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件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宣告和申明的區別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7W

宣告和申明的區別精品多篇

宣告 篇一

本律師作為××經濟特區貿易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經授權宣告如下:

××經濟特區貿易有限公司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批准、具有法人資格的外資企業。本公司自××××年成立至今,從未在××省境內等任何地方設立任何形式的辦事處或其它分支機構

凡未經本公司法人代表授權在××省境內冒用、盜用本公司名義進行的任何形式的商務活動,包括簽訂的一切合同一律無效,由此產生的後果本公司不予承擔。

本公司依法保留追究違法冒用、盜用者的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

特此宣告

××市法律事務所

律師:×××

xxx年 5 月 20 日

宣告和申明的區別 篇二

“申明”表示“鄭重說明”,“宣告”則表示“公開表明”。

“申明”是動詞,往往含有解釋或辯白的意思。具有法律效力。例如:

申明自己的理由 申明我方立場

“從法律上講,這個責任不應該由我負,我一定要向法院申明。”

“宣告”可做動詞也可做名詞。做動詞時,多用來指國家、政黨、團體或領導人公開宣佈所持的立場、觀點等。例如:

我國政府嚴正宣告,中國內政不容干涉。

“宣告”有時也用於個人[]的公開表態。例如:

我宣告,對這件事情,我事先是完全不知道的。

“宣告”做名詞時,指公開發表的文告。例如:

兩國發表了聯合宣告。

範文 篇三

授權宣告

為維護企業權益、信譽,堅決反對擅自制造、冒用註冊商標的`侵權行為,表明嚴正態度。

兩單位並列署名,以示鄭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