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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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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精品多篇)

保密工作職責 篇一

1)、健全和完善保密組織。

2)、及時傳達學習上級保密工作檔案和批示,有計劃地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

3)、貫徹執行保密法規,制定實施保密工作計劃,組織依法定密,健全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加強保密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4)、對涉密通訊和辦公自動化裝置,負責採取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5)、認真總結本部門的'保密工作,組織查處失洩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6)、積極支援保密委員會開展保密工作,切實解決工作中的困難,為保密幹部做好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

保密工作職責 篇二

一、領導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保密制度的規定、把保密工作列入佈置、檢查、總結工作的內容。要對所屬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業務管到哪裡,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裡。

2、禁止用普通電話和無線行動電話交談保密事項。

3、閱批檔案要認真做到“人離文入櫃”。閱讀完畢的檔案、資料隨時退還相關部室責任人。對記有祕密事項的筆記本、辦公用紙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參加會議接到的祕密檔案、資料,用後要及時交給工作人員登記保管,不準擅自擴大傳閱、傳達範圍。

5、不準將涉密檔案、資料帶回家中;按照有關規定確需在家中辦公、閱讀檔案的部室責任人;不準讓家屬、子女、親友閱讀祕密檔案、資料;

7、本人發生洩密問題後,要及時向公司高層主管報備,並採取補救措施;下級發生洩密問題後,要及時彙報,設法補救,不準掩蓋包庇。

二、計算機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電子計算機房要採取切實有效的保衛保密措施,要根據電磁波輻射情況和客觀環境,對機房、主機或機內部件加以遮蔽,檢測合格後,再開機工作。

2、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外來人員的接待制度,進入機房的審批和登記制度;各單位要有一位領導主管辦公自動化工作,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

3、凡祕密資料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檔案的軟盤資訊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4,嚴禁私自將存有涉密檔案的軟盤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並有專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機要人員的條件配備涉及國家祕密的計算機工作人員,計算機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自覺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檔案的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檔案拷貝後,對硬碟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檔案的計算機。要事先徵求有關領導批准,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洩密。

7、加入廣域或局域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使用加密機,由市保密局組織統一定購、安裝和培訓。保密機的維修由市保密局負責,各單位無權自行處理。不準向任何無關單位人員介紹保密機的使用技術

8、禁止用計算機打遊戲,以防“計算機病毒感染”。

9、在計算機網路上傳遞資訊,必須明件明傳,明問明答;密件密傳,密問密傳,嚴禁明密混用。

10、機房要建立微機使用交接班制度,嚴格實行交接登記,對保密資料不得洩露。

三、保密崗位責任職責

一、認真學習《保密法》及有關法規檔案,依據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對本單位產生的國家祕密事項進行依法管理。

二、熟悉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及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規章制度,向本單位人員進行保密宣傳教育。

三、負責督促檢查本單位祕密事項載體及有關國家祕密內容的資訊、檔案收發登記、傳閱等工作,做到不丟失、無損壞、不洩密。

四、檢查本單位保密工作,發現洩密事件和問題,及時報告。

五、認真調查研究,協助單位領導抓好保密工作,提出改進和加強保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訊中涉及國家機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祕密,不準在無保密保障的電話中談論國家祕密,不準引帶無關人員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七、涉密人員自己發生洩密事故時,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不得隱瞞。發現他人違反保密規定洩露國家祕密時,必須立即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

保密工作職責 篇三

1)、嚴格遵守《保密法》,增強防範意識。

2)、負責對本單位通訊和辦公自動化裝置的保密管理,負責對保密技術防範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3)、負責對單位網路的統一管理和維護,確保網路系統狀態良好。

4)、負責涉密計算機和涉密儲存介質的鑑定登記工作,協助辦公室對涉密計算機和移動儲存介質進行清查、核對。

5)、遵守所有與網路服務有關的。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式。

9)、計算機網路系統發生事故,應及時、妥善處理。如本單位不能解決時,管理員要及時向領導彙報並與售後服務單位聯絡儘快解決。

10)、負責管理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的伺服器,在沒有主要領導及主管領導授權情況下,不能將伺服器委託他人管理。

11)、負責網路資訊保安、網路病毒防範、網路入侵檢測的日常維護工作。

12)、網路所配備的軟體、資料要妥善保管,建立檔案,以防丟失或其它損失。

保密工作職責 篇四

1)、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2)、負責全域性保密工作的督促檢查和保密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

3)、負責涉密檔案的'收發、傳閱、保管、影印、借出、清退、繳毀等工作。

4)、熟悉本單位保密範圍和保密重點,協助領導落實防範措施,按保密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進行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補救措施。

5)、協助領導經常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組織本局涉密人員的保密培訓和業務指導,增強幹部職工遵守保密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務。

保密工作職責 篇五

1)、協助領導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按照《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關於黨政領導幹部保密工作責任制的規定》,自覺接受保密監督。

3)、協助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3 4)、建立和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參加保密委員會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本單位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5)、協助組織涉密人員及相關人員學習保密法規知識和有關檔案,對幹部職工進行保密宣傳教育。

6)、協助及時處理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洩密事件,及時採取補救和整改措施。

保密工作職責 篇六

涉密人員應當履行哪些保密義務和職責?

涉密人員的保密義務和責任,概括起來包括以下方面:

1)、製作屬於國家祕密檔案、資料及其他物品和屬於國家祕密的裝置及產品(以下簡稱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製作密件、密品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必須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進行,嚴禁將密件、密品委託給私營企業、外國企業、外資企業和個體戶製作;要嚴格按照批准的數量製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須按照相關的定密規定和保密期限、密級標定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做出標識,報保密管理部門後,由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製作過程中形成的中間材料和殘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簽發稿、清樣或半成品、底片、廢品等,凡需儲存的,必須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樣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儲存的,按密件、密品規定及時銷燬。

2)、收發、傳遞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收發密件、密品都必須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簽收時必須逐件清點、核對;分發必須嚴格按規定的範圍分發,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傳遞、運輸密件、密品必須交由專門的部門(如機要通訊、機要交通部門等),不得通過普通郵政郵寄或交給無關人員捎帶;自己傳遞、運輸時,要選擇安全的交通線路和交通工具,採取嚴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郵寄、攜運密件、密品時必須通過外交信使傳遞或按有關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規定辦理。

3)、使用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嚴格按規定的使用範圍辦理,不得擅自擴大。閱讀密件必須在辦公室)本站●(或閱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進行,傳閱密件應有登記手續,不得由傳閱人直接橫傳給他人,不得擅自留存傳閱的密件。傳達密件內容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裝置。必須對聽傳達的人員規定保密紀律,對是否可以記錄、錄音、錄影應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時,應當持有效證件,履行借用手續,用畢後及時歸還。

4)、複製、摘抄、彙編密件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密件必須經制發機關批准。非機要部門不得影印密碼電報。禁止在無《國家祕密載體複製許可證》的營業單位複製密件。影印密件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影印1 件視同原件管理,複製密件或者摘錄、引用屬於國家祕密的內容,不得擅自改變原件的密級和保密期限。彙編國家祕密檔案,需經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

5)、攜帶密件、密品外出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人員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密件、密品外出時,必須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處於有效的安全保障之下。攜帶密件、密品外出期間,不得辦理無關事宜,不得進入商店、娛樂等不利於保密管理的公共場所。參加外事活動,不得攜帶密件、密品,確需攜帶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嚴禁擅自攜帶密件、密品出境,因工作需要攜帶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並採取周密的能保證安全的保護措施。

6)、儲存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嚴禁個人私自儲存密件、密品。儲存密件、密品必須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場所及裝置。應當歸檔的密件,要按照《檔案法》規定及時立卷歸檔或移交檔案部門儲存。

7)、銷燬密件、密品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銷燬密件、密品,必須履行登記手續,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嚴禁私自銷燬密件、密品。銷燬時應確保密件、密品的內容無法還原。以電磁方式記錄國家祕密內容的密件、密品,應當徹底銷燬,必要時應採取覆蓋、粉碎、燒燬或化學腐蝕等方式銷燬。銷燬密件、密品應有有關人員在場監銷,並由監銷人員和銷燬人員共同簽名。禁止將密件、密品作廢品出售。銷燬大宗密件、密品必須送保密工作部門指定的單位銷燬。

8)、組織、參加涉密會議時應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人員不得引帶無關人員進入涉密會議場所。會議檔案的分發必須登記。會議結束時,要對與會人員住所進行清查,以防檔案丟失。會議允許與會者帶回的密件,必須及時交單位保管。

9)、對外提供資訊、投寄稿件、著書時,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承辦單位交辦的對外提供祕密資訊及涉密載體時,應當嚴格執行相關的保密管理制度。嚴禁私自向境外的新聞出版單位投寄未經保密審查的稿件。向國內新聞出版部門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國家祕密的內容。釋出新聞和接受記者採訪,不得涉及國家祕密;無法迴避時,應向新聞出版單位採編人員申明,要求不得將涉密內容編入新聞稿內。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祕密的內容寫入自己的著作中。

10)、在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有關的保密規章制度。

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雅中涉及國家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祕密,不準在無保密保障的電話中談論國家祕密,不準引帶無關人員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和軍事禁區。

保密工作制度 篇七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預防洩密事件發生,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進行,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一)局機關建立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二)辦公室為機關機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部門,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三)科技資訊股負責機關內、外網路技術保密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各部門要選擇政治上過硬、思想道德好、敬業精神強、有工作能力的幹部擔任本部門涉密檔案、保密事項辦理工作。

二、祕密載體

根據《保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國家保密局關於國家祕密載體保密管理的規定》,祕密載體包括:以文字、資料、符號、圖形、聲音等方式記載國家祕密資訊的紙介質、磁介質、光碟等各類物品。磁介質載體包括計算機硬碟、軟盤和錄音帶、錄影帶等。

三、涉祕工作規範

(一)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收到上級和本地領導機關及有關部門發來的祕密載體後,應當履行清點、登記、編號、簽收等手續,並根據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的閱辦意見,及時送交有關領導和部門閱辦。

(二)辦公室負責人根據祕密載體的密級和制發機關、單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機關知悉祕密人員的範圍,並督1

促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將祕密載體送有關人員閱讀和使用,做好回收儲存工作。

(三)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祕密載體時,一律在辦公場所進行,本人離開辦公場所時,應將祕密載體入櫃上鎖儲存。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影印、摘抄祕密和外借祕密載體,擴大知悉祕密的範圍。

(四)機關工作人員閱讀和使用祕密載體後,要當天歸還給辦公室機要保密人員。任何人都不得將涉密載體攜帶出境。

(五)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將祕密、機密、絕密檔案和內部資料載入到辦公自動化網路上傳輸、儲存和處理。嚴禁一臺計算機同時接入區域網和公共資訊網。

(六)機關各部門不得擅自將祕密、機密、絕密檔案和有規定傳閱範圍的內部資料彙編成冊,向系統內外發送。

(七)資訊中心要加強機關內、外網資訊交換途徑的管理,做好內部辦公網與政務外網的物理隔離,嚴格控制利用移動儲存裝置的規範使用,防止內部祕密資訊流傳到網際網路。

(八)辦公室要定期對機關所存祕密載體進行檢查、核對,並嚴格按規定做好祕密載體移交、銷燬工作,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銷燬祕密載體,禁止將祕密載體作為廢品出售。

四、責任追究

對違反保密法規和本制度的。,情節輕微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造成洩密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或黨紀處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