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合作開辦游泳協議書
合作開辦游泳訓練班協議書
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區紅旗國小
乙方: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甲32號院水上訓練中心紀教練
為增強學生體質,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推動素質教育的深入開展,應北京市石景山區紅旗國小的要求,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對甲方現有在校學生進行遊泳培訓。在校學生每人每期30課時,並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參訓學生報名登記,收取培訓費並及時轉交給乙方和丙方。
2.保證參訓學生的訓練時間。參訓學生:週一下午1:00-5:00
3.負責參訓師生的路途安全及接、送,組織帶領參訓學生按時有序入館和離館。
4.負責對參訓學生進行安全和組織紀律教育,自覺遵守游泳館的各項制度和規定。
5.教育參訓學生愛護館內的各項設施、裝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自然損壞除外)。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參訓學生訓練中的安全救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參訓學生的日常訓練和授課,努力提高訓練成績。
3.負責對參訓學生進行安全、組織紀律和愛護公物教育,保證授課期間學生安全,授課完畢後,將參訓學生安全移交給學校帶隊教師
手中。
4.負責參訓期間學生的個人安全和保障,如果在學生訓練期間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有責任帶領學生去醫院就診並通知家長。
5.負責提供訓練用泳道、更衣室、淋浴間並保證設施、裝置的衛生和正常使用,如果在使用中發生裝置故障或安全隱患,丙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內進行維修和護理。
6.提供訓練時間。參訓學生:週一下午1:00-5:00。
7.保證水質、水溫、衛生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2014年 9月 14 日
第二篇:游泳培訓合作協議
游泳培訓合作協議為積極響應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住區居民的體質,更好的服務於小區、業主。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游泳培訓專案上進行合作,為了使游泳培訓班可以持續、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與責任:
1、負責提供教學場地和必要的教學裝置並確保約定的教學時間能正常教學,約定教學時間為:從上午9:00至中午11:00,下午3:00至5:00。
2、甲方有義務協同乙方招生,配合乙方做好培訓班整體廣告宣傳,不得另外收取招生費用。
3、甲方須在使用場館內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場所。
二、乙方義務與責任:
1、甲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因培訓導致物品的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2、負責教學計劃的制訂和實施,負責培訓班學員的管理和考勤。
3、負責學員報名和收費工作,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收益分成:1、所收游泳培訓費用甲方收百分之三十,乙方百分之七十。2、雙方約定 乙方向甲方結算四、培訓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間不得單方終止協議。五、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日生效。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第三篇:游泳培訓合作協議
游泳培訓合作協議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碧水大廈酒店泳桑部游泳館培訓班專案上進行合作,特制定此協議。
第一條、 合作期限
自2014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保證水質和水溫符合國家標準。
(2)、培訓費由甲方統一收。
(3)、培訓卡的辦理和記錄由甲方統一管理,需向乙方提供詳細的學員登記表。
(4)、培訓課後,甲方只為教練員和學員提供淋浴設施,如使用其他設施另行收費。
(5)、如遇到甲方有接待任務,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招生及教學管理、
(2)、遵守甲方游泳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各項設施。
(3)、乙方教練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北京市體育局的《教學大綱》及標準進行培訓,如未達到標準所產生的投訴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全權負責學員和自己教員的人身安全,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責,一切賠償費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應制定課程安排等培訓計劃,並告知甲方。
(6)、教練員必須在開課前20分鐘到崗,按課程安排授課。
(7)、教練員在崗時嚴格遵守甲方職工管理制度。
(8)、教練員不準帶非培訓班的人員進入游泳館,進行遊泳培訓。
(9)、乙方有權按照實際培訓情況調整課程,必要時需以書面形式徵求甲方同意。
(10)、游泳培訓期間,乙方在不耽誤甲方游泳館工作正常執行的情況下進行培訓,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乙方推出新的培訓專案,事先應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的專案不得推出。
(12)、如乙方私自接收學員,所有未結款項將作為罰金。
第三條、收入分配
1、在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按照銷售收入6.5:3.5的比例分配利潤,甲方為6.5,乙方為3.5;如
學員繼續報名培訓,將按照甲方6,乙方4分配利潤;乙方自行招收的學員甲、乙雙方按照銷售收入6:4的比例分配利潤,甲方為5.5,乙方為4.5;如自行招收的學員繼續報名培訓,將按照甲方5.5,乙方4.5分配利潤。
2、乙方負責對所領取的提成部分出具正式發票。
3、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培訓收入,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對當月培訓學員人數核對後
統一支取。甲乙雙方確認結業學員後由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
4、第四條、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專案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在合同到期前,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辦理續簽或終止手續。
2、在合同到期時,乙方較第三方有續簽此協議的優先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權利義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在甲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簽字: 身份證:
游泳培訓班種類及操作方法
1. 一對一培訓班:價格1680元/人,12節課,有效期為辦卡日期開始計算
2個月有效,上課時間由學員及教練員自行商議。
2. 一對二培訓班:價格1280元/人,12節課,有效期為辦卡日期開始計算
2個月有效,上課時間由學員及教練員自行商議。
3. 團體培訓班:價格780元/人,5人起開班最多10人,上課時間為連續
14天。
第四篇:游泳培訓協議書
游泳培訓協議書
為積極響應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更好的服務於社會,為阜城輸送游泳後備人才。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游泳池合作培訓,開辦游泳培訓斑的事宜,甲方聘請乙方肖輝、桂曙光為培訓斑游泳教練。
一、 開辦地點:阜陽聖博游泳池。
二、 培訓時間:擬於2014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8:00到10:00至12:00。下午18:00至20:00(具體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每期培訓時間為12個課程,內容為游泳班。
三、 合作資費:甲方聖博游泳池為乙方提供培訓場地,乙方只負責培訓學習,甲方給乙方的費用是每位元。
四、 甲方雙方職責:
1、甲乙雙方在培訓期雙方負責培訓人員的安全,乙方教練員主要負責。甲方配救生員協助安全防護。
2、甲方在乙方培訓時間內要保證乙方有足夠培訓時間。
3、其他事宜有雙方約定。
甲方:乙方:
第五篇:合作開辦游泳培訓班協議書
合作開辦游泳培訓班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積極響應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住區居民的體質,更好的服務於住區。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游泳池合作開辦游泳培訓班的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一、辦班地點:游泳池。
二、培訓時間:擬於年月日起至月日止。每天上午至為培訓時間(具體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逢周
六、日,甲方可將上述時間對外開放。
三、開班內容:全包班、初級班、提高班。
四、合作費用:甲方將游泳池在上述時間供乙方開辦培訓班,乙方向甲方繳納人民幣萬元整(含稅)(¥元)。
五、甲方職責:
1、提供上述場所、時間供乙方有償使用。
2、核實乙方工作人員相關證件。
3、若甲方要更換游泳池池水,應提前小時告知乙方。
六、乙方職責:
1、提供培訓班教練員的身份證影印件、教練證、執業證。
2、負責對報名的學員在上述時間、場所進行培訓。
3、按照《廣東省高危險性體育專案經營活動管理規定》要求配足救生員,並對參加培訓學習的學員的安全負全責。
4、對甲方救生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使之提高安全、救助能力。
5、教學期間的泳池管理由乙方負責,嚴禁非學員進場游泳。
6、維持良好的教學秩序,以免影響業主的正常休息。
7、自覺遵守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
8、甲方職工子女參加培訓班,可享受8折優惠。
9、乙方對外發放的一切廣告、傳單等文字資料內容,須經甲方認可。
七、付款方式:乙方分兩期向甲方付清人民幣萬元正(¥元)。分別為協議簽訂天內付人民幣元,年月日前再付人民幣元。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互諒原則妥善解決,如需增加或修改條款,另作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壹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代表:
(簽名)(簽名)
聯絡人:聯絡人: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