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強防止電氣誤操作裝置的專業管理,做好防誤閉鎖裝置的設計、安裝、執行維護和檢修管理工作。
2.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萊蕪供電公司電氣裝置及配電裝置。
3.職責
3.1生產副總工程師負責領導全公司防誤閉鎖裝置的管理工作,負責批准防誤閉鎖裝置管理規定,批准防誤閉鎖裝置的措施、方案、計劃。
3.2生產技術部
3.2.1生產技術部是防誤閉鎖裝置管理歸口部門,負責我公司防誤閉鎖裝置專業的統一管理。
3.2.2負責稽核、組織編寫防誤閉鎖裝置管理的措施、方案、計劃、標準、規程等。
3.2.3制定年度防誤工作計劃,確定防誤工作方案,協調落實資金,報請生產副總批准後執行。
3.2.4參與防誤閉鎖裝置的驗收。
3.2.5每年一月底前對上年度防誤工作進行總結,並寫出書面材料。
3.3安全質量監察部
3.3.1安全質量監察部是全公司防誤閉鎖裝置管理工作的安全質量監察部門,負責稽核防誤閉鎖裝置的安全監督工作。
3.3.2參加防誤閉鎖裝置的裝置選型。
3.3.3參加防誤閉鎖裝置的驗收。
3.3.4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防誤工作總結上報集團公司安監部,對其它要求填報的表格按時上報。
3.4排程所
3.4.1負責監督執行人員正確使用防誤閉鎖裝置。
3.4.2負責指揮協助防誤閉鎖裝置的缺陷消除工作。
3.5變電執行工區
3.5.1負責對全公司微機及程式閉鎖裝置的安裝管理。
3.5.2負責對全公司閉鎖裝置的執行維護工作。
3.5.3負責編寫防誤閉鎖裝置專業有關的措施、方案、計劃等。
3.5.4負責防誤閉鎖裝置的驗收和執行工作。
3.5.5負責防誤閉鎖裝置異常分析及處理工作。
3.5.6負責防誤閉鎖裝置的評級和缺陷上報工作。
3.5.7負責無人值班變電站執行工作的總結及專業報表的`彙總、統計、分析、上報。
3.6修驗場
3.6.1負責全公司電氣聯鎖和電磁鎖的安裝、除錯及缺陷處理工作。
4.內容與要求
4.1防誤閉鎖裝置的設計和使用原則
4.1.1凡有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裝置,必須裝設防誤閉鎖裝置,裝置的效能和質量應符合產品標準和有關檔案規定。
4.1.2防誤閉鎖裝置應實現五防功能:
①防止誤分、合斷路器;
②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③防止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
④防止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⑤防止誤入帶電間隔。高壓開關櫃及間隔式配電裝置(間隔有網門時),應滿足“五防”功能的要求。
4.1.3新定購的高壓開關裝置,必須具有效能和質量符合要求的防誤閉鎖裝置。
4.1.4新設計的變電工程中的防誤閉鎖裝置,必須與主裝置同時驗收、同時投運。
4.1.5防誤閉鎖裝置力求結構簡單、可靠、操作維護方便,儘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處理的複雜性。
4.1.6防誤閉鎖裝置應有專用工具(鑰匙)進行解鎖,防誤裝置應能滿足所配裝置的操作要求,並與所配裝置的操作位置相對應。
4.1.7防誤閉鎖裝置所用的電源應與繼電保護、控制迴路的電源分開。
4.1.8防誤閉鎖裝置應做到防塵、防異物、不卡澀,戶外防誤閉鎖裝置還應有防水、防潮、防黴的措施。
4.1.9“五防”中防止誤分、合斷路器可採用提示性的裝置;其它“四防”應採取強制性措施。
4.1.10新設計的戶外110kv及以上覆雜接線,應優先採用微機閉鎖、電氣聯鎖或電磁鎖方案。
4.1.11使用解鎖鑰匙(工具),必須經防誤閉鎖專責人到現場確認、批准並監護完成全部操作(事故處理除外)。非防誤閉鎖專責人無權批准解鎖。嚴禁採用電話等不到現場核實的方式批准解鎖。
4.2防誤閉鎖裝置的執行維護管理
4.2.1防誤閉鎖裝置作為一套獨立的執行裝置,由變電執行工區管理和使用,嚴禁其他人員動用。
4.2.2防誤閉鎖裝置執行操作中發生異常時,應及時報告值班負責人,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後,並經防誤閉鎖專責人現場確認批准,並在防誤閉鎖專責人和值班負責人的監護下方可進行解鎖操作。4.2.3微機或程式閉鎖的缺陷由值班員彙報變電執行工區,並記入缺陷記錄簿,由變電執行工區負責處理。
4.2.4電氣聯鎖或電磁鎖的缺陷由值班員彙報值班排程員,並記入缺陷記錄簿,由值班排程員通知有關單位處理。
4.2.5在巡視電氣裝置的同時必須巡視防誤閉鎖裝置,同時每年必須對防誤閉鎖裝置進行兩次專項檢查,填寫檢查記錄。
1防誤裝置應具有下列“五防”功能:
1.1防止誤拉、合斷路器;
1.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1.3防止帶電掛接地線或合接地刀閘;
1.4防止帶地線(接地刀)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1.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2防誤閉鎖裝置應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發現問題應記入裝置缺陷記錄並及時上報。
3防誤閉鎖裝置的維護、管理、檢修要有明確分工,並落實到班組和負責人。
4結合一次裝置的停電,對防誤閉鎖裝置的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5變電站應有防誤閉鎖裝置使用說明書、原理接線圖等技術資料。所有執行人員應熟悉防誤閉鎖裝置的操作程式。
6防誤閉鎖裝置應經常保持完好狀態正常投運,不得隨意停用或解鎖操作。停運防誤閉鎖裝置時,必須履行書面申請手續,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退出,並應按程式儘快投入。遇有緊急情況或倒閘操作過程中閉鎖裝置出現問題時,變電站應經當值值長或者站長批准,並做好相關記錄,才能允許解鎖操作。
7五防計算機只能作為本站微機防誤閉鎖專用,未經站領導許可,不得在該計算機進行與五防閉鎖裝置無關的工作。
8非五防維護員嚴禁在五防系統進行下列工作
8.1嚴禁在計算機上使用光碟、軟盤及其它移動儲存器。
8.2嚴禁對五防程式進行修改和刪除。
8.3嚴禁對五防系統硬體裝置進行檢修和更換。
8.4非當值值班員和工作人員嚴禁使用五防計算機。
9正常執行時,應將五防計算機開啟,並進入微機防誤閉鎖程式的主接線圖介面。
10電腦鑰匙必須隨時保持處於充電狀態。
11當因故需將電腦鑰匙進行跳步操作時,必須彙報站領導,經站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操作,並作好相關記錄。
12值班期間,如不涉及倒閘操作,不得將練習開出的操作票進行預存。只有在排程下達操作預令後,才能將準備好的操作票進行預存。但在操作結束後,應立即將預存的操作票刪除。
13變電站應保證防誤閉鎖裝置裝置狀態和現場裝置狀態實時對位。如需採用特殊方式開票,開票結束後應立即恢復防誤閉鎖裝置裝置狀態和現場裝置狀態對應。
1防誤閉鎖裝置的解鎖鑰匙應存放在專用的盒、櫃內封存保管,不得與其他鑰匙混放,放在固定方便存取的地方,按值移交。
2執行人員或操作人員禁止擅自使用解鎖鑰匙。
3正常操作或裝置檢修傳動過程中,遇有防誤閉鎖裝置發生故障,不能按正確程式進行操作時,監護人、操作人應先核對倒閘操作票和裝置排程編號,確認無誤並向值長彙報後,再按規定程式申請解鎖操作。需解鎖操作時,應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使用解鎖鑰匙進行解鎖操作。
4申請解鎖人應是當班值長或操作監護人。申請解鎖時,申請人要仔細填寫“解鎖鑰匙使用記錄”。
5解鎖操作前,值班負責人會同操作監護人、操作人制定解鎖操作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要嚴格按照操作票順序執行,嚴禁跳項、漏項。
6解鎖鑰匙使用後要及時封存。
7事故應急處理和事故異常拉路及限電拉路可不執行該規定的3和4而進行解鎖操作,但操作過程中要加強監護,事後要將解鎖操作情況記錄在執行日誌中。
8嚴禁將解鎖鑰匙借給檢修人員等非執行人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