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司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xx公司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xx公司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竄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竄貨與被竄貨雙方協商解決竄貨行為,不提出異議,xx公司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竄貨行為,xx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xx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並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xx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係終止時,xx公司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xx公司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xx公司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xx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xx公司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xx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xx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xx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一、前言
有限公司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xx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xx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地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全國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xx公司書面確認後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xx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xx公司市場部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於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資訊。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xx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xx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第一條
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xx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許可權、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xx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第三條
代理商經xx公司授權並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xx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後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並報xx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援;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路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並提交xx公司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援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 及對xx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xx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公司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佔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xx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採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