作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與調研,走訪了一些群眾,與衛生局等相關部門進行了調研。

調查結果顯示:我市農村已婚婦女29.8萬人,市人民政府決定投入596萬元(市、區縣財政各拿50%),對她們實施婦女病免費普查,具體由市衛生局、市婦聯、市人口計劃生育局組織實施。今年2月底該項工作全面鋪開,截止5月底,全市已普查62433人,佔應檢數的20.95%,查出患病人數3.89萬人,患病率達49.83%,其中以患慢性宮頸炎和生殖道感染居多,大多數患者進行了及時治療。目前工作進展順利,可以說,對農村已婚婦女病進行免費普查,進一步增強了農村婦女的保健意識,提高了農村已婚婦女的健康素質。政府的這一民生工程,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農村婦女的關心,得到了群眾的認可和擁護。

儘管工作開局良好,進展較為順利,但從目前普查情況來看,我市農村婦女病免費普查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值得我們深思和在工作中加以改進。

一、主要問題

1、農村婦女患病率較高。婦女病普查工作最終目的,是讓患者得到及時治療,減少患病人數。目前檢查結果看,患病率達49.83%,已檢查人數的一半都患病,農村婦女健康狀況急待改善。

2、參檢不積極,參檢率不高。參檢不積極原因有二:一是少數農村婦女特別是年齡偏大的農村婦女,受傳統封建思想的影響,思想保守,觀念陳舊,視婦女病理所當然,缺乏婦女保健的常見知識和足夠認識,對婦女的常見病沒有早診早治的意識,不理解其危害,認為婦女病是婦女共有的特點,甚至認為是見不得人的事,導致很多婦女不願檢查。二是一部分受檢物件,認為沒有采用相關的裝置(如b超、陰道鏡等)檢查,對檢查結果存在疑慮,也不願去檢查。再則,外出務工的應檢物件,回鄉檢查不便利等,導致參檢率只達 20.8%。

3、工作進展不一。有的鄉鎮領導重視進展較快,如永定區羅水鄉已完成94.89%的任務。部分單位領導不夠重視,對婦科病檢查沒引起高度重視,有的還認為增加了財政負擔,導致工作進展緩慢。一部分鄉鎮已檢率沒有達到20%。

4、基礎工作欠紮實。各區縣不同程度存在這一問題,少數鄉鎮、村對轄區內已婚婦女人數調查摸底工作不夠深入,沒有進村入戶調查摸底,致使轄區內已婚婦女人數不清,已婚外出務工人員資料不準,統計存在邏輯錯誤,情況不明。

5、普查醫務力量有待加強。各區縣均由各鄉鎮衛生院和婦幼保健院承擔普查任務,但有的鄉鎮醫院沒有婦科醫生,難以承擔檢查任務,導致工作相對滯後。

另外,在調查中,我們也發現一些農村婦女因家庭貧困,不願也不能治療婦女病。

二、建議和對策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關注婦女民生,推動我市農村婦女病普查工作,針對問題,找出對策,我們就抓好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領導,完善婦女病普查普治機制

今年,市政府將農村婦女病免費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六大實事,這是黨和政府關注民生、關心農村婦女健康的實事、好事,受到廣大群眾的好評。這一惠民實事,對我市農村婦女病普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帶來了新的機遇。

按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對農村婦女進行婦女病免費普查,並要求9月完成,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民政府都要引起高度重視,把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當作關注民生的一項實事來抓,市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各鄉鎮、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全市婦女病普查工作任務進行分鄉鎮細化量,建立嚴格的考核評估制度,並加強工作督查。各區縣人民政府要保證經費和人員到位,確保普查工作目標的落實。

二要加大宣傳教育,增強保健意識,推動婦女病普查工作

一是積極開展普查實事工程的宣傳工作。各級婦聯要發揮貼近婦女群眾的群團組織優勢,積極宣傳黨和政府關愛農村婦女的惠民政策,動員廣大農村婦女積極參加婦女病普查工作。二是要認真開展普查摸底統計工作。在廣泛發動的基礎上,各鄉鎮要積極整合衛生、婦聯、計生的工作資源,對所轄地區已婚農村婦女的進行情況摸底統計,為普查普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三是對各區縣轄區內務工人員,建議各區縣出臺政策,可持身份證到就近的普查點進行普查。外地務工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趕回檢查的,應延遲檢查時間或報銷檢查費用。四是廣泛開展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衛生部門和計生部門要結合普查普治工作,積極宣傳婦女衛生保健知識。婦聯組織要結合五好文明家庭建立活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在廣大婦女和家庭中,倡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增強婦女保健意識,預防和減少婦女病的發生。

三要整合衛生資源,提高參檢率,確保婦女病普查質量

我市要利用已有的各級衛生保健網路,整合全市的衛生資源,統籌安排,組織落實好普查工作。一是組織強有力的醫務隊伍到鄉鎮進行檢查。有能力承擔普查任務的鄉鎮中心衛生院,負責本鄉鎮的檢查。只有一般衛生院的鄉鎮,應由區縣統籌安排抽調骨幹力量,組成普查工作小組,到鄉鎮衛生院為婦女檢查。二是合理安排普查時間和人數,保證每個人每個專案檢查質量都要到位。

四要加強普治工作,關心貧困婦女,減輕患病婦女壓力

農村婦女病普查普治,最終的目的為了預防和治療婦女病,真正達到保護婦女身體健康的目的。各級醫療機構應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防止過度治療和不規範治療。同時,我們要關愛貧困患病農村婦女,她們是弱勢群體中的弱勢群體。在進一步開展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農村婦女安康保險活動。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投保婦女安康險的農村婦女,如患乳腺癌或子宮癌,除了可以享受合作醫療的醫療補助,花20元投婦女安康保險,最多可獲1萬元保險補償,這對於患病婦女,特別是貧困患病婦女,確實可以緩解一定的經濟壓力,切實幫助她們治療,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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