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修裝置附表:
程式碼裝置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裝置使用地址:
二、保修範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裝置,或排除裝置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於次,保證裝置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甲方擅自委託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2‰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裝置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裝置附表:
程式碼裝置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裝置使用地址:
二、保修範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裝置,或排除裝置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於次,保證裝置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範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託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準: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2‰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生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專案,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裝置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洩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裝置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專案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專案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檔案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
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檔案、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檔案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絡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專案經理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絡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絡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絡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絡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與甲方、房屋所有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並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
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
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保脩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託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裝置管道不通或洩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裝置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戶配合為前提。
如住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生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專案,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裝置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洩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砂;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裝置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起止時間為xx年11月26日至20xx年11月26日;
3、裝飾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安裝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採暖系統保修起止時間:從xx年11月26日後的兩的採暖期。
5、住宅小區內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6、其他保修的保修起止時間:xx年11月26日至xx年11月26日。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立即派人保修。並在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預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等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7、在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檔案,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於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的 50% 返還乙方; 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 甲方應預留
編 號:
委託單位
電 話
詳細地址
機 型
機號
保修費(大寫)
備 注 ——
保修期限:新安裝 保修一年或 萬印張 ( 以先到為準 )
籤保或續約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保修期內責任:
1、承保單位(甲方)責任:
2、甲方在合同期內免費維修,保養上述機器不收取費用。 ( 更換零部件除外 )
3、甲方在合同期內每月按時上門對上述機器至少做一次常規保養,保證其影印效果。(新安裝除外)
4、本合同所列的機器如出現故障,委託單位(乙方)隨時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八個工作小時內(節假日順延)及時上門服務,以確保乙方的機器正常工作。
5、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裝置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培訓。
6、合同期內,乙方所列機器需要更換零件,甲方應以優惠價格向乙方提供原裝耗材及零配件。如因甲方提供的耗材質量問題引起機器故障,使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即更換耗材、零配件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全責。
二、委託單位(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說明書正確操作機器。
2、乙方不得私自拆卸機器,不得請甲方以外人員維修機器,更不得私自更換零配件。否則,引起機器故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此產生的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3、乙方應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消耗材料,如乙方從其它渠道購買的耗材引起機器發生故障,由乙方負全責。情況嚴重的,視同乙方放棄本合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4、機器屬正常老化或損壞,乙方應承擔更換原裝耗材及零配件費用。
5、乙方的正當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對甲方維修人員的服務態度、質量及索賠額外不合理費用,向甲方主管領導投訴(電話: __________ )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單位(蓋章) 承保單位: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產品使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維修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乙方電話:
一、保修裝置附表:
程式碼裝置名稱品牌型號機身號碼數量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裝置使用地址:
乙方銷售給甲方的產品,乙方為保證甲方保修期 年 月 日內的 產品正常使用,對產品保修方的協議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為保護甲、乙、產品保修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產品保修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初次籤協議前,裝置應正常運轉情況下,方可簽訂協議。
第一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協議產品出現故障的報修通知,乙方優先安排維修。在法定15個工作日內,把產品維修好。
2、在保修期內乙方在維修時不收取上門費及工時費。
3、在保修期內乙方的維修沒有次數限制。
4、在保修期內乙方維修不收取配件費,並且保證配件由產品保修方提供。
5、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後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產品保修方不對此部件負責。
6、如果乙方為甲方更換的部件在保修期內損壞,乙方需為甲方免費更換、維修。
7、乙方根據甲方合同產品情況制定裝置維護計劃,並報之甲方。在沒有甲方報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按維護計劃,對甲方協議產品進行上門維護。每四個月一次上門維護保養服務。
8、乙方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諮詢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甲方在協議產品出現故障後,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經乙方認可的,非原廠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則產生的裝置故障,乙方不承擔責任。
3、未經乙方認可,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單位對協議產品進行維修,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和責任。
4、甲方不得對合同產品進行私自拆卸,否則由甲方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協議產品發生故障,需要更換配件時,產品保修方承擔配件費用。
6、協議產品發生轉移或轉讓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條 維修費用結算方式:乙方跟產品出售方協商,由產品保修方支付。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產品保修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蓋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發包人:
承包人: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鄧州市鴻傑第一城 號樓工程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專案。具體保修的事項,雙方約定如下: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時必須及時派維修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若不及時派維修人員維修,發包人將委派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各項工程承包人派維修人員到場維修時間:天然氣工程2小時內;採暖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4小時內;其它工程48小時內。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牆面的防滲漏為xx年;
3、裝修工程為xx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工程為xx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xx個採暖期、供冷期;
6、其他專案保修期限約定如下:天然氣工程為xx年。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承包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保修在發包人承攬的工程專案。承包人必須留有足夠土建、安裝、電氣等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待命,及時保修。
3、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對因承包人保修不及時、不到位,給使用者造成精神和財產損失的,引起使用者投訴、索賠和起訴的,一切責任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同意在其保修人員不在現場或住戶家中有緊急處理任務或無能力繼續保修等情況下,由發包人安排保修隊伍維修。
6、如發生其它專業保修隊保修的,保修費用每半年支付專業保修隊伍,從承包人保脩金中扣除支付。保修費的計算、核定以有使用者簽字的"保修派工單"為準。
7、承包人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每次事故處罰款2000-5000元,在保修費中扣除。
8、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9、質量保修事項完成後,由發包人、承包人會同物業管理公司、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工程進行組織驗收。
10、在質量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築工程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後,在通知要求的時間,參加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協商賠償事宜,並根據協商結果承擔賠償責任。承包人不參加協商或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發包人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向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承擔維修或賠償責任後,有權在承包人留存的質量保脩金中扣除。保脩金不足以承擔的,承包人另行對發包人進行賠償。承包人有異議的,有權提出訴訟。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有證據證明質量事故是由於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當造成的,承包人不承擔責任。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併簽訂生效。
2、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後,發包人即將本協議書約定的質量保修通知、監督、結算的權利義務委託給所聘用的物業公司執行,承包人表示無異議。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20xx年x月x日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承包人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絡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籤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後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絡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準,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脩金中扣除,並要求承包人補充保脩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在完成後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專案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後,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脩金五年以後酌情結算,保脩金結算後,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深圳市深創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對甲方使用的產品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期裝置明細表:
見附件《監控系統裝置清單及報價》
二、維修保養服務
1、乙方每一個月為甲方安排一次裝置檢修,檢查故障及隱患,並做好記錄。
聽取甲方使用意見,及時提出修改方案,並將檢修情況三日內以書面提交甲方報備,應甲方要求及時安排上門服務,提供有關使用、管理方面的諮詢及建議。
2、乙方免費提供應急保修服務:當系統發生故障,接到甲方報修後,乙方將派出技術人員專車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處理,緊急情況下乙方將在3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理。以上時限不受公休日(如雙休日)及節假日的影響。
3、協議期內甲方設施裝置屬自然損壞的,乙方應在兩天內按“保修協議款項”給予修復,直至損壞裝置恢復正常使用為止。乙方在對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如發現部分元件因自然損耗需更換時,乙方免費提供,如人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優惠價(產品報價清單)提供。
4、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對甲方提供全面維修服務。但乙方不對甲方自行維修或第三方維修造成的裝置損壞負責。
5、若上述約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履行條件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維護工作,乙方應在保養期開始的一週內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按乙方的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裝置,並派人監督。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自行更換裝置配件,改動裝置,更換引數。如有以上情況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費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為誤操作,他人車撞,電壓不穩或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所導致裝置損壞,將不受此協議所保障。其發生費用乙方不予負擔(但可享受優惠價格)。
四、維保型別
A類、合同裝置款( 元)20%實行全保(人為、自然原因損壞除外)。
B類、合同裝置款( 元)10%實行半保,雙方確認的備件在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擔,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人為、自然原因損壞除外)。
經雙方友好協商,最終達成共識,選用 類維保方式,金額 元。維保金額(大寫) 。
五、付款方式:保修協議款自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按總額的50%(即 元)支付到帳,到保養期半年以後的三天內支付總額的50%,(即 元)。
六、備註:
1、每次保養由甲方確認。
2、保養、保修合同時,保修費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因自然損耗而被置換的配件或裝置其處理無償歸屬乙方,便於乙方研究改進或銷燬。
4、在執行協議中雙方出現爭議,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結束,自然終止。
附售後服務電話 投訴電話: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深圳市深創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深圳市觀瀾竹村西區工業路深創科技園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深圳市平安銀行景田支行
帳 號: 帳 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愛德利變頻器保修協議
1、保修範圍僅指變頻器本體;
2、變頻器的保修期限為12個月(出口海外的產品保修期為6個月),在保修期內,如果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故障或損壞,本公司提供免費維修;
3、即使在保修期內,如發生以下故障,在保修期內,將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a)未嚴格按照《使用手冊》或超出標準規範要求使用所引發的故障、
b)購買後跌損或野蠻搬運造成的損壞、
c)因在不符合本使用手冊要求的環境下使用所引起的器件老化或故障、
d)未經允許,自行修理,改裝所引起的故障、
e)由於保管不善引發的故障、
f)將變頻器用於非正常功能時引發的故障、
g)由於火災、鹽蝕、氣體腐蝕、地震、風暴、洪水、雷電、電壓異常或其他自然災害或與災害相伴的原因所引起的故障、
h)擅自撕毀產品標識(如:銘牌等);
4、服務費按實際費用計算,如另有合同,以合同優先的原則處理;
5、本產品的保修依據為保修卡及購機發票,請務必保留此卡,並在保修時出示給維修單位;
6、如您有問題可與代理商聯絡,也可直接與我公司聯絡。
超過保修期,本公司將提供終生有償維修服務。