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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安全知識【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2.23W

化驗室安全知識【通用多篇】

實驗室急救 篇一

在實驗過程中不慎發生受傷事故,應立即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

1、受玻璃割傷及其他機械損傷:首先必須檢查傷口內有無玻璃或金屬等物碎片,然後用硼酸水洗淨,再擦碘酒或紫藥水,必要時用紗布包紮。若傷口較大或過深而大量出血,應迅速在傷口上部和下部紮緊血管止血,立即到醫院診治。

2、燙傷:一般用濃的(90%~95%)酒精消毒後,塗上苦味痠軟膏。如果傷處紅痛或紅腫(一級灼傷),可用橄欖油或用棉花沾酒精敷蓋傷處;若面板起泡(二級灼傷),不要弄破水泡,防止感染;鉻傷處面板呈棕色或黑色(三級灼傷),應用乾燥而無菌的消毒紗布輕輕包紮好,急送醫院治療。

3、強鹼(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鈉、鉀等觸及面板而引起灼傷時,要先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再用5%乙酸溶液或2%乙酸溶液塗洗。

4、強酸、溴等觸及面板而致灼傷時,應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再以5%碳酸氫鈉溶液或5%氫氧化銨溶液洗滌。

5、如酚觸及面板引起灼傷,應該用大量的水清洗,並用肥皂和水洗滌,忌用乙醇。

6、若媒氣中毒時,應到室外呼吸新鮮空氣,若嚴重時應立即到醫院診治。

7、水銀容易由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以經面板直接吸收而引起積累性中毒。嚴重中毒的徵象是口中有金屬氣味,撥出氣體也有氣味;流唾液,牙床及嘴脣上有硫化汞的黑色;淋巴腺及唾液腺腫大。若不慎中毒時,應送醫院急救。急性中毒時,通常用碳粉或嘔吐劑徹底洗胃,或者食入蛋白(如1 升牛奶加3 個雞蛋清)或蓖麻油解毒並使之嘔吐。

8、觸電:觸電時可按下述方法之一切斷電路:

(1)關閉電源;

(2)用幹木棍使導線與被害者分開;

(3)使被害者和土地分離,急救時急救者必須做好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手或腳必須絕緣。

實驗室滅火法 篇二

實驗中一旦發生了火災切不可驚慌失措,應保持鎮靜。首先立即切斷室內一切火源和電源。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正確地進行搶救和滅火。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體燃著時,應立即拿開著火區域內的一切可燃物質,關閉通風器,防止擴大燃燒。若著火面積較小,可用抹布、溼布、鐵片或沙土覆蓋,隔絕空氣使之熄滅。但覆蓋時要輕,避免碰壞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劑的玻璃器皿,導致更多的溶劑流出而再著火。

2、酒精及他可溶於水的液體著火時,可用水滅火。

3、乙醚、甲苯等有機溶劑著火時,應用石棉布或砂土撲滅。絕對不能用水,否則反而會擴大燃燒面積。

4、金屬鈉著火時,可把砂子倒在它的上面。

5、導線著火時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應切斷電源或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6、衣服燒著時切忌奔走,可用衣服、大衣等包裹身體或躺在地上滾動,以滅火。

7、發生火災時應注意保護現場。較大的著火事故應立即報警。

化驗室安全知識 篇三

1、進入實驗室開始工作前應瞭解水閥門及電閘所在處。離開實驗室時,一定要將室內檢查一遍,應將水、電開關關好,門窗鎖好。

2、使用電器裝置(如烘箱、恆溫水浴、離心機、電爐等)時,嚴防觸電;絕不可用溼手或在眼睛旁視時開關電閘和電器開關。應該用試電筆檢查電器裝置是否漏電,凡是漏電的儀器,一律不能使用。

3、使用濃酸、濃鹼,必須極為小心地操作,防止濺出。用移液管量取這些試劑時,必須使用橡皮球,絕對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濺在實驗臺上或地面,必須及時用溼抹布擦洗乾淨。如果觸及面板應立即治療。

4、使用可燃物,特別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屬鈉等)時,應特別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處。只有在遠離火源時,或將火焰熄滅後,才可大量傾倒易燃液體。低沸點的有機溶劑不準在火上直接加熱,只能在水浴上利用迴流冷凝管加熱或蒸餾。

5、如果不慎傾出了相當量的易燃液體,則應按下法處理:

(1)立即關閉室內所有的火源和電加熱器。

(2)關門,開啟小窗及窗戶。

(3)用毛巾或抹布擦拭灑出的液體,並將液體擰到大的容器中,然 後再倒入帶塞的玻璃瓶中。

7、用油浴操作時,應小心加熱,不斷用溫度計測量,不要使溫度超過油的燃燒溫度。

8、易燃和易爆炸物質的殘渣(如金屬鈉、白磷、火柴頭)不得倒入汙物桶或水槽中,應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內。

9、廢液,特別是強酸和強鹼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應先稀釋,然後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水槽及下水道。

10、毒物應按實驗室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領取,使用時嚴格操作,用後妥善處理。

實驗室常識 篇四

1、挪動乾淨玻璃儀器時,勿使手指接觸儀器內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帶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儀器的塞子,不要蓋錯。帶玻璃塞的儀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暫時不使用,要用紙條把瓶塞和瓶口隔開。

3、洗淨的儀器要放在架上或乾淨紗布上晾乾,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儀器內壁。

4、除微生物實驗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試管口。

5、不要用紙片覆蓋燒杯和錐形瓶等。

6、不要用濾紙稱量藥品,更不能用濾紙作記錄。

7、不要用石蠟封閉精細藥品的瓶口,以免摻混。

8、標籤紙的大小應與容器相稱,或用大小相當的白紙,絕對不能用濾紙。標籤上要寫明物質的名稱、規格和濃度、配製的日期及配製人。標籤應貼在試劑瓶或燒杯的2/3處,試管等細長形容器則貼在上部。

9、使用鉛筆寫標記時,要在玻璃儀器的磨砂玻璃處。如用玻璃蠟筆或水不溶性油漆筆,則寫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面上。

10、取用試劑和標準溶液後,需立即將瓶塞嚴,放回原處。取出的試劑和標準溶液,如未用盡,切勿倒回瓶內,以免帶入雜質。

11、凡是發生煙霧、有毒氣體和有臭味氣體的實驗,均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櫥門應緊閉,非必要時不能開啟

12、使用貴重儀器如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計、液相色譜儀,酸度計、氣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儀,紅外光譜儀等,應十分重視,加倍愛護。使用前,應熟知使用方法。若有問題,隨時請教。使用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關閉儀器,請告知負責人。

13、一般容量儀器的容積都是在20℃下校準的。使用時如溫度差異在5℃以內、容積改變不大,可以忽略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