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4、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5、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第一千零五十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3)未到法定婚齡。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4、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民法典》,結婚年齡規定是男方不能早於二十二週歲,而對於女方不能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房價太高,自顧不暇
房價高,收入低,不足以支撐一家人的生活開銷,這是最本質的原因。
看上圖,是2010年與2020年的房價對比,這已經說明很多問題了。
最新資料表明:
月收入在5k元以下的人,佔比95%。
而房價多少?
也就是說:
一個人省吃儉用,還要靠父母支援,才能去還20年或30年的房貸。
這足以打消他們結婚的念頭。
自己的房貸還沒有還完,如果結婚生孩子,就意味著等孩子長大要繼續給孩子買房。
他們正在經歷痛苦,所以不想把痛苦轉移到孩子身上。
第二:適婚人群中,男性比女性少
看到一組資料:20-40歲之間,單身男性比女性少1700萬。
這說明什麼?
適婚的男生,其實比女生要少。
而總體來看:男性比女性要多差不多4000萬。
事實是:
即使適婚女生比男生超出那麼多,她們依舊不願意輕易結婚。
當女生眼裡瞄著的,只有條件好,有錢,各方面能力都很好的男生時。
其餘的男生,就註定很難結婚,在單身的路上越走越遠。
第三:女性思維越來越獨立
現在的女生,收入並不比男生低多少,正常情況下。
而經濟基礎,就是她們最大的底氣。
婚姻制度,已經出現了變化。
老一輩人,為什麼婚姻破裂了,依舊能堅持下來?
那是因為,在那個年代,女性的“發言權,獨立意識”遠遠不夠。
而如今呢?
女性的思維越來越獨立,想法越來越通透。
再加上“生孩子取消結婚登記限制”,即使女生想生孩子,也可以不依附男人。
據民政部最新發布的統計季報資料顯示,2022年我國結婚人數為683.3萬對。記者梳理資料發現,這一資料創下了1986年(民政部網站公佈有1986年以來的資料)來的新低。同時,這也是自2013年達到1346.9萬對的最高峰後,結婚人數連續9年下降。這其中,2019年我國結婚人數跌破1000萬對、2020年跌破900萬對,2021年跌破800萬對,到2022年則跌破了700萬對大關。從資料來看,2022年結婚登記人數比上一年減少了80.3萬對,下降10.5%。與2013年最高峰相比,9年來,我國結婚人數下降了49.3%,下降幅度近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